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實施方案

《思南縣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實施方案》是思南縣人民政府2017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思南縣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思南縣人民政府
思南縣201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縣201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籌資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4號)以及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民政廳《關於貴州省2017-2019年度新農合參合民眾個人繳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衛計發〔2016〕6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籌資目標
全縣2017年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8%以上。
二、籌資標準
2017年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
三、籌資對象
(一)凡屬我縣戶籍農村居民人口(含計畫當年出生的胎兒)均可以戶籍登記家庭為單位參合。包括外出務工人員、中小學生、戶籍未遷出的在外學生。
(二)外地人口與本縣農民通婚或長期居住在本縣、但戶口尚未遷入以及因各種原因未登記戶口的農業人口,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可納入其家庭按農業人口參合,但應在參合登記表和《合醫證》上註明戶口所在地或戶口未遷入(登記)的原因,以防重複參合。
四、籌資方式
堅持自願參合的原則,以戶為單位按家庭實有人口參合,採取下列方式籌集參合資金。
(一)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以及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的參合資金,經核實後分別由縣民政、殘聯和人口計生部門繳付。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必須100%參合。
(二)2017年參合資金由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組幹部入戶收取。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1、縣、鄉(鎮、街道)召開籌資會議,安排部署2017年新農合籌資工作,詳細講解籌資具體操作程式、參合登記表冊及籌資專用收據的填寫和核銷等要求。
2、縣民政、殘聯、衛生計生部門分別將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等核定人員名單,以村(居委會)組為單位製作電子文檔,並列印成冊提前印發到各鄉(鎮、街道),各鄉(鎮、街道)再印發到村(居委會)、組。
(二)籌資階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1、各鄉(鎮、街道)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新農合政策,特別是要大力宣傳獲得新農合基金補償以及大病保險典型病例,進一步提高廣大民眾對新農合的認知度;要加大對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組幹部的政策宣傳和培訓,正確引導廣大農村居民參合就醫,獲取應有保障。
2、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組織幹部進村入戶,對2017年參合資金進行現金收繳,填寫《思南縣 鄉(鎮、街道)2017年參合登記冊》(附屬檔案1),登記冊填寫要字跡工整、項目齊全、符合邏輯;並當場開具2017年籌資專用票據,票據須註明參合年度、參合戶主和成員姓名、身份證號、與戶主關係等詳細信息,收費人員要在票據上籤署本人姓名,票據收據聯給農戶,存根聯交鄉(鎮、街道)財政分局,由鄉(鎮、街道)財政分局統一與縣財政局核銷。凡是進村入戶收取新農合資金的幹部務必告知參合農戶妥善保管參合籌資專用收據,現金收繳工作限於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3、各鄉(鎮、街道)財政分局應定期集中收繳和上繳轄區參合資金,並在2016年12月10日前將全部參合資金上繳到縣新農合基金收入賬戶。縣新農合基金收入賬戶名稱:思南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局(開戶行:思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賬號201154146)。
(三)參合信息匯總、上報、錄入、制發證階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鄉(鎮、街道)合管站專職人員依據《思南縣 鄉(鎮、街道)2017年參合登記冊》(附屬檔案1),匯總成《思南縣 鄉(鎮、街道)2017年參合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統計表從11月23日起於每周五18:00前將前期參合累計情況報送至縣合管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參合農民信息錄入《貴州省新農合信息管理系統》、制發2017年《合醫證》以及報送最終匯總統計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一年一度的新農合籌資工作,關係到全縣廣大農民民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任務很重。縣人民政府將該工作列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項目,各鄉(鎮、街道)、有關單位一定要站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紮實工作,狠抓落實,確保完成預期籌資目標和任務。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街道) 、有關單位要強化宣傳發動,充分利用現代通信、網路媒體、電視廣播 、新聞報導等形式,把新農合政策特別是今年(2017年)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120元的原因向廣大農民講解清楚,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明確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各鄉(鎮、街道)要採取有力措施,組織得力村(居委會)組幹部籌集農民個人參合資金,嚴格參合票據管理,督促村(居委會)組幹部規範填寫參合票據和各項表冊,收集、整理、匯總、核對好參合人員相關資料,及時上繳參合資金,督促本鄉(鎮、街道)合管站及時核定、錄入參合信息,制發2017年《合醫證》。
縣衛計局要加強新農合日常管理,搞好籌資工作政策諮詢和業務指導,及時掌握各鄉(鎮、街道)籌資工作進度和動態;協助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政策宣傳和籌資工作。核實並提供各鄉(鎮、街道)符合資助參合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人數和花名冊。
縣財政局要加強對收繳參合資金、有關部門資助參合資金的監管;負責訂購、管理、監督新農合參合專用票據及使用,並做好票據的核銷工作。及時安排劃撥新農合籌資工作經費和新農合配套資金,督促並要求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資助的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的個人參合資金。督促各鄉(鎮、街道)財政分局將籌集到的參合資金按期繳入新農合基金收入戶。
縣農村商業銀行要及時將收繳的參合資金存入縣新農合基金專用賬戶,嚴格新農合基金存儲、劃轉、支付管理,並按照有關要求支付利息。
縣民政局負責核實並提供各鄉(鎮、街道)符合資助參合條件的農村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的人數和花名冊。
縣殘聯負責核實並提供各鄉(鎮、街道)符合資助參合條件的農村重度殘疾人人數和花名冊。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2016年末各鄉(鎮、街道)農業人口數。
縣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負責新農合基金籌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縣電視台要大力宣傳新農合政策,及時采編報導新農合工作新聞,滾動播出新農合宣傳口號。
縣教育、婦聯等部門要發揮自身優勢,配合做好新農合政策的宣傳工作,動員廣大農民民眾積極參加新農合。
(四)堅持原則,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街道)、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收繳參合資金時必須堅持農村居民自願的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搞強制命令,禁止在參合人員不知情、不願意的情況下由他人員墊交農村居民個人參合資金;對截留、擠占、挪用農村居民個人參合基金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加強督導,確保工作進度。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要全面掌握轄區籌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好轄區籌資工作。聯繫鄉(鎮、街道)的縣級領導要深入聯繫鄉(鎮、街道),指導、督促、協調好聯繫鄉(鎮、街道)新農合籌資工作。縣督查局要對各鄉(鎮、街道)的新農合籌資工作情況進行定期督查,並將工作進展情況在全縣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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