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在1989.11.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規定
- 頒布時間:1989年11月30日
- 實施時間:1989年11月3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在1989.11.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在1989.11.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於1989年11月3日召開的第七屆第二十七次會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標準(試行)》的通知在2001.07.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為加強辦案工作指導,加強...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各級軍事檢察院:現將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條)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
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受理舉報案件範圍是:貪污罪案、受賄罪案、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罪案、瀆職罪案以及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對其他刑事案件的檢舉、控告,應予接受。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第五條 人民檢察院受理電話...
(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三、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 (一)貪污罪 1、個人貪污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2、...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1989.11.30[...
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的舉報。第五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設立舉報中心負責舉報工作。
答: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瀆職侵權犯罪,是指《刑法》第九章、第四章及修正案(四)規定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總計42個具體罪名。在《立案標準》修訂中,注意...
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
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
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的舉報。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的主要...
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訊逼供案等。④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
(二)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進行偵查。決定立案偵查需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對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的由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進行立案偵查;領導全市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負責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
反瀆職侵權局是人民檢察院內設的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的專門機構。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的規定以及檢察院內...
(3)依法對貪污、賄賂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案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件進行偵查;經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偵查;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4)對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審查起訴...
(一)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確定和部署檢察工作任務。(二)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以及需要由自己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它犯罪...
1989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取案件標準的規定》,對重大責任事故罪的這兩個標準作了量化規定。重大傷亡,是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傷三人以上的;嚴重後果,是指造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就歐洲議會通過所謂《關於西藏人權《決議的聲明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八條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
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訊逼供案等。④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