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於2016年10月9日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全文共四十三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 頒布時間:2016年10月9日
- 實施時間:2016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中華全國總工會
《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於2016年10月9日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全文共四十三條。
《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於2016年10月9日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全文共四十三條。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發揮基層工會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等有關...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自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
基層工會工作暫行條例是為了加強基層工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實現黨的總任務、總目標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制訂的條例。全國總工會書記處第27次會議通過,於1984年5月3日頒布。總則 第一條 基層工會是工會...
基層工會領導人缺額時,應按全國總工會《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及時予以補選。第二十一條 每次代表大會舉行前,基層工會委員會應事先將有關代表大會的籌備情況和大會的各項議案交由各代表團進行討論,並召開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
第三十八條 基層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及女職工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照《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規定執行。第三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應每年對基層工會開展工作、建設職工之家和工會主席、副主席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在民主...
《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輔導讀本 《輔導讀本》是2017年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團結帶領職工民眾積極投身企業改革發展;(七)領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統一戰線工作,領導企業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第十二條 國有企業黨支部(黨總支)以及內設機構中...
(一)貫徹執行上級婦聯組織及本單位婦女大會或婦女代表大會決議,完成婦女聯合會部署的工作,推動本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二)增進婦女委員會、婦女工作委員會之間及與其他婦女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密切同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的聯繫,...
各級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對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支持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協助同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本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第八條 企事業單位應當支持職工代表大會依法開展工作,組織實施職工代表大會做出的...
(八)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九)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第十一條 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主要包括:(一)維護...
、《技術進步——企業發展的動力》《基層工會法律監督工作實用手冊》《工會法人工作實用手冊》等著作,參與編寫《勞動契約法講話》、《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講話》、《社會保險法講話》、《工傷保險條例問答》《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輔導...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五條 在本省設立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必須依法建立工會組織,成立工會基層委員會。會員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也可以選舉工會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層工會工作。本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在籌建...
市總工會組織、指導和督促全市工會組織實施本條例。第四條 工會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遵守法律法規,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第五條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第六條 工會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動員和...
《新編基層工會組建與換屆改選工作指南/新時代工會工作實用叢書》在編寫過程中,在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條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和規範...
鄉鎮、街道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第九條 工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組織。單位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
第二條 在私營企業中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第三條 私營企業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民眾組織,是中國工會的基層組織,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第四條 私營企業工會的基本職責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工會委員會承擔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履行如下職責:(一)組織職工選舉職工代表。(二)提出職工代表大會議題的建議,主持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議的組織工作。(三)提出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專門...
孫榮新,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山東省壽光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在多年的工會工作中,作者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結合試點和實踐經驗,探索推行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工會主席規範直選,總結...
基層工會組織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第十條 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二百人以下的,可以設專職工會副主席。工會專兼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第十一條 工會...
基層工會組織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經上級工會依法確認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第十四條工會主席、副主席依照工會章程的規定,由民主選舉產生,實行任期制,可連選連任。任職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任期屆滿...
2.關於條例的執法主體。鑒於在我國現行管理體制下,各種性質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與職工權益相關的事項,分別由政府及其勞動、人事、國資委、經濟委員會等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工會是群團組織,法律又未授予行政執法權,不具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