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

《延安市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已經延安市政府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5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支持我市科技型企業快速發展,實現規模倍增、效能提升,加速秦創原(延安)創新促進中心建設,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的通知》(陝政辦發〔2022〕9號),特制定本計畫。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以強化科技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為牽引,以培育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夠形成核心技術產品的科技型企業為導向,以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企業為目的,多措並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加快培育一批上市企業,努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鋪天蓋地、科技型領軍企業頂天立地的發展態勢。
到2024年底,實現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中的規模以上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數量在2021年底的基礎上超越翻番。即: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別達到500家、800家、1000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突破120家、200家、300家,其中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分別不少於50家、80家、1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力爭到2024年底實現零突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15家,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20家;新增1家科技型上市企業,陝西股權交易中心科技創新專板掛牌企業達到30家;新打造具有研發能力的企業15家。
二、實現路徑
扶持打造一批。以本土中小企業為主體,在技術、項目、金融、人才、創新、服務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創新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洛川縣、宜川縣、延長縣等主要圍繞蘋果產業,甘泉縣、延川縣等主要圍繞小雜糧加工產業,吳起縣、志丹縣、安塞區等主要圍繞石油天然氣技術服務業培育一批科技型企業。
科技孵化一批。充分發揮全市創新創業示範基地、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以秦創原(延安)創新促進中心為主陣地,建設中試基地,強化“需求-成果-企業”對接。寶塔區、延川縣等主要圍繞數位化城市、智慧旅遊產業,延安高新區主要圍繞網路信息技術產業,延安新區主要圍繞數字經濟、新經濟、醫療康養產業孵化一批科技型企業。
招商落地一批。各縣(市、區)、管委會結合延安產業鏈、創新鏈需求,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支持延商返鄉開辦科技型企業。延安高新區、安塞區、寶塔區等主要圍繞裝備製造、應急產業、生物製藥、新材料產業、儲能及配套產業,子長市、安塞區、黃龍縣等主要圍繞新能源開發及配套產業,富縣、延長縣、吳起縣、志丹縣、黃陵縣等主要圍繞能源化工精深加工產業引進一批科技型企業。
聯商合資一批。支持市屬國有企業圍繞自身主業和全市產業發展實際,積極與市外科技型企業開展合作,延安能源化工集團、延安水務環保集團、延安旅遊集團、延安農業投資建設集團、延安油氣檢測集團等主要圍繞油煤氣綜合利用、新能源產業開發、環境檢測、現代農業、紅色旅遊產業,採取股權合作、戰略投資等方式,合資成立一批具有科技創新動能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科技型企業“登高”工程
1.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各縣(市、區)、管委會按照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管理辦法》,從企業技術領域、智慧財產權、研發投入、成果轉化等指標考量,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市科技局)對新招引落地、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支持科技型企業申報省、市科技計畫和技術改造等相關項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在市重點研發計畫專項中單列經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指導企業申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專項計畫項目,支持具備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中省科技任務。(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建立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機制,在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同時,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給予企業研發投入資金5%的獎勵(每年最高20萬元)。(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將科技型企業研發投入和增幅作為省級高新區及縣域工業園區考核評估核心指標,激勵引導企業不斷增加研發投入。(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基數“倍增”行動。各縣(市、區)、管委會按照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指導企業完善研發投入、科技人員、科技成果等指標,評價入庫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科技局)連續五年通過評價入庫,經國家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首年給予2萬元獎勵,連續5年入庫再獎勵3萬元,總計獎勵5萬元。〔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全面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稅收優惠政策,對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市稅務局)招引一批成長性較好的科技型企業落地延安,表彰一批招商團隊和個人。〔市招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推進孵化載體建設全覆蓋。支持縣域工業園區建設市級創新平台,引導條件成熟的企業創辦孵化載體,逐步培育為中省級孵化載體,支持延安高新區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安塞高新區認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推動省內外高校在延安建設大學科技園,引導更多的創新資源要素集聚科技園,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移轉化。(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5.促進成果專利“高質”產出。開展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市稅務局)鼓勵引導區域、產業、企業等主體開展專利導航,組織舉辦“延安市校企高價值專利培育大賽”,推薦優秀項目參加“秦創原高價值專利大賽”,促進重點產業高價值專利培育與布局。(市市場監管局)本地中小微企業承接高校、院所、國有企業專利技術,資助金額原則不超過專利技術交易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實施科技型企業“升規”工程
6.支持科技型企業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聚焦重點產業鏈,將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作為規模以上企業培育對象進行培育。對當年新納入統的規上工業企業和對新納入統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按照《關於“五上”企業培育激勵的實施意見》(延政辦發〔2021〕18號)獎勵標準進行獎勵。〔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引導產業鏈創新鏈聯動發展。推行由市級領導擔任“鏈長”的重點產業鏈“鏈長制”,建立“一位市級領導、一個牽頭部門、一個工作專班、一個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工作機制。(市發改委)圍繞市級重點產業鏈,支持“鏈主”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組建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平台,引導產業鏈創新鏈聯動發展,最佳化市級科技創新平檯布局,提升我市重點產業鏈發展水平和競爭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8.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供給。圍繞高端能源化工和非能製造業等重點產業鏈、重點領域的重點科技需求,實施“重點產業創新鏈”研發計畫,納入市級以上計畫的給予項目總投資50%的配套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產品研發,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充分發揮省內外高校技術轉移中心、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引領作用,落實市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評估後補助政策,培育一批高水平技術經理人隊伍,提高技術交易服務能力,促進高校院所創新鏈和地方產業鏈有效融合。(市科技局)
9.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數位化賦能。加快培育大數據產業,促進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與工業融合,鼓勵製造業企業“上雲上平台”,推動低成本、模組化工業網際網路設備和系統套用。對通過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並獲得證書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市工信局、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實施科技型企業“晉位”工程
10.加快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實行動態管理。市縣聯動加強幫扶、指導、服務,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培育扶持。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1.加強“小巨人”企業培育帶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鼓勵產業鏈“鏈主”企業發揮引領支撐作用,開放市場、資金、數據等創新要素資源,建立協同創新產業生態,提升產業鏈協同性,促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更好地融入產業鏈、價值鏈和創新鏈。〔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2.推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引領示範。積極培育打造一批專注細分產品市場、生產技術(工藝)出色、市場占有率高、抗風險能力強的單項冠軍企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鼓勵各縣(市、區)、管委會對轄區的單項冠軍企業給予支持。〔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3.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以秦創原(延安)創新促進中心為橋樑紐帶,定期收集企業需求對接高校科研院所,努力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鼓勵大企業採取“服務平台+創新生態+專業服務”等形式向中小微企業開發資源。支持鏈主企業與配套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與中小企業、科技型企業與生產性企業協同創新,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產業鏈與供應鏈、供應鏈與需求鏈良性互動。(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科技局)
(四)實施科技型企業“上市”工程
14.加強上市後備企業聯合培育。實施延安市企業掛牌上市三年行動計畫,完善掛牌上市後備企業入庫標準,建立科技型企業信息互通機制,加大對後備企業的培育輔導力度。對納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庫,當年在陝西股權交易中心科技創新專板掛牌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對當年入選陝西省瞪羚企業榜單的瞪羚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貼,對當年入選陝西省潛在瞪羚企業榜單的潛在瞪羚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貼。(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5.拓寬深化科技金融作用。定期組織政銀企對接會,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困難。引導科技企業上線延安智慧金融服務平台,獲得信用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運用智慧財產權質押,企業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以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等措施,有效滿足企業資金需求。(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延安中支、延安銀保監分局)
16.大力發展私募創投機構。積極引進外部風投、創投、產投基金投資我市科技型企業,爭取中省企業發展基金,充分發揮延安高新區紅色築夢創投基金和南泥灣開發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作用,採取股權投資方式,帶動科技型企業資本擴大,吸引科技型企業落地。國有科創企業及國有投資機構、相關政府投資基金投資科創、“三創(創新、創造、創意)四新(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監管規定,可以通過股權交易機構進行股權轉讓和退出。(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延安高新區)
17.加強區域股權市場建設。積極參與陝西股權交易中心秦創原專區,做大做優科技創新專板,組織推動科技型優質企業集中掛牌、直接融資,為企業提供差異化資本市場融資服務。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原則,依法快速辦理企業上市所涉行政審批及確認等事項。(市金融辦)
四、保障措施
18.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將年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數量、新增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進行通報,並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督促。市科技局要做好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考評督導等工作。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工作指導。各縣(市、區)、管委會要將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作為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內容,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本計畫深入實施,務求取得實效。〔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
19.強化人才支撐。市科技局牽頭統籌,會同秦創原(延安)創新促進中心及各縣(市、區)、管委會,深化與省內外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強化人才培養與項目、平台、企業的耦合機制,常態化合作100所高校、20名院士、300名教授、30家學會協會及創新聯盟、50家頭部企業,積極培育秦創原“科學家+工程師”隊伍,精準招引一批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實施“聖地英才計畫”,持續開展人才項目工程評選,表彰一批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企業家,激勵各領域人才創新創業。〔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加強在延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專業人才(B類)隊伍管理,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做好服務工作。(市科技局)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對突出貢獻人才和引進高層次人才,放寬學歷、資歷條件,直接考核認定高級職稱,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0.最佳化創新環境。延安市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倍增計畫獎勵(補助)資金,按照“屬地化”原則,由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兌現50%,市級財政兌現50%,企業所得獎勵(補助)資金,僅限用於企業科技創新活動。〔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逐步完善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政策兌現規程,探索政策兌現網上辦理模式,提升服務效率和透明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原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相關政策檔案,延政發〔2019〕13號、延政辦發〔2021〕15號、延政辦發〔2021〕19號等按原檔案繼續執行,同一政策按照就高原則執行。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試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通道更加暢通、科教資源配置機制更加最佳化、創新創業創造活力充分釋放。加強對科技型企業重大項目、成果、典型人物和企業的宣傳,培育“鼓勵創新、盡責容錯”的創新文化。〔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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