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四五”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規劃

2021年12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山東省“十四五”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規劃》,提升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築牢核與輻射安全底線。據介紹,這是我省首次制定核與輻射專項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內容解讀
“十三五”期間,我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省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廢舊放射源安全收貯率達100%,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全部安全受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輻射事故,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保持在每萬枚1.0起以下,有效保障了全省核與輻射安全。  
聚焦2035年全省核與輻射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的總體目標,《規劃》明確,到2025年,我省實現核與輻射風險防範、安全監管、監測預警、應急回響、社會共治等五大能力穩步提升,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全省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受控,廢舊放射源安全收貯率達100%,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數據完整率、準確率始終保持100%,實現全省所有放射源實時線上監控,完善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網路等。  
《規劃》以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為重點,著力加強風險防範、安全監管、監測預警、應急回響、社會共治等五大能力建設,確定實施一加強三提升一增強“131工程”重要舉措,計畫實施全省放射源線上監控系統建設、全省海洋輻射安全監測與預警技術研究與套用等20項重點項目。具體來看,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範項目3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提升項目2個,核與輻射環境監測能力提升項目6個,核與輻射應急回響能力提升項目4個,核與輻射安全培訓宣教與科技支撐項目5個。  
《規劃》明確,深入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大環保”格局,持續推進全省核與輻射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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