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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城市建設“精心規劃、精緻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要求,加強我市建築工程(含房屋建築、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下同)質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質,充分發揮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2號)、《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第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築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增強政府投資項目質量管理意識。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政府投資項目(含國有企業投資項目,下同)數量和規模逐年增多,工程建設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項目的質量管理意識應更加引起重視。各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履行法定質量責任和義務的重要性,嚴格執行有關建設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質量管理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既要保證建設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又要確保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安全。市、縣兩級建設、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質量行為監管。(責任單位:市、縣國有平台公司,市、縣住建、交通部門)
二、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強化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管理的首要責任和竣工驗收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嚴禁違法發包工程、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借最佳化設計名義降低建設項目批覆標準、等級。嚴格落實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認真處理工程質量投訴。強化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嚴格執行工程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實施舉牌驗收,留存影像資料,加強施工記錄和驗收資料管理,實現工程質量責任可追溯。深化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嚴格執行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標準,嚴格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鼓勵在住宅工程交付時按套出具質量合格證明檔案。所有政府投資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在醒目位置(道路兩頭)設定《工程質量永久性標誌牌》,載明項目名稱、建設內容、開竣工時間、五方責任主體等信息,標誌牌上必須載明負責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縣級、科級幹部信息,終身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
三、加強工程設計源頭質量控制。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原則,提高設計方案的安全性、實用性、宜居性。嚴格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格落實限額設計要求,嚴禁超標準建設。建立“前策劃、後評估”制度,完善設計方案審查論證機制。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工程設計標準進行設計,鼓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套用,設計檔案應符合綠色建築、海綿城市等工程設計要求,房屋精裝修設計應符合經濟適用、美觀耐用原則。嚴格履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制度,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不得作為施工、監理、招投標的依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確需變更的,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檔案,按照規定必須送原審查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查的,建設單位必須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查。監管部門要加大施工圖審查抽查力度和頻次,組織專家對施工圖是否符合設計規範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出具虛假審查合格書或未盡審查職責的圖審機構和人員,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
四、強化工程招投標監管。嚴格按照《上饒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推行報價承諾法的實施意見(試行)》(饒府辦字〔2019〕66號)、《關於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標推行報價承諾法的實施意見(試行)》(饒府辦字〔2020〕7號)等檔案要求,依法依規進行招投標,保證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和公正。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及關鍵崗位技術人員數量、人選及到崗履職最低天數作為項目契約履約的重要條件,中標單位承諾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及關鍵崗位技術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全面落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關鍵崗位人員責任制,加強標後項目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中標承諾的上述重點人員,必須全部納入我市“智慧工地”系統,實行人臉識別打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到崗履職。(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
五、嚴格法定工程建設程式。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規定程式,嚴格履行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程式。凡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不得開工建設。對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施工,對參建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等單位採取誠信考核扣分。行政審批部門要不斷完善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提升工程項目審批時效,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人防辦)
六、嚴格工程監理履責監管。加強對工程監理單位履職情況監管,嚴格執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監理機構對施工過程中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必須嚴格實行旁站監理,並做好過程中的驗收記錄,明確驗收當事人,以便追溯責任。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檢查,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未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不得允許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監理機構應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質量資料簽認,在材料見證取樣,關鍵工序、關鍵部位監理應建立影像資料,並對見證取樣的材料真實性、送檢時效性負責。(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
七、嚴格工程檢測機構監管。加強對全市工程檢測市場秩序整治,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對所有檢測機構完成監督檢查全覆蓋,重點檢查檢測機構的原材料試樣來樣登記、檢測儀器使用、檢測報告數據的真實性等,防止虛假報告,並對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加強檢查,工程檢測機構應對工程實體檢測的程式、過程、結果能夠溯源。對檢查中發現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依法嚴肅查處曝光,並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資質。(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
八、加強工程檔案管理。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以及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訂契約時,必須在契約中明確和有關單位對工程檔案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將工程檔案管理貫穿於工程施工全過程。契約內容應包括工程檔案的形成、收集、歸檔、移交方式和工程檔案編制費用預算,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規定期限內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
九、規範工程竣工、備案和交付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開展竣(交)工驗收工作,將工程質量及綠色建築、海綿城市、供水、供電、燃氣、通信和智慧型監控等配套基礎設施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納入工程竣(交)工驗收的重要內容。在完成設計和契約約定的工程量,質量合格並經監理確認後,由建設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竣(交)工驗收。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方可通過竣(交)工驗收;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按要求全面整改,直至符合工程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後,方可交付使用。通過竣(交)工驗收或備案後,工程方可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十、推行建材質量責任追溯機制。強化原材料進場檢測和報驗制度,特別是對進場鋼筋和商品混凝土、砂石生產環節,要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公布質量抽查結果信息,堅決依法查處不合格生產行為。強化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推行現澆混凝土結構實體實測實量現場標示制度。鼓勵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對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幕牆部件實行駐廠監造制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健全工程質量獎懲機制。激勵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開展工程項目創優奪杯活動,引導企業樹立精品意識,鼓勵項目創建“杜鵑花獎”、“魯班獎”等獎項工程。施工企業承接市內工程獲得“杜鵑花獎”的,由受益財政每項獎勵30萬元;獲得“魯班獎”的,由市級財政每項獎勵200萬元。政府投資且達到評優規模的項目,必須拿到市優質工程獎或省標準化工地(公路工程需被評為“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範項目),將工程質量保證金中工程造價的0.5%設為創建優質工程保證金,並將創建優質工程要求列入招標檔案,寫入《施工契約》,未達到創建優質工程目標的,將創建優質工程保證金轉為違約金。同時,加大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力度,對出現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依法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情形嚴重的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列入“黑名單”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禁止或取消其1至2年在上饒市範圍內參與建設工程投標資格。從而確保政府投資且達到評優規模的項目創建優質工程獎比例不低於8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二、提升建築隊伍素質。加強和改進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工作,落實企業職業培訓主體責任。大力開展建築工人和農村建築工匠職業技能培訓,建立農村建築工匠信用檔案。建立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體系。強化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促進企業使用符合崗位要求的技能工人。建立健全與建築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推進建築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
十三、引入社會監督機制。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單位應主動公示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完善住宅項目交付樣板房制度,試點開展住宅工程業主體驗制度。探索建立綠色建築使用者監督機制,逐步形成使用者監督氛圍。建立保修期內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糾紛協調等機制,定期向社會通報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引導相關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約束與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政策解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城市建設“精心規劃、精緻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要求,加強我市建築工程(含房屋建築、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下同)質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質,充分發揮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 79 次上饒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強全市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的實施意見》,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依據
該《實施意見》主要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2號)、《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第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築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等檔案精神,並參照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做法,結合我市實際起草而成。
二、起草過程
上饒市住建局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初稿)》。初稿完成後,經上饒市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審閱修改後,於6月29日先後兩次報上饒市政府主要領導審閱,根據上饒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在上饒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住建局對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
6月30日,上饒市政府召開全市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升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根據上饒市政府分管領導指示要求,會前將該《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印發給“12+3”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會上,市住建局對該《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專門解讀,並以會議形式徵求了相關參會單位意見;為進一步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後,上饒市政府辦公室再次書面徵求了“12+3”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城管局、市品質提升辦、上投集團、市交建集團、市城投集團、市國資集團、上綠集團、市醫投集團、市水業集團、市國控集團、市文旅遊集團、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水利局、市人防辦、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等單位意見(意見採納情況詳見附表)。
根據各單位反饋意見情況,市住建局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該《實施意見(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該《實施意見(送審稿)》共包括13項內容。
1.進一步增強政府投資項目質量管理意識。各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履行法定質量責任和義務的重要性,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質量管理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既要保證建設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又要確保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安全。(責任單位:市、縣國有平台公司,市、縣住建、交通部門)
2.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所有政府投資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在醒目位置(道路兩頭)設定《工程質量永久性標誌牌》,載明項目名稱、建設內容、開竣工時間、五方責任主體等信息,標誌牌上必須載明負責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縣級、科級幹部信息,終身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
3.加強工程設計源頭質量控制。嚴格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禁超標準建設。建立“前策劃、後評估”制度,完善設計方案審查論證機制。設計檔案應符合綠色建築、海綿城市等工程設計要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
4.強化工程招投標監管。依法依規進行招投標,保證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和公正。工程項目必須全部納入我市“智慧工地”系統,實行人臉識別打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到崗履職。(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
5.嚴格法定工程建設程式。嚴格履行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程式。凡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不得開工建設。行政審批部門要不斷完善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提升工程項目審批時效,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人防辦)
6.嚴格工程監理履責監管。加強對工程監理單位履職情況監管。監理機構對施工過程中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必須嚴格實行旁站監理。監理機構應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質量資料簽認,在材料見證取樣,關鍵工序、關鍵部位監理應建立影像資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
7.嚴格工程檢測機構監管。加強對全市工程檢測市場秩序整治,重點檢查檢測機構檢測報告數據的真實性等,防止虛假報告,對檢查中發現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依法嚴肅查處曝光,並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資質。(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
8.加強工程檔案管理。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以及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訂契約時,必須在契約中明確和有關單位對工程檔案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將工程檔案管理貫穿於工程施工全過程。(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
9.規範工程竣工、備案和交付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開展竣工驗收工作,將工程質量及綠色建築、海綿城市、供水、供電、燃氣、通信和智慧型監控等配套基礎設施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納入工程竣(交)工驗收的重要內容。通過竣(交)工驗收後,工程方可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10.推行建材質量責任追溯機制。強化原材料進場檢測和報驗制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公布質量抽查結果信息,堅決依法查處不合格生產行為。(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11.健全工程質量獎懲機制。激勵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開展工程項目創優奪杯活動,引導企業樹立精品意識,鼓勵項目創建“杜鵑花獎”、“魯班獎”等獎項工程。施工企業承接市內工程獲得“杜鵑花獎”的,由受益財政每項獎勵 30 萬元;獲得“魯班獎”的,由市級財政每項獎勵 200 萬元。政府投資且達到評優規模的項目,必須拿到市優質工程獎或省標準化工地(公路工程需被評為“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創建示範項目),將工程質量保證金中工程造價的 0.5%設為創建優質工程保證金,並將創建優質工程要求列入招標檔案,寫入《施工契約》,未達到創建優質工程目標的,將創建優質工程保證金轉為違約金。同時,加大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力度,對出現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依法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情形嚴重的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列入“黑名單”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禁止或取消其 1 至 2 年在上饒市範圍內參與建設工程投標資格。從而確保政府投資且達到評優規模的項目創建優質工程獎比例不低於8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12.提升建築隊伍素質。加強和改進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工作,大力開展建築工人和農村建築工匠職業技能培訓,建立農村建築工匠信用檔案。(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
13.引入社會監督機制。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建立綠色建築使用者監督機制,建立保修期內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糾紛協調等機制,定期向社會通報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