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2022年1月,山東省政府正式印發《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3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政府
  • 發文字號:魯政字〔2021〕164號
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規劃全文

為深入實施科教強魯、人才興魯戰略,根據《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五年。必須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加強科技創新部署,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持續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推動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躍上新台階。
(一)把握科技創新發展新態勢。
1.發展基礎。“十三五”以來,全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定不移建設創新型省份,科技創新實力持續提升,創新引領作用顯著增強,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綜合創新能力邁入全國前列。“十三五”期間,全省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保持全國第6位,青島、濟南躋身全國創新型城市第10位和第14位。全省基礎研究投入力度持續加大,基礎研究經費增長近一倍。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數量達到1.82萬家,居全國第3位;高新技術企業突破1.46萬家,是2015年的3.75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為45.11%,比2015年提高12.6個百分點;年登記技術契約成交額突破1953.92億元;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4件,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申請量達到3013件,分別是2015年的2.53倍和3.60倍。
——科技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圍繞新動能培育、傳統產業提升、推動社會發展系統布局實施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取得了時速600公里高速磁浮試驗樣車、畝產766.62公斤“濟麥44”、全球首款突破50%熱效率的商業化柴油機、人工智慧伺服器等一批重大創新成果,在量子信息、海洋裝備、遺傳育種、燃料電池、地下工程重大災害防控、深地資源勘查開採等重點領域構築了發展新優勢,技術“領跑”領域不斷擴大。2016年以來,我省143個項目獲國家科技獎,其中我省單位或個人牽頭51項,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4項、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
——高能級創新平台體系日趨完善。戰略科技力量培育取得新進展,全省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21個,省實驗室5個,省重點實驗室247個,實驗室體系初步形成。布局建設了以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山東能源研究院“新三大院”為代表的一批高能級創新平台。最佳化產業技術創新平檯布局,建有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1家,省級技術創新中心65家,構建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體系。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中科院濟南科創城、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山東研究院等國家戰略創新力量落戶山東。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濟南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等相繼獲批建設,濟南超算科技園開園啟用,棗莊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創建工作加快推進,有力推動創新資源向山東匯聚。
——創新人才高地加快隆起。出台加強集聚院士智力資源、外國人來魯工作便利化服務、促進自貿區海外人才流動便利化等一系列改革政策,為人才發展營造良好環境。舉辦山東省創新驅動發展院士懇談會,設立山東院士專家聯合會。共有住魯“兩院”院士和海外學術機構院士98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18人,長期在魯工作的外國人才約1.5萬人。
——科技創新發展環境持續最佳化。整合設立不少於120億元的科技創新發展資金,集中財力支持重大科技創新。創新科技計畫管理模式,實行首席專家“組閣制”、技術攻關“揭榜制”、科研經費“包乾制”等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新舉措,科技計畫布局不斷最佳化。推出健全科技創新市場導向、科研誠信建設和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等方面的一批制度創新成果,深化省屬科研院所改革,強化放權、減負、激勵,全面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在全國率先推行科技獎勵改革,對效益顯著、市場份額高、引領行業發展的標誌性科技成果,直接授予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2.發展形勢。“十四五”時期,我省科技創新的內外部環境更加複雜,總體上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但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都有新的發展變化。
從國際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基礎前沿領域孕育重大突破,交叉融合態勢更加明顯,顛覆性創新持續湧現,健康經濟、數字經濟、智慧型經濟加速形成。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面臨衝擊,科技創新已經成為重塑國際格局的關鍵力量。傳染病防控、氣候變化、能源資源安全等挑戰以及新興技術治理都迫切需要全球加強合作,共同應對。
從國內看,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深入分析我國發展環境面臨的深刻複雜變化,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國內科技創新資源戰略布局正在深度重構,跨區域協同創新發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從省內看,山東正在開啟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新征程,各種積極因素加速集聚,潛力巨大、空間廣闊,同時加快實施新舊動能轉換、碳達峰碳中和、鄉村振興、經略海洋等重大戰略任務形勢迫切、任務艱巨。“十三五”期間,科技創新取得了快速發展,為全省重大戰略推進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短板。總的來看,我省原始創新能力還不強,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還不高,戰略科技力量尚未真正形成,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亟需強化,科技人才隊伍結構有待最佳化,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創新生態需要進一步完善。面對複雜嚴峻的國際形勢、日益加劇的全球科技競爭環境,真正實現新舊動能轉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科學、更可持續的發展,必須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以更高的目標、更長遠的眼光,對全省科技創新進行前瞻謀劃和系統部署,贏得發展主動權。
(二)確立科技創新發展新藍圖。
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十二次全體會議決策部署,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目標要求,堅持“四個面向”戰略導向,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為統領,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深化科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科教強魯、人才興魯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強科技人才引育,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科技自立自強,推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全麵塑造發展新優勢,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不斷提高科技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建設科教強省和高水平創新型省份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堅持以系統觀念提升科技創新體系化能力。充分認識“全局中的科技”和“科技中的全局”,加強前瞻性思維、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增強科技發展的外在支撐性和內在協同性,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堅持把人才作為第一資源。深入實施人才興魯戰略,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改革科技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營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生態,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加速形成人才集聚優勢。
——堅持推進更高水平科技開放合作。更加堅決、更加主動地融入全球創新網路,統籌用好國內外創新資源,以高水平開放帶動高水平創新,構建更加開放的科技創新合作格局。
——堅持深化改革激發創新活力。持續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破除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障礙,激勵原創突破和成果轉化,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為創新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3.發展目標。到“十四五”末,科教強省建設實現重大突破,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比大幅提升,創新平台體系更加完備,科教產融合深入推進,人才集聚優勢加速形成,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科技創新水平位居全國前列,基本建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形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1)科技綜合實力顯著提高。全社會研發經費大幅提升,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制約重點產業、領域發展的“卡脖子”技術取得實質性突破,科技創新作為新舊動能轉換核心引擎作用更加凸顯,對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保障更加有力,對實體經濟的支撐作用進一步提升。
(2)科技戰略力量進一步強化。新型舉國體制的山東路徑基本形成,科技創新平台體系基本建成,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的組織化程度和集成攻關能力顯著提升,在“十強”產業和重點領域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團隊。
(3)區域協同創新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創新型城市、高新區等創新載體的引領作用顯著增強,創新要素跨區域流動更加暢通,對外開放協同創新體系更加完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成為黃河流域科技創新主引擎。
(4)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實現重要突破。科技巨觀協調機制更加健全,創新資源配置更加最佳化,成果轉化體系更加高效,各類創新主體和人才活力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
(5)創新創業生態持續最佳化。技術創新、業態創新、服務模式創新等創新創業活動更加活躍,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機制不斷完善,科技金融支撐作用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機制更加健全,科學精神進一步弘揚,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明顯提升,與國際接軌的創新創業環境和創新文化氛圍日益濃厚。
4.總體布局。“十四五”時期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牢固樹立系統觀念,發揮規劃戰略導向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線,不斷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打造全區域、全要素、全鏈條、全社會的創新生態圈,系統增強科技創新對建設現代化強省的支撐引領作用。
(1)強化科技計畫體系建設。面向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碳達峰碳中和等重大戰略需求,建立部門聯動、央地協同的科技計畫組織模式和更加科學的項目管理機制,系統布局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打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技術鏈條,探索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的山東路徑。
(2)強化科技創新平台體系建設。圍繞重大戰略和創新鏈布局需求,統籌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支撐與條件保障三類平台建設,夯實重大創新突破、高端產業培育的平台基礎,打造布局合理、定位清晰、開放共享、多元投入的科技創新平台體系,提升全鏈條創新支撐能力。
(3)強化科技人才體系建設。加快構建符合科研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的科技人才發現、評價和激勵體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吸引高水平創新人才,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打造由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服務專業人才等組成的人才隊伍體系。
(4)強化科技型企業體系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完善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打造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多層次的科技型企業體系,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5)強化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圍繞“一群兩心三圈”區域創新發展需求,發揮創新型城市、科技園區等輻射帶動作用,打造特色鮮明、產學研融通的科技創新策源地,引領全省創新水平整體躍升並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創新發展,形成優勢互補、協調聯動的區域創新一體化格局。
(6)強化科技金融體系建設。最佳化科技投入結構,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拓展社會投入科技創新渠道,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升金融支撐科技創新的精準性和可持續性,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
(7)強化技術要素市場體系建設。深化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探索建設現代技術交易市場,完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形成激勵與監管相協調的管理機制,構建滿足新時期創新發展需求的現代技術要素市場體系。
(8)強化科技開放合作體系建設。主動布局並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加強與歐美、日韓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提升國內科技合作水平,促進創新資源雙向開放和流動,全方位提升科技創新的國際化水平。
(9)強化創新績效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科學技術評價制度,科學設立評價目標、指標和方法,完善科技創新績效評價標準體系,強化標準的實施與監督,形成創新驅動有標引領、轉型升級有標支撐的工作體系。
(10)強化科技管理體系建設。堅持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對全省科技創新工作的統籌領導,健全科技巨觀協調機制,形成部門和市縣協同聯動、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格局,加強科技管理隊伍建設,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
二、加強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
瞄準世界科技前沿,面向重大科技需求,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推動優勢領域的自由探索,強化目標導向類的基礎科學研究,促進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和技術創新融通發展,在關鍵領域形成先發優勢,構建具有山東特色的基礎研究體系。
(一)提高基礎科學研究能力。制定我省基礎研究十年行動方案,加強“從0到1”的原創性研究。尊重科學研究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的特點,營造有利於創新的環境和文化,引導和支持科學家圍繞重要前沿方向開展好奇心驅動的自由探索,勇攀科學高峰,培育有望產生重大影響的原創基礎研究成果。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戰略需求,開展目標導向的套用基礎研究,引導科學家從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面臨的實際問題中凝練科學問題,研究揭示“卡脖子”技術的基礎理論和技術原理,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科學支撐。推動省政府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建立新一輪區域聯合基金,引導科技領軍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科研單位、地方政府等設立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進一步壯大聯合基金規模。加大對數學、物理、化學等基礎學科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山東國家套用數學中心、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建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積極創建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
(二)發展前沿交叉和顛覆性技術。加強對產業變革趨勢和顛覆性技術替代傳統產業拐點的預判,圍繞信息、生命、深海、納米等科技發展前沿領域,布局前沿交叉和顛覆性技術研究。鼓勵開展跨學科、跨領域基礎及套用基礎研究,促進新興交叉學科融合發展,催生新的前沿方向,提升科技的持續供給力,在新一輪產業變革中贏得競爭優勢。
(三)推進布局大科學裝置。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支撐重大科技突破為目標,聚焦海洋、能源、生命、超算等領域,按照“成熟一項、啟動一項”的原則,開展大科學裝置預研。依託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中科院濟南科創城等,鼓勵和引導多元化投資建設大科學裝置。推動大科學裝置與綜合性科學中心建設緊密結合,集聚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團隊開展多學科交叉前沿研究,突破一批重大科學難題和前沿科技瓶頸。
三、打好新舊動能轉換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
圍繞全省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重大需求,布局技術研發和集成創新任務,攻克“卡脖子”技術難題,構建引領“十強”產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技術體系,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取得突破、塑成優勢,形成科技創新全面融入、支撐經濟快速發展的新格局。
(一)新一代信息技術。圍繞建設數字強省重大需求,開展5G、人工智慧、區塊鏈、工業網際網路、量子通信、積體電路等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鞏固我省在高端伺服器、高效網路存儲、網路空間安全等領域技術優勢,加快建設濟南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山東半島工業網際網路示範區,積極創建青島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融合創新發展,支撐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快速發展。
(二)先進制造技術。圍繞建設製造業強省重大需求,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工業網際網路與製造業深度融合,聚焦高檔數控工具機與基礎製造裝備、智慧型機器人、增材製造與雷射製造、綠色製造等關鍵領域,提升設計、分析、製造、裝配集成化水平,開發基礎零部件與科學儀器和典型行業高端裝備,加快製造業向智慧型化、網路化、綠色化和服務化方向發展,推動山東由製造大省向製造強省邁進。
(三)現代交通技術。圍繞建設交通強省重大需求,加快發展電動汽車、氫能源交通裝備技術,加強智慧型網聯汽車關鍵技術和部件研發創新,推廣新能源、智慧型化、數位化的先進交通裝備及大型成套技術裝備。加快道路交通、軌道交通和水路交通領域關鍵技術創新,研發系列智慧型運維、服務裝備和技術,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與交通運輸的融合發展,建設創新協同、融合開放的智慧交通體系。
(四)新材料技術。圍繞全省重點產業提升需求,立足智慧型化、輕量化、極端化和材料素化等發展趨勢,發展前沿新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和先進基礎材料製備和產業化關鍵技術,重點突破前沿功能材料、金屬材料、無機非金屬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技術纖維材料、先進結構與複合材料等領域關鍵技術,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廣泛帶動性的創新成果,進一步鞏固新材料研發和產業化水平在全國的優勢地位。
(五)生物技術。緊跟國際生物技術發展前沿,加強先進生物技術的集成創新和套用發展,發展生物製造、微生物組學、生物安全與醫療等領域關鍵技術,加快建立高水平生物技術研究開發體系,以生物技術創新帶動生命健康、生物製造、生物能源等創新發展,進一步提升我省生物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
(六)現代服務業技術。聚焦建設文化強省和服務專業化、精細化需求,發展新型服務科技與套用、現代製造服務、文化與科技融合等關鍵核心技術,通過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完善全鏈條科技服務體系,發展跨界融合的現代服務新生態,提升現代服務業科技創新支撐能力與水平。
四、提升鄉村振興科技支撐能力
圍繞現代農業強省戰略需求,加快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推進現代高效農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引領精準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助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一)夯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深入實施農業良種工程,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強化種質資源保護和創新利用,加強生物育種技術創新,圍繞大宗作物、綠色果蔬、優勢畜禽、林草花卉、特色水產、食藥用菌等,明確高產高效高抗育種方向,開展重大品種選育聯合攻關,加快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突破性品種,構建現代種業科技創新體系,全面增強我省種業創新能力。
(二)推動耕地地力提升與糧經作物高效生產。聚焦土壤健康使用、綠色投入品開發、資源高效利用、生態循環農業構建等領域,開展中低產田土壤改良、污染耕地治理修復、農膜污染防治、資源高效利用等關鍵技術研發,提升耕地質量和光熱水肥等資源利用效率,構建現代農業綠色發展技術體系。聚焦鹽漬土生態改良、耐鹽鹼地作物品種選育和水資源高效利用等方向,推動鹽漬土生態保育與恢復關鍵技術與優質高效糧棉、高效生態養殖、綠色果蔬和生態漁業等集約化利用關鍵技術的集成創新,構建鹽漬土集約化高效利用的技術模式。最佳化配置糧食生產科技資源,加大主要糧食作物良種選育、高效生產和綠色倉儲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構建作物現代化生產技術體系。
(三)加強生態宜居村鎮科技創新。積極開展村莊規劃和村居設計與建造,聚焦鄉村人居環境治理,開展飲用水安全、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村人居水系治理與水環境整治、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智慧鄉村建設等關鍵技術研究與集成示範。針對飼料資源短缺、動物疫病威脅、農林生物災害多發頻發等問題,以生態、高效、健康為目標,加大農業病蟲害、動物疫病綜合防控,綠色健康規模化養殖,補齊農村科技短板,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技術,構建生態宜居村鎮建設技術體系。
(四)發展智慧農業和現代食品。圍繞提升現代農業裝備能力和水平,加快研發耕種收穫、精量植保、規模養殖等智慧型裝備,實現故障及作業性能遠程監測、實時診斷和自動控制。提升食品產業競爭力,構建從食品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撐體系,研究農產品加工和質量安全、農產品全資源利用和綠色製造技術,實現大宗農產品和食品規模化、綠色化、智慧型化加工製作,支撐農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現代化。
五、推動海洋科技創新加快發展
面向建設海洋強省重大需求,深入實施海洋強省科技創新行動,發揮山東海洋戰略科技力量聚集優勢,加快推進海洋科學研究和套用技術相互融合與協調,發展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技術體系,為協同推進海洋生態保護、世界一流港口建設和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技術保障,推動海洋經濟向深海、遠海進軍,為建設海洋強國作出山東貢獻。
(一)發展自主可控的海洋信息技術和裝備。針對深海空間安全與氣候變化應對的重大需求,突破海洋環境綜合立體智慧型觀測與探測關鍵技術,研發海洋與地球氣候模擬預報體系,構建大數據驅動下的海洋認知與套用體系,為開發深海提供環境與信息服務。加強對海洋信息感知技術裝備的研發製造,突破核心感測器技術、海洋立體觀測與智慧型探測平台技術,力爭取得一批以綠色、智慧型、泛在為特徵的顛覆性技術成果,引領世界海洋戰略前沿技術發展,實現海洋高端裝備國產化。
(二)構建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技術體系。瞄準海洋發展未來競爭優勢和海洋產業轉型升級的迫切需求,構建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技術體系。圍繞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發展目標,發展智慧港口關鍵技術,推進港口建設與物聯網、智慧型控制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面向深海油氣資源勘查、海洋牧場建設等重大需求,研發綠色智慧型船舶、現代化海洋牧場智慧型裝備及配套技術,推動海洋高端裝備製造核心設備自主化,打造世界領先的海工裝備製造基地。實施“藍色藥庫”開發計畫,發展高效安全生態的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技術,加速海洋創新藥物、生物功能製品研發與產業化。開展海水養殖良種創製及苗種繁育、養殖、加工及養殖設施等研發,發展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技術,推動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規模利用。
(三)強化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技術支撐。面向建設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需求,聚焦沿海港口、船舶、微塑膠和重點區域綜合保護修復,突破海洋環境監測和健康評估、濱海濕地海島生態保護與修復、陸源污染防治等領域關鍵技術,在重點海域開展海洋生態修復關鍵技術及套用示範,發展立體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災害應對技術體系,實現健康海洋。
六、發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關鍵技術
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緊密圍繞健康強省建設的重大需求,突出改善人民生命健康和民生重大問題,加強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領域技術研發和轉化套用,提升體系化技術支撐能力。
(一)夯實重大疾病防治的技術支撐。面向健康強省重大戰略需求,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解決貫穿全生命周期的疾病防治和健康保障問題。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癌症、心腦血管、呼吸和代謝性疾病等重大慢性病和新發突發疾病防治、精準醫學和生殖健康,從基礎研究、防治技術攻關、臨床轉化等方面布局,構建疾病預防控制、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聚焦預防、診斷、治療、康復等重點環節的創新藥物、醫療器械和裝備,加快創新藥物、創新疫苗、體外診斷、康復輔具研發,研製一批疾病防治和促進健康的創新產品和技術解決方案,推動創新鏈條系統化、主導產品高端化、產業發展集群化,實現生物藥物前沿化、化學藥物國際化、中醫藥現代化和海洋藥物特色化。
(二)強化重點人群健康保障的科技支撐。聚焦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健康保障,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以主動健康為導向,統籌推進健康決定因素、防控技術、服務模式、套用示範研究,形成系統化的健康促進科技應對方案,推動以疾病為中心向健康為中心轉變。聚焦老齡化科技應對,加強老年常見多發和主要退行性疾病防控研究,制定老年常見臨床問題解決方案,研發老年功能重建、康復護理關鍵技術和產品,推進養老、康復、醫療、照護一體化老齡服務模式創新。
(三)加強中醫藥的傳承創新。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突破制約中醫藥科學性、有效性評價的技術瓶頸,開發構建更加符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特點的研究模式和技術體系,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生產和質量評價技術體系。聚焦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和中醫治未病的臨床研究、理論傳承和技術開發,研製中藥篩選、新配方、藥物發現與評價等關鍵技術與裝備,開發有明確療效的中藥新藥或新製劑,加快一批新藥或經典名方製劑上市,篩選一批有明顯療效的新冠肺炎中藥品種,促進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和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四)提升人民生命安全的科技保障能力。開展安全生產、城鎮與重大基礎設施安全等公共安全保障技術攻關與套用示範,構建公共安全科技支撐體系,推動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成果與平安山東建設深度融合,有效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七、發展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
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以及全省能源結構轉型、建設美麗山東重大需求,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推動清潔生產,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技術、綠色建築,推動重點產業和重要領域綠色技術提升,推動能源清潔安全高效利用,明顯改善大氣、水、土壤等環境狀況,推動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最佳化,確保碳排放總量按期達峰,探索碳中和技術路徑。
(一)強化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重大科學問題為導向,依託大科學計畫等科技創新項目,開展氣候變化與環境問題應對和低碳技術協同研究。聚焦典型行業和重要區域,開展低碳、零碳以及負碳關鍵技術研發與示範,顯著降低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碳排放總量,加快實現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高水平建設山東綠色技術銀行,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推動全省綠色技術成果的產業創新、落地轉化和國際轉移。
(二)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與新能源技術發展。聚焦節能低碳、清潔環保、綠色開發等方向,發展先進核能、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先進儲能等領域關鍵技術,推進氫燃料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攻關和示範套用,取得一批國際領先的技術成果,實現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水平和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為建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科技支撐。
(三)加強生態環保技術攻關。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圍繞國家和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需求,聚焦生態環境突出問題,以水、氣、土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與生態修復為主攻方向,加快突破污染防治、脆弱區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等領域綜合防治共性關鍵技術和成果轉化,為我省環境污染防治、質量改善和環保產業競爭力提升提供科技支撐。
(四)發展資源綠色高效開採利用技術。圍繞資源勘探開發利用、生態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需求,著力突破礦產資源勘查與綠色開採、水資源安全高效利用、綠色土地綜合利用、固廢減量減害及資源化等領域關鍵技術,建成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資源開發利用技術體系,為實現資源開發可持續發展保障、環境污染控制等提供科技支撐。
(五)提升城鎮化與城市發展技術。圍繞城市群與城鎮高質量發展,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建築產業升級、全民健康等需求,研發新型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改造和功能提升、體育產業等領域關鍵技術,加強集約、智慧型、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八、實施重大科技示範工程
圍繞建設現代化強省和“十強”產業中的套用場景重大需求,集中優勢力量,全鏈條設計、梯次布局實施氫能大規模套用、人工智慧、智慧農業、智慧海洋等一批區域性“技術攻關+產業化套用”重大科技示範工程,以需求為導向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通,加快技術和產業的疊代升級。
九、強化現代化強省建設科技攻堅力量
面向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戰略需求,打造一批覆蓋科技創新全周期、全鏈條、全過程的高水平創新平台,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發能力,打造一支服務山東需求、產出重大成果、引領高質量發展的科技攻堅力量。
(一)建立實驗室體系。深入實施山東實驗室體系重塑攻堅行動。到2025年,爭取國家重點實驗室達到30家,建設10家省實驗室,培育300家省重點實驗室,構建具有山東特色、接續聯動、梯次銜接的實驗室體系研發布局。
1.加快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圍繞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重組部署,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全省產業發展中的重大技術創新活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前沿交叉學科、優勢學科積極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爭取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布局規劃中體現更多“山東”元素和更大發展空間。支持創新型龍頭企業在新材料、高端裝備、醫養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牽頭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分子與納米探針、礦山岩層智慧型控制與綠色開採等領域加快創建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
2.高標準建設山東省實驗室。鼓勵各市整合高端創新資源,在優勢領域積極創建山東省實驗室。賦予省實驗室人、財、物自主權,自主設立的科技項目視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自主培養或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泰山人才工程配額。支持省實驗室加快匯聚培養頂尖科學家和創新團隊,組織實施重大科技任務,開展前瞻性基礎研究,著重解決生產實踐中的共性理論和重大科學問題,加速推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創新突破,不斷產出重大原創科研成果,建成創新資源高度集聚、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具有山東特色和重要國內國際影響力的一流科技創新高地和科學中心。
3.最佳化重組省重點實驗室。聚焦“十強”產業發展和一流學科建設,按照最佳化、調整、整合、撤銷的基本思路,在新興領域和優勢學科方面布局建設一批省重點實驗室。推進新一輪省重點實驗室績效評估,實行動態調整機制,促進省重點實驗室結構最佳化、領域最佳化和區域最佳化。推進標準化管理,建立以產出、貢獻、影響力等為導向,一流學科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統籌推進的評價機制。力爭到“十四五”末,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布局更加合理、質量穩步提升、數量穩中有增,形成一流學科基本覆蓋、支撐產業發展布局合理、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的省重點實驗室群體,成為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後備力量。
(二)最佳化技術創新平檯布局。
1.推動高能級重大創新平台發展。圍繞新一輪科研組織範式變革需求和對標世界一流水平重大創新平台建設,推動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山東能源研究院、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等規範建設,布局建設山東分子生物醫學研究院、未來網路研究院、中國海洋工程研究院、山東大學創新港等高能級重大創新平台。對支撐全省重點產業和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創新平台採取“一事一議”給予支持。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建立現代科研管理體制,引進培養一批國際知名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與團隊,在能源科技、量子科技、大數據、人工智慧等領域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的自立自強與占先領跑,帶動一批高精尖產業的發展。
2.布局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海洋強省等重大戰略實施以及關鍵領域技術創新需求,探索組建省級綜合類技術創新中心,積極推動國家在山東布局建設綜合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加快推動國家高速列車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等專業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先進印染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圍繞“十強”產業重點領域繼續布局建設一批省級專業類技術創新中心,推動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擇優轉建,培育具備衝擊國家級實力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在鹽鹼地綜合利用、工業網際網路、航空輪胎等領域積極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3—5家以上,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總量穩定在100家左右。
3.建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體系。立足全省區域特色和優勢,積極對接國家臨床醫學中心建設規劃,加強整體布局。在具有領先優勢的急危醫學、放射治療、糖尿病與代謝疾病等領域,加快創建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支持康復大學(籌)建設康復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加快建設省耳鼻喉疾病、感染性疾病、兒童健康與疾病、骨科與運動康復等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擇優布局一批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推動國家、省臨床醫學中心分中心建設工作。“十四五”末,在全省主要疾病領域和臨床專科建成2—3個國家臨床中心、20個左右國家臨床中心分中心,統籌建設30個左右省級臨床中心、200個左右省級分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學、運行高效、開放共享、協同發展的臨床中心四級體系,實現主要疾病領域和臨床專科全省各地市全覆蓋,加快推進醫學領域創新突破和普及推廣,帶動全省整體醫療水平的提高。
4.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量質提升。深入實施創新創業共同體培育計畫。推動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高標準、規範化建設,打造全國創新創業“齊魯樣板”。鼓勵多元主體參與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探索事業單位+公司制、理事會制、會員制等多種新型運行機制。鼓勵共同體探索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管理運行模式,構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運行管理機制。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來魯設立以產業技術研發為主的新型研發機構,推動省屬科研院所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各市緊扣傳統產業升級和未來產業培育發展,多級聯動、梯度培育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打造形成優勢互補、資源最佳化、協同攻關、創新高效的新型研發機構體系。制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規範和績效評價辦法,推進新型研發機構規範運行。到2025年,全省新型研發機構總量達到1000家,其中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超過500家。
(三)增強高校、科研院所研發能力。進一步推動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建設,加強具有地域特色的科研領域布局和特色學科建設,完善科教協同機制,推動科研力量最佳化配置和資源共享,培育建設若干國際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和一流科研院所。
1.深化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等駐魯部屬高校綜合實力進入國內同類型高校前列。發展高水平套用研究型大學,加快培養理工農醫等緊缺人才。支持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康復大學(籌)等新建高校探索科教產融合新模式。推動省屬高校和高水平學科爭創國內一流。探索高水平大學建設績效評價結果與非競爭性重大科技計畫、科技創新基地、人才工程配額聯動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與世界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組建國際科研合作平台,引進國內外高層次科學家,著力提升國際影響力、核心競爭力和拔尖人才培養能力。
2.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科學研究水平。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基礎研究主力軍作用,推動構建我省特色的基礎研究體系。加強數學、物理、化學等重點基礎學科競爭力,推動生命、信息科學等提升層次,鞏固材料、海洋科學等領先優勢,夯實產出重大原創性科研成果的學科基礎。支持理、工、農、醫學科交叉融合,加強工程、材料、管理等學科協同創新,在生命科學、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工業網際網路、微納製造、人工智慧等領域推動建設新興交叉學科和新興學科研究中心。力爭在“十四五”末若干學科領域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圍繞全省重點產業總體布局和重大創新需求,進一步最佳化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平檯布局建設。支持新建高校、科研院所在優勢領域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平台載體。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發揮多學科交叉優勢,探索矩陣式科研模式,提高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的組織化程度和集成攻關能力。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基礎研究投入,將研發投入強度列入“雙一流”建設、省屬科研院所績效考核評價等重要考核內容。
3.創新科教產融合新模式。鼓勵高校與地方共建大學科技園,共同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新平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支持在校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大賽,增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建立大學科技園健康發展機制,引導大學科技園良性發展,促進高校創新資源開放共享,集聚人才、技術、資本、信息等多元創新要素。加快推進省級大學科技園建設,實現省級大學科技園在孵企業數量翻番,力爭國家高新區省級大學科技園全覆蓋,積極爭創國家級大學科技園。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深化校地合作,與高新區等創新載體深度融合,建設科教產融合特色的科技園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重點行業協會或鏈主企業重點結對,共建科教產融合聯盟,引導高校對接社會需求,承擔企業行業科研項目。圍繞區域特色新興產業,推動骨幹企業與當地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業學院,形成“產業基地+產業學院+科研平台”模式。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設定技術經理人和成果轉化專員,提高成果轉化專業化水平。
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健全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的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培優壯大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隊伍,帶動全省企業提升發展活力、創新能力、競爭實力。
(一)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1.支持領軍企業牽頭成立創新聯合體。在重大戰略領域,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領軍企業通過股權激勵、共設研發基金等手段,聯合產業鏈上下游、產學研創新鏈等資源,成立創新聯合體,牽頭承擔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攻克一批產業“卡脖子”技術,提高我省產業鏈和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省級科技計畫項目中產業化目標明確的攻關任務,優先由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實施。鼓勵行業龍頭骨幹企業與省自然科學基金等重大基礎研究基金建立聯合基金,加大對基礎研究與套用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引導企業主動融入基礎研究創新體系,牽頭或參與實施國家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動企業成為科技獎勵“主角”。
2.推動企業研發機構量質提升。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活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省級科技計畫項目、省級創新平台、省級科技人才項目,應建有研發機構,開展研發活動,在項目完成時研發投入強度應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面向產業的實驗室、研究中心、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新型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發機構直接納入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管理。支持重點產業集群和標誌性產業鏈高新技術骨幹企業,分行業跨區域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國家創新基地和載體。加快推動大型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提升現有研發機構研發能力和水平。力爭“十四五”末,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2.2%,有研發活動企業數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比重超過50%。
3.發揮大型骨幹企業創新示範作用。支持大型骨幹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在構建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鏈中發揮重要作用。鼓勵大型骨幹企業提高研發投入,建立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支持大型骨幹企業牽頭建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鼓勵大型骨幹企業設立專款專用、獨立核算的研發準備金,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組建大型企業研究院。落實國有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
(二)推動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
1.完善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
(1)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聚焦積體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生態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領域及我省急需補短板的產業領域,每年組織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牽頭實施一批技術創新項目,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後備力量培育。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各類主體參與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指導。擴大創新券使用範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區域行業創新平台以非營利方式向中小企業開放科研基礎設施,降低中小企業創新成本。支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創新創業共同體等開展市場化技術創新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按需定製的技術創新服務和整體解決方案,強化原創關鍵技術供給。引導金融資本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落實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科技保險、科技擔保、創新券等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成本。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孵化器載體高質量發展,推動建設一批專業領域技術創新服務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升研發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監測體系,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源頭培育能力。到2025年,確保實現全省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3萬家目標,力爭達到4萬家左右。
(2)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遴選創新基礎好、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採取精準措施,推動其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政策,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財政資金補助,提高重點領域中小微企業補助額度。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綜合績效獎補政策。遴選優秀高新技術企業納入科創板上市企業培育庫,加強對入庫企業的專業化服務輔導,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到科創板上市發展。實行高新技術企業財政獎勵政策。到2025年,確保實現全省高新技術企業2.5萬家目標,力爭達到3萬家左右。
(3)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工程。在人工智慧、先進制造、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生態環保、現代海洋產業等重點戰略領域和產業領域,遴選一批成長性好、掌握核心技術、發展潛力大的高新技術企業,採取“一企一策”方式提供靶向服務,推動成長為具有全球競爭力和知名度的創新型領軍企業。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設立首席科學家崗位,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研究生,按規定享受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政策支持。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力爭到2025年,形成200家以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2.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生態。發揮龍頭骨幹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域、行業中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其建設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創新創業共同體等共性技術創新服務平台,面向行業提供全產業鏈、高質量的共性技術供給服務,促進科研設施共享共用。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開放創新資源和套用場景,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場景套用創新中心,面向中小微企業開放科技設施平台、數據、技術驗證環境等。鼓勵行業龍頭骨幹採取研發眾包、“網際網路+平台”、大企業內部創業等模式,促進大中小企業協作、資源共享和系統集成,強化產業鏈創新。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融合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數字經濟新技術,共同打造無邊界的產業生態圈,加快推進產業數位化進程,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三)最佳化科技型企業發展環境。
1.建立健全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環境。完善企業研發財政補貼制度,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落實國家關於企業投入基礎研究、提高企業研發加計扣除比例、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加大對企業研發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投資機構加大科技項目投資力度。鼓勵企業出題、高校和科研院所解題,大幅度提高科技計畫項目企業牽頭比重。科研人員承擔橫向科研項目與承擔政府科技計畫項目,在人才評價、職稱評聘等方面同等對待。落實新產品保險補償政策,對企業為首台(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體產品購買的產品質量險、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綜合險,給予適當的保費補貼。
2.強化科技型企業創新服務供給。加強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科技型企業培育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搭建省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探索“公司+股權”方式,為企業提供市場化的專業化、選單式服務。完善創新服務綜合績效財政資金獎勵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業開放創新資源。最佳化科技管理工作流程,推行涉企服務事項“網上辦、智慧型辦”。充分利用政務共享數據平台,按照“能減盡減、能簡盡簡”原則,進一步壓減涉企服務事項辦事環節、材料和時效,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開展科技暖企、科技惠企服務行動,面向科技企業開展線上線下服務輔導,擴大政策影響面和受惠面。強化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和對接服務,助力科技型企業有序平穩發展。
十一、加快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深入實施人才興魯戰略,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用好現有人才,培養緊缺人才,引進急需人才,最佳化科技人才結構,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充分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一)建設一流科技人才隊伍。
1.加快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實施更加靈活的頂尖人才引進辦法,聚集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戰略科技人才。圍繞產業布局和引領型技術攻關,建立與戰略科學家柔性合作機制。發揮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作用,依託重點學科、高水平科研院所、重大創新平台,圍繞我省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培養引進一批有影響力的科技領軍人才。聚焦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材料等學科,加大基礎研究領域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引進力度。鼓勵科技領軍人才牽頭組建跨學科、跨領域的創新團隊,聚焦交叉融合前沿領域開展科學研究。建立平台、項目、人才一體化推進機制,依託重大科技創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聚具有前瞻性和國際眼光的戰略科學家群體,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支持全球科技領軍人才揭榜掛帥。
2.強化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聚焦重點產業需求,面向海內外大力引進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青年科學家和具有推進重大技術變革能力的青年科技領軍人才。積極發現、大膽使用、有效激勵和集聚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建立完善需求導向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培育機制。加大對基礎研究領域青年科技人才的培養,穩定青年基礎科學研究隊伍。圍繞農業、醫學、工程技術等行業領域,重點培養套用型青年科技人才。注重在科學實踐活動中培養使用青年科技人才,鼓勵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擔重要任務。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加大對博士後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著力提升博士後獨立科研和生活待遇保障水平。在泰山學者青年專家項目、齊魯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級人才工程設立一批優秀博士崗位,集成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海外人才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科研項目,疊加省、市博士(後)生活補貼、安家補貼等政策,集聚一批高質量青年科技人才。實施青年科技人才托舉行動,為青年人才開展學術交流、融入創新團隊等搭建平台。建立符合青年人才成長規律的培養使用評價機制,打破論資排輩等隱性台階,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
3.推進科技人才結構最佳化。加快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等協調發展,形成各類創新型科技人才銜接有序、梯次配備、合理分布的格局。圍繞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精準培育引進急需緊缺人才,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提升。著力發展和布局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需要的新工科、新農科、新醫科、新文科,完善產業人才培養體系。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壯大高水平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智慧財產權、技術轉移轉化、科技金融、創業孵化等科技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科技服務人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平。加強高層次專業管理人員培育、引進、儲備和使用,打造素質高、能力強的專業化科技管理和戰略研究人才隊伍。
(二)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
1.完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樹立正確的科技人才評價導向,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實行科技人員分類評價,突出標誌性成果評價。建立基礎研究領域科研人員同行學術評價制度,側重研究成果質量及社會影響力的評價。對從事套用研究、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領域的科研人員,側重評價承擔企業科研任務、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成果轉化等績效情況。強化用人單位人才評價主體地位,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完善科技人才職稱評價體系,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動高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型單位自主開展評價聘用工作。落實職稱評審“直通車”政策。
2.健全科技人才激勵機制。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益分配政策。按照國家部署,推進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實行應急性人才組織機制,採取應急狀態下的一事一議和特事特辦。選好用好領軍人才和拔尖人才,賦予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鼓勵各市對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科技人才試行個人貢獻獎補政策。
3.創新人才流動和服務機制。最佳化人力資源配置,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通過企業掛職、兼職、離崗或者在職創辦企業等方式創新創業。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構築集聚國內外優秀人才的科研創新高地。給予高校、科研院所短期流動編制,以後補助方式給予引才用才補貼,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來魯創新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在海外建立辦學機構、科研機構,鼓勵企業建立海外離岸研發中心和孵化基地。外籍人才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以上高新區創辦科技型企業,與中國公民創辦科技型企業享受同等待遇。探索建立外國留學生創新獎勵制度和創業國民待遇制度。探索人才服務新模式,搭建人力資本產業等新型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發展,創新人才發現、評估等技術手段,營造人力資源與科技創新、實體經濟、現代金融協同發展的良好生態環境。
十二、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主動融入和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洋強國等國家戰略,強化濟南、青島中心城市創新引領作用,著力最佳化區域內創新發展布局,探索區域一體化發展協同創新機制,有效聚集各方科技資源和創新力量,形成與京津冀、長三角南北聯動、引領黃河中下游一體化發展的科技創新策源地,打造以陸海統籌為鮮明特色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一)高水平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1.打造全國重要的創新策源地。瞄準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需求,充分發揮山東沿黃向海優勢,支持濟南、青島等區域中心城市發揮創新資源集聚優勢,積極爭取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快建設大科學裝置,聯合開展重大科學問題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顯著提升基礎研究能力,為創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造條件,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海洋、農業等領域為我國攀登科技高峰作出重大貢獻。
2.提升區域創新發展能級。積極對接集聚京津冀、日韓東北亞、長三角高端科技資源,深度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促進高端資源向山東聚集,提升山東在區域創新的龍頭地位。布局建設以濟南、青島、煙臺為主節點、濰坊、淄博、威海、日照等市為分節點的山東半島科技創新帶,高水平建設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布局一批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和研發平台。支持濟南發揮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和科研成果集聚優勢,加快建設“科創濟南”,建成全國重要科技創新中心、人才集聚中心、科技資源聚集高地,樹立全國新舊動能轉換標桿。全力推動中科院濟南科創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等創新載體建設,打造以信息技術、先進制造、生命健康等為特色的原始創新策源地,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技術創新強勁活躍地,形成引領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支持青島發揮海洋科技、製造業和開放創新優勢,建設長江以北地區重要的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加快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國家深海基地和山東能源研究院建設,推進大科學裝置群和高端創新平台建設,打造國際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支持煙臺培育以先進制造、高端裝備、新材料為特色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著力打造面向東亞開放創新的聚集高地。
3.搭建黃河中下游協同創新共同體。聯合打造黃河流域科技創新大走廊,著力構建以創新轉化為核心、“基礎創新+技術創新+套用創新”全鏈條的黃河中下游創新生態鏈。支持各級科技園區加強與鄭洛新、西安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對接合作,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和高端裝備等優勢產業共建科技園區、新型研發機構和成果轉化平台,探索雙向飛地、共管園區等跨區域合作新模式。支持沿黃地區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建設黃河流域人才合作培養基地。支持黃三角農高區加強與楊凌農高區等農業高水平創新載體合作,搭建耐鹽鹼作物育種等創新共享平台,開展鹽鹼地綠色開發協同攻關。加快建設黃河流域產權交易市場,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二)推動全省域創新協調發展。
1.建設山東半島創新型城市群。加強全省創新型城市系統布局。支持濟南、青島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特色產業集聚優勢,進一步提升創新能力,進入國家引領型創新型城市行列。支持煙臺、濰坊、濟寧、東營持續加強國家特色型創新型城市建設。發揮國家創新型城市在集聚創新資源和區域輻射帶動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鼓勵其他市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創建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指導已獲批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市研發投入強度保持全省前列,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市年度研發投入強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根據創新型省份建設總體部署和各市基礎條件,在不同地區選擇具有基礎、帶動作用強的城市開展省級創新型城市建設,引導各市探索各具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模式和路徑,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創新型城市和創新增長極。力爭到2025年,濟南建成高水平引領型國家創新型城市,青島建成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標桿,淄博、威海、日照、臨沂、泰安、濱州、德州、棗莊等市進入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行列,初步形成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科技與社會民生更加融通、科技創新活躍、創新人才集聚、創新生態優良的山東半島創新型城市群。
2.打造三大經濟圈協同創新共同體。立足省會、膠東和魯南三大經濟圈發展需求,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加快區域內產業園區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科技資源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
(1)建設省會經濟圈協同創新共同體。推進中科院濟南科創城建設,加快中科院優質創新資源集聚。推動各市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等重點區域設立科技招商、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服務等合作平台。發揮省會經濟圈科創聯盟作用,推動省會高校、科研院所與各市共建科技創新平台,開展共性技術、關鍵技術、顛覆性技術聯合攻關。充分利用中國·德州京津冀魯資本技術交易大會等平台,舉辦各類校企對接活動,推動校地、校企實現技術成果精準對接、有效轉化。支持淄博市主動對接齊魯科創大走廊,打造濟南淄博“科創+智造”融合發展示範帶。建設泰安科創名地、濱州渤海先進技術研究院、山東石油化工學院等創新載體。
(2)建設膠東經濟圈協同創新共同體。發揮青島輻射帶動作用,聯合煙臺、威海、濰坊、日照四市加強資源共享和協同攻關,積極爭創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依託膠東五市半島科創聯盟,建設膠東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實現五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研數據等創新資源的共享共用。堅持“平台化聚合+網際網路化服務+市場化運營”,建立膠東經濟圈智慧財產權信息交換機制,建設膠東經濟圈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和技術轉移轉換服務平台,推進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技術鏈深度融合,提升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水平。
(3)建設魯南經濟圈協同創新共同體。依託魯南科創聯盟,整合四市科創資源,推動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共建共用,在裝備製造、生物醫藥、人工智慧、大數據等領域開展協同創新,建設魯南科技創新走廊。鼓勵四市產業技術研究院發揮創新資源集聚作用,加強交流合作,引導行業骨幹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教融合聯盟。支持四市共建國家級雙創示範基地,聯合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依託魯南技術產權交易中心、中原技術市場、魯南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平台,聯合打造以對接黃河流域、長三角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為重點的區域技術轉移中心。
3.加快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實施基層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行動計畫,創建一批特色鮮明、示範作用顯著的創新驅動發展示範縣、創新型試點鄉鎮、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縣和科技園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積極爭創全國創新型縣(市)、鄉鎮,帶動縣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夯實創新型省份建設的縣域基礎。鼓勵有條件的縣(市)整合區域內資源,制定創新型縣(市)建設方案,明確功能定位,形成發展合力。鼓勵基層首創精神,對基層在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因地制宜的改革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在全社會形成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的正向激勵。鼓勵欠發達縣(市、區)在我省創新資源聚集區域創建“科創飛地”,探索柔性引才新模式。統籌國家和省市科技資源支持基層科技創新,探索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路徑。依託現有功能區,在有條件的縣域新布局建設一批省級高新區和農高區,支持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區等園區載體成立特色產業創新聯盟,帶動縣域培育若干年銷售收入百億級的特色產業集群,助力鄉村振興。支持農業大縣圍繞主導產業需求,廣泛集聚農業科技資源,探索構建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技推廣聯盟,實現農業科技成果組裝集成、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的無縫銜接。深入推進縣域“雙創”活動開展,加大星創天地、農科驛站等農業基層創新單元建設力度,形成創新發展新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加大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力度。
(三)做大做強科技創新示範區。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經濟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等創新園區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強化制度創新、科技創新、人才創新,建設一批機制創新、特色鮮明的專業化園區、重大創新平台,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名片產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1.支持高新區高質量發展。
(1)深化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完善高新區大部制改革,最佳化內部管理架構,實行扁平化管理。探索建立國家高新區與省級有關部門直通車制度,鼓勵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與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聯動。持續推進市級(縣級)管理許可權向高新區下放,建立授權事項清單制度。加強分類指導和考核評價,探索建立高新區動態管理。探索高新區產城融合發展模式,推進智慧園區、生態園區建設。加快建設山東絲綢之路高科技園區聯盟,打造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科技合作平台和載體。鼓勵高新區內有條件企業積極開展離岸創新、跨境創新,加強與國際創新高地聯動發展,加快濟南中日高科技產業園、青島日本科學城、煙臺中日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豐富支持高新區發展的財稅金融工具,強化對高新區創新平台建設、重大技術攻關、高質量成果轉化等的支持力度。
(2)最佳化全省高新區建設布局。強化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輻射作用,支持濟南、青島國家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支持威海、淄博、濰坊國家高新區等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支持其他國家高新區建設創新型特色園區,打造創新型產業增長極。推動省級高新區以升促建,支持濰坊(壽光)、濱州、東營、日照、聊城、菏澤等省級高新園區創建國家高新區,加快16市國家高新區全覆蓋進程。鼓勵以國家高新區為主體整合或託管區位相鄰、產業互補的省級高新區或各類工業園區等,打造更多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
(3)支持高新區發展特色主導產業。按照“一區一主導產業”培育建設特色明顯、錯位發展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多措並舉推動國家創新型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重點支持濟南智慧型輸配電、煙臺海洋生物與醫藥、濰坊高端動力裝備等國家級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壯大,形成若干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產業技術體系完備、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處於國際國內領先地位的千億級創新型產業集群。支持高新區牽頭組織實施關鍵技術攻關和重大示範工程,以點帶面,促進相關產業鏈條化、集約化、集群化、綠色化發展。省市聯動促進項目、平台、人才等創新資源向高新區匯聚,形成開放、協作、共贏的新型產業生態。
2.加強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推動農業科技園區提質升級。完善農業科技園區四級體系,支持有條件的縣(市)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農業科技園區,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科技園區升級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探索推進農業科技園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園區管理髮展模式。提升園區農業科技創新支撐能力,構建園區主導產業全鏈條技術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加快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依託特色種業、農業智慧型裝備製造、大健康及功能性食品等科技創新優勢,著力打造黃河流域現代農業引領示範區。
3.創新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模式。以創新引領鄉村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紮實推進棗莊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省市聯動制定科技、人才、財稅、金融、土地等配套措施,加快推動示範區建設發展。聚力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規模提升的需求,以重大科技示範工程為抓手,集成套用農田節水灌溉、化肥農藥減施增效、生態循環與智慧農業、農產品智慧型化精深加工及綠色食品製造等農業資源多功能開發關鍵技術,探索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技術解決方案和可持續發展模式,打造城鄉融合發展型鄉村振興科技示範國家級樣板。到2025年,形成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省級可持續發展示範區、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級可持續發展示範區、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五級接續、互為支撐、梯次發展、示範與實驗相互促進的園區體系,為全省動能轉換、產業轉型、綠色發展、進位趕超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4.布局建設特色創新載體。鼓勵各市根據各自資源稟賦、產業特徵、區位優勢、發展水平等基礎條件,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發展科學城、科技城及各類創新載體,集聚優勢創新資源。支持特色創新載體探索與高新區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科教產資源集聚和深度融合,打造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技術鏈“四鏈合一”的良好創新創業生態和創新型產業集群。
十三、加強高水平科技創新開放合作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科技合作戰略,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創新科技合作機制,拓展科技合作渠道,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一)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1.加強與創新型國家合作。
(1)開展差異化、有特色的科技創新合作,拓展全球科技合作夥伴關係網路,推進與各國的協調合作,不斷豐富科技創新合作的形式與內容,就科技政策、發展規劃、科研倫理以及共同關注的科學技術和創新領域問題開展廣泛的交流對話,加強合作路線對接,深化重點領域的科技合作。支持各地持續深化與歐美、日韓、“一帶一路”國家的科技產業合作。
(2)推進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中德生態園、中歐膜產業園、中歐(濟寧)國際合作產業園等重大科技合作載體發展,加快建設高水平國際聯合創新基地和園區。支持探索建立國際化科研機制,推動與科研及輔助相關的人才、設備、技術、信息、數據等要素跨境流動,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營造國際化創新創業生態。持續強化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平台建設,支持企業到海外建設研發飛地和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跨國企業來魯設立研發機構,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3)積極支持科技型領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參與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大科學工程建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等前沿戰略新興領域,積極爭取布局建設一批具有顯著凝聚力與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大力促進民間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智庫等與國外同行加強聯繫,形成長期穩定的溝通交流渠道和一批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對話平台。鼓勵科學家、企業技術專家在國際科技組織、國際期刊擔任職務,鼓勵企業、科研院所、民間組織等機構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
2.深耕與日韓科技合作。以山東半島為依託,打造全國對日韓科技合作的橋頭堡,推動構建黃河流域陸海大通道,形成東聯日韓、西引黃河流域的雙循環科技合作樞紐區。圍繞先進制造、現代海洋、生態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加強與日本、韓國的科技交流與合作,爭創中國—東北亞科技合作中心。吸引日韓科技型企業、科研單位和知名高校來魯設立高技術產品研發生產基地、設廠落戶,為開展技術轉移轉化工作提供便利和政策支持。加強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日中技術研究所合作。持續深化與韓國的科技雙邊合作,支持有條件的山東企業赴韓國投資興業,發展壯大中韓創新大賽等合作載體,共同提升雙方科技和產業合作水平。鼓勵省內青年科技人才積極參加中韓青年科學家交流計畫等政府間科技人文交流項目。
3.全面推進“一帶一路”科技合作。精準對接山東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科技合作需求,積極與沿線國家的政府部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多領域、深層次的合作。深化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國科技合作的領域和範圍,建立完善科技創新合作機制,推動科技創新與研發合作。
(二)強化國內科技交流合作。
1.加強與國內知名高校以及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戰略合作,集聚院士專家資源,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見效,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持續深化與京津冀、長三角合作,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融合接軌,打造創新資源輻射外溢的理想承載地。利用山東與江蘇地域相鄰、人緣相親、經濟相融的優勢,探索建立科技交流合作長效機制,在電子信息、高端化工等領域加強協同、增進合作。
2.支持我省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與重慶的科技創新合作,加強適用技術成果轉化、推廣和聯合攻關,推動魯渝科技創新協作深入。加強對西藏日喀則、新疆喀什、青海海北州的科技創新服務,推進科技援藏、援疆、援青。
十四、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
堅持體系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以激發科研人員和創新主體積極性創造性、完善科技治理體系為著力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全面增強科技創新協同治理能力。
(一)落實和完善科技創新政策法規。
1.強化科技創新法規保障。健全保護創新的法治環境,突出市場化導向,最佳化創新治理,推動修改不符合創新導向的法規檔案,廢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規定,構建綜合性法規保障體系。研究制定規範和管理科研活動的法規制度,加快修訂《山東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構建綜合性法規保障體系。開展科技法規後評估,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法制環境。
2.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健全產業政策、人才政策、社會發展政策等與科技政策的協同機制,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新發展的體制架構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加大精準化組合型創新政策供給。加大普惠性政策落實力度。完善普惠性政策實施程式,切實擴大政策覆蓋面。細化政策措施,加強對創新政策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政策實效。完善普惠性政策操作流程,實現全流程網路化管理,提高政策落實便捷性。加強政策實施監測評估,發布科技創新政策年度報告,形成政策糾偏機制。
(二)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
1.完善科技決策與諮詢制度。加強科技創新決策與諮詢體系建設,加快建設高水平專家隊伍,發揮省科技創新戰略諮詢專家委員會、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山東研究院等高水平科技智庫的決策支撐作用。推動重大科技決策制度化建設,圍繞全省科技與創新領域重大決策、發展戰略與方向、重點及優先發展領域,開展常態化戰略研究。建立科技預測、預警和評估機構,發揮好高水平智庫對科技發展趨勢研判的作用。增強企業和科研人員在科技創新決策體系中的話語權,健全重大科技決策社會公眾參與機制。
2.強化創新資源統籌配置。充分發揮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作用,建立統籌凝鍊需求、統籌設計任務、統籌組織實施、統籌管理監督的有效機制。推進科技創新戰略規劃、科技計畫布局設定、科技創新重點任務的統籌銜接,最佳化科技資源在各類科技計畫中的配置。健全符合科研規律的績效管理機制,建立財政科技資金的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強化事前、事中和事後績效目標與預算調整的緊密結合。強化各類科技創新任務的數據交匯與共享,推進科研管理信息化、智慧型化,為廣大科技工作者提供優質服務。
3.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方式。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聚焦重大戰略任務的組織實施,制定“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清單,實行攻關項目“建檔立卡”制。深化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改革,根據科學問題的屬性實行分類資助,探索建立負責任、講信譽、計貢獻的分類評審機制,建成理念先進、制度規範、公正高效的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以高能級創新平台等戰略科技力量牽頭,多主體平行攻關的方式,組織實施前瞻性、戰略性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以領軍企業牽頭,聯合行業上下游組織實施目標清晰的工程類項目,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舉國體制的山東路徑。強化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綜合運用公開競爭、定向委託、揭榜掛帥、懸賞制獎勵等多重團隊遴選方式,組織具有優秀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科研隊伍承擔項目,完成創新目標。推動政府管理職能轉變,強化規劃政策引導和創新環境營造,減少分錢分物定項目等直接干預。在科研項目管理中探索符合科研規律的技術成熟度評價管理模式。完善符合科研規律、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經費使用管理機制。推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簡化預算編制,提高間接費用比例,落實省自然科學基金“包乾制”,下放科研人員人財物自主權和經費使用權。加快推進科技雲平台建設,健全科技數據統計、監測機制,實現科技計畫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壓實專業機構的項目過程管理責任,強化內控機制、監督機制和問責機制,細化完善項目管理流程和規範,提升專業化管理、監督和服務能力。
4.創新科技評價機制。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推行科研活動分類評價,針對基礎研究、套用研究、技術開發等不同科研活動形成分類評價標準。加強科技計畫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最佳化科技計畫項目全過程績效評價與管理機制,加強科技項目、人才、平台、成果、園區、科技金融等標準化績效評價體系建設。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積極發展市場化評價,規範第三方評價。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
(三)持續深化科研院所體制機制改革。
1.全面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支持基礎研究領域省屬院所與具有學科相似性、資源互補性、創新鏈相關性的高水平大學整合,促進創新能力“雙提升”。有序推進省屬院所整合,推進規模較小的科研院所進行合併或併入大院大所,實行“總院+獨立院所”的運行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開發類省屬院所組建科技型產業集團或實行企業化管理。鼓勵省屬院所通過牽頭或參與建設創新創業共同體,加盟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等方式,帶動內部運行機制改革,整體向新型研發機構轉型,探索“一所(院)兩制”運行管理模式。支持省屬院所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等共建高水平研究院,符合條件的可直接備案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鼓勵科研院所牽頭或參與建設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
2.完善科研院所現代化管理機制。推動省屬科研院所制定完善章程,科學確定不同類型單位的職能定位和權利責任邊界,建立政事許可權清單,強化省屬院所自主權。推動科研院所依法依規實行章程管理,支持科研院所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開展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在管理運行、科研創新、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賦予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權。探索省屬院所負責人公開遴選制度。支持科研院所圍繞主要研究領域設立混合所有制運營公司轉化科技成果,收益權歸屬科研院所,並給予其省屬科研事業單位同等待遇。支持科研院所自行制定橫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改進管理流程,明確使用範圍、標準和分配方式。
3.激發科研院所創新活力。完善科研院所分類評價,建立以創新績效為核心的評價機制。根據科研院所機構功能和定位,對基礎研究類科研院所和套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類科研院所實施分類考核評價。對科研事業單位實行長周期綜合評價與年度監測抽查相結合的評價機制,建立基於績效評價結果的支持機制。逐步建立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鈎的科研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建立與科研院所使命定位相適應的支持方式。推動科研院所落實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政策。推進科研院所正職領導持股改革試點,探索股權激勵機制。推動具備條件的科研型事業單位向新型研發機構轉型,允許其設立混合所有制運營公司,實行市場化運營。
(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
1.深化科技成果權益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提高科研人員收益分享比例。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單位、科研人員、轉化服務方成果轉化收益分配鏈條。落實科技成果國有股權管理制度,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決定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外,不需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或備案。深化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推行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二級事業單位正職領導股權激勵改革。
2.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加強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加快推進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支持其建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概念驗證中心,儘早識別具有商業化和社會化前景的項目。圍繞“十強”產業補齊服務短板,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他組織建設一批中試基地和檢測分析平台,加強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提升科技成果系統化、配套化、工程化研究開發能力。大力發展專業性技術市場,提升對創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功能。建立技術市場監測評價體系,提升對創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功能。完善技術交易規則和公開交易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進場交易,為技術交易雙方提供擔保服務。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健全技術產權、價值評估、流轉交易、價值擔保、誠信監督的綜合服務體系。加強技術經紀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技術轉移人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水平。
3.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完善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支持其將轉化淨收入單位留成部分用於人員獎勵和機構能力建設。對首次納入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備案並按時還本付息的企業,給予省級財政貼息支持。在省科技進步獎中設立產業突出貢獻類項目,獎勵轉化套用效益顯著、技術市場價值突出、示範引導帶動作用明顯的科技成果。
十五、最佳化科技創新生態環境
推進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健全科技金融創新體系,營造有利於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的創新環境,加強科普和創新文化建設,弘揚科學家精神,營造崇尚創新創業的文化氛圍。
(一)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機制。
1.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深入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發展資金整合,加快建立“統一集中、統一決策、統一分配、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的資金項目管理新模式,推動創新資源布局最佳化和體制運行效率提升。引導各市在財政科技支出中加大科研投入比重,確保各市全社會研發投入保持正增長。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任務的財政支持力度,引導全社會科技投入向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傾斜,提高基礎研究與套用研究經費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支出比重。加大科技股權投資改革力度,拓寬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推廣財政科技資金直接撥付機制。
2.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依託高新區等創新資源集聚地區,積極推進科技支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科技擔保公司等科技金融機構或組織發展。搭建多種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整合科技企業基礎信息,推動科技型企業創新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信息對接。鼓勵銀行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加強對新型融資模式、服務手段、信貸產品及抵(質)押方式的研發和推廣,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聚焦科技型企業開展投資業務,持續加大對創新成果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投入力度。
3.創新科技金融服務。建立科技型企業“白名單”制度和科技增信評價體系,擴大科技成果轉化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業務規模,提高單戶企業納入風險補償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年度餘額。充分發揮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作用,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支持。完善科技保險扶持政策,推進專利保險試點,鼓勵保險公司、科研院所、中介公司和科技企業共同研發科技保險產品,探索建立科技保險保費補貼和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為山東省綠色技術銀行開展綠色技術轉移轉化等業務提供配套金融支持。
(二)推動科技創新創業深入發展。
1.提升孵化載體服務能力。引進國內有產業資源、服務體系的高端服務機構,建設企業孵化加速基地,培育新興產業和支撐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加快大數據、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發展,引進培育一批專業化套用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依託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建設專業孵化器,搭建公共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測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扶持硬科技創業。支持孵化器設立種子基金,投資在孵企業,實現持股孵化。支持孵化器集成孵化加速功能,集聚培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全周期服務,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支持孵化器特色化發展,培育一批能夠深度對接產業、有可持續發展運營模式的孵化器,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孵化品牌。
2.完善孵化生態網路。支持圍繞新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礎前沿領域、交叉融合方向開展創新創業。發展“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園區”模式,打造“苗圃—孵化—加速—產業化”孵化培育鏈。依託留學人員創業園,通過海外異地孵化器、企業海外研發機構、重大科研項目等渠道,吸引海外高層次創業人才攜項目來魯轉移轉化。探索在國內創新資源集聚的區域建設異地孵化器,服務更多優質創業企業在魯對接產業配套資源,實現加速發展。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的平台作用,面向山東省內創新創業資源,推動成立孵化聯盟,促進山東孵化服務一體化發展。
(三)全面實施智慧財產權和標準戰略。
1.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營。圍繞智慧財產權強省目標,提升高質量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加強科技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在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中強化重點項目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布局。強化關鍵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健全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春筍行動”,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強企。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最佳化快速維權服務。強化執法保護協作,加強智慧財產權綜合行政執法。促進產學研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推動建立權利義務對等的智慧財產權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推動創新主體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最佳化專利資助獎勵政策,更好保護和激勵高價值專利,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改革國有智慧財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擴大高校、科研院所的智慧財產權處置自主權。推進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建設,探索建設山東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
2.強化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全社會運用標準化方式組織生產、經營和管理,以標準助力創新驅動,提升標準經濟發展水平。建立技術創新、技術專利、技術標準遞進轉化機制,構建以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為核心的先進團體標準體系,培育形成品牌標準。支持產業鏈關鍵技術標準聯合研發攻關,鼓勵企業制定共同使用的企業聯合標準,加快相關行業、企業共同推進先進技術的研發和套用。深入推進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將技術成果寫入國際標準,推動技術優勢向標準優勢、規則優勢轉變。
(四)推動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
1.推動科學數據開放共享。加強山東省科學數據中心平台建設,完善科學數據的整合、質量控制和科學數據匯交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通過數據互換、有償使用、合作開發等方式,實現深層次的數據共用與共享,構建可重複使用的科學數據集。明確數據的產權歸屬及交易規範,為數據開放共享奠定製度基礎。針對財政支持產生的科學數據、企業產生的商業和創新數據等資源,逐步推動分級分類開放,提供便捷可靠的公共數據獲取和共享服務。完善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成果信息開放共享機制,加強科技計畫成果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2.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開放,強化對前沿科學研究、企業技術創新、大眾創新創業等的支撐,著力解決科技資源缺乏整體布局、重複建設和閒置浪費等問題。打造以企業、社會組織為運營主體的創新平台,實現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多方主體共同參與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研發機構積極開放共享科研設施與儀器,擴大開放共享覆蓋範圍。探索科研設施與儀器市場化運行模式,激發各方主體的參與意願,提升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共享使用率。建立健全科技資源共享的績效考核、後補助和管理監督機制。根據科技資源的類型、科研活動的性質,進行分類績效考核,並將其作為後續經費支持和優惠政策支持的參考因素。
(五)加強新時代科普工作。
1.全面提升公民科學素質。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素質教育,開展適應社會的職業教育,充分發揮教育優勢,實現科普和教育的有機融合,增強全社會的科學文化素質。加強青少年科學教育,注重科學實驗設計和科學探究能力,開好科學教育課程,引導和培養青少年科學興趣,掌握科學方法,形成一大批具備科學家潛質的青少年群體。大力提高領導幹部科學文化素養,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培訓主渠道為基礎,構建領導幹部科技教育培訓體系,掌握新科學知識和全球科技發展趨勢,增強組織和推動科技創新的本領。提升農民科學文化素養和技術水平,依託各類農業科技組織和科技特派員,重點提高農民的農業技術套用水平。強化社區科普公共服務,廣泛開展社區科技教育、傳播與普及活動。提升老齡人口科學文化素養,挖掘老年大學、老年人活動中心、社區在老人科普中的主體作用,推進科普內容適老化改造,提升老齡群體融入信息社會的能力。
2.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礎設施的系統布局,提升科技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實現科普公共服務均衡發展。完善科普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各地建設具備科技教育、培訓、展示等多功能的開放性、民眾性科普活動場所和科普設施,為公眾提供便捷的科普服務。推進科普場館“一館一品”特色建設,推動“網際網路+”、虛擬現實等技術在科技場館展覽教育中的套用。最佳化“社區創新屋”運行機制,推進大學生科學商店、青少年科技創新實踐工作站建設,建成配置均衡、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的科普設施體系。加強科普信息化建設,持續推進“科普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健全線上線下有機聯動的科普服務配送網路,實現科普信息資源的集成與共享。
3.推動創新創業與現代科普融合發展。推動全省各類實驗室、大型科學裝置、實驗基地等具有創新元素的平台定期向公眾開放。支持科普企業和服務機構開展全民科普工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各類科普活動。促進創業與科普的結合。鼓勵和引導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平台面向創業者和社會公眾開展科普活動。推動科普場館、科普機構等面向創新創業者開展科普服務。鼓勵科研人員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和孵化器的科普活動。打造青少年主題科普教育活動品牌,深入推進科普報告希望行巡講活動、高校科學營、科技館活動進校園等青少年科技活動。
(六)營造科技創新文化氛圍。
1.弘揚科學家精神和企業家精神。大力弘揚“兩彈一星”精神、探月精神、新時代北斗精神、中國載人深潛精神,鼓勵科技工作者繼承和發揚科學家精神,堅持“四個面向”,促進科技自立自強。建立科學家精神宣傳長效機制,樹立以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為核心的價值導向。強化科學家精神對學術界的價值引領。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財產權和創新收益,發揮企業家在把握創新方向、凝聚人才、籌措資金等方面重要作用。完善企業家參與科技決策機制,支持企業家作為項目負責人或行政負責人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培育形成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冒險精神、科學頭腦、社會責任和國際化視野的創新型企業家隊伍。
2.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建設。推動從事科學研究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培訓教育。加強對科研人員、教師、青年學生等的科研誠信教育,在入學入職、職稱晉升、參與科技計畫項目等重要節點開展科研誠信教育。充分發揮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教育培訓作用,引導科研人員自覺抵制弄虛作假、欺詐剽竊等行為。強化科技倫理通識教育,促進科技倫理等意識養成,確保科技創新在倫理規範之內發揮有效活力。切實壓實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基層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誠信建設主體責任。推動科研作風學風建設狀況納入“雙一流”高校和學科評估、科研院所績效評估。支持科技類社團、學術出版社等機構參與科研作風學風協同治理。增強對科技活動違規行為的主動發現能力,對論文買賣、抄襲、剽竊、造假等不端行為堅決查處,持續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健全科技倫理治理制度,加強科技倫理管理,營造良好的科研生態,促進學術自律,形成崇尚科學精神、遵循科技倫理、嚴守學術規範的良好氛圍。
3.營造全社會崇尚創新的輿論氛圍。積極探索運用新理念、新平台、新技術、新機製做好新時代科技宣傳工作。堅持黨媒基本定位,做優做強科技領域宣傳主陣地、主渠道,廣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推廣科技創新典型經驗、人物和案例,提升科技傳播力和輿論引導力。建立科學家精神宣傳的長效機制,探索創新宣傳方式,廣泛宣傳“人民科學家”等功勳榮譽獲得者等優秀科學家的模範事跡,講好科學家故事。圍繞重點熱點領域積極開展科學家與公眾對話,通過開放論壇、科學沙龍和展覽展示等形式,創造更多科技界與公眾交流的機會。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國際創新節等創新創業活動,打造國內外知名的創業服務品牌。及時報導全省科技創新工作的各項舉措和取得的成績,講好山東科技故事。倡導敬業、精益、專注、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完善試錯容錯糾錯機制。
十六、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本規劃是全省“十四五”時期科技創新的行動指南,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明確各部門分工責任,強化規劃實施中的組織領導、投入保障和監測評估,形成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一)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黨對規劃組織實施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各級黨委領導作用,建立“一把手”責任意識,強化規劃落實。充分發揮省委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研究審議重大創新政策,及時解決規劃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建立規劃實施督查機制。各地、各部門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強化本部門、本地方科技創新戰略部署,做好年度計畫與規劃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的銜接。加強宣傳引導,調動和增強社會各方面落實規劃的主動性、積極性。
(二)強化規劃協調管理。本規劃由省科技廳牽頭,各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組織實施。編制一批科技創新專項規劃,細化落實本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形成以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為支撐的省級科技創新規劃體系。建立規劃符合性審查機制,科技重大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措施的部署實施,要與規劃任務內容對標並進行審查。完善省部會商、廳市會商、部門會商工作機制,部、省、市、縣協同推動規劃實施。加強規劃對年度計畫執行和項目、平台、人才、科技合作等工作安排的統籌指導,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強化投入保障。各級政府將科技創新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切實提高全社會研發投入水平,確保“兩個只增不減”(即:研發經費支出只增不減、全社會研發強度只增不減)。建立“十四五”全省科技創新規劃實施與財政預算的銜接協調機制,各級財政按規定對規劃實施予以支持。積極探索多元化資金投入方式,結合規劃目標指標要求和重點任務部署最佳化投入結構。
(四)強化監測評估。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和第三方評估。加強規划動態調整,在監測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國內外科技發展趨勢和全省經濟社會需求新變化,對規劃指標和任務部署進行動態調整。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9月13日印發

內容解讀

“十四五”期間,山東將主動融入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洋強國、鄉村振興、新舊動能轉換等國家戰略,進一步強化項目、平台、人才一體化布局,組織實施一批標誌性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平台,全力打造戰略科技力量,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一是打造建設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搶抓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龍頭的有利時機,繼續深化與國字號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戰略合作,加快高能級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圍繞鹽鹼地綜合利用、高端體育裝備、工業網際網路等優勢領域,力爭新增3-5家專業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圍繞急危醫學、放射治療等領域,力爭新增2-3家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發揮濟南、青島等區域中心城市創新資源集聚優勢,以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山東能源研究院、中科院濟南科創城、海洋大科學中心等重大平台為載體,加快建設大科學裝置,為創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造條件。力爭到2025年,全省打造10個以上高能級創新平台,建成全國有重要影響力、國際有較強競爭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二是建立使命驅動、任務導向的實驗室體系。深入實施山東實驗室體系重塑攻堅行動,全力構建1家國家實驗室、30家左右國家重點實驗室、10家左右山東省實驗室、300家左右省重點實驗室,打造具有山東特色、接續聯動、梯次銜接的“1313”四級實驗室體系,提升對接國家戰略的能力。國家實驗室層面,推動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圍繞國家重大任務,跨單位、跨體制組建核心團隊開展協同攻關,儘早入列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層面,支持高校院所、行業龍頭企業在前沿交叉學科、優勢學科、重點領域積極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加快分子與納米探針、礦山岩層智慧型控制與綠色開採等領域創建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層面,瞄準打造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預備隊”,鼓勵各市整合高端創新資源,在優勢領域積極創建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層面,按照最佳化、調整、整合、撤銷的基本思路,在新興領域和優勢學科方面布局建設一批省重點實驗室,力爭“十四五”全省一流自然學科實現省重點實驗室全覆蓋。
三是加快提升高校院所創新能力。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基礎研究主力軍作用,布局建設省基礎科學研究中心,在物理、化學等方向積極創建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發揮多學科交叉優勢,探索矩陣式科研模式,提高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的組織化程度和集成攻關能力。推動高校院所探索建立科教產融合的新機制、新模式,與地方共建大學科技園,共同搭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新平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四是探索建立新型舉國體制的山東路徑。我們將按照“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結合的方式,集中力量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健全揭榜制、賽馬制、競爭擇優、定向委託等攻堅機制,實行技術總師負責制。支持領軍企業集聚創新資源,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對接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突破一批“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深入實施“氫進萬家”、北斗星動能、人工智慧、高端晶片等一批“技術攻關+產業化套用”重大科技示範工程,廳市聯合推動行業集群性提升和區域集成性創新。力爭到“十四五”末,在積體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氫能源等領域研發150項左右具有牽引性、支柱性的重大創新產品並實現產業化,在高速列車、現代種業、海洋觀測、高性能伺服器等領域實現領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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