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省推行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的通知

《關於在全省推行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9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在全省推行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市〔2011〕569號
  •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23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規範建築勞務市場秩序,保障建築勞務合法權益,促進建築業健康和諧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決定在全省推行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範圍
建築勞務實名制是指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確認建築勞務身份,實施從業經歷記錄、現場考勤和工資支付管理等相關制度。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各類務工人員均應納入推行範圍。
二、推行原則
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和系統建設遵循全省統一、簡便易行、安全可靠和經濟合理的原則。
三、管理職責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勞務實名制統一規劃、制度制定和監督指導工作。
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分級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勞務實名制具體實施和管理。
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負責辦理實名制卡、代發工資等金融服務。
四、管理系統
“河北省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委託的金融機構,統一研發、推廣和使用。系統包括企業管理系統、監督管理系統和金融機構管理系統,分別具有以下功能:
(一)企業管理系統:具備備案申請與信息更新、派遣與考勤管理、工資支付管理和查詢等。
(二)監督管理系統:具備備案審核、考勤和工資支付動態監控、投訴受理、資格培訓管理、信用評價、統計分析和查詢等。
(三)金融機構管理系統:具備與企業管理系統和監督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交換功能,能夠製作和管理實名制卡,管理工資發放賬戶,代發工資等。
五、備案管理
實行建築勞務實名備案制度。本省和進冀建築業企業均應當以建築勞務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備案。
(一)身份信息。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學歷等。
2、崗位資格信息:工種、級別、證號、發證機構和發證時間等。
3、用工契約信息。所在企業、契約起止時間、工資發放方式和工資標準等。
(二)備案程式。
首次備案由用工單位在與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用工契約後,按下列程式辦理備案手續:
1、用工單位登入“河北省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網上錄入《建築勞務備案申請表》要求的相關信息,上傳身份證、崗位資質證書,向市(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審核,做出審核意見,同時與金融機構實現信息共享;
3、用工單位網上列印帶條形碼的匯總表,攜帶建築勞務人員身份證,向委託金融機構申領實名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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