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8年11月12日,中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台正式上線,該平台以建築工人實名制為基礎,綜合項目庫、企業庫、誠信信息庫等多項內容的一體化信息監管服務平台,隨後中國各地市相繼自建平台,各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管理平台陸續上線,形成了以政府部門牽頭、軟體企業承建、建築企業回響為形式的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管理服務市場。同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文提出各省級主管部門需組織建設本地區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並實現數據互聯共享,確保數據的安全、準確、完整、及時。安徽省是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全國開展建築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工作3個省份之一,也是建築勞務用工大省,亟需制訂《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數據項規範》地方標準。
編制進程
2019年10月25日,根據《擬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計畫項目的公示》,《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數據項規範》成為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之一。在標準立項之前,主要起草單位安徽築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
2019年9月份,標準編制小組舉行了首次標準起草研討會,針對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數據項收集的相關標準和文獻進行匯總和提煉,結合各相關方的意見,確定了標準制定的要素和框架,並完成了工作組討論稿。
2019年11月份,標準編制小組召開第二次起草研討會,就標準的進展情況和後續工作安排做了充分的溝通,並對工作組討論稿全文進行了研討並修改。
2019年12月份,通過實地調研合肥、阜陽、蚌埠等地建築用工企業以及拜訪系統使用企業的方式,了解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數據項規範的現狀和客戶需求,標準編制小組根據調研成果對工作組討論稿進行第二次修改。
2020年5月,標準編制小組邀請行業專家、用戶和系統研發人員針對標準的適用性、符合性、先進性以及實名制信息數據項的術語和定義進行了深入討論,對工作組討論稿第三次修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7年9月15日,地方標準《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規範》(DB34/T 2926-2017)由安徽築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由安徽省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7年10月15日,地方標準《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規範》(DB34/T 2926-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規範》(DB34/T 2926-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築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阜陽市知行職業培訓學校、安徽天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徽萬有企業諮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凱奇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元亨利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胡韶山、牛鋒、劉培進、葛禮松、劉曉東、劉繼朝、孔祥泉、劉愷、丁昱、張勁松、胡海虹。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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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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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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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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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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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採集方式和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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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採集要素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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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採集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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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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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規範》(DB34/T 2926-2017)規定了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採集方式和設備、採集要素和要求、採集方法和信息安全管理。該標準適用於實名制建築務工人員的信息採集(包括考勤信息採集)。
引用檔案
GB/T 20979 信息安全技術—虹膜識別系統技術要求 GB/T 22080 信息技術—安全技術—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GA 450 台式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通用技術要求 | GA/T 1011 居民身份證指紋採集器通用技術要求 GA/T 1046 居民身份證指紋採集基本規程 GA/T 1126 近紅外人臉識別設備技術要求 SJ/T 11380 自動聲紋識別(說話人識別)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實施後,建議由相關主管部門聯合行業協會組織全省建築務工企業、建築企業集中開展貫標學習,確保落地生根,提升信息採集質量,規範行業管理。
意義價值
《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採集規範》(DB34/T 2926-2017)通過規範網際網路模式下的數據管理平台的數據項,為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規範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撐,為供需雙方之間搭建一條規範、標準、便捷的通道,在確保數據共享交換的同時,有助於確保傳輸過程中的數據安全管理。通過規範標準化的數據項,還有助於推動數據流通,實現對建築業勞務用工的有效監管,遏制非法用工和工程轉包行為,有效地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及建築施工企業規範和改善建築業勞動用工管理模式,進而有效防止拖欠工人工資,防範惡意討薪,保障建築工人和建築企業的合法權益,不斷促進建築業和諧健康發展。從而填補我省關於建築務工人員實名制信息數據項方面空白,逐步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建築務工人員勞動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