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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著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海洋科技創新高地、國家海洋經濟競爭力核心區、國家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國家海洋開放合作先導區,推動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支撐。深化海洋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全省海洋科技資源優勢,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數字海洋,積極搶占海洋關鍵技術領域制高點。
堅持高質量發展。把產業提檔升級作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最佳化提升海洋傳統產業,發展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海洋服務業,精準建鏈補鏈強鏈,著力提升產業數位化和數字產業化水平,培育壯大海洋高端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基地,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堅持生態優先。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科學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探索市場化、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構建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的海洋生態經濟體系,維護海洋自然再生產能力,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堅持海陸統籌。把海陸統籌作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引領。統籌謀劃海陸空間布局,統籌配置資源要素,統籌培育優勢產業,統籌建設世界一流港口等基礎設施,統籌整治生態環境,實現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推動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海陸高效協同發展。
堅持開放合作。把深化開放合作作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加強上合示範區、自貿試驗區、中日韓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等平台建設,促進沿海地區戰略合作,加快海洋經濟全球布局,拓展海洋經濟開放領域,提升海洋經貿合作水平。
(三)發展目標。
1.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加快躍升。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貢獻不斷鞏固,部分領域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優勢領域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科技創新高地。
2.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更趨完善。海洋傳統產業高端化綠色化智慧型化升級,海洋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數字海洋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生產要素協同性和產業鏈條完整性進一步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高級化和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基本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3.世界一流港口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港口功能布局進一步最佳化,集疏運高效網路加快構建,航運綜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港產城融合發展取得重大進展,高效協同、智慧綠色、疏運通達、港產聯動的現代化港口群基本建成,建成海陸聯動、雙向開放接口和航運樞紐。
4.海洋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陸海統籌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與陸域、流域相協調的海洋資源利用、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體系更加健全,海洋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明顯提升,海洋生態與海洋產業發展更趨協同,海洋監測和災害應對能力大大增強,海洋自然再生產能力得以有效維護。
5.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深度拓展。自貿試驗區、東亞海洋合作平台等開放載體作用充分彰顯,深遠海、極地開發保護合作持續加強,“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更加深入,藍色夥伴關係不斷拓展,成為引領國家海洋經濟開放合作的排頭兵。
6.海洋發展民生福祉持續增進。海洋改善居民就業與提高生活品質的作用穩步提升,涉海就業總量持續增長,優質綠色安全的海產品供應更為豐富,高品質親海親民空間不斷拓展,海洋防災減災能力顯著提高,全民海洋意識明顯增強。
展望2035年,山東海洋經濟和科技水平位居國際前列,對國民經濟的引領和支撐作用躍上新台階;沿海港口發展水平整體大幅躍升,建成世界一流港口;高水平海洋開放新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建成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生態優良、海洋文化先進、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強省。
(四)發展布局。堅持創新驅動、市場導向、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構建“一核引領、三極支撐、兩帶提升、全省協同”的發展布局。
1.一核引領。著力提升青島市龍頭引領作用,緊抓自貿試驗區、上合示範區建設契機,持續放大上合組織青島峰會效應,聚力增強海洋開放門戶樞紐、海洋要素資源全球配置、海洋科技創新策源、海洋高端產業引領功能,加快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突破發展海洋交通運輸、現代海洋漁業等傳統產業,重點發展海洋高端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海洋新興產業,創新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海洋信息技術、涉海金融、海洋文化旅遊等海洋現代服務業,謀劃發展深海開發、基因技術等海洋未來產業。加快建設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國際海洋科技創新中心、國內知名的海洋生物醫藥研產基地和船舶海工裝備產業基地、全國重要的海水利用基地,打造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主引擎。
2.三極支撐。以煙臺、濰坊、威海市為骨幹,以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建設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增長極。煙臺市,發揮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核心城市作用,重點發展現代海洋漁業、海工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海洋文化旅遊、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新能源等產業,建設國際海工裝備製造名城、國際仙境海岸文化旅遊城市、國家海洋牧場建設示範城市、國家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名城。濰坊市,發揮先進制造業優勢,重點發展海洋化工、海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等產業,培植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建設國際海洋動力城、海工裝備製造基地、綠色海洋化工基地,打造海洋經濟轉型發展示範區。威海市,重點發展現代漁業、船舶與海工裝備製造業、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海洋新材料、海洋文化旅遊等產業,大力發展海洋電子信息與智慧型裝備;擴大全球海洋生物產業標桿、世界濱海休閒度假旅遊目的地城市、中國海洋食品名城、中國釣具名城品牌效應,高水平建設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水產養殖綠色發展示範區、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全域建設國際海洋科技城。
3.兩帶提升。
(1)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海洋產業帶。發揮黃河三角洲地區灘涂、油氣、生態等資源優勢,推進海洋循環經濟發展和海洋生態保護,打造綠色轉型發展示範區。東營市,培育特色海洋產業,重點發展現代海洋漁業、海工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河海文化旅遊、海洋新能源等產業,建設全國重要的海洋石油裝備製造基地。加強特色港口建設,打造黃河流域重要出海口。以建設黃河口國家公園為引領,全面提升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打造全國知名的河海生態文明強市。濱州市,加強海陸統籌,建設鋁土等乾散貨和LPG新型化工原料等運輸特色港,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水淡化、海工裝備製造等產業,著力打造國內重要的優質水產品生產基地、海洋大功率風電裝備產業基地。
(2)魯南臨港產業帶。充分發揮日照市新亞歐大陸橋經濟走廊主要節點城市、海上絲綢之路戰略合作支點等優勢,加快推動港產城融合發展,發展壯大現代航運服務業,重點發展海洋高端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最佳化提升海洋休閒旅遊、海洋漁業及水產品精深加工等優勢產業。加快建設區域國際航運物流中心、中國北方能源樞紐,打造現代化國際港口、海濱旅遊度假、海濱體育、生態宜居名城。
4.全省協同。創新海陸統籌發展機制,加強沿海與內陸規劃政策協同對接、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要素市場統一開放、生態環境聯防聯治,推進沿海地區海洋經濟優勢向內陸地區拓展延伸和轉移,鼓勵引導內陸企業進軍海洋產業,增強內陸地區對海洋經濟的服務支撐,鞏固提升海洋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物流鏈、生態鏈,以海帶陸、以陸促海,推動海陸高效聯動、協同發展。
二、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緊抓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重大機遇,發揮海洋科技領先優勢,加快海洋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海洋經濟向深海、遠海進軍,加快特色化、高端化、智慧化發展,積聚壯大海洋經濟新動能,促進海洋產業鏈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構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一)最佳化提升海洋傳統優勢產業。
1.海洋漁業。突破育種關鍵技術,最佳化海水養殖結構和布局,積極探索以近淺海海洋牧場和深遠海養殖為重點的現代化海洋漁業發展新模式,建設一批布局科學合理、裝備水平先進、管理科學規範、產業多元融合、產出高值高效、綠色生態發展的現代化漁業綜合體,推動海洋漁業牧場化、深水化、綠色化、智慧型化發展,拓展遠洋漁業發展空間,提升海產品精深加工水平,高水平建設“海上糧倉”。
打好水產種業翻身仗。研究實施“藍色良種”工程,加快推進水產種質資源保護、鑑定評價和共享利用三大體系建設。開展水產養殖種質資源普查,提升改造省級水產種質資源庫,實現應收盡收、應保盡保。大力培育水產種業“育繁推”一體化的聯合育種平台和良種繁育龍頭企業,突出魚、蝦、蟹、貝、藻、參等品種的聯合攻關,加快選育突破性新品種,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和良種覆蓋率。依據優勢水產品區域布局,打造刺參、海帶、貝類、海水魚、蝦蟹類種業產業聚集區。
提升養殖業綠色發展水平。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夯實綠色發展基礎。推動水產養殖規模化集聚發展,實施集中連片池塘標準化改造,完善循環水和進排水處理設施,提高養殖設施和裝備水平。爭創一批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積極推廣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動養殖區域布局科學化、景觀化、景區化。
穩步推進深遠海養殖。支持重力式深水網箱、桁架類大型養殖裝備等建設,提升深遠海養殖裝備技術水平。積極探索和推廣深遠海養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經驗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深遠海養殖發展。
加快現代海洋牧場建設。以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修復、開展生物資源養護、推進產業融合為目標,突出生態優先、資源修復優先,提升人工魚礁的親生物性能,實現漁業生境的有效恢復。以青島、煙臺、威海、日照等為重點,高水平建設國家海洋牧場示範區。積極探索三產融合型海洋牧場綜合體發展新模式,推動海洋牧場與海工裝備、海上風電、休閒旅遊等產業融合發展。
推動遠洋漁業轉型升級。支持遠洋漁船更新改造,提升遠洋漁船現代化裝備水平,推動遠洋漁船增設醫療服務艙,打造現代化遠洋漁業船隊。以轉變合作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和防範經營風險為重點,增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漁業合作,拓展遠洋漁業發展空間。積極參與極地漁業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建造南極磷蝦船,建設南極磷蝦產業園。推進沙窩島國家遠洋漁業基地、海外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提升遠洋漁業綜合保障能力。支持套用新技術新設備開展遠洋漁場和魚種探捕項目,鼓勵遠洋自捕水產品回運,保障國內供給。支持企業通過收購、併購等多種方式做大做強,加快培植遠洋漁業龍頭企業。
加快推進漁港經濟區建設。全面提升現有漁港基礎設施建設和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漁港綜合管理平台,實施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提升漁業自然和人文景觀,拓展漁港功能,打造智慧漁港、平安漁港、清潔漁港、產業漁港、人文漁港,建設一批以漁港為龍頭、城鎮為依託、漁業為基礎,集漁船避風補給、魚貨交易、冷鏈物流、精深加工、休閒觀光、城鎮建設為一體的綜合性漁港經濟區。
做大做強水產品精深加工和流通業。推動水產品產地加工和水產品冷鏈物流建設,提升水產品加工倉儲現代化水平,加大水產品和加工副產物的高值化開發利用,在煙臺、威海、青島、日照、濰坊等市建設一批水產品精深加工基地,打造海帶、海參、鮪魚、魷魚、三文魚、牡蠣等海洋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建設全國重要的水產品加工基地。發展海上超低溫冷藏運輸加工業務,打造海陸聯動的高效冷鏈物流體系。發展連鎖經營、直銷配送、網際網路行銷、第三方電子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業態,構建穩定高效的水產品流通體系。探索開展水產品期貨交易,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水產品集散中心、價格形成中心。
強化水產品質量品牌建設。完善漁業標準體系,推進水產品標準化生產。開展水產質量安全源頭整治,加大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違禁添加行為。推行養殖水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壓實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綠色、安全、品牌水產品供給能力。大力推進漁業公共品牌認定,培育全國和區域優質水產品特色品牌。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委外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海洋局配合)
2.海洋船舶工業。接軌國際造船標準,著力推進海洋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開展高端化綠色化智慧型化散貨船、油船、中大型貨櫃船、大型氣體運輸船、大洋勘探船、深海採礦船、現代遠洋漁船等高技術船舶的設計和製造,提升自主設計、系統集成和總承包能力,打造高技術船舶品牌,建設世界領先的現代船舶製造基地。開展郵輪設計、製造和示範套用,實現15萬噸級大型郵輪和中小型郵輪自主建造,構建郵輪製造產業鏈。開展高端客滾船、遊艇的設計和製造,擴大高端客滾船領域品牌優勢。開展水上事故預警裝備、多功能新型水上應急救援船、深遠海多功能救助船、大型打撈工程船等特種船舶及裝備的設計和製造,增強海上綜合保障裝備支撐能力。開展科考破冰船、物探船等極地船舶與裝備的設計與建造,推動極地裝備體系化發展。加強船用動力系統、儀器儀表、甲板機械、艙室設備、通導設備等配套設備的研發製造,提高船用設備自主化水平。支持青島、煙臺、威海建設國家高端船舶製造基地。支持威海建設遊艇產業基地。支持濰坊、青島、濟南、淄博市建設船舶動力裝備產業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配合)
3.海洋化工。最佳化海洋化工產業布局和產品結構,延伸海洋化工產業鏈,加大技術改造升級力度,打造綠色、集聚、高端海洋化工產業基地。發展精細鹽化工,拉長以溴素為原料的阻燃材料、藥用中間體等產業鏈條,打造高端鹽化工產業基地。加快研發海水化學資源和滷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技術,擴大海水提取鉀、溴、鎂等系列產品及其深加工品規模。支持海藻活性物質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工程化開發平台建設,加快發展海藻化工產業。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裕龍島煉化一體化項目,打造世界級高端石化產業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配合)
4.海洋礦業。提高海洋油氣資源自主勘探能力,建設海洋油氣資源開發與綜合保障基地。積極推進渤海油田及凝析油、凝析氣勘探開採,就近登入東營、濱州等地加工轉化。開展部分典型海域海底生態地質調查、海島海灣綜合地質調查,獲取海洋地質基礎數據,合理開發海濱砂礦、海底煤礦、金礦等礦產資源。研究突破海底資源勘查及開發關鍵技術,力爭深海空間探測與作業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探索組建深遠海開發集團,開展深遠海礦產能源勘探開採、深海空間開發利用等。(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發展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1.海洋高端裝備製造。面向深海大洋資源開發,加快推進核心設備國產化、智慧化,推動形成覆蓋科研開發、總裝建造、設備供應、技術服務的全產業鏈體系,打造“山東海工”區域品牌,建設世界領先的現代海工裝備製造基地。
著力突破海洋高端裝備關鍵設備、核心技術。構建海洋開發裝備自主研發、生產、裝備體系,重點發展深水鑽井船、深水半潛生產平台、液化天然氣浮式生產儲卸裝置(FLNG)、浮式生產儲卸油裝置(FPSO)等深水油氣裝備,支持研發建造“藍鯤號”超大型海洋設施一體化建設安裝拆解裝備。加快發展大功率海上風電機組、海水淡化、海洋能開發、海上火箭發射平台、深遠海養殖等裝備及關鍵配套設備。培育發展深海空間站、深潛器、無人船艇、水下機器人等新興海洋裝備,推進極地特殊環境觀測技術研發和裝備製造。
著力提升海洋高端裝備基礎配套能力。大力發展海洋工程用高性能發動機、液化天然氣(LNG)/柴油雙燃料發動機、超大型電力推進器等,積極發展水下採油樹、水下高壓防噴器、智慧型水下機器人、水下自動化鑽探、海底管道檢測等裝備,提高深水錨泊系統、動力定位系統、自動控制系統、水下鑽井系統、柔性立管深海觀測系統等關鍵配套設備設計製造水平。
著力打造海洋高端裝備產業集群。培育壯大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龍頭企業、專業化配套企業,強化自主設計、系統集成和總承包能力,提升產業集聚發展水平。青島建設綜合性海洋裝備製造基地、東營建設海洋石油裝備產業基地、煙臺建設中國海工裝備名城、濰坊建設海洋動力裝備製造基地、威海建設海洋裝備製造基地、日照建設高端海洋裝備用鋼基地、濱州建設海洋新能源裝備產業基地。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配合)
2.海洋生物醫藥。發揮海洋生物資源和科研人才優勢,創新發展模式,推進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聚發展,打造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群。到2025年,力爭取得5個海洋新藥及創新醫療器械證書、10個臨床研究批件,系列海洋生物功能製品形成顯著規模和經濟效益。
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重點開發海洋糖類肽類藥物、海洋天然及合成小分子藥物、現代海洋中藥(複方)等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前景廣闊的海洋創新藥物。大力開發止血、創傷修復、組織工程和藥物緩控釋等海洋生物醫用材料。積極構建綠色、安全、高效的海洋生物醫藥新劑型和新產品體系,推動試劑原料和中間體產業化。加快海洋功能食品、化妝品等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打造國內外知名的硫酸軟骨素、膠原蛋白肽、海參肽等規模化生產基地,推動海洋生物農用製品、海洋生物酶製劑等優勢產品提質升級,支持海洋中藥資源綜合利用。
加快海洋生物醫藥產學研融合發展。建立全球首個海洋藥物資源信息系統,構建以智慧型超算虛擬快速篩選為代表的海洋新藥創製技術體系。加強企業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創新合作,推動海洋生物醫藥科技創新成果在山東匯聚、落地和轉化。鼓勵企業主導或參與相關標準及行業規範制修訂,增強在國內外海洋醫藥領域話語權和影響力。支持企業建立生物醫藥離岸孵化中心,與國際一流的科研機構、跨國企業聯合建立實驗室和新型研發機構,通過專利許可、共享權益等方式引入國際合作項目,提升國際化研發能力。
提升產業發展支撐能力。建設國家深海基因庫,打造全球最大的海洋綜合性樣本、資源和數據中心。高水平建設海洋藥物技術創新中心、海洋生物醫藥綜合創新基地、產業技術孵化基地。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壯大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健全完善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鏈、創新鏈。打造公共服務平台體系,為產業發展提供技術研發、分析測試、藥物評價、產品註冊等專業服務。支持符合規定的海洋藥物納入國家藥品目錄。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將海水淡化水納入沿海地區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堅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與政府巨觀調控相結合的原則,以實現沿海工業園區和有居民海島淡水穩定供應為重點,穩步探索市政用水補充機制,推動產業規模套用、集群培植、循環利用、高質量發展,建設“膠東海上調水”等一批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打造全國重要的海水利用基地。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產能規模達到120萬噸/日。
提升海水淡化產業核心競爭力。建設山東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研究院、國家海水利用工程技術(威海)中心,加強科研攻關和成果轉化,開展海水淡化專用材料、裝備的協同攻關及產業化。支持威海在小型船用海水淡化設施、海水浴場海水淡化沖淋設施等方面示範推廣。支持海洋新材料均相荷電膜關鍵技術研究及套用、海水淡化膜及分離工藝研究、高壓泵與能量回收裝置研製、低溫多效蒸餾海水淡化關鍵技術研究,推進關鍵裝備國產化。
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套用。濱海地區嚴格限制淡水冷卻,大力推進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在高耗水行業和工業園區的規模化套用,建設一批海水淡化基地。支持有用水需求的海島和海洋船舶配備海水淡化裝置。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淡化海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沿海嚴重缺水城市將淡化海水作為市政新增供水及應急備用的重要水源。
推動海水淡化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在青島、煙臺建設具有輻射供水功能和全產業鏈的綜合性產業園。加快突破關鍵核心裝備製造瓶頸,提升裝備集成能力和製造水平。推動海水淡化濃海水中化學元素提取技術升級,鼓勵從濃海水中提取鉀、溴、鎂等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推動海水淡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海洋新能源。加強海洋能資源高效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工程示範,支持海上風電、潮汐能等海洋能規模化、商業化發展,打造海洋新能源示範引領高地。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原則,謀劃推進海上風電基地建設,聚焦渤中、半島北、半島南三大片區,推進海上風電集中連片、深水遠岸開發套用示範,打造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和千億級山東半島海洋風電裝備製造產業基地。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獨立創新、聯合創新,實現風電裝備生產本地化、高端化,打造“立足山東,輻射沿海”集研發設計、智慧型製造、工程總承包、運維服務等於一體的風電裝備產業集群。探索推進“海上風電+海洋牧場”、海上風電與海洋能綜合利用等新技術、新模式,積極推廣“漁光互補”模式,支持海洋清潔能源與海水淡化、深遠海養殖、海洋觀測等融合發展。探索開展多種能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島”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海洋新材料。加快推進海洋新材料研發,重點研製用於海洋開發的防腐新材料、無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纖維材料、反滲透膜等新材料,提高海洋工程用高端金屬材料和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本地化配套能力,推動多孔石墨烯吸附材料、可降解油污吸收材料、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紡織材料、纖維材料等海洋新材料在環境保護、紡織服裝、健康醫療等領域的套用。推進青島鋼研高納高新材料產業園以及威海石墨烯產業園、碳纖維產業園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發展現代海洋服務業。
1.海洋文化旅遊。堅持海陸統籌、城海一體、山海融合,著力提升優質文旅產品供給能力和智慧化服務水平,建設一批特色旅遊線路、標誌性景區和精品項目,串珠成線、連片成面,建立濱海、近海、遠海有機結合的海洋旅遊產品體系,打造海洋文旅融合發展高地、世界著名的“仙境海岸”濱海旅遊勝地。
打造濱海風景旅遊帶。實施全域景觀美化工程,完善景觀游賞設施體系,串聯各類濱海景觀,打造一批滿足觀光、休閒、度假需求的休閒度假綜合體。推動濱海自駕旅遊,加快濱海自駕廊道建設,完善沿海公路兩側綠化、步道、驛站、營地等旅遊基礎設施。提升青島鳳凰島、蓬萊、海陽、日照山海天等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層次,推動榮成好運角度假區創建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創建長島國家海洋公園,提升黃河口生態旅遊影響力。
打造海島生態旅遊帶。推進“齊魯美麗海島”建設,實行“一島一策”“一島一品”,加強長島與煙臺島群、劉公島與威海島群、青島島群、日照島群、濱州島群五大島群的保護利用,形成一批生態觀光、休閒度假、康體運動、文化體驗等不同特色的海島旅遊產品。
打造海洋體驗旅遊帶。以青島中國郵輪旅遊發展實驗區為重點,與煙臺港、威海港、日照港協同,整體打造母港、始發港、停靠港的“一主一備兩點”的山東郵輪旅遊體系,支持青島建設國家郵輪母港。發展壯大休閒漁業,依託海洋牧場,拓展觀光、垂釣、採摘、餐飲、娛樂、購物等功能,打造海上田園綜合體。積極開發海洋運動、海水康療、海洋食品養生、海草房民宿、房車露營、海洋節會等產品,打造全天候海洋旅遊新業態。
打造海洋特色文化旅遊帶。深度挖掘嶗山、蓬萊、成山頭、日照濱海等文化內涵,開發海洋歷史文化、海洋國防文化、海洋科技文化、海港文化、航海文化、海洋民俗文化等研學旅遊產品。推動榮成海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加強海洋文創產品開發,加快發展新業態、新模式。
(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配合)
2.涉海金融貿易。加速現代金融與海洋產業緊密結合,加快涉海金融產品服務創新,構築多元化的涉海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銀行設立港口物流、海洋科技、航運金融等專營分支機構,保險機構創新航運、漁業、海洋科技等領域險種研發和推廣。開展海域使用權、在建船舶、水產品倉單及碼頭、船塢、船台等抵質押貸款業務,鼓勵發展船舶、海工裝備、倉儲設施融資租賃,加強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加快建設地方海洋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二級交易市場。鼓勵發展創業投資,規範發展涉海要素市場,引導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立海洋經濟特色板塊,支持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支持青島開展海域使用權集中收儲和運營試點、建設藍色金融研究院;支持日照打造綜合能源交易中心。加快發展海事仲裁服務業,建設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青島仲裁中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海洋產業與數字經濟融合發展。
強化海洋數字基礎設施支撐。統籌推進海洋立體觀測網、海洋通信網路、海底數據中心、海底光纖電纜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海洋信息採集與傳輸體系,統一標準規範,分級分類準入,加快建成覆蓋全省近海海域的山東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海洋智慧型超算平台,加快構建超算與大數據產業網際網路體系,共同打造國家級分散式超算中心。支持沿海七市建設互聯互通的智慧海洋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台。
大力推動海洋數字產業化。夯實海洋數字產業化基礎,加快推進海洋信息技術裝備國產化,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強海洋信息感知技術裝備、新型智慧型海洋感測器、智慧型浮標潛標、無人航行器、智慧型觀測機器人、無人觀測艇、載人潛水器、深水滑翔機等高技術裝備研發。加強海岸帶和海底地形測繪,開展海洋信息感知、數據處理、場景套用等重大套用示範,高水平、一體化建設海洋環境綜合試驗場,構建智慧型化海洋數字孿生系統。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數據信息產業集群,完善海洋大數據開放共享機制,積極推動海洋大數據產業園建設,建成全球海洋大數據中心。
提高海洋產業數位化水平。實施智慧海洋工程,加快現代信息技術同海洋產業的深度融合,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海洋產業發展。加快培育海洋產業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大力發展智慧漁業、智慧型製造、智慧港口、智慧航運、智慧旅遊等“智慧型+”海洋產業。支持山東省智慧海洋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以綠色、智慧海洋產業發展為重點,推動智慧海洋產業高效率、高質量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能力,推進海洋產業園區智慧化改造。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大數據局、省海洋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全球海洋科技創新高地
堅持面向世界海洋科技前沿、海洋強國建設戰略需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興海戰略,加強海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高端創新平台建設,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完善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到成果轉化的全鏈條海洋科技創新體系,推動海洋領域原始創新、顛覆性技術創新,成為國家海洋科技自立自強的主導力量。
(一)搭建高水平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加強涉海重大創新平檯布局,積極爭取國家海洋戰略科技力量在山東布局,創建海洋領域國家實驗室,打造突破型、引領型、平台型一體化的國家大型綜合性研究基地,塑強海洋科技創新“核心力量”。高水平推進中國海洋工程研究院等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打破行政和學科壁壘,加快推進涉海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科研力量高效整合,強化重大海洋科技研發項目、資金和人才等一體化配置,打造一批資源共享、能力集成的高端創新平台,提升海洋科技創新整體效能。探索“盤活存量、開放共享”的大型科研基礎設施管理運行模式,推進海洋調查船、海上試驗場、調查監測設備、檢測檢驗設備、中試和定型平台等共享共用,打造中試公共平台與海洋設備檢驗檢測公共研發平台、深海技術裝備公共研發平台、高性能科學計算與系統仿真平台。布局建設海工裝備陸海聯調綜合試驗場、水動力平台等一批大科學裝置。(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突破海洋核心關鍵技術。聚焦前沿問題、關鍵核心技術及引領未來發展的顛覆性技術,編制海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動態清單,強化自主研發,打好海洋領域核心關鍵技術攻堅戰。深入開展全球海洋變化、深海科學、極地科學、天然氣水合物成藏等基礎科學研究,在“透明海洋”“藍色生命”“海底資源”“海洋碳匯”等領域牽頭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搶占全球海洋科技制高點。在深遠海設施漁業、智慧港口、高技術船舶、海洋生物醫藥、海工裝備和海洋生態保護等領域實施一批省級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攻克一批“卡脖子”關鍵技術,增強產業自主可控能力。聚焦海洋空間利用、生物技術、生命健康、清潔能源、新材料、深海和極地等科技前沿,超前開展海洋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研發,構建面向未來發展的戰略性技術儲備優勢。積極參與海洋觀測、氣候變化、海洋生態系統等全球海洋重大科技問題研究以及國際大科學計畫、大科學工程,打造東北亞海洋科技創新的引領者和全球海洋科技創新網路的重要節點。(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完善海洋領域標準體系。聚焦海洋強省建設任務重點,加快布局科學系統、創新引領的新型海洋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海洋強省建設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圍繞海洋科技創新、海洋新興產業、智慧海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聚焦海洋領域基礎研究、原始創新、關鍵技術和重點成果等,全力實施海洋標準創新轉化工程,實施一批標準化攻堅研發項目。進一步擴大海洋標準有效供給,統籌考慮海洋產業、海洋生態環境、海洋執法監督管理、海洋公共服務、海洋科教文化等領域,加強地方標準研製,鼓勵支持涉海企業事業單位對標國際標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研製;鼓勵開展海洋領域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制修訂動態研究,及時掌握有關標準化信息,推動將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為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轉化。面向現代海洋產業發展主戰場,加快完善政產學研金服用協同推進的體制機制,打造全國一流的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依託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建設國家海洋技術交易市場和網路平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區域性海洋技術交易市場。建立省級海洋科技成果信息系統,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機制和公共服務平台。引導高校、院所等高端科研機構建立專業性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扶持培育涉海中介服務機構和專業化技術交易平台。創新海洋科技成果產業化套用激勵機制,採取科研資助、股權投資、首台(套)保費補貼等方式,支持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最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建設海洋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培育壯大創新型涉海企業。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套用等方面的主體地位,推動政策、技術、資金、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集聚,支持涉海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打造創新型涉海企業集群。聚焦海工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等重點領域,通過建鏈、補鏈、強鏈、保鏈,集聚上下游配套企業,塑造一批戰略性全局性產業鏈,培育源自山東的海洋航母級、鏈主型企業,大力培育海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涉海企業牽頭組建海洋科研團隊,承擔國家和省重大海洋科技項目,建設一批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產學研合作、相關社會組織參與多層級、多模式、多機制的海洋技術創新聯合體,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為成員企業提供訂單式研發服務,暢通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渠道。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涉海研發機構或技術轉移機構,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套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集聚區。堅持激活存量與做大增量相結合,強化海洋領域重大創新平台、大科學裝置、大科學計畫等對人才的集聚作用,打造一支梯度合理、結構完善、富有活力、國際領先的海洋科技創新“集團軍”。以重大科研任務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為牽引,實施海洋高層次人才引進行動,加快青島國際院士港建設,面向全球引進和培養一批戰略科學家。加強駐魯海洋科考團隊建設,加快培養海洋前沿領域的科學家和工程師。支持中國海洋大學、山東大學提升海洋學科建設質量,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學科高地,爭取增加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設定,擴大高層次海洋人才培養規模。高標準建設山東海洋幹部培訓基地,面向全國開展海洋管理人才高端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建設海洋領域現代產業學院和未來技術研究院,大力培養產業技術人才。完善涉海職業教育體系,鼓勵職業院校開設海洋專業,支持涉海企業和學校合辦二級學院和專業,支持日照創建涉海職業教育示範區,建設一批涉海職業教育基地,造就一支龐大的高技能人才隊伍。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最佳化海洋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生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
瞄準設施、技術、管理、服務“四個一流”目標,建設高效協同、智慧綠色、疏運通達、港產聯動的現代化港口群,打造輻射日韓、連線東南亞、面向印巴和中東、對接歐美,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開放接口和航運樞紐。到2025年,港口貨物吞吐量、貨櫃吞吐量分別達到20億噸、4000萬標箱。
(一)最佳化港口功能布局。
推進港口一體化協同發展。深化港口一體化改革,通過資本運作、項目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加快沿海港口及相關資源整合,加快推動向樞紐港、貿易港、金融港升級,促進港口間合理分工、錯位發展。重點推進青島港董家口港區、日照港嵐山港區、日照港石臼港區、煙臺港西港區等港區建設,統籌有序發展渤海灣港口和威海港,打造國際航運服務基地、大宗商品儲運交易加工基地。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建立口岸單位協調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提高港口航道通航效率,打造國內效率最高效、通道最便捷、成本最經濟的海洋港口。
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堅持建設、管理和養護並重,以原油、LNG、貨櫃、客(滾)等大型化、專業化泊位,完善深水航道、防波堤、錨地等港口公用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為重點,健全完善現代化港口基礎設施體系。推進老港區功能調整和老碼頭升級改造,提升存量碼頭通過能力和技術水平。有序推進自動化貨櫃碼頭、大型原油碼頭和LNG碼頭等專業化碼頭建設。健全港口集疏運體系,以提升港口集疏運能力為重點,推進集疏港鐵路向堆場、碼頭延伸,加快與幹線鐵路銜接,打通鐵路進港“最後一公里”。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智慧綠色平安港口。
提升港口智慧化水平。深入推進交通強國智慧港口試點,加快自動化碼頭、智慧管理平台等重點項目建設,主導或參與智慧綠色港標準體系制定。深化5G、北斗、物聯網、區塊鏈、智慧型控制等港口場景套用,打造港口雲生態平台,提高區域型港口、港城、港航、集疏運協同水平,建設世界一流的智慧型化港口網路體系。加快智慧型航運技術創新與綜合實驗基地建設,完善海上5G通信實驗網路平台,打造智慧型航運先行示範區。到2025年,5萬噸級以上乾散貨專業化碼頭作業基本實現自動化。
推動港口綠色發展。實施綠色港口行動計畫,完善港口LNG加注、岸電標準規範和供應服務體系,鼓勵港口作業機械、港內車輛和拖輪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動港口清潔能源利用,支持青島港建設“中國氫港”。加快碼頭環保設施升級改造,推進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嚴格實施危險廢物、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聯合監管制度,開展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攻堅。推動海關與港口查驗全過程信息無縫銜接、客戶服務全程無紙化。到2025年,港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占綜合能源消耗比重達到60%。
加快平安港口建設。加強安全設施建設維護,建立完善港口儲罐、安全設施檢測和日常管控制度,提高設施設備安全可靠性。提升客運碼頭安檢查危能力,推動高危作業場所和環節逐步實現自動化、無人化。推進建立省級港口危險貨物監管平台,實現重要設施設備實時監測、智慧型感知和風險預警。完善港口應急預案,納入城市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港地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推行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推廣重點大型港機設備線上監測、實時檢測技術,提升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實現隱患定期排查、重大隱患及時“清零”。
(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現代航運發展水平。
建設港口集疏運高效網路。推進海港、河港、陸港、空港“四港聯動”,探索組建全省多式聯運發展企業聯盟,完善海運、公路、鐵路等多式聯運一體暢聯的集疏運體系,加快建設東北亞國際貨櫃運輸樞紐、東北亞油品儲運加工交易基地和全球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中轉分撥基地。開展國際中轉集拼試點試驗,建設中國北方(青島)冷鏈物流基地,打造青島港國際樞紐海港。加強沿海港口與中歐班列、西部陸海新通道、中歐陸海快線等高效銜接,最佳化對中歐、中亞、南亞地區的海外業務網路布局,加快過境貨櫃運輸發展,搭建經濟高效的海鐵聯運物流新通道。依託中非鋁土礦全程供應鏈物流體系,構建“一帶一路”中非雙向物流黃金大通道。加快青島港董家口港區、日照港、濰坊港等進港鐵路、疏港公路建設。加強沿海港口與油氣管網銜接,提高原油、成品油管輸比例。完善港航配套設施,支持大型港航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租賃、合作等方式整合資源,培育國際化大型港口海運企業,壯大山東港航物流實力,提升鏈式服務能力。推進郵輪母港建設,支持青島建設中國北方郵輪中心。
增強航運綜合服務能力。強化青島港、煙臺港、日照港等港口樞紐節點功能,加強與遼東半島、津冀港口群戰略合作,培育引進國際知名航運組織和功能型機構,拓展高端航運服務領域,打造國際航運服務基地、大宗商品儲運交易加工基地。增強港口貿易功能,支持開展原油混兌、保稅貿易、船舶燃供等新業務,打造北方低硫船供油基地;在自貿試驗區建設臨港跨境電商產業園,打造日韓商品入境首選地;發展大宗商品現貨貿易市場,提升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功能。青島建設國際原油集散分撥中心,煙臺建設中國北方主要的LNG分撥中心和面向日韓的大宗散貨混配加工基地,日照建設中國北方船供油示範基地、能源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鏈條綜合貿易服務平台。
深化港口開放合作水平。提高海向通達度,鼓勵港口企業與國際知名航運企業合作,新增國際海運航線,打造日韓、東南亞、中東、印巴、歐美五大優勢航線組群。深化國內港口合作,探索建立沿海港口戰略聯盟。提高陸向輻射度,建立海港與“齊魯號”歐亞班列合作聯動機制,拓寬跨境貨物集散和過境運輸渠道。完善黃河流域內陸港布局,促進黃河流域生產鏈、供應鏈、資源鏈集成集約集聚,打造黃河流域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推動沿海內河聯動發展,加快沿海、沿河臨港產業和物流園區一體化。建設與日韓海上運輸黃金通道,提高中韓國際客貨滾裝班輪運輸效能,推動開通中韓陸海聯運整車運輸,爭取開通中日陸海聯運。深化與日本、韓國海關的通關合作,推動海關AEO便利化措施落地見效,提升國際航行船舶營運效率。
(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港產城深度融合發展。堅持港口發展與腹地經濟互為支撐,最佳化港產城互動共融生態,促進跨港口跨區域產業鏈拓展、供應鏈整合和要素資源共享,加快形成以港促產、以產興城、港城共榮的融合發展新格局。
統籌港產城發展布局。因地制宜布局港口資源與臨港產業,推進港產城空間整合、功能集合、鏈條耦合,依託沿海市,建設沿海融合發展引領帶;依託內陸市,建設內陸融合發展協同區;發揮主要港口龍頭帶動作用,貫通陸海融合發展大通道,構建沿海引領、內陸協同、通道支撐、融合互動的融合發展區域。依託區域交通大通道,加快海河、海公、海鐵、海空聯動建設,最佳化城鎮空間體系,積極打造現代港口經濟圈,帶動腹地發展。統籌港口作業區、疏港通道、港口物流園區、臨港工業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城市航運服務集聚區、城市生態廊道等功能區布局。
健全港產城融合發展機制。促進沿海港口岸線資源統一規劃、後方土地統籌開發、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數據資源有效流動,健全港產城資源共享機制。推進港口與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系統一體化發展,探索港區、城區與產業園區整合開發模式,完善港產城設施共建機制。引導臨港產業園區深度開發、老港區轉型升級、海洋產業鏈式集聚,創新港產城產業共生機制。構建港產城生態和諧空間體系,強化港城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協同,推進清潔低碳能源使用,構建港產城生態共治機制。
高水平建設融合發展示範區域。充分發揮港口的樞紐功能、產業的支撐能力、城市的集聚效應,建設一批綜合競爭力強、地域優勢明顯、產業特色突出的融合發展示範區域。鞏固國際樞紐港地位,壯大現代航運服務,提升城市國際競爭力,打造青島國際航運服務示範區。高標準配套港口和城市服務設施,推動“專業碼頭、高端石化、優美城鎮”三位一體融合發展,打造煙臺裕龍島融合發展示範區。推動先進鋼鐵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培育鋼鐵產業生態圈,打造日照—臨沂融合發展示範區。加快沿黃沿海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高端化工等臨港產業,提升城市服務能級,建成獨具特色的黃河三角洲現代化港城。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維護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
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並舉,堅持海陸統籌推進,科學謀劃海洋開發,持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維護海洋自然再生產能力,打造水清、灘淨、岸綠、灣美、島麗的美麗海洋,築牢海洋生態安全螢幕障,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一)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行動,完善海洋自然保護地、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統籌實施沿海防護林、河口、岸灘、海灣、濕地、海島等保護修復工程,加強典型生態系統和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維護海洋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海洋生態服務功能。推進海洋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制定省級重點保護濱海濕地名錄,建立濱海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地。以保護黃河三角洲典型的河口濕地、濱海灘涂等複合生態系統和生態過程為目標,高標準建設黃河口國家公園。加強煙臺、威海、青島、日照和濱州五大島群保護利用,高水平建設長島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創建長島國家海洋公園。實施自然岸線保有率目標管控,嚴格落實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加強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持續實施增殖放流,支持海草床、牡蠣礁修復,實施大型海藻生態修復工程,抓好互花米草等外來物種入侵長效防治,著力提升海洋資源多樣性指數和豐度指數。
(二)推進海陸污染聯防聯控。強化陸源入海污染控制、海洋污染防治,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協同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持續開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動”、海陸結合部“淨灘行動”,嚴格限制低水平、同質化、高耗能、高污染建設項目準入,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範圍,保障入海河流斷面水質。全面落實“灣長制”“河長制”,構建跨區域海洋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機制。全面開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嚴格入海排污口分類監管。結合美麗海灣建設重點對海灣、河口,特別是嚴重污染海域、環境質量退化海域、環境敏感海域開展連續監測和格線化精細化管控。加強海水養殖污染治理,加快制定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地方標準,實現規模以上養殖主體尾水達標排放。健全“海上環衛”工作機制,在渤海海域開展海洋垃圾調查監測評價示範,探索開展海洋封閉傾廢試點。完善海上溢油、核泄漏物、危化物等突發性水污染事故預警系統,推進海洋環境格線化監測和實時線上監控。
(三)集約節約利用海洋資源。建設海洋資源基礎信息平台,動態監管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開展海域使用後評估研究。加強行業用海精細化管理,嚴控海域開發規模和強度,規範養殖用海管理。嚴格圍填海管控,對合法合規圍填海閒置用地進行科學規劃,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存量資源。落實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伏季休漁制度,加大減船轉產力度,開展限額捕撈和海域輪作試點。完善海域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健全無居民海島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推動海域立體綜合利用,推廣多營養層次綜合養殖,推進分層用海,支持海上風電、海洋牧場、海洋旅遊等活動兼容用海、融合發展。
(四)推動海洋生態與海洋產業協同發展。堅持“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建立健全海洋生態補償政策。加快海洋產業生態化改造,推進節能減排技術在海洋漁業、海洋製造業、海洋交通運輸業等領域的推廣套用,促進海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大力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加強水產品加工廢棄物高值化利用,建設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鹽業與鹽化工等循環產業鏈。加快海洋負排放研究中心、黃渤海藍碳監測和評估中心等平台建設,實施典型海區碳指紋與碳足跡標識體系理論和套用研究、海洋微型生物碳匯過程與識別技術研發等重大項目,開展漁業碳匯、濱海鹽沼濕地碳匯、海洋牧場碳匯和微生物碳匯等系列方法學研究和標準制定,建設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碳匯時間序列觀測站,建立系統完善的海洋碳匯資料庫,評估省內海域濱海濕地、海洋牧場、典型海草床、海洋微生物等多種碳匯本底值,拓展潛在海洋增匯途徑和方式。擴大海帶、裙帶菜、牡蠣等經濟固碳品種養殖規模,放大漁業碳匯功能。按照國家部署要求,積極推進漁業碳匯、海草床碳匯等藍碳資源參與國家自主減排交易,使藍碳資源變資產、資本。
(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海洋局、山東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入拓展海洋經濟開放合作空間
以海洋為紐帶,以共享藍色空間、發展藍色經濟為主線,圍繞服務構建互利共贏的藍色夥伴關係,強化海洋合作平台建設,創新海洋經濟自由貿易政策,推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海洋開放合作。
(一)拓展涉海開放合作領域。加強與京津冀、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戰略合作,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提升海洋領域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智慧財產權、原產地規則等方面合作水平。深化海洋產業合作,構築互利共贏的海洋產業鏈供應鏈合作體系。聚焦高端裝備、醫養健康、工業設計、物流流通、港口服務等產業,深化與日韓海洋經濟領域合作,建設日韓海洋經濟投資重要目的地。加強與歐盟、北美、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在海工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環保、海洋科技等領域合作,拓展海洋經濟合作空間。開展與沿海國家在海洋保護、環境監測、科學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領域務實合作。積極參與北極“冰上絲綢之路”開拓、南極全球治理等國際行動,推進大洋與極地漁業、礦產、油氣等資源勘探開發合作。
(二)建設高能級海洋開放合作平台。高水平建設上合示範區海洋合作中心,辦好東亞海洋合作平台青島論壇、世界海洋科技大會、全球海洋院所領導人會議、國際海洋科技展覽會、國際海洋動力裝備博覽會等各類涉海論壇展會,打造國際航運服務、金融、經貿、科技等多領域、全方位的高能級海洋開放合作平台。完善東亞海洋合作平台機制,推動成立東亞海洋合作組織,建設東亞海洋經濟合作先導區。支持國際海洋組織在山東設立分支機構,共同發起藍色經濟合作計畫,策劃舉辦藍色經濟主題活動。深化東北亞地區地方政府聯合會海洋與漁業專門委員會框架下合作,依託友好城市交流平台,推動地方政府間海洋領域合作。
(三)提升海洋經貿合作水平。充分發揮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把海洋經濟發展作為自貿試驗區差異化建設探索重點,創新海洋領域經貿、科技、文化、生態等方面合作機制,打造互利共贏的海洋合作中心。高標準建設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範區、中韓(威海)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深化中韓(煙臺)產業園與韓國新萬金產業園合作。高質量建設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打造區域物流中心、現代貿易中心、雙向投資合作中心、商旅文交流發展中心,建設上合組織國家面向亞太市場的“出海口”。加強海洋生物種質和基因資源研究及產業套用,搭建國際海洋基因組學聯盟,開展全球基因測序服務。支持設立國際中轉集拼貨物多功能集拼倉庫,逐步開放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入級檢驗。支持開展外籍郵輪船舶維修業務。
(省委外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海洋安全發展
提升海洋安全能力。加快推進驗潮站、浮標、潛標、雷達、衛星、志願船等綜合觀測設施建設,構築完善的海洋環境監測網路。加強預警監測體系隊伍建設,實施海洋預報數位化提升工程,健全颱風、風暴潮、赤潮、海冰等海洋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升災情信息快速獲取、研判和處置能力。推進海洋災害風險區、重點防禦區和防治區選劃,加強對沿海環境風險較大的行業企業、海上生產設施等風險隱患排查,防範溢油、危險品泄露、核輻射等重大環境風險。完善漁船漁港動態監管信息系統,推動海洋漁船配備防碰撞自動識別系統、北斗終端等安全通信導航設備套用。加快推進“陸海空天”一體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海上救助能力。加強海洋安全宣傳教育,建設用好總體國家安全觀劉公島教育培訓基地。(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教育廳、省海洋局、山東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保障措施
圍繞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推進海洋強省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深化重大領域改革創新,強化政策支持,健全海洋管理制度,推進海洋治理現代化,完善規劃實施和評估機制,確保規劃任務目標順利實現。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海洋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履行好主體責任,特別是沿海各市、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海洋經濟重大問題,抓好重點工作落實,切實做到守海有責、守海負責、守海盡責。充分發揮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對全省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實施的指導和監督,協調解決海洋經濟發展政策與機制創新中的重大問題。省政府有關部門和沿海各市要嚴格按照規劃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要求,進一步研究細化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具體政策。充分發揮企業在海洋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支持在海洋產業集中度較高的城市組建各類涉海行業協會、商會,推進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產業合作。
(二)深化改革創新。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海洋牧場監管、海水淡化供給、海上風電開發等領域制度創新,為海洋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探索實施海洋經濟集成改革試點,一體推進海洋自然資源產權、開發使用、經營管理、要素配置等改革,放大集成效應。深化海域、無居民海島產權改革,創新完善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作價出資等權能。深化涉海科研事業單位薪酬制度、科技獎勵制度、收益分配製度等方面改革,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創造活力。完善海洋公共服務產品和平台等資源使用制度,推進海洋調查船隊、海洋裝備測試基地、海洋生物種質資源等市場化套用。
(三)完善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用海政策,完善重大項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機制,支持沿海地區加快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挖潛,對涉海的省重大項目,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省市統籌安排用地指標。健全完善財稅、金融、社會資本等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進一步提升海洋經濟發展支撐保障能力。統籌各類涉海財政資金,對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重點扶持,對具備基礎優勢仍有發展潛力的傳統產業給予定向扶持。加大對海洋生態修復、環境保護、防災減災等領域的財政支持力度。落實好國家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完善配套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海洋綠色信貸業務、藍色債券試點,創新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業務。完善涉海保險機制和政策,健全涉海保險保障體系。支持政府、行業部門和金融機構聯合打造海洋投融資平台,定期修訂發布海洋產業投融資指導目錄,建立海洋經濟融資項目庫,爭創海洋經濟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推進海洋產業與多層次資本市場深度對接。
(四)創新海洋治理。強化海洋治理體系設計,加強涉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和溝通配合,推動海洋管理、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應急保障等信息共享,實現海陸資源、環境、災害等事務的協同治理。全面推進依法治海,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配置海洋資源,不斷提升海洋法治建設水平。加大海域海島使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礦產和漁業資源保護專項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非法占用和盜捕盜採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強基層一線執法隊伍和裝備能力建設,提高“末梢環節”海洋執法水平。加快科學精準的海洋經濟核算體系建設,定期發布全省海洋經濟運行情況報告,創新研究海洋發展指數、海洋航運指數等產品。推動與周邊國家和地區共建海洋防災減災合作機制,探索建立聯合研究機構和海洋觀測站,建立完善海上救援合作機制。加強海洋意識宣傳教育,積極引導社會民眾參與海洋治理。
(五)強化督導評估。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科學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全面掌握規劃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規劃執行中的突出問題,合理調整規劃目標任務、重大政策、重點工程,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各部門、各市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社會更加關心海洋、認識海洋、經略海洋,營造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海洋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