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2024年7月3日,《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劃定完成時限,並提出截至2024年12月底,要開展專題調研,研究制定促進科技型企業加快對接資本市場的工作措施,推動科技型企業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通知發布,內容全文,政策解讀,措施解讀,

通知發布

索 引 號
10001-01-2024-00302
發文機關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標  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豫政辦〔2024〕32號
發布時間
2024年07月1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24〕32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7月3日

內容全文

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省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推動科技型企業積極對接資本市場,促進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導企業提高利用資本市場積極性
(一)加強政策宣傳。通過現場走訪調研、座談等形式,向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宣傳政策,引導科技型企業樹立正確上市和發債理念。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常態化開展小規模、多頻次宣講培訓,激發科技型企業上市、發債內生動力和規範意識。開展資本市場知識專題培訓,提升各地推進上市、發債工作能力和水平。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引導科技型企業積極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發揮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河南服務基地作用,支持交易所開展政策宣傳、專題培訓、調研等“在地化”服務,搭建交易所與企業溝通平台。推動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引導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對我省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成就、科技型企業借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的宣傳報導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講好資本市場故事。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宣傳部、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提高擬上市發債企業質量
(一)加強調研指導。開展專題調研,研究制定促進科技型企業加快對接資本市場的工作措施。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省科技廳、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國資委。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二)加強後備資源挖掘培育。推動各地完善上市培育工作機制,圍繞28個重點產業鏈和新業態加強工作推動,吸引優質鏈主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對接資本市場。開展融資路演對接活動,展示科技型企業發展成效,引導企業與中長期資本積極對接。加強分析研判,按照上市成熟度梯次推進後備資源培育工作。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深入開展“手拉手結對子助力”活動。指導省內優秀上市公司與擬上市科技型企業“結對子”,通過“手拉手”“傳幫帶”等方式答疑解惑、交流業務、對接產業,提高擬上市科技型企業整體實力。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協調推動解決問題。開展交易所走訪交流活動,增強科技型企業上市、發債信心。定期梳理解決科技型企業上市、發債過程中的問題,提高申報質量。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著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聚焦擬上市科技型企業實控人、控股股東等“關鍵少數”,開展專項培訓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增強誠信、自律、法治意識。推動擬上市科技型企業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現代企業制度。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加強企業發行上市輔導監管
(一)提升輔導監管質效。持續跟蹤在輔導企業工作進展,及早發現、消除風險隱患。加強輔導驗收工作,督促中介機構提高輔導工作質量,嚴防“帶病闖關”。
責任單位:河南證監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加強中介機構日常監管,杜絕“跑馬圈地”式拉項目。開展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和違法違規案例通報,及時提醒擬上市、發債企業審慎選擇中介機構。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支持科技型企業做優做強
(一)支持科技型企業再融資。加強科技型企業融資指導,引導科技型企業積極使用股權、債權等各類融資工具,促進資本市場更好對接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堅持扶優限劣政策導向,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做優做強,更好促進產業鏈、供應鏈貫通融合。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提高科技型上市公司質量。開展提高科技型上市公司質量專項行動。積極發揮資本市場創新激勵功能,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開展股權激勵,幫助企業留住人才,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政策解讀

7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推動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從引導企業提高利用資本市場積極性提高擬上市發債企業質量、加強企業發行上市輔導監管、支持科技型企業做優做強四個方面,推出14條措施,推動科技型企業積極對接資本市場,促進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
提高擬上市發債企業質量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加強後備資源挖掘培育。推動各地完善上市培育工作機制,圍繞28個重點產業鏈和新業態加強工作推動,吸引優質鏈主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對接資本市場。開展融資路演對接活動,展示科技型企業發展成效,引導企業與中長期資本積極對接。加強分析研判,按照上市成熟度梯次推進後備資源培育工作。
深入開展“手拉手結對子助力”活動。指導省內優秀上市公司與擬上市科技型企業“結對子”,通過“手拉手”“傳幫帶”等方式答疑解惑、交流業務、對接產業,提高擬上市科技型企業整體實力。
協調推動解決問題。開展交易所走訪交流活動,增強科技型企業上市、發債信心。定期梳理解決科技型企業上市、發債過程中的問題,提高申報質量。
支持科技型企業做優做強方面,《工作方案》提出,支持科技型企業再融資。加強科技型企業融資指導,引導科技型企業積極使用股權、債權等各類融資工具,促進資本市場更好對接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
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堅持扶優限劣政策導向,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做優做強,更好促進產業鏈、供應鏈貫通融合。
提高科技型上市公司質量。開展提高科技型上市公司質量專項行動。積極發揮資本市場創新激勵功能,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開展股權激勵,幫助企業留住人才,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措施解讀

一是建立融資“綠色通道”。加強與有關部門政策協同,精準識別科技型企業,健全“綠色通道”機制,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統籌發揮各板塊功能,支持科技型企業首發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和境外上市,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完善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的方式、對象和實施程式。
三是加強債券市場的精準支持。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債券融資,鼓勵政策性機構和市場機構為民營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四是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督促證券公司提升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踐行“開門搞審核”理念,最佳化科技型企業服務機制。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督促各項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實行動態監測、定期開展評估,適時最佳化有關措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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