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在1995.10.04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10月04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在1995.10.04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第三條 集體管理的水利工程,其水費標準和計收辦法可參照本地區的水費標準和管理辦法制定。第二章 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 第四條 水費標準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狀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供水成本包括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費和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折舊率和...
(一)、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江蘇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行政處罰實施辦法》、《江蘇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實行依法...
”在中國,以水費、水資源費為中介的供、用水關係,並非買賣關係。國務院1985年7月22日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規定水費徵收的目的是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以充分發揮經濟效用。水費標準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
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 國務院1985年7月22日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內容分為總則、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水費的使用和管理、附則等5章, 共19條。辦法中規定: 水利工程都應實行有償供水, 一切用水戶都應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交付水費; 各類用水的水費標準都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
第十節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和價格的動態分析方法 第七章 現行水價及水費的收取與管理 第一節 現行水價 第二節 水費的收繳 第三節 水費的使用和管理 附錄一 資金時間價值計算基本公式及複利因子表 附錄二 水利工程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和大修理費率表 附錄三 水利工程水費核訂 計收和管理辦法 附錄四 水利工程水費標準...
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 規定徵收水費是現代立法的一個發展趨勢,許多國家的水法,對全部或部分用水實行徵收水費制度。我國於1985年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對徵收水費的目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相同,其中突出了水閘技術管理的特點。此外,相關法律法規有《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條例》、《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 等。水利工程管理法規的頒布, 對全國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立法起著積極促進作用。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 已頒布的法規, 需要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以適應客觀的需要。
1985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費辦法》),規定水利工程實行有償供水,打破了無償供水的陳舊觀念。但囿於當時計畫經濟的歷史條件,《水費辦法》將水利工程供水活動視為行政事業性活動,將水費當作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管理。實踐證明,這種管理模式,忽視了供水的商品屬性,...
一、全市歷年水利工程完成土石方表 二、全市歷年水利工程使用三大材表 三、全市歷年投入水利工程經費表 四、《鎮江市實施〈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細則》五、《鎮江市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六、《諫壁閘河道碼頭管理辦法》七、《關於長江河道管理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八、鎮江市1991年抗洪記實...
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充分發揮水利工程設施的經濟效能,山東省發布了《山東省水利工程水費計收和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充分發揮水利工程設施的...
1993年1月18日廣東省政府粵府[1993]10號頒發,自1993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八日廣東省政府)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發揮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促進節約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務院《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工程...
你院請示中提到國務院1985年頒布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款關於“用水單位要按規定日期交付水費,逾期不交的,應加計滯納金。經一再催交無效,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有許可權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的規定,與《水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的...
水費詳介 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規定徵收水費是現代立法的一個發展趨勢,許多國家的水法,對全部或部分用水實行徵收水費制度。我國於1985年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對徵收水費的目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198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這是我國最高立法機關對水利工程供水實行有償收費的重要法律規定,是依法制定水利工程供水水價制度的基礎。199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達了《關於貫徹執行“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的通知》,1991年水利部制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