一、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全年主動公開10617條。在我委入口網站上公開的信息自然資源、人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270條;政府投資的重大基礎項目的執行、設計、建設、公開招標及工程進展情況、資金利用情況6850條;資源開發方面的規劃招投標資格及實施過程和結果320條;公益事業的投資建設和使用情況1600條;政府基金(專項資金)的安排,支持項目的條件、標準申請程式、批准結果、使用和監督情況58條;行政許可800條;本機關的管理職能、機構設定、領導成員分工、辦公地點、聯繫方式、服務承諾、辦事指南及調整情況40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480條;保障性住房建設、公開招標信息169條。
我委主要通過入口網站、新聞發布會、委辦公大樓大廳觸控螢幕等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入口網站公開9490條,委辦公大樓大廳觸控螢幕公開約1250條。
公開查閱我委入口網站約有82萬餘人次,查閱觸控螢幕約2000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
1、通過我委入口網站及各市(州)縣發展改革系統入口網站發布信息。
2、通過電視、報紙、廣播、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省發展改革工作動態》、新聞發布會、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宣傳冊等載體發布信息。
3、通過首問責任視窗、檔案室等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的情況
全年度共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58件;全年不予受理為零;已答覆全部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開未收費;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行政複議。線上諮詢156條,信件公示142條。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12年,我委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提起的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
二、取得的成效和新進展
(一)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我委始終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有關會議,把思想進一步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上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貴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下發後,利用機關刊物、協同區域網路和委入口網站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使大家進一步深化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全委幹部職工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日益增強,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和辦理工作。進一步完善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審批、招投標等政府信息的公開,除委入口網站外,通過全省招投標網、貴州新聞網等平台全方位公開,接受監督。同時,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受理回執和辦理結果告知單,並開放了部分省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公開查詢,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的流程、時限,加強登記、簽收等基礎性工作,確保申請辦理的安全、快速、便捷。
(三)進一步規範工作標準。按照《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貴州省發改委入口網站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逐項對照,提高工作規範度,明確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總體要求、工作機構、公開範圍、公開程式等,明確各欄目信息更新維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以及公開辦理的監督投訴等。
(四)突出重點,不斷推進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作為巨觀經濟綜合管理調控部門,我委工作覆蓋面廣、信息量大、服務對象多,因此信息公開工作意義重大、任務繁重。今年以來,針對百姓關注、民眾關心的、與市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我們圍繞2012年省政府50項重點工作,不斷拓展公開範圍和內容,全面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深入開展,突出了以社會需求強烈和對政府信息公開有重大推動作用的領域為信息公開重點,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工業強省、城鎮化、農業現代會、深化改革開放以及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招投標、行政批覆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特別是國發[2012]2號檔案出台後,我委配合省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部門在北京召開了貴州省貫徹落實國發[2012]2號檔案的新聞發布會,並對項目建設進展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推進重大項目工程建設、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大領域的決策機制和實施程式及時向全社會進行了公開。
(五)加大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力度。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突出抓好《貴州省發展改革工作動態》定期編印,通報重大項目用地進展情況、展示重點工作成果,全面反映發改部門在支撐服務發展、節約用地、資源保護開發利用、能力作風建設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
(六)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我委把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進行建設,在網站原基礎上進行改版,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內容,讓企業與民眾更全面、更及時了解政府信息。今年9月,省發改委對入口網站進行改版,設定了一級欄目“政務信息公開”、“線上服務”、“公眾參與”三大板塊。其中,“政務信息公開”板塊,下設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相關制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報、信息公開意見箱等七個二級子目錄板塊,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公共服務”、“互動交流”四大功能,及時全面地宣傳了省發改委各處室及下屬單位的工作進展情況,向社會發布相關國家行政法規和省發改委各項重大決策、政策性檔案、部門規章、投資金融等信息,方便了公眾,增加了辦事的透明度,保障了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專項說明
(一)招投標信息公開情況
按照《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招標投標信息公開的通知》(發改法規[2012]3081號)有關要求,建立了貴州省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統一平台。要求各相關單位對各自主管行業內的招標投標處罰事項除同時在本平台上公告外,同時送統一平台。進一步規範完善招標公告發布。一是會同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公告發布的通知》(黔發改法規(2012)1347號);二是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貴州省招標公告發布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目前徵求意見工作已經結束,修改完善後將會同以上八家單位共同印發執行。加強對招標公告發布省指定媒介的監督。要求省指定媒介要認真審核招標公告文本,依法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尤其是對於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要嚴格執行標準檔案中的公告文本格式,不符合格式的,不予以發布。
(二)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和《貴州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黔價綜法〔2011〕135號)的規定,召開全省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4月6日,在省物價局網站及主要報刊媒體上發布了關於召開全省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的第1號公告,向社會公告聽證會參加人構成及名額、聽證會旁聽人員和新聞媒體名額、聽證會參加人和旁聽人員報名條件、聽證會參加人和旁聽人員等產生方式。4月26日,在省物價局網站及我省主要報紙發布關於召開全省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的第2號公告,向社會公告聽證會召開的時間、地點,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聽證人名單。根據聽證會徵集整理的意見建議,省物價局進一步完善了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物價局印發了《關於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通知》(黔價格〔2012〕136號),自2012年7月1日用電起在我省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7月20日,在省物價局網站發布了關於全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情況的通報,對我省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案、聽證會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採納情況進行通報。在制定和調整醫藥價格方面,嚴格按照重要商品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流程以及定價依據,及時制定、調整和公布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藥品集中採購中標價格。
積極主動公開收費項目。一是公布收費目錄。會同省財政廳於2012年6月29日發布了《2011年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黔財非稅〔2012〕15號)。二是加強收費年審。3月6日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關於開展2011年度〈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稽查工作的通知》(黔價費〔2012〕50號),於2012年3月19日至5月31日對在省物價局領取《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貴州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年度審驗,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票據使用情況進行年度稽查,及時發現問題,從源頭上制止亂收費。三是清理規範收費。根據省政府開展四項清理規範工作要求,牽頭開展行政收費清理規範工作,會同省財政廳制定並公布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方案,對全省範圍內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集中清理,2012年共取消了“教學儀器設備配置管理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徵了“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發票工本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了“無線電管理部門電磁環境測試與電磁兼容分析收費”4項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
(三)監督檢查信息公開情況
堅持積極穩妥做好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調整、充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主抓,辦公室具體實施,各處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各級發改部門專人負責,把定期檢查和抽查相結合,形成了組織完善、責任明確、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按照“文責自負”的原則,各處室各級發改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信息的初步審核工作,對提供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嚴格把關,涉及重大信息發布須由分管領導審批簽發,確保信息安全,嚴禁發布涉密信息。同時,制定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監督,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表建立台賬,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各處室各部門負責人及時進行監督。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新成績,但是,與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方面。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計畫、批覆的公開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主要是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適合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三是有的信息公開內容不規範。少數公開內容更新不及時,對公開的部分信息只注重對辦事依據、程式的公布,缺少對辦理結果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