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關於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的16條措施

《關於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的16條措施》已經延安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2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關於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的16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9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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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21〕15號)和《關於印發提升全省重點產業鏈發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陝政辦發〔2021〕23號),大力提升全市重點產業鏈發展水平和競爭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邁出更大步伐,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實施“鏈長制”
1.明確市級重點產業鏈
聚焦我市能源化工、現代農業、文化旅遊產業,梳理篩選煤炭電力、石油化工、能化裝備製造、新能源裝備製造、醫藥健康、新材料、蘋果、畜牧業、設施農業、小雜糧、文化旅遊11條市級重點產業鏈(附屬檔案1),並根據我市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重點產業鏈。(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
2.建立產業鏈“鏈長制+專班”工作機制
市級重點產業鏈由市級分管領導擔任“鏈長”,牽頭部門負責落實“鏈長”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個產業鏈組建一個工作專班,統籌推進產業鏈協同發展。每個專班組建一個專家團隊,制定產業鏈發展全景圖譜,建立產業發展選擇決策機制。專班各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任務,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產業鏈全周期服務機制。(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
二、全力支持產業鏈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
3.支持“鏈主”企業引領產業鏈發展
每條產業鏈梳理1-5家市場占有率高、產業帶動性強、對產業鏈有較強集成能力的龍頭骨幹企業作為“鏈主”企業(附屬檔案2),加快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引領產業鏈協同發展。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細分行業和細分市場領軍企業、單項冠軍和“小巨人”企業,作為潛在“鏈主”企業。加強“鏈長”與“鏈主”企業的聯繫,及時了解企業訴求,協調解決產業鏈提升工作中的問題。(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
4.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聯動發展
最佳化產業配套半徑,支持產業鏈企業向上游設計、研發和下游終端產品等環節延伸。鼓勵“鏈主”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業共同組建創新聯合體,帶動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圍繞“鏈主”企業生產需求,提升協作配套水平,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對支持“鏈主”企業發展主營業務且當年配套資金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本地非關聯配套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條產業鏈每年支持企業不超過2戶。(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
5.強化重大項目支撐作用
全面梳理產業鏈中的重點項目,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和前期項目計畫。對產業鏈重點項目實行全程跟蹤代辦,及時協調解決推進中遇到的用能、用工、用地、物流等重點和難點問題,推動項目加快落地建設、達產達效。每條產業鏈每年遴選1-3個重點科技合作、重大技術改造等方面重點項目,對在延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年完工項目,經驗收合格後,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加強對產業鏈核心企業的重點項目金融服務力度,給予相應“鏈主”企業合理的信貸額度,對新增產能貢獻大的項目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支持。(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辦、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銀保監分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
三、提升產業鏈協同創新能力
6.強化創新平台建設
搶抓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建設機遇,依託秦創原(延安)創新促進中心,結合延安重點產業發展現狀,支持延能-延大綜合能源產業技術研究院、石油管材計量檢測實驗室、綠色合成材料與化學安全檢測重點實驗室、肉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脫毒育苗重點實驗室、煤化工過程產品分析重點實驗室、中國果蔬貯藏加工技術研究中心延安分中心(延安蘋果研究院)、延安市農產品加工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一批面向市場、開放共享的專業性科技研發創新平台建設。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研發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中心、技術中心的,由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分別給予5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補。(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延安大學、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7.促進企業技術協同攻關
支持“鏈主”企業主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參與,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採取“揭榜制”與“園區與縣域特色經濟創新鏈”的計畫項目組織模式,圍繞高端能化、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的薄弱環節、技術瓶頸和發展需求,集中攻克重點產業鏈“卡脖子”技術。充分發揮市級科技專項資金作用,大力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社會資本通過股權投資、項目投資等多種形式參與企業技術攻關。(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延安大學、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8.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
加強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積極培育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推動延安大學建設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培育一批具有專業素養、投行思維、服務意識的高水平技術經理人。創新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組織模式,以新增產值為標準,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後補助,對購買科技成果進行產業化的,按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的30%-80%予以補助,單項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後補助獎勵;對將自有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套用的,按新增產值額度單項成果轉化項目一次性給予5萬元-20萬元後補助獎勵;對來源於高校院所或與製造業企業協同創新的科技成果在企業實施轉化的項目,總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科技研發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在延高校院所、科研院所的職務技術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實施轉化的,將不低於轉化淨收益的90%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及對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發揮區域資源優勢
9.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實行市縣兩級領導帶頭包抓招商引資項目制度,聚焦重點產業鏈短板弱項,強化靶向招引,瞄準發達地區和友好城市,依託延長集團、長慶油田、陝煤集團等企業以商招商,藉助“央企進延”精準招商,引進政府有稅收、企業有收益、民眾有就業的好項目,以落地項目、到位資金和企業產值考核招商引資實效。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精簡審批資料、減少審批時間,落實重大項目專人代辦,持續做好項目從簽約到落地全流程服務。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自然人引進生產性產業項目,按照其引進項目落地實際形成固定資產的5‰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部門:市招商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10.發揮產業園區集聚效應
按照鏈式整合、園區支撐的原則,增強產業園區承載能力,最佳化完善園區空間布局,推進標準化廠房、水電氣、通訊網路、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產品認證、技術研發、檢驗檢測、成果推廣等綜合公共服務,引導產業項目在園區集聚發展。對年引進5個以上項目且單個項目投資不低於5000萬元或引進項目年度投資超過10億元,並落地形成產能的園區,經相關部門認定後,獎勵園區200萬元。(牽頭部門: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11.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對產業鏈企業反映的問題實行掛銷號制度。不斷完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實行惠企便民服務事項標準化清單式管理,全面推動“一網通辦”加速邁向“一網辦好”,推行重點產業鏈工程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告知承諾、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為產業鏈“鏈主”企業和配套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切實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發揮“營商環境體驗官”作用,在每個“鏈主”企業至少吸納2名人員加入“營商環境體驗官”隊伍。(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局)
12.發揮高新區引領帶動作用
延安高新區、安塞高新區要大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水平,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為目標,加強與省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加快我市科技成果套用,每年轉化落地園區科技成果不少於10項。引導創新要素向園區集聚,每年各引進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入園不少於2家,將高新區打造成為科技創新和產業提升的新高地。(牽頭部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延安大學、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延安高新區、安塞高新區)
五、強化要素保障供給
13.加強組織領導保障
各產業鏈牽頭單位按季度組織產業鏈配合單位、“鏈主”及配套企業、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等召開聯席調度會議,聽取產業鏈提升工作推進情況。加強產業鏈運行相關數據分析和監測,及時掌握重大項目實施、技術創新進展、政策落實情況,完善實時動態監測和反饋機制,做好跟蹤分析、監督檢查、量化評估等。加強對產業鏈牽頭部門的督導、考核,將產業鏈提升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確保產業鏈“鏈主”及配套企業良性發展。(市考核辦,各產業鏈牽頭部門、配合部門按分工負責)
14.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探索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投資規模較大的項目,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確有困難的,經批准可最長於2年內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列入本文的重點產業鏈工業項目,可按照《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同時不低於土地取得成本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新增工業用地優先投向投資強度大、附加值高、帶動能力強的重大工業項目。爭取省級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向產業項目特別是製造業項目傾斜,新增用地指標的25%要用於產業用地。受理符合申報條件的重點產業項目用地申請時,市縣兩級審查時限控制在15個工作日內。(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15.提升財政金融服務能力
在爭取政策支持、安排市級重大項目和市級專項資金等方面優先向重點產業鏈傾斜。圍繞重點產業鏈設立產業發展子基金,加大對產業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資力度。加快擔保體系建設,嚴格控制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不超過1.5%。對承擔市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和科技攻關項目企業的貸款,通過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給予重點支持。大力發展產業鏈金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產業鏈的各個環節設計個性化、標準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發揮“鏈主”企業在產業鏈中的增信作用,為其上下游企業提供融資便利。引導有意願、有潛力的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申請納入市級掛牌上市後備企業庫並在陝西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科技創新專板、交易板掛牌。(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銀保監分局)
16.廣聚英才引領產業發展
實施產業鏈創新人才發展計畫,培育一批產業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大力實施“聖地英才計畫”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工程,鼓勵用人單位提高科技人才在薪資、股權激勵等方面的待遇,在隨遷落戶、住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保障和便利。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並繼續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各方面權利,工資、社會保險等各項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對重要科技成果轉化、重點產業發展培育作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才和高層次緊缺人才,給予10-3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牽頭部門:市委組織部,配合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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