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目標是在一定時期內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預期達到的成果。應充分體現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者的利益。根據其涉及的範圍,有總目標及子目標之分,前者是企業的總體奮鬥目標,決定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後者是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奮鬥目標,根據其涉及的內容,有: (1) 社會貢獻目標,包括為社會提供的產品品種、產值、產量、質量、資源利用、稅金上繳等項。(2) 發展目標,包括生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等項。(3) 市場目標,包括市場占有率,新產品開發能力,售後服務能力等項。(4) 利益目標,包括利潤、稅金、獎金、福利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