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家世出身
根據海瑞從兄海瑚所編的《海氏族譜》,南宋時有個名叫海俅的人,從福建遷移到了
廣州,海俅的重孫海遜子在明朝開國之初是廣州衛指揮(正四品武官名)。海遜子的兒子海答兒於洪武十六年(1383年)從軍來到
海南島,就在瓊山縣落了戶籍。
海答兒的兒子海寬,中舉後曾任福建松谿縣知縣。有子侄海澄、海瀾、海翰、海鵬、海邁五人,其中海澄官至四川道監察御史,其他還有三人中過舉人。唯獨海瑞的父親海翰無所作為,只是個廩生(享受政府膳食補助的在學生員)。
海翰娶妻謝氏,謝氏於正德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14年1月22日)生下海瑞。海瑞出生四年後,父親海翰便故去了。從此孤兒寡母相依為命,靠祖上留下的幾十畝田,勉強維持生活。謝氏性格剛強,對海瑞要求很嚴格,不讓他像一般兒童那樣嬉戲玩耍。海瑞自幼攻讀詩書經傳,他立志日後如果做官,就要做一個不謀取私利,不諂媚權貴,
剛直不阿的好官,因此他自號“剛峰”,取其做人要剛強正直,不畏邪惡的意思。
海瑞讀書時,正是
王守仁學說盛行的時期,王學的要點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義以外,還有提倡
知行合一、理論和行動一致的積極方面。王陽明還提倡“立誠”,反對偽君子式的“鄉愿”作風。這些對海瑞日後的為人產生了很大影響。
中舉教學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參加
鄉試,寫了一篇《治黎策》,在這篇
策論中,海瑞正對海南黎患不絕的現狀,提出開通十字道路,設縣所城池,中峙參將府兵備道的見解。此年,海瑞得中
舉人。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海瑞上京城參加
會試。在此期間,海瑞向中央朝廷上《平黎策》,再次重申了他的治黎策略。這一建議並沒有引起朝廷的重視。這次會試海瑞落榜了。1554年(嘉靖三十三年),兩次會試都沒考中的海瑞決定放棄
科舉考試,同年閏三月,廣東布政使司指派海瑞到福建
延平府南平縣當
教諭。
海瑞教育學生道德和文章不可分割,主張讀書人應該尊重自己的身份,不該對上官隨便下跪。他執教期間,有朝廷的
御史到
縣學(中國古代秀才讀書的學校)視察,其他教師都跪在地上地通報姓名,唯獨海瑞
長揖行禮,說:“到御史所在的
衙門當行部屬禮儀,這個學堂,是老師教育學生的地方,不應屈身行禮。”
初入官場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被任命為
淳安知縣。他看到這裡“富豪享三四百畝之產,而戶無分厘之稅,貧者戶無一粒之收,虛出百十畝稅差”的“不均之事”,決定重新清丈土地,規定賦稅負擔。這樣,淳安農民的負擔有所減輕,不少逃亡民戶又回到故鄉。除清丈田畝、均平賦役外,海瑞在淳安還推行保甲法、明斷疑難案件、興辦社學,等等。
海瑞生活節儉,他穿布袍、吃粗糧糙米,讓老僕人種菜自給。浙江總督
胡宗憲還曾將海瑞為母親做壽而買肉二斤的傳聞講給別人聽。一次,胡宗憲的兒子路過淳安縣,向驛吏發怒,把驛吏倒掛起來。海瑞說:“過去胡總督考察巡視各部門,命令所路過的地方不要供應太鋪張。現在這個人行裝豐盛,一定不是胡公的兒子。”海瑞遂將其隨帶金錢沒收,並派人乘馬將此事報告胡宗憲,胡宗憲亦未將海瑞治罪。
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嚴嵩的黨羽、都御史
鄢懋卿出巡兩浙、兩淮鹽政,一路貪污勒索。海瑞設法與之鬥爭。據《
明實錄》及《明史·海瑞傳》,鄢懋卿過境淳安時,海瑞不僅提供的酒飯十分簡陋,還高聲宣言縣衙狹小不能容納眾多的車馬;鄢懋卿十分氣憤,然而他早就聽說過海瑞之名,亦只得收斂威風而離開。但據明人
梁雲龍所撰《海忠介公行狀》,則海瑞是通過稟帖,直指鄢懋卿在出行過程中口稱節省、實則奢靡,言行不一,自己無所適從,鄢懋卿遂不再過境淳安縣,甚至連嚴州府的其他地方都一併繞開。事後。鄢懋卿囑咐
巡鹽御史袁淳治海瑞和慈谿縣
霍與瑕的罪。霍與瑕,是禮部尚書
霍韜的兒子,也是坦率正直不諂媚鄢懋卿的人。海瑞雖無可指摘,但後來還是因此失去升任嘉興通判的機會,赴吏部另聽調遣。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二月,在
朱衡(號鎮山)的幫助下,海瑞調任
興國縣知縣。(《明史》作“興國州通判”,有誤)到任後,海瑞著力清丈土地;在任上並曾撰寫《興國八議》,其中心是革除積弊,安定人民生活。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海瑞被選拔為戶部雲南司主事,赴任
北京。
上疏入獄
明世宗
朱厚熜晚年,不在朝堂處理政務,深居西苑,專心設壇求福。總督、巡撫等邊關大吏爭著向皇帝貢獻有祥瑞徵兆的物品,禮官總是上表致賀。朝廷大臣自
楊最、
楊爵獲罪以後,沒有人敢說時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一日,海瑞在棺材鋪里買好了棺材,並且將自己的家人託付給了一個朋友。然後向
明世宗呈上《治安疏》,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
明世宗讀了海瑞的《治安疏》,十分憤怒,把《治安疏》扔在地上,對左右侍從說:“快把他逮起來,不要讓他跑掉。”宦官
黃錦在旁邊說:“這個人向來有愚名。聽說他上疏之前,自己知道冒犯該死,買了一個棺材,和妻子訣別,奴僕們也四處奔散沒有留下來的,他自己是不會逃跑的。”明世宗聽了默默無言。過了一會又讀海瑞的上疏,一天裡反覆讀了多次,感到嘆息,只得把《治安疏》留在宮中數月。曾說:“這個人可與
比干相比,但朕不是商紂王。”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秋季,明世宗生病,心情鬱悶,召來內閣首輔
徐階議論禪讓帝位給皇太子的事,世宗說:“海瑞所說的都對。朕已經病了很長時間,怎能臨朝聽政。”又說:“朕確實不自謹,導致身體多病。如果朕能夠在偏殿議政,豈能遭受這個人的責備辱罵呢?”遂逮捕海瑞關進詔獄,追究主使的人。獄詞送上後,仍然留在宮中不發布。戶部有個司務叫
何以尚的,揣摩皇帝沒有殺死海瑞的心意,上書陳請將海瑞釋放。明世宗大怒,命
錦衣衛杖責何以尚一百大棒,關進詔獄,晝夜用刑審問。
徐階力救海瑞,有
閣臣主張對海瑞處以
絞刑,被徐階和刑部尚書
黃光升壓了下來。
大赦出獄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1567年1月23日),明世宗駕崩,外面一般都不知道。
提牢主事聽說了這個情況,認為海瑞不僅會釋放而且會被任用,就辦了酒菜來款待海瑞。海瑞自己懷疑應當是被押赴西市斬首,恣情吃喝,不管別的。主事因此附在他耳邊悄悄說:“皇帝已經死了,先生現在即將出獄受重用了。”海瑞說:“確實嗎?”隨即悲痛大哭,把剛才吃的東西全部吐了出來,暈倒在地,一夜哭聲不斷。
同年裕王(明穆宗)繼位,年號隆慶。奉先帝世宗遺詔,赦免了以海瑞為代表的所有諫言諸臣。海瑞被釋放出獄,官復原職,不久改在兵部任職。後來調
大理寺任職,提拔為尚寶丞(專門管理皇帝御璽、 印鑑的官員)。
隆慶元年(1567年),徐階被御史齊康所彈劾,海瑞上言說:“徐階侍奉先帝,不能挽救於神仙土木工程的失誤,懼怕皇威保持
祿位,實在也是有這樣的事。然而自從
徐階主持國政以來,憂勞國事,氣量寬宏能容人,有很多值得稱讚的地方。齊康如此心甘情願地充當飛鷹走狗,捕捉吞噬善類,其罪惡又超過了
高拱。”人們贊成他的話。
巡撫應天
隆慶三年(1569年)夏,海瑞升調右
僉都御史(正四品),外放應天巡撫。轄區包括
應天、
蘇州、
常州、
鎮江、
松江、
徽州、太平、
寧國、
安慶、
池州十府及
廣德州,多為江南富庶的魚米之鄉。屬吏害怕海瑞的威嚴,貪官污吏很多自動辭職。有顯赫的權貴把門漆成紅色的,聽說海瑞來了,都改漆成黑色的。宦官在江南監督織造,見海瑞來了,就減少車馬隨從。
海瑞興利除害,請求整修
吳淞江、白茆河,通流入海,百姓得到了興修水利的好處。海瑞早就憎恨大戶兼併土地,全力摧毀豪強勢力,推行“
一條鞭法”,安撫窮困百姓。貧苦百姓的土地有被富豪兼併的,大多奪回來交還原主。深受百姓的愛戴,叫他“海青天”。
徐階被罷免之後在家中居住,海瑞追究徐家也不給予優待。推行政令氣勢猛烈,所屬官吏恐懼奉行不敢有誤,豪強甚至有的跑到其他地方去躲避的。而有些奸民多乘機揭發告狀,世家大姓不時有被誣陷受冤枉的人。又裁減郵傳冗費,士大夫路過海瑞的轄區大都得不到很好地張羅供應,因此怨言越來越多。
倍受排擠
隆慶三年(1569年)冬季,都給事中
舒化說海瑞迂腐滯緩,不通曉施政的要領,應當用
南京清閒的職務安置他,
明穆宗還是用嘉獎的語言下詔鼓勵海瑞。不久給事中
戴鳳翔彈劾海瑞庇護奸民,魚肉士大夫,沽名亂政,於是海瑞被改任南京糧儲。
海瑞巡撫吳地才半年。平民百姓聽說海瑞解職而去,呼號哭泣於道路,家家繪製海瑞像祭祀他。海瑞要到新任上去,正遇高拱掌握吏部,早就仇恨海瑞,把海瑞的職務合併到南京戶部當中,海瑞因此遂因病引退,回到
瓊山老家。
海瑞在隆慶四年(1570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
黃光升的府邸拜見黃光升,以謝當年營救保護之恩。
萬曆元年(1572年),
張居正主持國政,也不喜歡海瑞,命令巡按御史考察海瑞。御史到山中審察,海瑞殺雞做菜招待御史,房屋居舍冷清簡陋,御史嘆息而去。張居正懼怕海瑞嚴峻剛直,中外官員多次推薦,最終也不任用。
萬曆十年(1582年)冬天,張居正去世之後,吏部擬用海瑞為左通政,明神宗
朱翊鈞向來器重海瑞的名望,於次年正月召海瑞為南京
右僉都御史。赴任途中,改為南京吏部右侍郎。海瑞當時已經七十二歲了,上疏言衰老垂死,願意效仿古人
尸諫的意思,列舉
明太祖朱元璋刑法,剝人皮裝上草製成皮囊,以及定律枉法達八十貫判處
絞刑的規定,說應當用這樣的方法懲治貪污。其它謀劃時政,言語極為切實。只有勸皇帝用暴虐刑法,當時評議認為是錯誤的。御史梅鵾祚彈劾海瑞。明神宗雖然認為海瑞言論有過失,然而清楚海瑞的忠誠,為此免去梅鵾祚的俸祿。
老病去世
明神宗屢次要重用海瑞,主持國事的閣臣暗中阻止,於是任命海瑞為南京
右都御史。海瑞上任後,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諸司向來苟且怠慢,海瑞身體力行,矯正弊端。有的御史偶爾戲樂,海瑞要按
明太祖法規給予杖刑。百官恐懼不安,都怕受其苦。
提學御史房寰恐怕被舉發糾正要先告狀,
給事中鐘宇淳又從中慫恿,房寰再次上疏誹謗誣衊海瑞。海瑞也多次上疏請求退休,明神宗下詔慰留不允許。
萬曆十四年(1586年),海瑞聽聞
黃光升去世,悲傷至極,帶病前去
晉江奔喪。
萬曆十五年(1587年)十月十四日,海瑞病故於南京任上。他沒有兒子,所以去世後,僉都御史
王用汲去主持海瑞的喪事,看見海瑞住處用葛布製成的幃帳和破爛的竹器,有些是連貧寒的文人也不願使用的,因而禁不住為之悲泣不已,湊錢為海瑞辦理喪事。海瑞的死訊傳出,南京的百姓因此罷市。海瑞的靈柩用船運回家鄉時,穿著白衣戴著白帽的人站滿了兩岸,祭奠哭拜的人百里不絕。朝廷追贈海瑞
太子太保,諡號忠介。
主要貢獻
法規制度
海瑞曾根據他在
淳安的經驗寫《興革條例》,談論該地區的管理問題。
海瑞就任應天巡撫之後,立即頒布《督撫憲約》,規定巡撫出巡各地,府、州、縣官一律不準出城迎接,也不準設宴招待。考慮到朝廷大員或許仍須稍存體面,他準許工作餐可以有雞、魚、豬肉各一樣,但不得供應鵝和黃酒,而且也不準超過一伙食標準。這個標準是:物價高的地方紋銀三錢,物價低的地方兩錢,連蠟燭、柴火等開支也在上述數目之內。
海瑞在應天推行
一條鞭法:將過去按地、戶、丁分別徵收實行、徵發徭役的賦役制度,改為按土地、人丁徵收貨幣與白銀;將過去由納稅戶輪流徵收解運改為官府自行徵收解運。把田賦、力役和其他雜稅合編為一條,統一按田畝核算徵收。原來按丁戶征役的辦法一併改為攤入田畝。
在對待契約問題上,海瑞不顧明代法律規定與當時的國情,要求爭議的解決必須以書面契約為依據。因為當時農民間是很少使用書面契約來發生借貸關係的,致使法律的執行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海瑞所批准贖還的僅占全部典押借貸案件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下,佃戶不敢向業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貸方還款。
清廉作風
按照當時官場的風氣,新官到任,舊友高升,總會有人來送些禮品禮金,以示祝賀。這些禮品禮金只要數額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開貼告示說“今日做了朝廷官,便與家居之私不同”。然後把別人送的禮品一一退還,連老朋友
賀邦泰、
舒大猷遠道送來的禮也不例外。至於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臨終前,兵部送來的柴金多算了七錢銀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斷案技巧
在斷案技巧上,海瑞不能
明察秋毫,料事如神。對於那些疑案,他不是慎重調查,而是“與其冤屈兄長,寧願冤屈弟弟;與其冤屈叔伯,寧願冤屈侄子;與其冤屈貧民,寧願冤屈富民;與其冤屈愚直,寧願冤屈刁頑”。
在爭產業的案件中,“與其冤屈小民,寧願冤屈鄉宦”;在爭言貌的案件中,“與其冤屈鄉宦,寧願冤屈小民”。
人物評價
《
明史》:瑞生平為學,以剛為主,因自號剛峰,天下稱剛峰先生。嘗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故自為縣以至巡撫,所至力行清丈,頒
一條鞭法。意主於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雲。贊曰:海瑞秉剛勁之性,戇直自遂,蓋可希風漢
汲黯、宋
包拯。苦節自厲,誠為人所難能。
李贄:夫
青松翠柏,在在常有,經歷歲時,棟粱遂就。噫!安可以其常有而忽之!與果木斗春,則花不如,與果木斗秋,則實不如。吁!安可以其不如而易之!世有清節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棟樑者,如世之萬年青草,何其滔滔也。吁!又安可以其滔滔而擬之!此海剛峰(海瑞)之徒也,是亦一物也。
徐階:敝鄉近來誠為新政所困,然剛峰(海瑞)初意亦出為民,只緣稍涉偏頗,刁徒遂乘之妄作,偽播文檄,謬張聲威,煽惑愚頑,凌蔑郡縣,始猶誣訐,繼乃扛抬,白占田廬,公行搶奪,紀綱倫理蕩然無存,不獨百姓莫能存生,而剛峰亦因之損譽,良可慨也!
謝肇淛:近代若海忠介之清,似出天性;然亦有近詐者。…然忠介身後誠無餘財。近來效顰者,家藏余鏹,而外為纖嗇之態,欲併名與利,而皆襲取之,視海公又不啻天壤矣。
屈大均:公之學以剛為主,其在朝,氣象岩岩,端方特立,諸臣僚多疾惡之,無與立談。
黃仁宇:海瑞,古怪的模範官僚。海瑞是忠臣,又是孝子。海瑞尊重法律,按照規定的最高限度執行。海瑞從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糾紛。他的信條和個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遺棄。當人們評論他的政治措施,卻不僅會意見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極大。在各種爭執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個共通的結論,就是他的所作所為無法被接受為全體文官們辦事的準則。海瑞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並且
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聖經賢傳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於善、惡兩個道德範疇之內。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
《
劍橋中國明代史》:海瑞,是嚴峻守法的官員,熱心保護老百姓,制止紳士的非法行為。
軼事典故
海瑞背纖
明嘉靖年間,海瑞任淳安縣令,不畏權貴。
國公張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權勢,貪贓枉法,百姓怨恨。海瑞勸農歸來,張志伯的親信差官張彪來至縣衙,強索賒銀萬兩,海瑞拒絕,反將張彪棍責逐出。張志伯聞報大怒,至淳安向海責問,海瑞反據理向張算帳,指斥其貪贓枉法,張志伯大窘,臨行索要縴夫四百名再作刁難。海瑞因農忙,不願擾害百姓,就親自率領衙役背纖,張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憤,狼狽而去。
海瑞罷官
徐階的第三子徐瑛霸占民田,魚肉鄉里,強占民女趙小蘭。小蘭母洪阿蘭告狀,華亭縣令王明友受賄,杖斃小蘭祖父。應天巡撫海瑞微服出訪,路遇洪阿蘭,查明真相,判處徐瑛、王明友死罪,飭令退田。徐階買通太監、權貴,妄圖罷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識破奸計,斷然處斬二犯,然後交出大印,慨然罷官歸里。
親屬成員
父親:海翰
母親:謝氏
妻子:許氏、潘氏、王氏
妾:邱氏、韓氏
兒子:海中砥(早夭)、海中亮(早夭)、海中期,三歲而殤。
女兒:長女,嫁蓮塘張筠;次女,嫁林岳;三女,嫁郡學生周維誠。
個人作品
文章
《
治安疏》是海瑞寫給明世宗
朱厚熜的一篇奏疏。在這篇奏疏中,海瑞大膽揭發官場的弊端和統治階級的罪惡,同時提出改革意見,希望統治者能夠採納。
除《治安疏》外,海瑞還有若干奏議、書信等作品。其文集,有《海忠介公全集》等。
書法
史載,海瑞書法,“楷、行皆佳,筆力精絕,功力深厚,靜逸而無嫵媚之態”。清末
康有為在其著作《廣藝舟雙揖》中曾評價海瑞的書法說:“其筆法奇矯且可觀。”
從海瑞現存的書法作品來看,以行草書為最出色,筆力矯健,結體奇崛,極見功力。而他的小楷,亦規整可觀,有古拙之氣。小楷作品《奉別帖》是其代表作。
族屬爭議
《
明史》中說海瑞是瓊山人,但沒有具體民族記載。於是,關於海瑞是什麼族的問題有三種說法:一是回族說;二是回族血統漢化說;三是漢族說。
一、回族說
經過多年研究,學術界的主流觀點認為海瑞是回族人,《辭海》等也採納了這一觀點。195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海瑞》書中考證說:
海姓在中國古代漢族中極為罕見,僅唐代有一海鵬,海鵬其人出自明代姓氏書《
萬姓統譜》《奇姓通》。根據海瑞先祖
海答兒這個姓名,屬回族的可能性很大,波斯十四世紀有一地區長官,即名海答兒,元代也有好幾個海答兒,都是
回族。因此,一般認為海瑞是回族人。“海答兒”是一個典型的穆斯林名字,本是阿拉伯古賢人名,按穆斯林習慣取名法,為後代不斷採用。海瑞是海答兒的第五代傳人。 海答兒上幾代下幾代都是漢名,只有海答兒不是,因為海答兒之時朱元璋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改姓名。
對海瑞族屬最新的介紹,有2000年6月
南京市伊斯蘭教協會編印的《南京回族伊斯蘭教史稿》,此書由伍貽業(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第七屆委員會副會長)主編。
另外,《
光明日報》於1959年11月26日曾有一專文,題目是《海瑞是否回族》,作者佩之。文中說:“明代政治家海瑞,據說出於回族。海口市人民政府網介紹海瑞是回族。
二、回族血統漢化說
《粵東正氣海瑞》一書說:如果說海瑞的祖先海答兒為回族人,海瑞本人則是回漢血統通婚的後裔。《明史·列傳第一百十四》總督
胡宗憲嘗語人曰:“昨聞海令為母壽,市肉二斤矣。”
三、漢族說
海瑞後人的戶籍上,民族一欄填寫的是“漢”。
根據
閻根齊等著《海瑞祖居祖墓調查報告》,海瑞祖墓反映了海南古代的地方風俗,與回族的墓地有很大的區別。大陸中原明代的家族墓地按輩份排列非常有序,即祖墓位於後部的正中,前面子孫的墓按左昭右穆的原則一代一代地排列。海瑞祖墓則不同,似乎沒有什麼規律。據當地人介紹,一直到近現代,屯昌縣的墓葬並不一定夫妻同葬一地和合葬,完全由“風水仙”按風水指定地方而葬。所以就經常出現夫妻分葬的情況,有時夫墓在村東,而妻墓在村西,甚至夫妻分別葬在相距幾十公里的地方。這是屯昌縣一帶獨具特色的漢族埋葬風俗。
後世紀念
海瑞墓
海瑞墓位於
海南省海口市西郊濱涯村,為一長方形陵園,四周為石砌圍牆。始建於萬曆十七年(1589年),是皇帝派
許子偉專程到海南監督修建的。1996年11月,國務院批准海瑞墓為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海瑞祠
海瑞祠,位於浙江
千島湖龍山島。於1985年初破土動工,1986年夏落成竣工。為廳院合一式的磚木結構,建築面積625平方米。
史書記載
藝術形象
曲藝形象
影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