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16年2月26日十二屆4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 通過時間:2016年2月26日
經2016年2月26日十二屆4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經2016年2月26日十二屆4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的精神,幫助中小微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業...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指示,會同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等有關單位制訂了《肇慶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並按要求在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徵求了意見。在市政府印發實施該辦法後,為使社會各界廣泛知曉相關...
市財政統籌安排資金2億元,設立“肇慶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幫助中小微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降低“過橋融資”成本。進一步探索拓展企業抵質押物範圍,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化...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重慶市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周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 發布單位 重慶市財政局 一、轉貸應急周轉資金市級財政資金部分由市財政劃撥市中小企業局,由市中小企業局委託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代管。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服...
《肇慶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槓桿行動計畫(2016—2018年)》是肇慶市人民政府2016年05月27日發布的計畫。引言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去槓桿工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青川縣企業應急轉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青川縣政府為促進縣域經濟穩定健康發展,幫助企業解決到期銀行貸款轉貸資金周轉困難而制定的管理辦法。青川縣企業應急轉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促進縣域經濟穩定健康發展,幫助企業解決到期銀行貸款轉貸資金...
第六條區小微企業融資應急資金管理平台(以下簡稱資金管理平台)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推薦,報區人民政府研究再擇優確定,資金管理平台在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領導下,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資金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資金管理平台原則上選擇...
《大竹縣工業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辦法》是大竹縣人民政府2016年4月1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縣工業企業應急轉貸資金(以下簡稱應急轉貸資金)管理和使用,有效防範和化解企業資金鏈風險,促進全縣經濟健康平穩發展,...
《運城市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為有效應對新的經濟形勢下我市企業資金周轉可能出現的風險,緩解企業歸還貸款困難,保持良好銀企合作關係,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根據2014年4月14日市委市政府政...
《連雲港市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辦法》,連雲港市2023年度立法項目。立法歷程 2023年3月10日,連雲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連雲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的通知》,2023 年立法和行政規範性...
《綿陽市企業應急轉貸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修訂)》已經綿陽市政府同意,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 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6月24日起執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綿陽市委 綿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綿陽...
第六條 市小微企業融資應急資金管理平台(以下簡稱資金管理平台)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推薦,經聯席會議研究再擇優確定。資金管理平台在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領導下,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資金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資金管理平台應當具備以下...
市縣轉貸引導基金運營機構備案辦法另行制定。第四章 基金運營管理 第十七條 省級轉貸引導基金支持的中小微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財務管理規範,會計制度健全,依法合規經營。(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
雲南省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 〔2014〕52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
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結合我市實際,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辦法》。二、起草過程 市金融工作局起草了《濮陽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並多次進行認真研究、調研和分析,分別徵求了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
由區財政局、區科技和經信局等相關單位組成調研專班,到武漢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及區內相關企業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應急資金管理平台工作調研,結合我區實際,擬定《蔡甸區小微企業融資應急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提請區...
第七條 轉貸管理平台應當與合作銀行就開展中小微企業轉貸服務相關事項進行書面約定,明確合作方式、流程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規範資金管理,合理調度轉貸資金。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合作機構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經轉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