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4月3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我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不斷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動力,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的通知》(雲辦發〔2021〕36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18條措施和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發展9條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45號)、《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雲促主體倍增小組發〔2021〕1號)和《雲南省科技廳關於印發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計畫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州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抓緊抓實科技創新工作,圍繞“十四五”期間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目標和重點工作措施,加快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計畫,壓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責任,做大做強高新技術產業,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成為德宏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載體和強大力量。
二、工作目標
力爭全州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年均增長40%以上。到2025年,在完成省下達我州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目標的基礎上實現翻一番,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達到45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分別達30億元以上、20億元以上;新增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培育30戶以上;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增備案60戶以上;完成100戶以上企業“一對一”培育服務。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建立“雙創孵化載體—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領軍企業”的梯次培育體系,著力推進創新資源向科技型企業聚集,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力度,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建立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加強對入庫企業的動態培育管理和跟蹤服務,形成“發現一批、服務一批、培育一批、認定一批”的培育機制,不斷提高出庫率。組建州縣聯動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專業服務團隊。(州工信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獎補。在落實省級獎補政策的基礎上,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整體遷入德宏州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並實質運營滿1年的,規上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5萬元,規下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獲得首次獎補以後,3年有效期滿經重新認定通過的,每戶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首次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認定的,補助0.5萬元。(州工信科技局、州投資促進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做優做強。州級產業項目扶持資金重點向高新技術企業聚焦和傾斜。鼓勵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申報各類科技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州發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依法依規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開發和與之有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增值稅免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自2022年起研發費用按照100%比例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持續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落實好科技人員股權獎勵遞延納稅、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支持企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州工信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活動。對獲得高價值一類、二類智慧財產權並納入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等方式,經專家評價後給予適當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智慧財產權獲得成本的50%。(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揮科技中介機構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中的加持作用。鼓勵州和縣市科技管理部門引進、聘請專業化、規範化的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參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探索建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及研發輔助賬歸集過程中享受專業化中介代理服務,進一步降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成本。(州工信科技局、州稅務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經覆核或再次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補助1萬元。(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最佳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服務。鼓勵各類眾創空間、科研院所、高校等科技孵化載體為在孵企業提供人才培訓、智慧財產權申請、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管理規劃、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等服務,幫助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培育更多高新技術企業。鼓勵支持高校、院所與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智慧財產權申報等方面開展聯合技術創新。(州工信科技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研發平台建設,經認定為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落實科技型企業培育各項政策。全面落實雙創孵化載體培育措施,制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雙創孵化載體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嚴格落實《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發展9條措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加強雙創孵化載體建設8條措施(試行)》等政策措施,兌現各項優惠政策。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督促科技、財政、稅務等部門嚴格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培育各項優惠政策,及時兌現獎勵補助資金。各縣市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政策措施,鼓勵產業(工業)園區自行制定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政策,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政策體系。(州發展改革委、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管理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州政府辦公室有關領導和州工信科技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實施我州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工信科技局,負責統籌做好綜合協調、督促落實等工作。(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重要意義,按職責任務抓實各項工作,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同時,要建立完善部門會商制度,加強協同,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要加強政策宣傳,著力擴大政策覆蓋面、知曉率和兌現度,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州發展改革委、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工信科技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稅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適時督查通報。加強對各縣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適時通報各縣市培育進展情況。同時,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動態監測工作,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認定的跟蹤服務,提出高質量、有針對性的分析建議。(州政府督查室、州工信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納入綜合考核。根據省下達目標任務,結合我州實際,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目標任務分解表及考核任務清單,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納入州對縣綜合考核指標,強化工作目標考核。(州工信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實施方案》。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檔案精神,按照有關要求,現將檔案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據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陸續出台了《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的通知》(雲辦發〔2021〕36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18條措施和高新技術企業加快發展9條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45號)和《加快雙創孵化載體建設8條措施》等政策檔案,省科技廳為進一步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畫落實,制定下發了《雲南省科技廳關於印發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計畫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涉及科技型企業培育的政策措施。隨著雲南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目標的提出,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系統的完善和最佳化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構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為進一步加強我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加快推進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計畫,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力軍和引領示範作用,2022年6月以來,州工信科技局梳理了全省10多個州市有關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政策措施,對全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進行摸底調研,認真研究了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最新要求和省出台的有關政策檔案,借鑑了普洱市、臨滄市、保山市等滇西片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經驗做法,結合德宏實際,研究起草了《德宏州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問題為導向,以目標為方向,針對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基礎薄弱、培育體系不健全、創新主體地位不凸顯以及培育保障措施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重構全州創新體系建設,全文由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四個部分組成。
在“工作目標”方面提出:力爭全州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年均增長40%以上。到2025年,在完成省下達我州高新技術企業“三培增”目標的基礎上實現翻一番,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達到45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分別達30億元以上、20億元以上。
在“工作任務”方面提出了10條具體工作措施。一是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體系。建立“雙創孵化載體—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領軍企業”的梯次培育體系。二是實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獎補。在落實省級獎補政策的基礎上,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整體遷入德宏州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並實質運營滿1年的,規上企業給予一次性15萬元補助,規下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三是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做優做強。州級產業項目扶持資金重點向高新技術企業聚焦和傾斜。四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五是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六是發揮科技中介機構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中的加持作用。七是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八是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服務。九是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十是落實科技型企業培育各項政策。
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州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統籌協調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二是嚴格責任落實。要建立完善部門會商制度,加強協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三是適時督查通報。加強對各縣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推進情況的跟蹤和分析,適時通報各縣市培育進展情況。四是納入綜合考核。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納入州對縣綜合考核指標,強化工作目標考核。
三、主要特點
《實施方案》堅持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力求務實管用,主要有3個特點:一是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政策與“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國家專精特新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智慧財產權培育、稅收優惠”等多部門企業培育政策措施進行整合集成和最佳化,形成了系統完備的培育政策體系。二是在充分借鑑州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德宏科技型企業培育發展的實際,提出了部分“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如在智慧財產權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中介服務選擇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前期培育,儘量降低企業申報成本。三是政策措施充分考慮了雙創載體、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創新資源對科技型企業的培育支持作用。打好“組合拳”,進一步構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著力推進創新資源向科技型企業聚集,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力度,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德宏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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