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98.05.1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現行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1998.05.11
- 實施時間:1998.05.11
關於印發《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98.05.1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現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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