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規範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辦法
- 地區:山東省
- 目的:規範司法鑑定機構
- 法律:《山東省司法鑑定條例》
有利規範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有利規範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
本條例所稱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是指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經司法行政部門登記,從事前款規定司法鑑定業務的組織和人員。第四條 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本行政區域的司法鑑定事業發展,協調解決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設立...
《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登記專家評審辦法(試行)》旨在進一步規範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登記專家評審工作。《辦法》經廳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由山東省司法廳於2018年11月13日印發,共十七條,自2018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4日。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按照《細則》和《山東省司法廳關於全省司法行政機關司法鑑定管理職責的規定》、《山東省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年度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儘快建立健全司法鑑定投訴處理工作體系和制度機制,把這項工作納入對司法行政機關...
本辦法所稱的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人(以下簡稱司法鑑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在司法鑑定機構中執業,運用專門知識或技能對訴訟、仲裁等活動中涉及的專門性技術問題進行科學鑑別和判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第三條 司...
《山東省司法鑑定業務檔案管理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司法鑑定業務檔案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山東省司法鑑定條例...
《山東省司法鑑定人助理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旨在規範司法鑑定人助理行為,培育司法鑑定人後備力量及推進司法鑑定事業健康發展。《辦法》經廳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由山東省司法廳於2018年11月13日印發,共五章二十三條,自2018年12月15日起...
山東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司法鑑定當事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山東省司法鑑定條例》《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經山東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執業活動。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鑑定業務分類,是指根據司法鑑定所運用的理論知識、技術方法和鑑定對象的性質、特點,對司法鑑定業務類別、項目的劃分及其內容的...
司法鑑定機構是司法鑑定人的執業機構,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鑑定許可證》,在登記的司法鑑定業務範圍內,開展司法鑑定活動。第四條 司法鑑定管理實行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司法...
第一條 為加強司法鑑定與法律援助工作銜接,保障法律援助受援人獲得必要的司法鑑定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山東省司法鑑定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準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說明理由。辦理時限:法定時限 鑑定原則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
司法鑑定人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按照登記的司法鑑定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鑑定業務。司法鑑定人應當在一個司法鑑定機構中執業。第四條 司法鑑定管理實行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
山東省法醫技術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標準條件(試行)自2018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9日。條件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法醫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客觀評價法醫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和業務能力,促進司法鑑定事業發展,根據《...
《司法鑑定機構誠信等級評估辦法(試行)》已經2021年12月22日第17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全文 司法鑑定機構誠信等級評估辦法 (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監督管理...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對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投訴及其處理工作。對偵查機關設立的司法鑑定機構及其司法鑑定人投訴的,不適用本細則。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司法鑑定投訴,是指司法鑑定利害關係人認為司法鑑定機構、司法...
第二條 投訴人對本省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或者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進行投訴,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司法鑑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司法鑑定投訴,是指司法鑑定利害關係人認為司法鑑定機構、司法...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及山東省司法鑑定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 魯發改成本〔2021〕105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司法局:為規範司法鑑定收費行為,維護司法鑑定當事人和司法鑑定機構...
第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監督司法鑑定援助工作。省、市司法鑑定協會應當按照司法鑑定協會章程的規定,對依據本辦法實施的司法鑑定援助進行業務監督。第五條 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積極履行...
(二)在司法鑑定機構中從事司法鑑定工作的具有中級以上司法鑑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或者在司法鑑定機構中從事司法鑑定工作的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第二章 申 報 條 件 第六條 申報司法鑑定研究類和司法鑑定套用類高級專業...
(八)參加與司法鑑定行業監管相關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條 依託國家庫成立全國司法鑑定準入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按照《法醫類 物證類 聲像資料司法鑑定機構登記評審細則》《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登記評審細則》規定的程式開展工作。第十三條 司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司法鑑定執業活動監督,規範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退出管理工作,根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
本辦法所稱的司法鑑定機構是指從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規定的司法鑑定業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司法鑑定機構是司法鑑定人的執業機構,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
(一)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註冊資金;(二)司法鑑定機構的宗旨和組織形式;(三)司法鑑定機構的業務範圍;(四)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的產生、變更程式和職責;(五)司法鑑定人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六)司法鑑定機構內...
山東魯中司法鑑定所是山東省淄博市境內的司法鑑定機構,成立於2015年3月11日。執業司法鑑定人 許東偉,王愛平,戴玲,陳勇,常英傑,王峰,李國勝,弓希敏,袁增,張擁濤,岳教民,楊寧濤,于海國,杜彬,王寧,丁耀龍。業務範圍 法醫臨床鑑定。
本準則使用《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檢查機構能力的通用要求》(GB/18346)給出的相關術語和定義,以及司法鑑定通用術語。司法鑑定:在訴訟活動中司法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
山東省為規範司法鑑定服務收費行為暫行的收費標準。中文名 山東省司法鑑定業務臨時收費標準 施行地區 山東省 目錄 1 臨時收費標準 2 法醫臨床鑑定 3 法醫病理鑑定 4 法醫物證鑑定 5 法醫毒物鑑定 6 文書鑑定 7 痕跡鑑定 8 微量物證...
第四條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負責鑑定人名冊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並根據對外委託和組織鑑定的情況,對鑑定人名冊實施動態管理。未設司法鑑定機構或者不需要建立鑑定人名冊的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專門機構,並配備專門人員,按照本辦法使用上級人民...
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
第十二條 崗位培訓實行年度學時制度,每年累計不得少於5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於10學時,專業科目不得少於30學時。司法鑑定機構自行開展的教育培訓,不得多於10學時。每學時為50分鐘。第十三條 司法鑑定人參加下列活動的,計入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