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

2015年6月26日,廣東出台《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從平台建設、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撐、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創新融資工具、政府服務等七個方面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
  • 發布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2015年07月03日
推出背景,主要內容,

推出背景

2015年6與26日,廣東省省長朱小丹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借鑑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大力幫助、支持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

主要內容

廣東出台《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從平台建設、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撐、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創新融資工具、政府服務等七個方面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
意見的亮點包括:建立省級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徹底打破資金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瓶頸。實現中小微企業的信用信息查詢、信用評級、網上申貸以及融資供需信息發布、撮合跟進以及與政府部門和各個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在政府基金支持方面,意見提出要提升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績效,鼓勵各地設立一批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當基金退出時,財政出資部分將50%淨收益依法讓渡給基金的發起人和其他投資方。
在強化融資保險和增信支撐方面。意見提出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在各地級以上市分別建立1-2家政府主導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或再擔保機構,對政策性擔保機構擔保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協商執行不高於上年度全省銀行貸款的加權平均利率;政策性擔保機構向中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年化費率不超過2%,不收取貸款保證金。同時,大力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支持地級以上市設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資金,對投保貸款保證保險的中小微企業,資金按一定比例補貼保險費用。
在打通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意見提出既要完善中小微企業間接融資渠道,還要依託網際網路金融擴大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
在加強政府服務方面,意見提出建立中小微企業投融資糾紛快速調解機制,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務等。此外,為了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投融資的財政資金支持,2015年至2017年,廣東省財政將統籌安排專項資金66億元,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效應,引導和帶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支持中小微企業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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