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實名制

建築工人實名制是指對建築企業所招用建築工人的從業、培訓、技能、權益保障等以真實身份信息認證方式進行綜合管理的制度,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工人均應納入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

建築企業應與招用的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堅持先簽訂勞動契約後再進場施工。

總承包企業是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配備實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體設施設備。

基本介紹

相關法規,主要亮點,

相關法規

2018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聯合制定出台了《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和工資支付管理辦法》。這一令百姓叫好的辦法將於8月起實施。
2022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通知稱,為了進一步促進就業,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兩部門決定修改《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部分條款。修改後的管理辦法規定,全面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築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築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定。

主要亮點

一、在全區範圍內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建築工人實行實名制管理。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建築工人(包括農牧民工)進行從業經歷記錄、現場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監控等措施,實現施工現場人員底數清、從業經歷清、出勤記錄清、工資發放記錄清、進出工地時間清的“五清”目標;
二、建立健全了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治欠保支工作規定的實名制管理、施工過程結算、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銀行按月代發工資等制度。同時,在能夠提前預防欠薪行為發生的前提下,調整了農牧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的方式和監督管理的辦法,建立由建築業企業開設工資代發專用賬戶,按照不同的資質等級存儲不同額度的工資保證金,由多部門共同監管保證金額度的管理辦法,既保證了了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又減輕了建築業企業的資金負擔。
三、明確了預防和清理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監管責任。各有關成員單位能夠通過各自的實名制管理用戶端,及時掌握施工項目的情況、施工現場人員流動和工資發放等相關信息,既能規範施工企業勞動用工行為,又能為及時處理工資糾紛,同時也為信訪部門提供解決信訪問題的有效依據。
四、配合勞動監察部門建立了日常工資支付監控的預警機制。通過實名制系統日常工資支付應急報警功能,勞動監察部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工資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將清理拖欠工作由事後的協調解決,變為事前預防和事中及時清理,有效的減少農牧民工工資糾紛和群體討薪事件的發生。
《辦法》還詳細規定了建築工人工資支付及工資保證金管理:建築工人的工資支付實行銀行代發制度。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自願的原則,選擇與實名制信息平台對接的銀行設立建築工人工資代發專用賬戶,並為建築工人辦理工資卡;自治區所屬建築業企業的工資代發專用賬戶,應當在企業工商註冊地開設;外埠建築業企業的工資代發專用賬戶,應當在承建的建設工程所在地開設。工資代發專用賬戶的用途——存儲本辦法規定的工資保證金,核算建設單位或建築業企業(或其他相關單位)支付的建築工人工資,根據企業在實名制信息平台生成的工資信息,支付建築工人工資。
內蒙古自治區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於光軍指出,該《辦法》在當前不斷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背景下,改革和完善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規範了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了工程款分賬管理、工資按月支付和工資銀行代發等保障制度,理順了監督管理責任,為及時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辦法》在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改進建設工程領域用工方式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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