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協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2000.10.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協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0年10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0年10月12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協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2000.10.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協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2000.10.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協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0.10.12 實施時間 ...
《意見》分別就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健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協作配合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明確了14項具體任務,並就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設立作出規定,明確該辦公室由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共同牽頭設立,負責偵查監督...
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於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在查處案件工作中協調配合的暫行規定,於198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於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在查處案件工作中協調配合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
二、審計機關在審計監督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刑事法律,按照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將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機關處理。審計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相互配合、協調工作的規定》的通知在1990.12.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
一、各級人民檢察院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有關條約、協定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則(試行)》中的有關規定,切實加以執行。要重視做好司法協助工作,認真、及時辦理司法協助案件。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事局負責...
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98.05.1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1] 現行有效。中文名 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暫行規定》在1991.01.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1.01.25 實施時間 ...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應當指定一名副檢察長主管個案協查工作,同時確定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檢察人員負責個案協查日常工作,並將名單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個案協查辦公室備案。六、過去有關個案協查工作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
為進一步規範人民檢察院偵查業務工作,保證人民檢察院對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偵查工作人員嚴格、公正執法,文明辦案,依法行使職權,防止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現對完善人民檢察院偵查工作內部制約機製作如下規定:一、人民檢察院對貪污賄賂、...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在1991.04.0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
2001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討論通過。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1.12.03 實施時間 2001.12...
2003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24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實行內部制約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為了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辦案安全防範工作,切實防止發生辦案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直接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加強安全防範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等規定,結合辦案...
《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規定(試行)》,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屆八十三次檢察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執行。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規定(試行)(1996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屆八十三次檢察...
關於檢察院自偵案件內部分工的問題,1980年高檢院根據公、檢、法聯合制定的《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的規定,對檢察院直接受理、自行偵查的21種案件作了內部分工,法紀檢察部門負責13種案件,經濟檢察部門負責八種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察部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在2006.01.26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公安部, 監察部頒布。
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9.09.16 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總政治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頒發的《關於軍隊和地方互涉案件的幾個問題的規定》,對正確處理軍地互涉案件,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現根據近幾年軍地互涉案件偵查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為了在檢察工作中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制定了《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演職侵權重特大案件標準(試行)》,已於2001年7月20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二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02年1月1...
為預防和糾正刑事訴訟中的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切實維護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 。
為了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的案件管理工作,規範辦案活動,提高執法水平,保證辦案質量,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加強案件管理的規定》。這個《規定》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法務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在2012.12.2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法務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在2003.07.1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2003.11.2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辦案中相互函調取證的通知》在1982.09.1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辦案中相互函調取證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82.09.13 實施時間 1982.09.13 ...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在2011.11.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印發《...
2016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檢稱,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部署要求,最高檢在梳理總結...
(2001年2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一次會議通過)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刑事抗訴工作,提高辦理刑事抗訴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及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