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補償》是2009年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征地安置補償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2月
- 頁數:414 頁
- 定價:3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09940
《征地安置補償》是2009年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
①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
第三條 土地徵收及補償安置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開的原則,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被征地農民及時足額獲得補償、得到妥善安置。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土地徵收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
第十二條 對農村因征地搬遷的村民,按原房照(證)面積每平方米10元付給搬家補助費;村民自行安置住處的,按原房照(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元,付給6至12個月的租房補助費。第十三條 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占用土地的補償費...
第五條建設項目徵收集體土地的,由征地主體單位按規定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征地區片價補償費和青苗及附著物綜合補償費,房屋拆遷補償另行規定,下同);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剋扣拖延;由...
第四條 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區)及縣直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開展相關工作。(一)縣紀委(監委):負責對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兩違”整治等工作中黨員幹部、企事業職工執行相關法規政策和...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簡稱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行為,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即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調換)。(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
被徵收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到公告指定的部門辦理補償登記。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與徵收安置機構應當組織征地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被徵收人逾期未辦理補償登記或登記與實地調查有差異的,市、...
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計畫編制、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並可以委託其所屬的市征地安置事務機構(以下簡稱市征地事務機構)負責征地補償安置的事務性工作。市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財政、房產、物價、人力資源...
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後,為了解決以...
暫停期間徵收土地申請獲得批准,但征地補償安 置工作仍未完成的,暫停期限順延至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全部結束。 第八條【現狀調查】區人民政府在徵收土地現狀調查過程中,對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房屋的位置、權屬、用途、面積,附屬設施 狀況及補償...
第三十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按照規定給予被徵收人以下補償:(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中的...
可建未建建築面積由被徵收房屋所在地各街鎮(高新區社區)根據《補償規定》第十八條相關規定進行審核認定。五、關於徵收集體土地居住房屋選擇產權房屋調換方式的徵收安置建築面積享受對象、供應均價、審核認定標準和價值結算 (一)徵收安置...
徵用土地及遷移釙償費是指系指徵用土地補償費和拆遷安置補償費的統稱。徵用土地補償費是指國家由於建設需要,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向被征地單位支付的徵用費及未成熟青苗支付的補償費等補助性質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包括土地徵用費、土地補償...
(四)組織有關部門辦理補償登記,編制資金概算,簽訂補償協定;(五)收到征地批准檔案後,發布徵收土地公告、組織支付征地補償費用、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並組織實施,對拒不交出土地、騰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六)負責落實...
(二)安置補助費 1、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徵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
第九條 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並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社等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欄以及村民小組顯著位置予以公告,...
第三章 補償安置 第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按期簽約搬遷的被徵收人和特殊困難群體...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陵水黎族自治縣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 陵府辦規〔2023〕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陵水黎族自治縣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已經十五屆縣委常委會第52次會議與十六屆縣政府第34次...
土地補償計算公式 (1)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採集者退散 (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被征地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例如:某市建設博物館需要徵收土地120畝,該耕地平均年產值為5000元...
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土資發〔2004〕238號 為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現就完善...
徵用房屋及其他建築物的宅基寺,在付給拆遷費後,不另給人口安置補償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還規定,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只能由被征地單位用於發展生產、安排就業以及發放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必須專款專用。此外,城鎮非農業...
第三條 被徵收集體土地及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應當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式正當合法、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是集體土地及地上的房屋徵收主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徵收部門,各鎮(街道)為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徵收與補償...
第二章 征地補償安置 第五條 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單位)進行實地勘測,按國家相關規定和規程確定被徵收土地的權屬、土地現狀、分類面積。第六條 徵收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依照有關規定按以下方式給予補償安置:(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北京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已經2004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長:王岐山。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實施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被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