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

2004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11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1月27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的資源約束和環境壓力問題,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山西省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特作如下決定:
一、加快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保障。我省礦產資源相對豐富,但主要礦產新增探明儲量的增長遠低於開採耗竭速度,且開採難度越來越大,開採成本逐步增加,有些礦產儲量已近枯竭;全省人均水資源不足400立方米,為全國平均值的20%,遠低於國際公認的500立方米嚴重缺水線,目前地下水超采嚴重,水位下降,漏斗面積擴大,水資源總量仍處於下降趨勢;全省人均耕地1.89畝,但質量不高,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耕地面積減少,後備土地資源明顯不足。資源總體供給狀況日益嚴峻,成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
(2)近年來,我省圍繞經濟結構的調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取得了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我們應清醒地看到,我省經濟成長方式仍處於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階段,資源利用水平低,能源消耗高、浪費大,環境污染嚴重。全省單位GDP綜合能耗超出全國平均水平近兩倍,礦產資源平均回採率僅為44%,煤炭資源回採率平均僅35%左右,鄉鎮小煤礦回採率更低。大量煤矸石、焦化副產品等二次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三廢”回收處理水平較低,排放量已超出全省的環境容量。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單位GDP用水量超出國內先進水平的一倍以上,地表水污染嚴重。土地利用效率差,建設用地容積率低。更為緊迫的是,面對如此嚴峻的現實,全社會對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仍未引起高度重視。資源管理水平較低,憂患意識、節約意識不強;缺乏全面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總體規劃和推進計畫,節能、節材、節水、節地及其綜合利用的指標體系、核算體系和激勵機制尚未健全;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技術開發和推廣力度不強,遠不能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需要。隨著經濟快速增長,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資源供需矛盾愈趨尖銳,資源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國家長治久安的一個重大問題。因此,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走內涵式發展的道路,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二、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
(3)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最佳化資源開發和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資源循環利用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逐步建立適合我省省情的、有利於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巨觀調控體系和市場運行機制,形成有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特色的資源節約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4)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制定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發展中長期戰略目標和分階段推進計畫;建立完善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法規規章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指標評價體系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力爭在較短時期內,使全省單位GDP綜合能耗、單位GDP用水量顯著下降;礦產資源回採率、資源綜合利用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水的重複利用率;建設用地容積率明顯提高,環境污染狀況明顯改善;耕地減少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耕地總量保持基本穩定;全社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機制逐步形成。
三、嚴格執行資源規劃,切實加強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
(5)編制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中長期專項規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確定的目標要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各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結合。在各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城鄉規劃編制中,要把資源的節約與綜合利用放在重要的位置。
(6)礦產資源開發要統籌規劃,實現綜合勘查、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嚴格稀缺礦產資源的保護,加強共生、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加強基礎性地質勘查,鼓勵商業勘查,提高資源保障程度。嚴格資源勘查開發準入條件,實現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加大現有礦山企業的資源整合,提升礦山裝備和生產技術水平,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發揮市場最佳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抑制多占、濫占和浪費資源的行為,防止過度開發和掠奪式開採,全面實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7)嚴格遵循水資源綜合規劃,統籌安排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和農業、工業、生態用水。綜合利用政策、法律、市場調節等手段,科學管理,最佳化配置水資源。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實施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節約用水管理制度。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建設替代水源,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發利用。
(8)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城鄉總體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各行業建設用地,必須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指標,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和合理利用。堅決遏止亂占耕地現象,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堅持占補平衡,改善耕地質量,確保土地利用水平的穩步提高。
(9)從嚴控制資源規劃的修改和調整,樹立規劃的權威性、統一性和導向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資源管理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資源總體規劃的實施,完善規劃體系,嚴格規劃的責任、審查、修編、監督等制度,確保規劃制度的執行和實現。
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產業體系
(10)要切實推進經濟成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堅持走內涵式發展的道路,加快建設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加大產品、產業結構和資源消費結構調整。通過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形成充分發揮我省資源優勢和產業比較優勢,具有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特色的資源節約型產業體系。
(11)重點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旅遊文化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環保產業,提高非資源依賴型產業比重,形成多元化的新型支柱產業。
(12)加快推進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步伐,最佳化和提升傳統產業素質,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做大做強具有比較優勢的特色產業,扭轉傳統產業對資源的高度依賴性,推進傳統產業新型化。
(13)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水、土地、環保政策,遏止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產業的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複建設;研究制定我省重點耗能(材、水)行業在環保、能耗、技術度量等方面的準入標準,嚴格控制新開工煤、焦、鐵等高耗能(材、水)項目,引導高耗能(材、水)生產能力的轉化;依法淘汰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和產品。
五、加快科技創新,推進資源節約技術進步
(14)加大以節能、節材、節水為重點的企業技術改造力度,重點支持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技術開發與技術改造項目,推動科研機構、企業進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科技開發,研究解決制約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瓶頸技術。
(15)在礦產資源探、采、選冶、加工及綜合利用方面開展技術攻關和創新,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組織研發低品位礦石選冶加工技術,伴生礦產有益組分綜合提取技術;推廣中小煤礦壁式開採技術、潔淨煤技術、煤層氣綜合利用技術、新型煉焦技術、電廠脫硫技術;推廣高效節能鍋爐技術、建築節能技術、綠色照明和高耗能行業能量系統最佳化技術,不斷提高單位資源消耗產出水平,儘快使我省重點耗能(材)行業資源消耗從高增長向低增長、零增長轉化。
(16)要積極開發和推廣節水技術,充分發揮先進技術對節約用水的重要作用。抓好城市供水管網改造,降低管網漏失率;要從傳統的粗放型灌溉農業向高效節水的現代灌溉農業轉變,積極推廣以滲灌、噴灌、滴灌為主的先進農業節水灌溉技術,推進農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設,推廣先進的自動取水管理系統,促進農村生活用水良性循環;以電力、冶金、化工、焦化等高耗水行業為重點,加大企業節水技術改造力度,注重發展節水型環保產業,大力發展工業廢水“零”排放技術、礦井水資源化技術、中水回用技術和熱電空冷技術,減少高耗水行業用水量,提高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
(17)推廣“三廢”綜合利用技術。要重視開發推廣高爐、焦爐煤氣以及煤矸石、粉煤灰的綜合利用技術,充分利用逸散的煤氣資源和大量堆積的固體廢棄物。推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六、推行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加快循環經濟發展
(18)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要研究制定循環經濟發展戰略,明確對資源生產率、資源消耗降低率、資源回收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廢棄物最終處理降低率等主要指標的標準體系。要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和耦合,發展煤電鋁、煤電化、煤焦化、煤化冶等不同產業的聯產結合,實現產業的縱向延伸、橫向拓展和就地循環。積極發展循環經濟生態示範園區,推進我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
(19)推行清潔生產是實現資源節約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要制定節約資源、減少污染、提高效益的清潔生產具體規劃和措施,推廣套用清潔生產先進技術,有效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遵循企業自願審核與國家強制性審核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加強對重點污染企業的定期審核,鼓勵支持企業自願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創建活動。
(20)加大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規範從事回收、加工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行為,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監管。推動廢舊家電和電子、機械、包裝物等產品的回收和循環利用。禁止占用耕地建磚瓦窯生產粘土磚,嚴格執行新型牆材專項基金的規定,鼓勵生產和使用以固體廢棄物為原料的新型建材產品。推廣城市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制度。
(21)樹立節約資源的可持續消費觀,鼓勵使用綠色產品,抵制浪費資源的行為。面向企業、機關、學校、賓館、社區推廣套用先進高效的節能、節水設備和器具,普及套用民用型煤,降低資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提倡健康文明,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與消費模式,積極倡導綠色消費。
七、加大政策調控力度,構建資源節約新機制
(22)建立有利於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政策環境和新機制。結合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對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投資力度。各級財政要建立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專項基金,通過直接投資、資金補助或貸款貼息等多種形式,推動共性瓶頸技術和重點技術的研發推廣,支持清潔生產示範企業、項目,以及一些具有重大示範意義的節能、節材、節水、代油、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對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重點項目給予貸款支持。
(23)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發展符合國家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政策的項目和產品。對符合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目錄》的產品實行認定製度。經認定合格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依法享受減免增值稅、所得稅等優惠政策。經認定合格的資源綜合利用電廠(機組),在併網費用、電量計畫、電力價格、調峰等方面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24)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價格和收費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完善階梯式水價、差別電價等市場價格機制,抑制高耗能(材、水)項目的盲目發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整資源性產品與最終產品的比價關係,完善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價格調控機制。
(25)推行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資源節約新機制。擴大節能、節水產品認證範圍,把好市場準入關。建立信息發布、強制性標識制度,引導用戶和消費者購買節能、節材、節水型產品。完善節能統計指標體系,提高企業節能工作水平。培育發展節能、節水技術服務體系。推行綜合資源規劃和需求側管理方法,積極穩妥地推廣城鎮供熱、供氣、供水分戶計量制度。
八、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嚴格依法行政
(26)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法制建設。要建立和完善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法規、標準體系。制定保護稀缺礦產資源、強化建築節能、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等地方性法規;制定相關行業節能、節材、節水設計標準;建立和完善資源高消耗行業市場準入標準、節能考核指標體系、重點行業取水定額標準和建築等行業能效設計規範,建立強制性產品能效標識和再利用品標識制度。
(27)要嚴格依法行政,強化執法監督。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檢查,定期組織對嚴重缺電、缺水地區,特別是煤炭、電力、鋼鐵、化工、建材、造紙等高耗能(水)行業和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能效標準、高耗電產品限額標準、建築節能標準及行業節能設計規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約資源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要嚴格獎懲措施,對成績突出的企業給予獎勵,對問題嚴重的企業依法查處。
九、加強領導與組織協調,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28)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定落實本決定的實施細則,從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高度,加強對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的領導與組織協調。把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將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指標作為人口資源環境指標之一,納入幹部考核體系,強化目標責任制管理。各行業、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建立健全資源節約責任制,加強領導,制定規劃,落實措施,紮實推進。
(29)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的監督,加大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力度。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過程中重點、難點問題的監督檢查,開展對同級人民政府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的評議,推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健康發展。
(30)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弘揚先進典型,曝光資源浪費行為,倡導節儉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把節約資源變成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逐步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事關我省長遠發展,事關子孫後代福祉。我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為全面推進我省能源、原材料、土地等資源的節約與綜合利用,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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