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編制規程》(DB35/T 2061-2022)是2022年11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莊規劃編制規程
- 標準號:DB35/T 2061-2022
- 實施日期:2022-11-08
《村莊規劃編制規程》(DB35/T 2061-2022)是2022年11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村莊規劃編制規程》(DB35/T 2061-2022)是2022年11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適用範圍本檔案規定了村莊規劃編制總則、編製程序、規劃內容、成果要...
地方標準《村莊規劃技術規範》(DB13/T 5557-2022)規定了村莊規劃編制的總體要求、用地分類和布局、公共服務和公用設施安排、綠地與景觀風貌、規劃成果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城鎮開發邊界和鄉政府駐地外的行政村規劃編制。城鎮開發邊界內確需編制村莊規劃的行政村、國有農牧林場基層居民點可參照執行。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
農村村莊建設用地規劃編制主體為村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區負責組織和綜合協調,縣國土資源局和縣城鄉規劃局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編制要求 規劃期限與用地規模 參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28號)精神,村莊建設...
吳忠市村莊規劃條例於2020年9月28日吳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村莊規劃管理,建設宜居宜業美麗村莊,促進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有關...
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縣域規劃,應當包括村莊、集鎮建設體系規劃。第十條 編制村莊、集鎮規劃,分為村莊、集鎮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兩個階段進行。第十一條 村莊、集鎮總體規劃,是鄉級行政區域內村莊和集鎮布點規劃及相應的各項建設的整體部署。村莊、集鎮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確定鄉級行政區域內...
編制村莊規劃,應當符合國家、省和市村莊規劃編制規範要求,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全域旅遊、生態保護、鄉村振興等專項規劃相銜接,突出實用性,體現鄉村特色。一般以行政村為單元,特色相近或有一定歷史淵源的相鄰行政村可以成片統一編制。第十條 村莊規劃應當分類編制、因地制宜,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不同的地域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參照集鎮建設規劃的編制內容,主要對住宅和給排水、供電、道路、綠化、環保、環衛以及生產配套設施作出具體安排。第十四條 編制村鎮建設規劃,必須符合公路、河道、管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五條 村鎮規劃期限,應與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一致,一般...
《鐵嶺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是鐵嶺市為加強我市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實現農村經濟、社會、環境的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實現農村經濟、社會、環境的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省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制定本省城鄉規劃編制的標準和技術規範,規範和指導全省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鎮、鄉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第十二條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由省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國務院審批。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由共同的...
第三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村莊和集鎮(以下簡稱“村鎮”)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住宅、公共建築、生產建築和基礎設施等村鎮建設活動以及村鎮規劃區內的住房和村容鎮貌等管理,均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的村鎮...
地方標準《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規範》(DB36/T 1184-2019)規定了自然村的防洪排澇、飲水工程、治水節水、水文化等相關治理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範圍內的水生態文明村建設,包括新建、改建,為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提供技術指導。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水生態文明村建設規範》(DB36/T 1184-2019...
村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協助做好村規劃實施和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農村居民參與村各類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保持村容村貌整潔,推進人居環境改善。第七條 市、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第八條 各級...
鼓勵其他市縣同步啟動規劃編制工作。根據需要,開展鄉鎮、村莊規劃編制。(二)規劃編制階段(2019年3月—12月)。收集梳理有關基礎資料,同步開展有關部門和市縣調研,全面推進評估評價、專題研究、規劃編制和技術規程制定等工作,形成省和試點市縣國土空間規劃成果。具體安排如下:2019年3月—6月,啟動空間類規劃實施...
在村莊規劃區內申請新宅基地建房、原宅基地拆舊房建新房和拆舊房異址建新房的,建房戶到所在村委會領取《五指山市農村村民建房規劃報建審批表》填寫,並將申報材料提交村委會,由村委會審核材料後提交村民建房工作小組,村民建房工作小組組織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通過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
第四十條在鄉規劃、村規劃區內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據鄉規劃、村莊規劃編制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
實現鄉村地區規劃全覆蓋。統籌安排村莊建設活動,科學安排各項建設時序,全面實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全面建成鄉鎮鄉村規劃委員會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實施鄉村規劃師制度,提高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水平。 第二節 推進縣域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 推動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促進縣域內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建立全域覆蓋...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跨區域的城鄉規劃編制經費,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統籌保障。省人民政府對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鎮、鄉、村莊規劃編制經費,予以資金補助。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在村莊規劃編制、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建設等方面,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維護民眾土地權益,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按照尊重歷史、依法依規的原則,積極推進全省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現應登盡登,證書應發盡發。(2)科學編制和...
第九條 鄉村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第十條 鄉(鎮)總體規劃與建設規劃,須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同意,由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村莊建設規劃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報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條 鄉村規劃一經批准,必須認真...
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準規定了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的總則、村莊規劃、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村莊建設、經濟發展、鄉風文明、基層組織及長效管理。地方標準《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規範》(DB14/T 1271-2016)適用於以行政村為單位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意義價值 地...
自治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具有傣族、彝族等民族特色建築風格的設計圖冊,並無償提供給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選用。第十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調整最佳化居民點結構,引導村莊集中布局、集約建設,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建設。人口相對集中的自然村(含片區)和...
“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持續完善。國土空間規劃“四梁八柱”頂層設計基本完成,創新過渡期國土空間規劃管理,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用地空間需求,開展“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專項行動。 第二節 主要問題 自然資源緊約束問題突出。全省耕地資源有限,人均耕地資源不足1畝,僅相當於全國人均水平的2/3,部分地區耕地...
(二)尚未編制規劃的村莊,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編制進度。已經編制出粗線條規劃的村莊,應本著節約耕地的原則,統籌安排村民住房和各項集體福利設施的建設,合理確定建設規模、速度、建築形勢。對規劃布局不合理、用地超過規定的村莊規劃,要抓緊調整、補充。在制定、修改村莊規劃時,要充分利用地形、自然條件,從...
這是杭州為鄉村建設“量身定製”的法規,共八章57條,從村莊規劃與風貌提升、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等方面作出具體規範。《條例》專設一章,圍繞鄉村交通、水利、供水、污水、物流、廁所、垃圾、道路和照明等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比如,推進農村道路改造,合理設定路燈,...
第三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鄉村,制定和實施鄉村規劃、建設住宅、公共建築、生產建築、基礎設施以及管理鄉村規劃區內的建築設施和村容鎮貌,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鄉村建設應當貫徹“全面規劃、正確引導、依靠民眾、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設”的方針,改造和新建相結合,以改造為主,以集鎮為重點,合理布局,...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村莊規劃。街道辦事處管轄的位於城鎮開發邊界外的村莊,由街道辦事處按照本條例規定組織編制村莊規劃。村莊規劃以行政村為單元編制,遵循國家和省有關村莊規劃編制規範,體現“多規合一”實用性特點。建設用地毗鄰、公共設施需共建共享或者有其他實際需要的若干行政村,可以連片編制村莊...
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做好農村住房建設規劃、審批、監督及執法等工作,將農村住房建設相關內容納入村規民約,指導村民依法依規開展農村住房建設。第二章 規劃與用地管理 第八條 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編制村莊規劃應當充分考慮農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
村鎮規劃應包括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兩部分。村鎮總體規劃以鄉(鎮)的行政轄區為範圍,在縣域規劃、縣級農業區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下組織編制。村鎮建設規劃應以總體規劃為依據,對一個集鎮或村莊進行合理布局,全面安排近期建設項目。城市近郊區村鎮的規劃,應與城市總體規劃協調。第六條村鎮總體規劃由縣和鄉(鎮)...
第十七條村民在原有合法來源宅基地上進行自建房改建、擴建和翻建的規劃審批,實行申報承諾制。申請人應當書面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諾該自建房符合當地村莊規劃,符合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農村自建房建築位置、面積、層數、層高等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主體責任;未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