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8月13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88年08月13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8月13日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88年8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8月13日公布施行。
1988年8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8年8月13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08.13 實施時間 1988.08.13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
根據國務院關於對黃金礦產實行保護性開採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十條第二款。二、第十四條第三項...
(1995年2月19日自治區政府令49號發布施行)修改內容: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第三十條增加罰款數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內容。十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建設用地管理辦法(1996年3月5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6]35號文批准 1996年3月19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6]3號發布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選礦環境管理辦法》在1992.12.08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選礦環境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2.12.08 實施時間 1992.12.08 狀態 失效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
《貴州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是貴州省地方法規。通過過程 【檔案來源】貴州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 (1991年1月19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湖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修正)(1986年12月11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10月30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1986年11月1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加快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簡稱《礦產資源法》)有關規定和“開放、搞活、管好”的方針,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
1986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86年10月12日公布。第一條 為促進鄉鎮集體和個體採礦事業的健康發展,合理開發和保護礦產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開辦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
1986年12月12日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鄉鎮集體和個體採礦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簡稱《礦產資源法》)第十四條規定,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省境內開辦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都必須遵守《礦產資源...
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本辦法,取得採礦權。未取得採礦權的,不得進行採礦生產。採礦權不得買賣、出租,不得用作抵押。第四條 對礦產資源實行有償開採。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第五條 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實行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
第二十二條 集體礦山企業、私營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者的採礦許可證、採礦申請登記表,由省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第二十三條 新建國有礦山企業,其礦區範圍內原有的集體礦山企業、私營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新建國有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統籌安排,可以實行聯合經營;也可以劃出...
1987年2月16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促進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協調、持續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
貴州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處罰辦法 (1990年9月30日黔府〔1990〕62號)第一條為了維護礦業秩序,根據《礦產資源法》和《貴州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暫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採礦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違反《礦產資源法》和《貴州省鄉鎮集體礦山...
五、鄉鎮集體和個體採挖零星分散的沙金資源的具體審批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二條全民所有制單位同鄉鎮集體聯合開辦的礦山企業,按投資多的一方確定企業所有制性質,屬於全民所有制性質或投資均等的按《礦產資源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三條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變更礦區範圍或採礦地點,...
1987年5月17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4年8月30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鄉鎮集體企業採礦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7年9月2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省、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或礦產管理機構、有關礦業主管部門應協助同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指導、幫助和監督管理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工作。第五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本辦法規定領取採礦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第六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採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採礦生產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地質礦產局是本市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的行政...
1987年7月18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加強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遵守...
1993年4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一、第二條第二款原規定:“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依法申請,經批准領到採礦許可證,並辦清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手續,取得採礦權,方能進行採礦活動”。修改為:“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必須依法...
北京市開辦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審批辦法(修正) (1986年9月10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開辦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審批辦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