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十四五”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方案

2022年2月,洛陽市科技局擬訂了《洛陽市“十四五”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十四五”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洛陽市科技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健全科技型企業“微成長、小升高、高變強”梯次培育機制,分層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創新龍頭企業,加快規上工業企業實現創新活動全覆蓋。到2023年,全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達到1200家;到2025年,全市高企數量較“十三五末”倍增,達到1600家。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高企發展基礎。
1.持續擴大市場主體總量。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引進機制,全面推行“一網通辦”“多證集成、一照通行”改革,最佳化“企業開辦+N項”服務等工作制度,營造效能最高、用時最短的市場主體準入環境,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總量。
2.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以下簡稱:科小)培育。由市創新委辦公室牽頭,建立協同培育工作機制,每季度召開專題會議,協調科技、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統計等部門,共享企業信息,分析研判存量企業和新註冊企業情況,梳理篩選有意向科技型企業轉型的潛力企業,督導縣區有關部門精準服務,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應評盡評、應入盡入”,進入科小序列。
3.重建重塑高企培育庫。建立市縣區聯動機制,下放高企後備企業推薦許可權至縣區,統一和規範高企後備企業入庫標準和評選程式,由縣區負責遴選符合標準的企業,報市備案後納入洛陽市高企培育庫。落實各類獎補政策,實施更大力度的培育舉措,引導企業對標高企認定標準,加大研發投入,對入庫企業研發費用年增速增量綜合評比前200強企業,給予最高3萬元的財政獎補。
4.推動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加強部門聯動和政策宣傳,開展規上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清零”工作,支持企業智慧型化改造、綠色化改造、技術改造,引導支持規上工業企業開展有研發機構、研發人員、研發經費、產學研合作的“四有”研發活動。強化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督導,將新入規工業企業是否有研發活動作為“小升規”工作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標。
(二)構築高企培育策源地。
1.狠抓雙創載體孵化能力提升。推動縣區按照區位實際,產業特色,把產業落實到風口上,增強智慧島創新社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專業化眾創空間、農業園區、星創天地等雙創平台載體的企業育成能力,對各類創新創業載體每引進1家省外、市外高企的,除省級、縣區級獎勵以外,市財政再分別給予運營管理機構30萬元、10萬元獎勵。
2.推動產業集聚區向高新區轉變。各縣區產業集聚區要以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為主攻方向,充分發揮創新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優勢,推進共性技術平台、企業孵化平台建設,加快向高新區轉變,將產業集聚區打造成集聚發展高企的主陣地。要積極開展科技招商和新業態招商,促進更多創新成果在園區落地轉化,培育引進更多科技創新能力強的企業落地入戶。
(三)樹立高企激勵風向標。
1.稅收政策落實。持續實施高企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進一步鼓勵科技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科技創新能力快速提升。
2.財政專項獎補。持續實施高企獎補政策,對新通過認定、重新認定的高企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補。縣區獎補根據各縣區實際及相關政策執行。
3.高企樹標提升。對首次通過省創新龍頭企業、省瞪羚企業認定的高企,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根據企業稅收、成長性、綜合實力、創新能力、研發投入等綜合評判,篩選公布100戶高新技術標桿企業。支持標桿企業申報省市“揭榜掛帥”及重大科技創新專項,積極引導社會資源與企業對接,樹立高企創新發展標桿。
(四)建立高企成長綠色通道。
1.打通生產要素供給通道。鼓勵高企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開展技術改造,在不改變土地工業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積率、利用地下空間的,不再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探索建立高企環保“白名單”,對名單內企業實施重污染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措施,重點保障企業擴大產能所需的新增環保排放指標。推進高壓用戶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三省”服務,用水用氣報裝實現“零上門”“零審批”。
2.打通金融產品供給通道。開闢綠色審批通道,簡化高企使用“創業擔保貸”“科技貸”“還貸周轉金”等金融產品審批程式,滿足企業生產經營資金需求。根據高企融資需求,組織銀企對接活動,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建立企業上市掛牌梯隊動態培育機制,將符合條件的高企納入上市後備企業培育庫,積極開展資本市場惠企政策“一對一”宣講活動,加大對優質企業的問題協調力度,確保上市工作有力推進,建立企業與資本市場精準對接機制,推動更多優質科技企業在科創板、北交所等上市融資。
3.打通企業緊缺人才供給通道。定期調整發布《洛陽市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需求指導目錄》,謀劃出台《洛陽市“百名科技人才入企計畫”實施辦法(暫行)》等創新政策,拓寬企業柔性引才渠道,健全人才評價、激勵、保障機制,引進培育一批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聚焦企業用工需求,組織綜合招聘會、專場招聘會等線上、線下相結合招聘活動,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用工招聘服務。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委創新委辦公室職能,切實加強對高企倍增工作的指導協調,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
(二)強化考核監督。根據各有關單位工作職責、各縣區發展基礎,將年度高企引育任務進行分解量化。並將高企淨增量納入縣區創新發展考核重要指標。各有關單位、各縣區要充分認識高企倍增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此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推動。
(三)營造良好氛圍。積極承接高企評審省級許可權。對高企倍增工作成效突出部門、縣區及個人的要予以通報表揚。加大對高企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鼓勵企業積極申報高企,挖掘典型性事例和經驗做法,樹立尊重創新、尊重科技、尊重企業的風向標,營造“全市總動員、合力抓高企”良好氛圍。
(四)動態監測機制。市統計部門要將高企發展情況、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速及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等數據納入統計監測範圍,建立季通報分析的工作機制,為我市及時研判高企發展情況提供數據支撐。(五)完善容錯機制。對在高企培育、申報和管理過程中出現失誤,但決策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服務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並積極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
四、其他
(一)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與此前政策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高企倍增行動方案執行期內修訂的,按最新政策執行;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支持的項目單位應信用狀況良好,未被計入“信用中國(河南)”黑名單。
(三) 本辦法支持的獎勵資金從洛陽市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列支。如出現年度兌現資金不足的情況,不足部分優先列入下一年度預算。獎勵資金由承擔單位統籌使用,政府部門不再按照科研計畫項目模式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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