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根據《杭州市上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及各公開義務人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總結報告編制。全文由2009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組成。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公開義務,政務公開,

公開義務

2009年,各公開義務人認真履行公開義務,健全組織機構,拓展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工作。
1、加強領導,落實機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體系。
區委、區政府領導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了由區長任組長,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人任成員的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政府法制辦負責組織、指導,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監察局依照職責監督實施。上城區是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確定的全國首批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及業務協同試點城區,並獲得國家公信部頒發的2009年度政府網站領先獎。我區以試點工作為契機,通過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建設,加快政府信息疏理,充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範圍,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2、豐富內容,創新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
我區在上城區入口網站專門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方便用戶查閱和使用政府信息。注重人性化設計,把公眾特別關注的內容,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安排在首頁顯眼處。詳細分類包括機構概況、機構人事、政策法規、規劃計畫、行政審批、財政資金、業務信息、政府重點工作等類別。大小欄目安排層次分明,各項內容展現清晰詳細,使用方便快捷。各部門均編制了本單位的公開目錄,範圍覆蓋了全區各職能部門和街道共30個單位。管理責任落實到位,保證了欄目內容準確權威、更新及時。加大主動公開的工作力度,增強主動性、權威性、實效性。凡是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及時予以公開,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要求公開義務人對依申請事項必須書面回復並保存備查。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在區檔案館設立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在街道公共服務大廳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點,負責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進行政策解答。
3、建章立制,安全保密,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
2009年我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區級目標管理考核,制定了考核辦法,規定了考核評議的主體和對象、標準以及方法步驟,通過考核評議制度充分調動起各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定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確保每一條公開信息都嚴格依照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進行層層把關、嚴格審查。

政務公開

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度,各公開義務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67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2139條。各公開義務人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組織機構、人事任免、政策法規、規劃計畫、財政資金使用情況、招標公示及中標通知等方面內容。其中組織機構類信息56條,占2.6%;人事任免類信息93條,占4.3%;政策法規類信息310條,占14.5%;規劃計畫類信息230條,占10.8%;財政資金類信息362條,占16.9%;業務信息類信息256條,占12%;政府重點工作類信息296條,占13.8%;行政審批事項公開數315條,占14.8%;其他類別221條,占10.3%。重點公開了一是與公眾密切相關的就業、看病、上學等相關信息。如招生信息、民辦學校辦學許可、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標準;基本養老金申領標準和條件,工傷認定方法、失業人員小額擔保工作,少兒醫保參(續)保繳費信息,穩定就業補貼獎勵政策;困難、低保家庭申辦條件;廉租住房申請標準,經濟適用住房個人申請流程,住宅裝修備案指南等等。二是根據進一步構建陽光運行機制的要求,將已審核確定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及登記事項和其它各類權力的清單、目錄和流程圖在入口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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