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

2022年2月,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修訂印發《江西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全省行政區域內建築面積500平米以上、工程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均應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
內容解讀
據了解,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組成。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證信息、文化程度、工種(專業)、技能(職稱或崗位證書)等級和基本安全培訓等信息。從業信息包括工作崗位、勞動契約簽訂、考勤、工資支付和從業記錄等信息。誠信信息包括誠信評價、舉報投訴、良好及不良行為記錄等信息。
《細則》規定,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範疇,主要有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勞務員等;建築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細則》提出,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項目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在監理日誌中予以記錄,同時嚴格落實監理人員履職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和建築企業應制定製度,採取措施,確保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相關數據信息安全,以及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不得漏報、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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