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國家徵用集體土地時,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勞力安置和生活補助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
- 定義:國家徵用集體土地時,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勞力安置和生活補助費
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國家徵用集體土地時,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勞力安置和生活補助費。
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國家徵用集體土地時,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勞力安置和生活補助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征地補償費外,還應支付農業人口安置補償費。安置人口補助費的標準。根據...
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
土地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時,為妥善安置農民的生產生活,由用地單位向被征地單位支付的款項。其實質是國家對失去土地後農民的生產、生活的補助。具體標準為:徵用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
(一)證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二)徵用耕地的,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按人均耕地情況和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確定安置補助費:l畝(含1畝)以上補助8至11倍;0....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後,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青苗補償費是指徵用土地時,對被徵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
第十七條 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被徵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第十八條 國家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徵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爭議不影響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制定、審批及實施。違反 ...
第六條 按照“誰用地,誰負責安置”的原則,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由征地單位負責;幾個單位同時徵用同一片住宅用地時,由其中一個單位負責牽頭,安置費用由各用地單位分攤承擔。第七條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下發後,征地單位可向公安機關申請...
(一)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按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每畝產值的5倍計算;徵用其他土地,按耕地的補償標準減半計算。(二)安置補助費。徵用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按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2至3倍...
用地單位招收確有困難的,應協助落實接收單位,並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接收安置勞動力的單位(其相應的安置補助費為農業人口安置補助費的1.5倍)。被招收人員應服從統一安置。被征地單位對已被招收的工人要相應核減勞力安置補助費。...
(五)徵用道路,按被徵用道路的鄰近土地類別補償標準給予補償。第二十一條 安置補助費按下列規定支付:(一)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的農村...
第七條 依法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按照規定足額補償。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第八條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前款規定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未按規定支付的,社會保障費用未按規定落實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交付土地。第五條 被征地單位收取的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屬於個人所有的,應按標準如數支付給個人,屬於集體所有的不得分發給...
第二章征地補償 第九條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土地區位條件制定征地補償區片價格,報省...
第十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財政、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等部門測算並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
(一)被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公布實施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確定;(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按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印發實施的有關標準執行;(三)農村村民住宅拆遷後,...
調整主城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6、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二)安置補助費 1、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徵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公路建設,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外,還應支付安置補助費。(一)徵用耕地以及果園、葦塘、魚塘、藕塘,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按土地年產值的二倍計算。(二)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河北省土地...
安置補助費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以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六、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並報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浙江省農業廳備案。東陽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屬於個人所有的,支付給個人;屬於集體所有的,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徵收、農業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安置單位用於土地被徵收後人員的安置;...
第十一條徵用土地的各項補償、補助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並按下列規定管理使用:(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徵用、農業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安置單位用於土地被徵用後...
第九條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等。第十條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或者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或者征地區...
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實際計算。徵收未利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第十七條 因征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員,必須是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在冊的農業人口。具體安置人數按被徵收農用地面積除以...
《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l0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
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2、安置補償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
為了妥善安排被征地單位的生產和民眾生活,用地單位除付給補償費外,還應當付給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一、徵用耕地(包括菜地)的,每一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的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