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條件
南沙區
每年在廣州市南沙新區(自貿片區)工作或創業超過6個月的(核實申領人是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內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人才綠卡。
白雲區
每年在廣州市白雲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的,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內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人才綠卡。
詳情
(一)符合《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第三條規定條件的人才。
(二)經南沙新區(自貿片區)認定審核確認的人才,包括:
1.根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青年後備人才、高層次教育人才、高層次衛生人才、南沙專才、南沙工匠等。
2.已獲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其他自貿區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
3.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A類)的高端外籍人才。
4.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具有可聘任為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執)業資格的人才。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的人才;或具有原“985工程”或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6.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並有學士以上學位的港澳台籍人才。
(三)符合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以下區重點產業企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任職骨幹技術崗位人員:
1.已獲得1000萬元及以上創投、風投或融資的人工智慧企業,或廣州市工信局人工智慧企業庫入庫企業或南沙區認定的人工智慧平台型企業或核心團隊被南沙區認定為人工智慧產業高端人才團隊的企業。
2.已獲得2000萬元以上創投、風投或融資的生物製藥、醫療器械、醫療服務等行業企業。
3.在南沙設有辦公場所的金融(類金融)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上一年度在本區納稅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企業。
(2)當年度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金融改革創新優秀案例企業。
(3)經認定符合南沙金融(類金融)企業扶持獎勵政策的企業。
4.港航物流企業(機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廣州註冊的通過國家標準評估認定的4A級以上物流企業設在南沙的子公司
(2)港口企業駐美國、歐洲等國外辦事處
(3)擁有船舶登記為“廣東南沙”船籍港的航運企業。
(4)具有海員外派、海員培訓、國際船舶管理、國際船舶檢驗、船舶交易等相關資質,且在南沙註冊的機構。
上述單位人員名單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需要會區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金融局、口岸辦研究確定。
(四)在本區以下單位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任職骨幹技術崗位人員:
1.納入本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的項目(住宅地產項目除外)的項目業主單位及主要承辦單位。
2.經區認定的總部型企業。
3.本區排名前100的重點工業企業(或上一年度完成工業產值在3億元以上)。
4.上一年度完成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企業;
5.區內規模以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6.上一年度獲本區經營貢獻獎的企業;
7.科技小巨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8.本區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經廣東省科技廳認定);
9.本區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單位。
上述單位人員名單經區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關於申領條件的補充說明
(一)人才綠卡申請人原則上年齡應小於55周歲(以成功提交申請資料的時間為準),特殊情況可適度放寬。
(二)主卡成功申領滿1年之後,方可申領相關副卡。
(三)《辦法》中所指的高級管理職務為: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的人員。
(四)《辦法》中所指的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最新發布的名單為準。
(五)按照申領條件第(二)款第4點申請的,須具有相關領域從業經歷5年以上。
(六)按照申領條件第(二)款第4點之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申請的,職業(工種)須符合我市最新緊缺工種目錄。
(七)按照申領條件第三款申請的,應先提交紙質資料,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區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金融局、口岸辦等部門研究確定後通知企業及申請人,申請人方可在網上按照要求提交資料予以申請。
(八)申請人須在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或個人連續納稅滿6個月(出現補繳、斷繳等情況均視為不連續繳納)。
(九)按申領條件第三、四款之高級管理層申請,且本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應具備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按申領條件第三、四款之任職骨幹技術崗位申請的,應具備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資格。
相關待遇
人才綠卡持有人可按照《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第五條的規定,享受辦理長期居留證件和R字簽證、子女入學、購房購車、辦理營業執照等一系列待遇。具體見《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穗府辦規〔2016〕5號)。
申報材料
(一)申領主卡
需提供兩類材料:一是申領人基本申報材料,二是針對不同申領條件所需的專項申報材料。
申領人基本信息材料包括:
1.由人才綠卡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且經申領人本人簽名確認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廣州市人才綠卡申請表》。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身份證製作標準的電子相片。
3.學歷、學位證書。
4.有效的身份證明:
(1)具有外國國籍的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2)取得外國永久(長期)居住權、仍持有中國護照的人員,提交本人護照和外國永久居留證明。
註:境外申領人已經入境的,須提供合法的入境證明。
(3)境內非廣州戶籍的人員,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5.聘任書、聘用契約或者勞動契約,且契約有效期自申報綠卡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6.在廣州的合法住所證明:房產證或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房屋租賃契約等。
7. 若申領人在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無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則需提供申請當日起往回計算連續6個月以上在廣州市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印有稅務局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專項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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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申領條件第(一)款須按《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指南(2017)》提供材料。
2.符合申領條件第(二)款第1、2點須提供相關聘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入選通知書或批准檔案等高層次人才證明材料。
符合第3點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
符合第4點須提供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可聘任為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執)業資格證書以及近5年從事相關專業的工作履歷證明等。
符合申領條件第5點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最新發布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名單截圖,或者境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定書、就讀境外大學的最新年度全球綜合排名網上截圖(上海交通大學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THE世界大學排名、英國Quacquarelli Symonds 公司發布的QS 世界大學排名,提供任一排名均可)。
符合申領條件第6點須提供單位任職時間證明(或出入境記錄)、境外本科學士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定書、就讀境外大學的最新年度全球綜合排名網上截圖(上海交通大學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發布的THE世界大學排名、英國Quacquarelli Symonds 公司發布的QS 世界大學排名,提供任一排名均可)。
3.符合申領條件第(三)款均須提供:①單位營業執照、管理層組織架構圖;②申請人在稅務部門列印並蓋有公章於申請當日起往回計算連續6個月以上在廣州市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明細;③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任職命令檔案,擔任主要技術骨幹的工作經歷、業績證明,以及相關的學歷學位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技師證書等。
符合申領條件第(三)款第1點均須提供(①、②、③只提供其中1項材料):①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上一年度財政審計報告等資金到位證明材料,證明用人單位已獲得創投、風投或融資1000萬元以上;②用人單位已列入廣州市工信局人工智慧企業庫名單的公告截圖;③由南沙區招商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用人單位為南沙區人工智慧平台型企業的證明材料;或由南沙區招商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的核心團隊為南沙區人工智慧產業高端人才團隊的證明材料。
符合第(三)款第2點須提供:①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財政審計報告等資金到位證明材料,證明用人單位已獲得2000萬元或以上的創投、風投或融資。
符合第(三)款第3點須提供:①企業上一年度企業納稅明細或最新年度入選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金融改革創新優秀案例企業的證明檔案或符合南沙金融(類金融)企業扶持獎勵政策證明檔案;②在南沙租賃面積50平方米(含)以上固定辦公場所,且從申請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租賃契約或產權為企業的房產證。
符合第(三)款第4點須提供:①國家4A級物流企業認定檔案或港口企業駐美國、歐洲等國外辦事處的證明檔案或“廣東南沙”船籍港船舶的所有權、國籍、配員證書(無動力船舶提供船舶檢驗證書)或海事部門發放的國際海員外派資質或海事部門發放的國際海員培訓資質或船旗國政府海事部門發放或者加入國際船級社協會成員的船級社發放的相應符合國際船舶管理資質的證明或海事部門發放的國際船舶檢驗資質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船舶交易服務機構的批覆;②用人單位的年度審計報告等。
4.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須提供:①區行業主管部門函件、會議紀要、公示情況材料;②單位營業執照、管理層組織架構圖;③申請人在稅務部門列印並蓋有公章於申請當日起往回計算連續6個月以上在廣州市南沙新區(自貿片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明細;④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任職命令檔案,擔任主要技術骨幹的工作經歷、業績證明,以及相關的學歷學位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技師證書等。
符合第(四)款第1點須提供本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住宅地產項目除外)的項目業主單位等最新年度認定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2點須提供本區總部型企業最新年度認定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3點須提供本區排名前100的重點工業企業證明檔案或上一年度完成工業產值在3億元以上的證明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4點須提供上一年度顯示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證明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5點須提供區內規模以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證明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6點須提供獲獎證明材料。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7點須提供科技小巨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明檔案。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8點須提供經廣東省科技廳認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檔案或官網公告。
符合申領條件第(四)款第9點須提供本區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單位證明檔案。
(二)申領副卡
人才綠卡持有人可為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等親屬申領人才綠卡副證,除提供主證、基本信息材料(主卡基本信息中的1、2、4點,其中申請表為副卡申請表)外,還應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為配偶申請副卡時,提供婚姻關係證明、配偶基本信息材料。
2.為子女申請副卡時,提供子女醫學出生證明、子女基本信息材料。
3.為父母申請副卡時,提供包含申領人本人與其父母的戶口簿或派出所有效證明、父母基本信息材料。
4.為配偶父母申請副卡時,提供主卡人與配偶的婚姻關係證明,以及包含配偶本人與其父母的戶口簿或派出所有效證明、配偶父母基本信息材料。
(三)變更、補辦、續辦綠卡
1.變更綠卡,持卡人因工作單位或居住地等情況發生變化,應在30天內提供變更要素證明和原綠卡證複印件辦理變更。
2.補辦綠卡,提供補辦原因說明、原綠卡證複印件或綠卡證號和身份證。
3.續辦綠卡,綠卡期滿的,應當在期滿前30天提供原綠卡證複印件和續簽契約或新的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辦理續期。如申請續辦時原申報條件已發生改變,則需按新的申報條件重新提供有關申報材料。
實施辦法
2023年6月,廣州正式印發實施《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提出將廣州人才綠卡分為A卡、B卡。
在具體申領條件方面,經廣州市評選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國(境)外工作、學習和創新創業經歷經驗的高層次人才等六類人才可申請人才綠卡。其中“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包括廣東省實驗室、廣東省重點實驗室、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高水平創新研究院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級技術能手等。
此外,具有博士後研究工作經歷,或者具有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獲得博士學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國內外一流大學研究生學歷並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或者具有全球前200名的國內外一流大學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均具有申領廣州人才綠卡A卡條件。
辦法提出,人才綠卡A卡持有人可以享受十五項待遇,其中符合入戶廣州市條件的持卡人,申請辦理落戶時可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在教育方面,持卡人隨遷子女學前教育階段,符合年齡要求的,具有報名參加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辦幼稚園電腦派位的資格;義務教育階段,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按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辦學校(含政府在民辦學校購買的學位)就讀;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在報考範圍上享受與廣州市戶籍考生同等待遇,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同時,在住房購房方面,符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相關制度的可按規定繳存和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手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享有與廣州市戶籍繳存職工同等待遇;非廣州市戶籍內地居民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購買住房用以自住,國(境)外人員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1套住房用以自住;持卡人可按廣州市有關規定享受人才公寓、共有產權住房等安居保障待遇;辦理居住證時,持卡人可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此外,持卡人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國家職業資格鑑定。
按照辦法,四類人才可以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B卡,包括每年在廣州市工作不超過6個月或與廣州市單位存在合作關係的人才,在廣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未滿6個月的人才,每年在廣佛高質量發展融合試驗區、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等區域內創業或工作滿6個月的人才,以及廣州市各區實施辦法規定的符合區域引才聚才方向申領條件的優秀人才。
辦法明確,人才綠卡B卡持有人可以享受三項待遇,包括符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相關制度的可按規定繳存和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手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享有與廣州市戶籍繳存職工同等待遇;可按規定在廣州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申請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非廣州市戶籍內地居民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購買住房用以自住,國(境)外人員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1套住房用以自住。B卡持有人在廣州市購買自住房後,可享受A卡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