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金融基礎

微觀金融基礎

微觀金融基礎是指專業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的經營體制、經營機制、經營活動等建立、健全。微觀金融基礎,對巨觀金融調控及整個金融體制體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觀金融基礎
  • 類型:經濟術語
問題,途徑,構造,

問題

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的金融研究和實踐,為了適應穩定經濟控制通貨膨脹這個大局,著重或偏重於對巨觀控制機制的研究和進行巨觀控制,而有意無意地忽視和淡化了健全、完善、搞活微觀金融基礎的問題,使微觀金融基礎與巨觀控制不配套,微觀活動不規範、不合理、不正常,管理體制經營機制仍處於集中計畫管理模式之中。
(一)專業銀行未能完全以商品經營者的身份進入商品經濟舞台。
對專業銀行的性質,從建國開始一直爭論不休,至今其企業性質未得認可,雖有一段時間探索了專業銀行的企業化,但在模糊、無準確內容的概念下,仍未找到可行出路,且大有向國家機關回歸的趨勢。不承認或者違背商品經濟予專業銀行的企業性質,只將其作為國家行政附屬物,使專業銀行在行政干預下喪失經營自主權因而,這幾年,專業銀行在企業與機關、巨觀與微觀、社會效益與自身效益、中央與地方等一系列相關矛盾中,艱難選擇,機械遲鈍地接受巨觀指令,其在商品經濟中應有的功能遠來得到充分發揮。
(二)適應商經濟的微觀會融機制不完善。
銀行經營機制的政革,是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微觀金融主體是金融企業分析,其內部商品經濟機制很不完備。一是利潤機制不起作用。正因為專業銀行企業性質一直未定下來,理應與工商企業一樣追求的利潤不能作為經營目標,無法正常、主動參與商品經濟運行,其經營活動失去了動力機制的推動,而且創利水平也沒有真正與工資福利掛鈎,這使專業銀行及幹部職工對資金效益、社會效益及巨觀調控措施顯得自從、麻木甚至漠不關心。二是不完善的資金營運機制。對專業銀行的規模、貸款資金雙重控制,使專業銀行無法充分依據來源制約運用的原則和商品經濟規律進行資金營運:在企業靠著“輸血”、財政和行政干預下,更難高效、靈活地營運資金和提高資金效益。三是不健康的競爭機制。由於前一段時期對金融競爭的組織管理規定不夠,使競爭無原則、無秩序無競爭法律的約束,盲目、自發、失度,短期內又沒有得到有效治理和疏導,對微觀金融造成了破壞。這也說明,在金融業還沒有形成真正的競爭機制。四是落後的自我制約激勵機制。專業銀行仍在目標責任制上步履蹣跚,權與責、責與利之間的矛盾至今未能很好解決。分配上仍是大鍋飯,按勞分配原則體現不充分。人事制度改革不前,仍端著“國家幹部”的鐵飯碗,缺少危機感、競爭意識責任心
(三)缺乏商品經營者應有的權利和地位。
表現之一,對專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又回到了統一計畫、規模控制的模式,指令性計畫由少變多。專業銀行在貸款的投量、投向等方面選擇餘地過小,對資金支配能力降低。表現之二,國家政策性貸款過多直接支配了部分自籌資金。表現之三,專業銀行缺少利率浮動權,不能自主制訂商品價格。利率調節作用發揮不充分,調整利率對微觀金融震盪很大。表現之四,利益分配支配權不足,利潤層層上繳,留利水平相對創利水平過低,自我更新、發展能力不高,費用按人頭核定,條框控制過死,不能有效地按本地區特點和業務發展需要安排費用支出。表現之五,在雙領導下,地方政府銀行當作附屬機關,任意下達貸款指令。表現之六,仍然擔負著管理工資基金專用基金現金行政職能財政職能,與工商企業建立了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這不僅不正常,實踐證明也管不了、管不好。表現之七,銀行法規不健全,專業銀行法人制度未形成,法律地位表現不突出,沒有成為法律關係中的權利主體,其合法經營經常受到干涉。

途徑

通過對巨觀金融與微觀金融的關係和目前微觀金融存在的問題的分析,認為健全和完善我國微觀金融基礎應遵循兩個原則:一是符合商品經濟規律,有利於促進商品經濟發展和金融業的發展;二是能較好地保持巨觀控制活動的順利進行和作用的高效發揮。目前,應著重以下幾個方面:
1.確認專業銀行是金融企業。
我國銀行的“國家機關”性質,是在建國初期,為制止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和冶理經濟混亂局面。在產品經濟基礎上照搬蘇聯模式形成的,在商品經濟發展的今天、則必須揭去面紗,恢復其本來面貌,確認專業銀行就是金融企業,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經營體制和經營方式,依據商品經濟規律和市場變化安排經營活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從有利於建立有效的巨觀調控的微觀金融基礎考慮,其經營體制可採取兩權分離的形成,所有權屬於國家,經營權屬於專業銀行、這樣,國家既可以運用掌握的所有權對金融企業進行調節和影響,又不會意志其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會使微觀金融行為扭曲。
2.允許專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
專業銀行既然是企業就必須允許其追求市場利潤,根據市場情況考慮經營規模和方向。資金上自求平衡,以存定貸,講求成本和核算,把貸款投向利潤高的行業和企業。利潤高的行業、企業產品,意味著社會需要、市場暢銷,往往是產業政策鼓勵和發展的對象,其貸款投入,直接貫徹巨觀金融意圖。同時,為保證巨觀目標的實現和防止不適當的微觀金融行為出現、巨觀金融可以根據情況在貸款投向、投量、最高利率,再貸款及其它方面加以適當的限定調控和引導。從而使微觀金融既受巨觀適度制約,又受市場壓力、動力的調節,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
3.給予商品經營者應有的權力。
這是使金融企業成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經營者的重要方面。只有具備應有的權力,才能維護應有的利益,才能自主經營,承擔應承擔的責任風險。一是經營方向、經營規模、經營方式的選擇權;二是大部分貸款投向、投量和營運資金的自主權;三是利率在一定範圍的浮動權;四是經營要素的吸入、排出權;五是公平、合理的競爭權:六是工資、獎勵福利的分配權。與此同時,取消專業銀行的國家機關性質,判斷與地方政府的行政關係,減少指令性計畫,擺脫行政干預逐步建立金融企業法人制度,健全法規,使金融企業有法可依,依法經營,受法律保護,也受法律的制約和制裁。
4.健全激勵機制和刺激機制。
激勵機制是內在動力,刺激機制是外部影響。健全金融企業激勵機制的途徑,首先要推行以全面質量管理為基礎、全面提高勞動效率為核心、全面增進經濟效益為目標的經營責任體系;其次是推廣行長任期目標責任制,調動管理者的積極性;第三是打破鐵飯碗,實行聘用、聘任制和契約制,破除平均分配;第四是實行民主管理,激發經營者的主人翁責任感和創新精神,最後形成高效率的經營機制。
金融企業的外部刺激機制,一種是正刺激,即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條件,如放權、創造公平競爭條件及一些服務性措施等;一種是反刺激,即給予外部壓力除從巨觀上規範微觀金融行為外,可實行金融企業破產制度。只有這樣,金融企業才會主動重視、貫徹巨觀意圖。要消除金融壟斷,倡導有原則的業務競爭,還要割斷金融企業在資金來源和分配上對國家的依靠,促其發揮主觀能動性以求自我生存和發展。

構造

(一)實行正確的金融發展戰略,縮小金融部門的二元差距。
在傳統體制下,我國農村為城市工業化提供了大量的資金積累,而農業部門本身的發展卻嚴重滯後,今後在我國工業體系已比較完整的條件下,總體經濟發展應由部門優先增長轉為平衡發展,否則一些瓶頸部門的落後狀態將會制約國民經濟的總體發展水平發展速度。要促進農業部門的發展,增加農業資金投入是至關重要的。發展農村金融,形成農村內部合理的融資機制是促進農村發展重要的一環。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體制還很不完善,農業銀行的專業性已名存實亡,近年來農業銀行對農村貸款都只占其總貸款5%左右,貸款結構與工商銀行相似。農村信用社的業務也趨於相對萎縮,民間高利信貸又有高漲趨勢。所發展農村金融應提高到全國盎融發展最重要的戰略地位。
在城鎮地區,在目前金融資產名義總量較高的情況下,應努力向多樣化、規範化方向發展,完善二級市場,使金融資產的流通轉讓圓滑化,健全法律和管理監督制度,以提高融資效益為主要目標。
(二)按商品經濟原則鼓勵金融群體的發展。
金融機構多樣化是金融發展的客觀趨勢。前幾年我國所出現的許多新的金融機構,沒有帶來顯著的經營效益,這不是金融機構多樣化本身的過錯,而是這些機構在設立和經營管理上的不規範與不完善所引起的,例如各地各級銀行都開設了大量在業務上都相類似的信託投資公司、融資公司,而獨立經營的養老基金組織等契約式的儲蓄機構和專門從事固定資產投資長期信用機掏等卻進展甚微。要保證這些新設立的金融機構不會馬上成為新的改革對象,還必須確保其企業性質,按商品經濟的原則設立,以利益機制風險機制支配這些機構的經營活動。
(三)金融資產的規範化和系列化
我國目前發行的金融資產只有在期限和收益上有搭配關係以外,在流動性和風險性上基本上沒有形成連帶關係,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仍可以通過各種渠道轉嫁給國家,而不能從其所發行的金融資產中體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證券投資者也就不能根據自己的資金結餘狀況和風險偏好進行選擇。所以證券的多樣化也還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多品種而已,各種證券在實際上都相差不遠,投有形成各種盈利、風險、流動性組合的系列化。證券的規範化、系列化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第一,各種證券發行主體的行為規範化,其經營效益高低要與其所發行的證券的收益和風險聯繫起來。第二,證券的發行必須堅持公開發行的原則,只有公開出售才能消除證券的福利和攤派性質。第三,完善二級市場。在沒有二級市場的情況下,股票就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股票,其它證券的流動性也難以體現出來,從而也就不能形成金融證券的系刊化。
(四)形成合理的金融競爭環境
金融機構之間平等合理的競爭有利於改善服務,從而提高吸收和運用資金的效益。從長遠來看,創造一個合理的金融競爭環境是金融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我國目前的金融活動主要由幾大專業銀行壟斷,要形成合理的金融競爭環境必須打破這一壟斷局面。第一,縮小專業銀行規模,減少中間管理層次。我國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規模之大已為世界少有。第二,劃分經營範圍,成立一些真正專業化的金融機構。在金融競爭的環境中,一些基礎部門和瓶頸產業由於盈利率較低,投資回收期長,難以取得銀行信貸資金,所以應成立一些專業性的金融機構專門為這些部門服務,這些金融機構相互之間實行嚴格分工,不允許競爭;而其它經營一般性業務和為一般產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則鼓勵競爭。在這種情況下,基礎部門和瓶頸產業才不會因為金融競爭而難以取得資金。第三,完善外部經濟環境。例如健全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完善中央銀行的監督管理制度,理順產融價格關係,以及財政稅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均為形成合理金融競爭環境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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