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為了進一步加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自身建設,規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為了進一步加強自治區人大常
委會的自身建設,規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依據《憲法》、《地方組織法》和有關
法律的規定,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有關精神,並結合自治區的實際情況,
1984年9月12日,自治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條例設8章38條,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職權、機構、聯繫
代表、受理人民民眾申訴和意見等工作以及工作方式等均作了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