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精神,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數字治理新格局,提升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現狀和目標
(一)發展現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局出發,圍繞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大數據戰略和數字政府建設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目前,全省數字政府建設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加速提升,貫穿四級的數據資源體系初步建成,政務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初見成效,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持續構建,"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跨省通辦”等創新實踐不斷湧現,有力支撐了我省"放管服"等重點改革任務,數位技術賦能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階段性成果,為邁入數字政府建設新階段打下了堅實基礎。與此同時,我省數字政府建設還存在頂層設計不足、體制機制不健全、數據資源體系不完善、政務服務體驗和深度不強、支撐保障體系不完備,幹部隊伍數字意識和數字素養有待提升等問題,政府治理數位化水平與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當前,我國已經開啟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數字政府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要主動順應經濟社會數位化轉型趨勢,充分釋放數位化發展紅利,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助力“一優兩高”戰略部署和"產業四地”建設,引領我省數位化發展。
(二)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將數位技術廣泛套用於政府科學決策和管理服務,構建數位化、智慧型化的政府運行新形態,以數字政府建設引領數字青海高質量發展。
到2025年,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數字政府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完善,更加健全,數字政府體系框架基本建成,"平台化協同、線上化服務、數據化決策、智慧型化監管”的新型數字政府治理模式基本形成,數字政府建設在服務青海重大戰略、重大部署,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到2035年,符合國家要求的數字政府體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備,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數據驅動、整體協同、敏捷高效、智慧型精準、開放透明的現代化政府,數位化引領成效顯著,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為青海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全面提升政府數位化履職效能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部署要求,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以數位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重點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數位化履職效能。
(一)強化經濟運行大數據監測分析,提升經濟調節能力。
加強經濟數據匯聚、共享、治理。構建和完善經濟治理相關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匯聚各部門經濟治理調節相關數據資源,構建經濟治理基礎資料庫。加強對涉及國計民生關鍵數據的全鏈條全流程治理和套用,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運用大數據強化經濟監測預警。多角度開展經濟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及政策模擬,構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數據平台,強化經濟趨勢研判調節能力。提升經濟政策精準性和協調性。推進規劃信息互聯互通、歸集共享,強化規劃銜接協調,促進各領域經濟政策有效銜接,持續提升經濟調節政策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完善財政業務系統,加快青海省數字財政項目建設,構建省級財政大數據中心,建設財政管理、財政分析、財會監督等領域的大數據套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等)
(二)大力推行智慧監管,提升市場監管能力。
以數位化手段提升監管精準化水平。構建監管事項清單動態管理系統,全面整合市場監管領域信息資源和業務數據,運用多源數據為市場主體精準"畫像",強化風險研判與預測預警。持續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水平,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套用,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和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根據企業信用實施差異化監管。加強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數位化追溯監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各市州政府)
以一體化線上監管提升監管協同化水平。深化全省“網際網路+監管"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線上一體化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行政許可業務一體化審批系統、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推動監管數據和行政執法信息歸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強化監管數據治理,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協同監管。以新型監管技術提升監管智慧型化水平,在生態環保、耕地保護、自然資源等領域充分運用非現場、視頻圖像、物聯感知、衛星遙感、人工智慧、掌上移動等新型監管手段,探索推動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監管、實時監管,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強化以網管網,深化青海省市場監管大數據平台能力,加強平台經濟等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全面提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能力。(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務服務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各市州政府)
(三)積極推動數位化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社會管理能力。
提升社會矛盾化解能力。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上線下融合,著力提升數位化治理能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實體平台和線上平台,完善源頭防控、排查梳理、糾紛化解、應急處置的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提升網上行政複議申請、網上信訪、網上調解、網上法律援助申請等水平,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排查化解。(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等、各市州政府)
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智慧型化。推進各級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健全省、市(州)、縣(市、區、行委)、鄉(鎮)、村(社區)上下貫通的五級社會治安防控指揮運行處置機制。加強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數據平台建設,提升公安大數據警務雲平台能力,推進省、市(州)、縣(市、區、行委)一體化公安數字指揮體系建設。深化數位化手段在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打擊犯罪、治安聯動等方面的套用,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的能力。(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等、各市州政府)
推進智慧應急建設。最佳化完善應急指揮通信網路,全面提升應急監督管理、指揮救援、物資保障、社會動員的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加快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化平台建設,匯聚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草、公安、住建、交通運輸、教育、衛生健康、文化旅遊等部門的監測預警數據,提升風險監測預測、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通信保障等應急管理能力。(責任單位:省應急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等)
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精準化水平。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發揮村(社區)信息為民服務實效。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完善村(社區)政務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打造“全科型”格線服務管理體系,建立“民呼我應、上下聯動、立接即辦”民眾訴求快速回響機制。推進智慧社區建設,集約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加速線上線下融合,提升社區安防綜治、物業管理、民生服務的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提升基層智慧治理能力。(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各市州政府)
(四)持續最佳化利企便民數位化服務,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務體系。持續最佳化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功能,充分發揮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一網通辦”樞紐作用,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標準統一、全面融合、服務同質,構建全時線上、渠道多元、全省通辦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最佳化完善政務服務"一張網",拓展政務服務渠道,持續推動“青松辦”品牌建設,提升便民服務辦事大廳“24小時不打烊”能力,不斷推進實體大廳、網上平台、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服務渠道線上線下融合,探索推廣政務服務自助終端拓展套用。完善省、市(州)、縣(區)、鄉(鎮)、村(社區)五級聯動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向基層延伸。(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各市州政府)
提升智慧便捷服務能力。推行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更加好辦易辦,推廣“民生直達"等服務方式,打造掌上辦事服務新模式,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提高主動服務、精準服務、協同服務、智慧服務能力。持續推進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進一步最佳化服務模式,建設線下綜合受理視窗和線上受理專欄,提升系統支撐能力,推動“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辦理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按需共享套用;推廣“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代辦制”等新模式,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各市州政府)
提供優質便利的涉企服務。以數位技術助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探索"一業一證"等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新途徑,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強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建設"免審即享"系統,推動涉企審批"一網通辦”、惠企政策精準推送、政策兌現直達直享。提升青海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平台能力,最佳化企業開辦“一網通辦”、企業註銷"一網服務"等平台能力,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標準化、規範化、智慧型化、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各市州政府)
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務。探索推進"多卡合一”、"多碼合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數位化套用,積極打造多元參與、功能完備的數位化生活網路,提升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服務能力。圍繞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需求,完善線上線下服務渠道,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建立幫辦、代辦、預約上門等服務模式,切實解決特殊群體在運用智慧型技術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難。(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青海銀保監局、省殘聯、省政務服務監管局等、各市州政府)
持續最佳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台功能。持續提升省級12345和各市州12345平台功能,加強智慧型化客服系統建設,增強熱線應答能力。持續推動各類非緊急類政務服務熱線歸併至12345熱線,實現政務服務“一號對外”。推動12345熱線與110、119、120等緊急熱線以及水電氣等公共事業服務熱線的聯動。加強政務服務熱線數據社情民意分析及套用,為決策提供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省菸草專賣局等、各市州政府)
加快推動“智慧消防”建設,完成全省“智慧消防”大數據中心建設,實現省、市、縣三級數據互聯互通和互動交換,逐步建設城鎮、行業和單位消防物聯網系統,動態匯聚、科學研判消防治理信息數據,全面提升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社會綜合治理能力。(責任單位: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市州政府)
(五)強化動態感知和立體防控,提升生態環保能力。
提升生態環保協同治理能力。全面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數位化轉型,提升生態環境承載力、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和資源利用科學性,更好支撐大美青海建設。構建天地一體、全面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最佳化青海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台。強化雪山冰川、江源河流、湖泊濕地、草原草甸、荒漠植被、森林灌叢等數據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建設生態環境數據倉。最佳化青海省河長制湖長制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搭建區域合作平台,強化區域協同合作,推動建立長江、黃河、瀾滄江流域省份協同保護“中華水塔”聯保聯治協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等)
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構建精準感知、智慧管控的協同治理體系,依託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庫,搭建祁連山國家公園自然資源數據平台,推動三江源國家公園生態大數據中心建設,提升對智慧國土、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生態保護修復、耕地保護的數據分析能力。(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祁連山國家公園青海省管理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等)
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探索開展能源領域智慧型感測和智慧型測量、特種機器人、數字孿生,以及能源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套用,深化綠色低碳大數據平台能力,匯聚低碳治理相關數據,建立低碳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提升青海能源大數據中心能力,構建省域碳排放智慧型監測和動態核算體系,提升碳業務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動形成集約節約、循環高效、普惠共享的綠色低碳發展新格局,為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行動方案提供有力支撐,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
(六) 加快推進數字機關建設,提升政府運行效能。
提升輔助決策能力。建立健全政務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機制,統籌推進決策信息資源系統建設,充分匯聚整合多源數據資源,拓展動態監測、統計分析、趨勢研判、效果評估、風險防控等套用場景,建設一體化數字政府運營指揮中心體系,全面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提升行政執行能力。深化數位技術套用,創新行政執行方式,切實提高政府執行力。加快建設一體化協同辦公平台,實現電子公文、信息報送、督查督辦等基礎套用功能,打造安全高效的“青政通”移動化辦公套用,推動更多行政辦公事項"掌上辦”。全面提升內部辦公、機關事務管理等方面共性辦公套用水平,推動機關內部服務事項線上集成化辦理,不斷提高機關運行效能。(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提升行政監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推動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公共資源交易等全流程數位化運行、管理和監督,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最佳化完善“網際網路+督查"機制,形成目標精準、講求實效、穿透性強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暢通。(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等、各市州政府)
(七)推進公開平台智慧型集約發展,提升政務公開水平。
最佳化政策信息數位化發布。完善政務公開信息化平台,建設分類分級、集中統一、共享共用、動態更新的政策檔案庫。推進政府入口網站集約化建設,推動信息公開、數據融通、服務套用融合發展,形成高效便民的政府網站服務體系。強化市場主體、涉及減稅降費、擴大有效投資、疫情防控、穩就業保就業、公共企事業單位等信息公開,加快構建以網上發布為主、其他發布渠道為輔的政策發布新格局。匯聚各部門政策數據,最佳化政策智慧型推送服務,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順應數位化發展趨勢,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審查標準,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發揮政務新媒體優勢做好政策傳播。積極構建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形成整體聯動、同頻共振的政策信息傳播格局。適應不同類型新媒體平台傳播特點,開發多樣化政策解讀產品。依託政務新媒體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和政務輿情回應工作。緊貼民眾需求暢通互動渠道。加強人工智慧等技術運用,建設統一的智慧型化政策問答平台,以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統一知識問答庫為支撐,著力強化智慧型化解答能力,豐富視頻、圖解、文字等問答形式,靈活開展政民互動,以數位化手段感知社會態勢,輔助科學決策,及時回應民眾關切。(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三、構建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
(一)強化安全管理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統籌做好數字政府建設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構建全方位、多層級、一體化安全防護體系,形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協同聯動機制。建立數字政府安全評估、責任落實和重大事件處置機制,加強對參與政府信息化建設、運營企業的規範管理,確保政務系統和數據安全管理邊界清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等)
(二)落實安全制度要求。
依法完善數據安全防護,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風險評估、檢測認證、密碼套用管理等制度。建立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網路安全、保密和密碼套用檢查,提升數字政府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水平。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等數據的保護力度,完善相應問責機制,依法加強重要數據出境安全管理,確保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保密局、省國家密碼管理局、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動態監控、主動防禦、協同回響"的數字政府安全技術保障體系。建設數字政府一體化安全運營中心,推進數字政府統一安全運營管理能力建設,為基礎設施安全、套用和數據安全以及新技術套用安全提供立體化的安全技術支撐。充分運用主動監測、智慧型感知、威脅預測等安全技術,強化日常監測、通報預警、應急處置,拓展網路安全態勢感知監測範圍,加強大規模網路安全事件、網路泄密事件預警和發現能力。建立重要節點安全防控運營體系,組建安全技術管理和支撐團隊,建立健全安全運營制度,開展常態化安全防護和應急演練,提升數字政府整體安全防護能力。(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面向信息基礎設施、各類政務平台及套用開展安全可控升級改造,打造軟硬一體雲端協同的安全可控存算資源體系。強化安全可靠技術和產品套用,切實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積極推進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碼套用。開展國產軟體套用示範,推進政務信息系統適配開發、改造與遷移。(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國家密碼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各市州政府)
四、構建科學規範的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
(一)以數位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
推動政府履職更加協同高效。充分發揮數位技術創新變革優勢,最佳化業務流程,創新協同方式,推動政府履職效能持續最佳化。堅持以最佳化政府職責體系引領政府數位化轉型,以數字政府建設支撐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與數位技術套用深度融合,推動政府運行更加協同高效。健全完善與數位化發展相適應的政府職責體系,強化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和網路空間等治理能力。助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快完善銜接國家、省級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深化全省標準化政務服務事項管理能力,將各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部納入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實現行政許可規範管理和高效辦理,推動各級行政權力事項網上運行、動態管理。強化審管協同,打通審批和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制定公布行政許可事項監管規則和標準,提升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能力。充分發揮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作用,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各市州政府)
(二)創新數字政府建設管理機制。
明確運用新技術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推進政府部門規範有序運用新技術手段賦能管理服務。推動技術部門參與業務運行全過程,鼓勵和規範政產學研用等多方力量參與數字政府建設。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會商機制,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統籌管理,推進建設管理模式創新,探索建立綜合論證、聯合審批、綠色通道、聯合驗收等項目建設管理新模式。強化數字政府建設經費保障力度,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資金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鼓勵支持有條件、有能力的市場主體合法合規參與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數字普惠,加強對農村地區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擴大數字基礎設施覆蓋範圍,最佳化數字公共產品供給,加快消除區域間"數字鴻溝"。依法加強財會監督,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按照相關規定對新增重大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條件;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認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套用,將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鈎。依法加強審計監督,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法和效益,避免分散建設、重複建設,切實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成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各市州政府)
(三)完善法規規章制度。
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規推進技術套用、流程最佳化和制度創新,消除技術歧視,保障個人隱私,維護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利益,形成對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明確指引。持續抓好現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細化完善配套措施,確保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推動及時修訂和清理現行地方法規規章中與數字政府建設不相適應的條款,將數字政府建設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時上升為制度規範,加快完善與全省數字政府建設相適應的法規框架體系。(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四)健全標準規範。
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化標準化工作協調推進領導機制和標準規範體系工作機制,構建政府與市場並重的標準規範供給格局,強化國家和先進地區數字政府相關標準的貫標采標,圍繞我省數字政府建設實際工作需要,加快推進電子政務網路、政務算力網路、數據治理、數據共享、數據開發利用、政務服務平台、系統整合共享、共性辦公套用、關鍵政務套用等標準制定。推進數字政府工程體系建設,重點圍繞跨部門重大工程,研究制定統一的系統工程架構,技術集成規範、數據集成規範、業務集成、項目集成規範,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標準的科學性、權威性、實用性,加大數字政府標準推廣執行力度,建立評估驗證機制,提升套用水平,以標準規範先行推動數字政府整體集約規範化建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五)開展試點示範。
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和尊重人民首創精神相結合,對數字政府建設的重大項目、關鍵領域、運行機制等,堅持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相統籌、堅持全面部署和試點帶動相促進。立足服務青海省工作大局,聚焦基礎性和具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改革舉措,探索開展集成化、綜合性改革試點。圍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共性需求等有序開展試點示範,選擇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開展試點示範,鼓勵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套用創新、服務創新和模式創新,建立省市縣共用的"一地創新、各地復用、全省受益”的試點示範創新成果套用模式。(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五、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
(一)創新數據管理機制。
完善政務大數據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形成各地區各部門職責清晰、分工有序、協調有力的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管理新格局。強化政府部門數據管理職責,明確管理機構及聯絡人員,負責部門數據目錄編制、數據歸集、共享、開放、套用、安全、存儲、歸檔等工作,形成推動數據開放共享的高效運行機制。加強對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統籌管理,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治理標準規範,制定數據分類分級標準,提升數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二)強化數據歸集治理。
落實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要求,加快推進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強化與國家政務大數據平台對接,實現與國家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提升數據共享和開放能力,摸清全省政務數據資源底數,建立覆蓋全省各層級的一體化政務數據目錄,形成全省政務數據"一本賬”。推動政務數據資源“按需歸集、應歸盡歸”,根據統一標準規範,加快建設完善全省人口、法人、信用、電子證照、經濟治理、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資料庫,推進公共服務、健康保障、社會保障、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價格監管、金融監管、能源安全、信用體系、城鄉建設、社區治理、生態環保、應急維穩等一批高質量主題庫和“跨省通辦”、“絲路通辦”專題庫建設。建立數據更新聯動運維機制,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和融合套用。建立覆蓋數據全生命周期的數據治理系統,明確數據治理規則,對數據進行規範化治理。(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各市州政府)
(三)深化數據高效共享。
充分發揮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製作用,提升數據共享統籌協調力度和服務管理水平。整合建設縱向貫通、橫向互聯的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強化國家、省、市(州)三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級聯,支持政務數據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互認共享。完善省政務數據共享服務總門戶,統一受理數據共享需求並提供服務,推動實現數據資源高效率配置、高質量供給。持續擴展數據共享交換的服務範圍,實現政府信息系統與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按需共享。加快推進省級部門垂直管理業務系統與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實現數據實時共享、接口實時調用和數據按需推送。堅持需求導向,以套用場景為牽引,建立健全政務數據供需對接機制,推動數據精準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數據共享的實效性,實現數據流、業務流、管理流深度融合。(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四)促進數據有序開發利用。
建立完善數據開放標準規範,編制公共數據開放目錄及相關責任清單,構建全省統一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分類分級開放公共數據,優先推動有利於民生服務、社會治理和產業發展的公共數據向社會開放,推進公共數據、社會數據融合套用,促進數據流通共用。探索構建公共數據產品超市,支撐公共數據套用場景的快速設計和開發落地,提升各行業各領域運用公共數據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社會數據“統采共用”,實現數據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提升數據資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按照“管運適度分離”原則,加大政務數據運營力量投入,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第三方企事業單位開展數據運營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各市州政府)
六、構建智慧型集約的平台支撐體系
(一)強化政務雲平台支撐能力。
構建統籌化、智慧型化、綠色化、集約化的全省政務"一朵雲”,實現政務雲資源統籌建設、互聯互通、集約共享。建立健全政務雲管理機制,最佳化完善政務雲服務費核算體系,創新雲資源供給服務模式,升級完善政務雲服務功能,滿足政務信息系統上雲需求,集約提供政務雲服務。各市州按照省級統籌原則開展政務雲建設,集約提供政務雲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二)提升網路平台支撐能力。
強化電子政務網路統籌建設管理,促進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設運維成本。推動電子政務外網骨幹網擴容升級,擴大網際網路出口頻寬,提升網路支撐能力。強化電子政務外網服務功能,提升多樣化業務支撐能力和智慧型化套用水平,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外網IPv6改造和套用推廣,建立健全電子政務外網運維體系。建設全省電子政務“一張網”,提高各類政務專網、行業網的遷移整合和頂層互聯,強化安全移動接入能力,不斷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末梢覆蓋。統籌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網數據傳輸機制,有序推進非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外網整合融合,各地區各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業務專網。(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三)加強重點共性套用支撐能力。
推進數位化共性套用集約建設。依託人口、法人信息資源庫等認證資源,加快完善線上線下一體化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持續完善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推動電子證照擴大套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健全全省統一的電子印章系統,完善電子印章制發、管理和使用規範,推動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系統互通共享。深化電子檔案資源開發利用,建設數字檔案資源體系,提升電子檔案(檔案)管理和套用水平。構建全省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政務服務平台,實現全省財政電子票據一站式查驗,推動財政電子票據跨省報銷。開展各級非稅收入收繳相關平台建設,推動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全覆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詢和智慧型分析能力。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更好發揮地理信息的基礎性支撐作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各市州政府)
七、以數字政府建設全面引領驅動數位化發展
(一)助推數字經濟發展。
以數字政府建設為牽引,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準確把握行業和企業發展需求,構建數位化、智慧型化創新服務場景,提升社會服務數位化普惠水平,更好滿足數字經濟發展需要。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探索建立與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相適應的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服務能力,把監管和治理貫穿創新、生產、經營、投資全過程。培育數據服務產業,推動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產業數據融合匯聚、深度開發,促進數位技術在數據匯聚、流通、交易中的套用,進一步釋放數據紅利,實現數據價值化。(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各市州政府)
(二)引領數字社會建設。
推動數位技術和傳統公共服務融合,著力普及數字設施、最佳化數字資源供給,引領教育、就業、社保、醫療、養老、居住、婚育、出行等服務數位化,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數字轉型、智慧型升級、融合創新,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加快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數字孿生等新技術運用,推進“感知青海”建設,推動物聯網在生態環保、智慧農牧業、城市管理、倉儲物流、應急救災等領域深度套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建設青海智慧教育平台,發展"網際網路+教育",服務教育提質增效,加快推進教育數位化,助力學習型社會建設。推進數字鄉村建設,以數位化支撐現代鄉村治理體系,加快補齊鄉村信息基礎設施短板,構建農業農村大數據體系,不斷提高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各市州政府)
(三)營造良好數字生態。
推動數據要素開放共享,制定建立基礎數據依法依規共享開放管理辦法。加強公共服務領域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推進國產密碼套用,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提升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強化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委網信辦等,各市州政府)
八、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領導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數字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數字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謀劃落實好數字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數字政府建設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履職盡責,將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二)健全推進機制。
成立省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青海省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協調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具體負責組織推進落實。各市(州)、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數字政府建設協調機制,強化統籌規劃,明確職責分工,抓好督促落實,保障數字政府建設有序推進。
(三)提升數字素養。
聚焦落實國家建設學習型政黨、學習大國政策,搭建數位化終身學習教育平台,構建數字技能培育體系,建設數字素養平台,加快培育既精通業務、又能運用新型信息技術開展工作的綜合型人才隊伍,構建面向鄉(鎮)、村(社區)數字培訓能力,提高全社會數字素養。把提高領導幹部數字治理能力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一個月以上班次的重要教學培訓內容,持續提升幹部隊伍數字思維、數字技能和數字素養,創新數字政府建設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建設一支講政治、懂業務、精技術的複合型幹部隊伍。深入研究數字政府建設中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
(四)強化考核評估。
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建立常態化考核機制,將數字政府建設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完善數字政府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樹立正確評估導向,重點分析和考核統籌管理、項目建設、數據共享開放、安全保障、套用成效等方面情況,確保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促進數字政府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