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是山西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是山西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是山西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4年2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2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公布 自2004年3月10日起施行) ...
正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太原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3月3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5年4月...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煤礦分類是指以安全風險管控為主線,綜合考慮煤礦安全管理、開採技術條件、災害程度、生產布局、裝備工藝、安全誠信、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人員素質及生產建設狀態等因素,將全省煤礦按安全保障程度從高到低確定為 A、B、C...
《大同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是2006年1月19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檔案來源 2006年1月19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6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
2016年12月8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特別規定 第三章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 第四章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下簡稱《礦山安全法》),保障礦山生產安全,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和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必須遵守《礦山安全法...
《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由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發布。該辦法自...
《太原市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實施細則》是2020年5月29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全面推行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有效防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山西省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辦法》印發實施的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實施細則。
《山西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規定》已經2001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劉振華 二00一年十一月九日 山西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鎮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鄉鎮煤礦健康...
(一)對所監管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對所監管煤礦落實《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對所監管煤礦是否存在瓦斯、水害、頂板等方面重大隱患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護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行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
第一條 為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規程》等有關...
探索創新煤礦安全監管方式方法,建設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信息系統,開展突擊暗查、交叉檢查、聯合執法,提高監督管理的有效性。 (二十一)明確相關部門煤礦安全監管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山西省煤礦安全聯合執法制度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強化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執法機制,促進煤礦安全秩序的穩定好轉,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聯合執法組織機構 (一)由省煤炭局牽頭,省公安廳、省...
62、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04年2月18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公布,2004年3月10日施行)63、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2004年7月2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4號公布,2004年8月1日施行,2011年1月18日修改)64、山西...
22、山西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23、山西省保全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24、山西省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法(試行)(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25、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省...
現將《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山西省安全生產廳(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山西省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制度》、《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8項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政策全文 山西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
地、市和礦產資源豐富的縣應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九條 為了加強集體煤礦企業和個體採煤的行業管理,集體煤礦和個體採煤執行《山西省煤炭開發管理條例(試行)》,接受...
加強煤炭地質勘查,建立勘查補償機制,完善煤炭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社會、個人共同找礦的投融資體制,鼓勵社會力量找礦。 牽頭單位:省國土廳 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煤炭廳、省煤炭地質局...
第四條 山西省所轄煤礦企業均應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有關資源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條款,也適用於在山西境內的部屬煤炭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第五條 本省煤炭資源的勘查和開採,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
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是一項由山西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維護煤礦生產建設秩序,確保全全生產,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發生事故且正常上報的,煤礦事故應嚴格按照《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整頓恢復機制實施辦法》執行,非煤礦山事故整頓恢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或配合礦山企業瞞報事故...
第二條 煤礦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煤礦安全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非法煤礦企業是指未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安全...
第十六條 本省煤炭資源的勘查和開發,受山西省地質礦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第四章 安全生產 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礦山安全條例》、《礦山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炭工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小煤礦安全規程》及...
第二條 煤礦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煤礦安全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非法煤礦企業是指未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
邊抽邊掘、邊抽邊采,防突效果不達標;“一通三防”機構不健全;瓦斯超限仍然作業;監控系統功能不健全或運行不正常;未嚴格執行《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未嚴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當前我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
為了進一步加強鄉鎮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要求,望認真貫徹執行。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對鄉鎮煤礦及其各級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負的...
(二)負責接收所屬入網煤礦上傳數據並上傳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門;(三)負責監督煤礦企業按產量計畫在正常生產,對超生產許可證核准能力生產的煤礦按省、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下達整改通知書和其它處罰決定,待煤礦經整改後按上級有關...
襄垣縣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全縣煤礦復產復建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維護煤礦生產建設秩序,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