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2016年度晉城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縣(市、區)政府”)、晉城市政府各委、辦、局(以下簡稱“市級機關”)和晉城市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處理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八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