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水費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中文名稱 | 工業水費 |
英文名稱 | industrial water fee;industrial water price |
定 義 | 工礦部門向供水單位所交納的費用。 |
套用學科 | 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利經濟(二級學科),水利工程收費(三級學科)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水費
- 外文名:industrial water fee,industrial water price
- 所屬學科:水利科學技術
- 公布年度:1997年
工業水費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中文名稱 | 工業水費 |
英文名稱 | industrial water fee;industrial water price |
定 義 | 工礦部門向供水單位所交納的費用。 |
套用學科 | 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利經濟(二級學科),水利工程收費(三級學科) |
工業水費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定義工礦部門向供水單位所交納的費用。出處《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該標準可作為工業涉水規劃編制、涉水項目前期設計、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節水評價、取用水計畫管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審批、節水評價、節水載體創建、節水型社會建設、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費徵收、超定額(計畫)加價水資源費(水費)等相關工作的基本依據。
與生產沒有直接關係的用水,如宿舍的居民用水,醫院的用水,學校、託兒所等機構的用水不屬工業用水。對於它們的管理也不屬工業用水管理。這些部門用水水費,有時雖然也由企業支付,但是它不能計人工業成本。(3)企業的基建用水 近年來企業基建項目普遍增多,基建用水量也逐年增加。但是基建用水不屬於企業的正常...
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 規定徵收水費是現代立法的一個發展趨勢,許多國家的水法,對全部或部分用水實行徵收水費制度。我國於1985年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對徵收水費的目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業水費 (一)消耗水,以從水利工程引水口作為計量點,引渠水每立方米收費10~15分人民幣;引庫水每立方米收費12~18分人民幣。(二)貫流水,每立方米收費5~8分人民幣。(三)循環水,每立方米收費4~7分人民幣。(四)鄉、鎮企業用水,引渠水每立方米收費6~10分人民幣;引庫水每立方米收費8~...
第七條 工業水費標準:(一)消耗水每立方米水費標準:水源緊缺地區不低於二十分,其他地區不低於十五分。(二)貫流水每立方米水費標準:水源緊缺地區不低於四分,其他地區不低於三分。(三)循環水每立方米收費標準:水源緊缺地區不低於三分,其他地區不低於二分。貫流水和循環水用後返回本供水系統的水質,必須符合...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水利工程水費標準的通知 (1991年10月30日吉政發〔1991〕53號)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為了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維護工程效益,確保對工農業的供水,促進節約用水,現對《吉林省水利工程水費管理辦法》(吉政發〔1988〕18號)中的水費標準作如下調整:一、農業用水水費,由每立方米收費八厘...
貫流水和循環水的水費標準,在供水單位核算後,由主管的水利部門報省水利廳與省物價局核定。第八條 自來水廠用水,按第七條規定的計量點計量。每立方米,屬工業用水的,收費四分;屬生活用水的,收費二分三厘。工業用水量與生活用水量的計算,按自來水廠的工業用水與生活用水銷售收入比例確定。第九條 水力發電和...
第一條凡水利工程都應行有償供水,工業、農業和其它一切用水單位或用水戶,都要按規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交納水費。第二條縣以下國家或集體管理的水利工程,其水費標準可遵照雲政發(1991)5號檔案精神,參照本辦法由縣區水利主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確定,報當地政府批准後實行。第三條各類用水水費標準 (一)農業用...
《昆明市水利工程供水水費徵收辦法》是在昆明市施行的辦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雲政發(1980)156號“關於轉發省水利水電廳、省物價局《雲南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費徵收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水資源狀況,為有利水資源的合理開發,促進合理用水、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的正常維護管理,逐步實現“以水養水”的方針。
(四)灌溉揚水站水費。按灌區水費加動力費計收。(五)排澇揚水站水費。按基本水費加動力費計收。(六)灌溉、排澇兩用揚水站水費。按灌溉、排澇揚水站水費標準分別計收。(七)專供養殖場地及菜田、林、果用水的水費。按基本水費加灌溉水量水費標準的1.3倍計收。第六條 工業水費。從供水點(即工程產權...
第五條 各類用水水費標準的核定:1、農業水費。糧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費標準;經濟作物可略高於供水成本。農業水費所依據的供水成本內,不包括農民投勞折資部分的固定資產折舊。2、工業水費。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資(包括農民投勞折資)計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資4——6%的盈餘核定水費標準。水資源短缺地區的...
2.工業供水水費標準,按水利工程全部投資計算的成本加百分之五的盈餘核定。其中,消耗水每立方米收費二至三分;貫流或循壞水每立方米收費一至一點五分。二、堤防維護費 (一)徵收範圍。凡在本市範圍內交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工商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商販等,均為堤防維護費的納費單位及個人,應...
第十三條 工業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的有關標準取用水。第十四條 工業企業定額內用水按照市政府規定的價格收取水費,超定額實行累進加價制度。其水費計征按照《格爾木市階梯水價徵收暫行辦法》執行。第十五條 加價水費由供水單位收繳,設專戶上繳市財政部門,專項用於工業節水新工藝、新設備的...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發揮水利工程的效益,增強水利設施的維護和更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務院發布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水利部門管理的國營水利工程。第三條 水利工程實行有償服務。工業、農業和其他...
第二章 水費計收標準 第五條 水費標準以供水成本為基礎,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水資源狀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供水成本包括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費、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農業水費所依據的供水成本內,不包括農民投勞折資部分的固定資產折舊。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按供水成本加一定年盈餘核定...
(四)水產用水水費。利用水庫水面或由水利設施專門供水從事水產養殖的,按年總產值的1%—2%收費。(五)城鎮生活用水水費。由水利工程向城鎮自來水廠等單位提供水源用於居民生活的,一般按全部供水投資計算成本核定(凡用於工礦生產的,按工業水費標準執行)。(六)工礦排放的超標污水,未經淨化處理的,嚴禁排入江、河...
(四)水產用水水費。使用水利工程供水從事水產養殖的水費標準,參照農業糧食作物用水水費標準核訂。(五)城鎮生活用水水費。由水利工程向城鎮自來水廠等單位提供水源用於居民生活的,按全部供水投資計算成本核訂(凡用於工礦生產的,按工業水費標準執行)。(六)沖污水費。對確需向水庫、河道、湖泊排污的,必須經過...
第二十四條服務公司計量收費以進入用戶(或住宅小區)的總表計數為準,總表與其各分表之間,因計量發生矛盾時,由用戶自行處理。自行處理過程中不能影響與服務公司之間水費的正常繳納。第四章服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用戶需做好節約用水工作,提高工業用水的重複利用率。服務公司對用水量大的單位可實行計畫用水。第二十六...
第四章 水費計收、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條 水費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收取,也可依法委託其他單位代收,代收手續費為代收水費額的3%。農業灌溉水費以貨幣結算為主,確有困難的也可按實物計收。第二十一條 工業、生活或其他行業用水按方按月計收;農業灌溉用水應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兩部制水價,其計量水價逐步推行...
旅遊設施用水水費參照工業用水計收。(四)水力發電用水水費。水庫壩後電站、渠道跌水電站,經發電後的水源仍可直接用作灌溉或供水用途的,按水電站售電價的10%計收,不能直接用作灌溉或供水用途的按水電站售電價的20%計收。單機6000千瓦,總裝機12000千瓦以上的電站水費可略高於以上標準。水源工程與灌渠工程分設...
第二十二條在水費收入中,每年要提存固定資產折舊費和大修理資金。固定資產折舊費,水庫提工業水費的百分之二十。大修理基金,水庫和灌區一律提全部水費的百分之十五。逐年提存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和大修理基金,應當存儲當地農業銀行。使用時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編制用款計畫,報請上級水利、財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動用。此項專用...
1、農業水費。糧食作物水費標準等於農業供水成本;經濟作物水費標準應略高於農業供水成本。2、非農業水費。非農業水費標準按等於非農業用水的供水成本加一定的年盈餘核定。年盈餘的計算,工業水費按供水投資的4―6%,城市生活水費按供水投資的2―3%確定。各地核定水費標準時,要考慮工、農業生產等方面的承受能力,但又...
為減少水價調整對困難家庭的影響,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補貼標準將由現行每戶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費,提高到減免5立方米。洗浴洗車用水16.55元/立方米 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為4.2元/立方米。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戶主要...
水價主要包括原水費、自來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對於北京等水資源不充沛、水質比較差的城市來說,調高原水費難以避免;同時,居民對水質要求的提高也將導致自來水處理費上調,從環保角度和最大化利用水資源角度考慮,污水處理費未來也存在調高的趨勢。簡介 對於醞釀水價調整的城市來說,促進用水節約、提高供水質量,甚至...
貫流水是指用後仍進入原供水系統,水質符合標準,水量不變,僅損失一級液體機械能量。工業水費分為消耗水、循環水、貫流水三種,其中消耗水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由於蒸發、飛散、風吹、泥污帶走、產品吸收等途徑耗用的水量。循環水是指在確定的系統內,生產過程中未被耗用,使用後水質達到規定標準可直接排放,或經過...
第十條具體水費標準,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核算擬定,經灌區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報上一級水利、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後施行。工業水費成本核算內容包括:工資及附加工資、行政管理、燃料及電力消耗、機械設備維修、工具購置、固定資產折舊、大修理基金以及利潤。農業水費只提取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大修理基金(指國家投資部分)...
第四條 本地區從事生活、生產及特殊行業用水的單位和個人用水定額均參照《青海省用水定額》。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各行業的定額配水。階梯水價及累進加價水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徵收;在自來水公司管網內取水的階梯水價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公司徵收。第五條 本行政區域內生活、生產、公共事業用水階梯水價...
第二十六條 凡使用水利工程供水的農業、工業、自來水廠和其他用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向供水單位及時交付水費。用水戶逾期不交付水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用水戶在規定期限內經催告仍不交付水費的,供水單位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或供水契約的約定減少直至停止供水。第二十七條 水利工程...
問:與《水費辦法》對比,《水價辦法》規定的水價水平有哪些變化?答:這是一個廣大用水戶十分關心的問題。總的來看,就政策規定而言,與《水費辦法》對比,《水價辦法》規定的水價水平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工業用水和自來水廠用水上,農業用水價格變化不大,水力發電用水價格則基本保持不變。在農業用水上,《水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