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

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經濟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
  • 屬性:經濟名詞
內容
將數位技術廣泛套用於政府管理服務,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最佳化,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
第一節 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
建立健全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體系,確保公共數據安全,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匯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健全數據資源目錄和責任清單制度,提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功能,深化國家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利用。擴大基礎公共信息數據安全有序開放,探索將公共數據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統一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和開發利用連線埠,優先推動企業登記監管、衛生、交通、氣象等高價值數據集向社會開放。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
第二節 推動政務信息化共建共用
加大政務信息化建設統籌力度,健全政務信息化項目清單,持續深化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布局建設執政能力、依法治國、經濟治理、市場監管、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重大信息系統,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國家電子政務網路,集約建設政務雲平台和數據中心體系,推進政務信息系統雲遷移。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快速疊代,增強政務信息系統快速部署能力和彈性擴展能力。
第三節 提高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
全面推進政府運行方式、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位化智慧型化。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提升全流程一體化線上服務平台功能。加快構建數位技術輔助政府決策機制,提高基於高頻大數據精準動態監測預測預警水平。強化數位技術在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應對中的運用,全面提升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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