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名稱的通知》在2005.11.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名稱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5年11月01日
- 實施時間:2005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名稱的通知》在2005.11.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名稱的通知》在2005.11.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統一名稱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5.11.01 實施時間 2005.11.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職能 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
27.加強瀆職侵權檢察機構和隊伍建設。通過機構改革,統一和規範瀆職侵權檢察部門的名稱。要按照工作職責清晰、力量配置科學、流程運轉高效的原則,加強機構內部建設。貫徹最佳化組合、配足配強的精神,加強瀆職侵權隊伍建設。通過考試考核,嚴把瀆職侵權檢察幹部上崗和任職關。在輪崗中,要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保留和充實業務...
反瀆職侵權局作為人民檢察院的重要職能機構,通過依法懲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這一司法強制手段,實現檢察機關對司法權和行政執法權的法律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它的職責是通過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的偵查工作並結合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以有效地控制瀆職侵權犯罪。簡介 受案範圍 一、案件範圍 反瀆...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監察機構的通知》在1990.08.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監察機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 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相互配合、協調工作的規定》的通知在1990.12.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相互...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查辦在防治“非典”鬥爭中發生的瀆職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 頒布時間 2003.05.20 實施時間 2003.05.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
為加強辦案工作指導,加強瀆職侵權案件管理工作,高檢院根據修訂刑法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制定了《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演職侵權重特大案件標準(試行)》,已於2001年7月20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成立於1954年,辦公大樓現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務院同屬中央國家機關序列,對於國務院所屬各部門、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國家檢察權。人民...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在2005.06.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
各級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於1989年11月3日召開的第七屆第二十七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犯罪案件不使用收容審查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0.03.21 實施時間 1990.03.21 目錄 1 通知介紹 2 通知內容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犯...
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入研究討論,明確加強和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思路,系統提出7個方面30項工作任務;將審議意見印發全國檢察機關,要求深入學習討論,對照查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落實;先後派出多個工作組深入調研,徵求地方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意見,制定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若干...
(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2次會議、201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79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12年7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2次會議、2012...
2015年2月,最高檢經研究並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同意,決定將沿用30多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更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主要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指導。主要職能 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的主要“許可權”,即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指導,具體...
現將《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998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 為落實十五大精神,努力實踐依法治國的基...
紀檢部門一旦發現貪官有犯罪事實,就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機關。沒有此前“雙規”時間的緩衝,檢察院原有的辦案力量大大不足,必須對原有業務機構進行改造調整。中央批示 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新的反貪總局。新反貪總局的局長由一名副部長級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擔任,其檢察官級別則位列中華人民共和...
各級人民檢察院設定“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室)”,專門處理舉報工作。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受理公民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外籍人士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依法查處,懲治罪犯,為廉潔公務活動,促進社會主...
最高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控告、申訴,控告檢察廳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處理來信來訪分工暫行辦法》(附屬檔案一)的規定,分別移送本院有關部門辦理。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本轄管轄的控告、申訴,應參照上述辦法規定的分工原則,確定首辦責任部門辦理。第六條 首辦責任部...
各級人民檢察院都是與各級人民法院相對應而設定的,以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辦案。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職能機關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干業務機構。偵查監督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
各級檢察院舉報機構統稱“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三、廣泛、深入地開展舉報宣傳。要加大舉報宣傳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形式多樣,內容新穎,講求實效。要宣傳黨中央關於堅持“兩手抓”的方針和深入開展反貪污賄賂鬥爭的重要意義;宣傳檢察機關受理、查處舉報案件情況和效果以及受理舉報的範圍;宣傳檢察...
抗訴權是指檢察機關對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發現違法的,依法提起抗訴。職能機構 控告申訴 控告申訴部門、舉報中心受理民眾對貪腐瀆職案件的舉報;接受犯罪人員的自首;受理對檢察院工作不滿意的申訴;受理對法院裁判不服的申訴等;受理刑事賠償的申請。電話號碼“12309”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的全國檢察機關...
7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人就檢察機關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修訂完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和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立案標準,依法推進反瀆職侵權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問:這次修訂並公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下稱《立案...
法律的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由本院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以及有關內設機構負責人組成。檢察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檢察官資格。第三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的員額一般為:(一)最高人民檢察院為十七人至二十五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為了在檢察工作中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一、檢察機關貫徹寬嚴相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現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199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以來,各級人民檢察院牢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國家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和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標準規定。經於2005年12月2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
為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活動,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及時糾正辦案中發生的違法行使職權問題,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並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下稱...
六、為貫徹落實《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制定《人民檢察院鑑定工作規則》、《人民檢察院鑑定機構管理辦法》、《人民檢察院鑑定人管理辦法》、《人民檢察院文證審查工作規定》和各專業門類的工作細則等,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人民檢察院的鑑定工作。各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