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廣東出台《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從平台建設、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撐、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創新融資工具、政府服務等七個方面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
- 發布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2015年07月03日
2015年6月26日,廣東出台《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從平台建設、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撐、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創新融資工具、政府服務等七個方面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
2015年6月26日,廣東出台《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從平台建設、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撐、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創新融資工具、政府服務等七個方面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 發布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 2015...
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加快建設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大力發展創投、風投等基金,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鼓勵擔保機構合理降低擔保費水平。大力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強化...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要求,將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數據接入廣東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省金融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配合)(十五)培育徵信市場。以市場為導向,充分依託專業評級機構,組織建立符合中小微企業和...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精神,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司法救助,促進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根據省領導批准的《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總體安排計畫》,現將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司...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根據省政府批准的《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總體安排計畫》,現將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融資租賃貼息資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
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加快建設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大力發展創投、風投等基金,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鼓勵擔保機構合理降低擔保費水平。大力發展小額貸...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根據《廣東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4〕179號)及有關規定,現將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
2.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全面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和《關於印發梅州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梅市中小企字〔2015〕32號),推動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
(八)對符合條件的,通過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台發放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利率貼息支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負責)(九)最佳化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政策,逐步擴大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的範圍和規模,對銀行機構為各類科技創新主體開展科研活動提供的債務性金融支持產生的不良貸款本金給予一定的補償。(省...
貫徹落實省政府《印發廣東省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2012〕52號)精神,各區、縣級市要研究制定建立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體系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機構,落實人員編制,保證經費投入,構建市、區(縣級市)、街(產業園區)中小微企業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實施科技創新後補助制度,引導中小微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購買技術服務以及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組建省級科技創新孵化股份公司,建立省級規模的創新驅動孵化園區。(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國資委、金融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推進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
經2016年2月26日十二屆4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的精神,幫助中小微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業資金鍊斷裂風險,市政府決定設立“肇慶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資金”(以下簡稱轉貸資金),並制定本...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發36號檔案。意見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
加快建成創新型省份,根據科技部《關於印發建設創新型省份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創〔2016〕111號)有關要求,結合《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的意見》(粵發〔2015〕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行動計畫的通知》(粵府〔2016〕120號)有關部署...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用好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財政資金,加大對創業創新人才和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源支持四眾加快發展。設立省級創業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風險補償等方式,重點支持以初創企業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創業投資企業發展...
加大小微企業帶動就業補貼落實力度。返鄉創業人員成功創辦初創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創業資助。對在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營主體),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加快推進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和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對疫情防控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
最佳化銀行賬戶管理和服務,完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服務管理。杜絕變相收費、隱形收費、收費應降未降等情況,督促商業銀行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10.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科技創新是創新驅動的核心。為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發〔2014〕12號),最佳化全省創新創業環境,經研究,特制定以下若干政策意見:一、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運用財政補助機制激勵引導企業普遍建立...
完善中小微企業政務服務體系,開展中小微企業服務推廣日活動。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健康發展,推廣區域集優債和集合票據,推進中小企業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加強政銀企合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健全中小企業科技服務體系,繼續實施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企業家素質提升...
鼓勵企業和社團制定滿足市場需求和創新需要的世界先進標準,主動參與5G、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超高清視頻等領域國際標準研究制定,發揮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高質量灣區標準。積極吸引國際組織、行業協會等機構的總部或辦事處落戶廣東,爭取舉辦世界數位化發展頂級展覽、會議和論壇。推動廣東自貿試驗區等...
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推動設立廣州市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基金,積極發揮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等作用,持續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
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推進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產業園等製造業發展載體建設。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工業園區在要素供給、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發展等方面提供...
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鼓勵各區研究制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中心的扶持細則。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民營企業和重點服務獨角獸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
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域申報創建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海關廣東分署負責)(三)加大重要物資進口。爭取國家支持我省原油、煤炭、天然氣等重要物資儲備基地建設,擴大重要物資儲備進口。支持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申請原油進口和使用資質,擴大原油進口渠道。加大對我省企業生產亟需的大宗商品、...
預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增長26%。國有企業利潤增長25%。取消、停徵6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一批收費標準,減輕社會和企業負擔46億元。完善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體系,預計中小微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增速提高6.9個百分點,民營經濟對經濟成長貢獻率上升到52%。(二)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自主創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粵府〔2011〕1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府〔2012〕100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民間資本在經濟建設...
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及《廣東省建設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等有關精神,金融高新區定位“金融後援基地”及“產業金融中心”雙戰略。致力建設“輻射亞太的現代金融後援服務基地”和“國家級產業金融試驗區”。國際金融後台基地:主要吸引金融企業後台機構,如金融產品研發...
2.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全面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和《關於印發梅州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梅市中小企字〔2015〕32號),推動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企業融資...
22.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全面落實省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繼續提升融資超市網上服務功能,推動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不斷完善推廣我市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基金工作。市財政統籌安排資金2億元,設立...
貫徹落實《關於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關於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 促進全省區域協調發展的意見》、廣東省戰略性產業“1+20”政策體系等檔案精神,用好用足各項扶持政策,不僅為我市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指明了方向,也為我市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財政支持、招商引資、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