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是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於2021年6月印發的規劃。

《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包括十部分內容,分別為:特定背景、總體要求、最佳化藍色經濟空間布局、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組織實施等,約4萬字。

基本介紹

規劃全文,政策解讀,

規劃全文

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2021年6月
目 錄
前 言1
第一章 特定背景3
一、海洋經濟發展的新機遇新挑戰3
二、“十三五”主要進展5
三、突出矛盾7
第二章 總體要求9
一、指導思想9
二、基本原則9
三、發展目標11
第三章 最佳化藍色經濟空間布局14
一、最佳化沿海海洋產業布局14
二、加強深遠海保護開發與合作17
第四章 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20
一、最佳化升級海洋傳統產業20
二、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32
三、推動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38
第五章 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41
一、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41
二、完善海洋科技創新平台體系42
三、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成效44
四、推進海洋領域專業人才集聚46
第六章 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48
一、嚴格海洋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48
二、完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49
三、推進海洋產業綠色發展52
第七章 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54
一、加強北部灣區域海洋經濟合作54
二、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產業對接54
三、服務構建藍色夥伴關係55
四、強化區域合作的基礎設施保障58
第八章 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58
一、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59
二、提高海上應急救援能力61
第九章 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63
一、推進海洋產業高水平開放63
二、推進投融資政策創新64
三、完善用海用島政策66
第十章 組織實施68
一、加強組織領導68
二、完善規劃落實機制69
三、強化海洋意識70
前 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指出,“堅持陸海統籌、人海和諧、合作共贏,協同推進海洋生態保護、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權益維護,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建設海洋強國是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辦好發展安全兩件大事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拓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空間,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構建新發展格局等都具有重大意義。
我省是海洋大省,授權管轄西南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在國家海洋強國戰略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十四五”時期,依託海南地理區位優勢和海洋資源優勢,加快培育壯大海洋經濟,拓展海南經濟發展藍色空間,對服務海洋強國戰略、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及實現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是國家重大戰略,為我省海洋經濟跨越式發展帶來重大歷史機遇,也對我省海洋經濟發展提出更高目標要求。“十四五”時期,我省應抓住自由貿易港建設重大戰略機遇,以拓展海南經濟發展藍色空間為主題,以海洋科技創新為重要動力,著力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統籌海洋生態保護與海洋經濟發展、深遠海開發與海洋權益維護,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初步形成與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現代海洋經濟體系,並為中長期發展奠定重要基礎,充分履行中央賦予海南“更好服務海洋強國、‘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重要使命。
本規劃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系列部署要求、《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規劃涉及區域包括海南省負責管轄海域以及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託的相關陸域。規劃期至2025年,展望2035年。
第一章 特定背景
“十三五”期間,海南海洋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十四五”時期海南海洋經濟發展,既面臨多重國家戰略疊加的重大機遇,也面臨諸多矛盾與挑戰。要準確把握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特定背景,謀劃開拓海洋經濟發展新局面。
一、海洋經濟發展的新機遇新挑戰
1.建設海洋強國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南海海域遼闊、資源豐富、戰略地位突出,是我國重要的安全螢幕障和貿易通道,是國家海洋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海洋強國目標的重要支撐。海南授權管轄西南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開發南海資源、發展海洋經濟的潛力巨大。
2.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以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為重點打造重要開放門戶,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大戰略任務。在我國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背景下,“十四五”時期,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促進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將帶動海南逐步成為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樞紐和交匯點,這為壯大海南海洋經濟規模,提升海南海洋經濟發展質量帶來新動力。
3.自由貿易港建設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一方面,自由貿易港是當今世界最高水平開放形態,隨著中央賦予海南的特殊開放政策與稅收政策逐步落地見效,多重政策疊加和外溢效應將吸引一批高端海洋經濟領域的發展創新要素集聚。另一方面,中央賦予海南一系列支持政策、部署一系列重大項目,為補齊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短板、加快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提供了良好條件和重要支撐。
4.“三區一中心”建設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將帶動海南海洋資源開發和保護領域制度集成創新,吸引涉海企業、人才、技術、研發機構等高端要素集聚,明顯提升海洋資源開發能力與全球海洋資源要素配置能力。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將強化海南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倒逼海洋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和節約集約利用海洋資源。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將提升海南海洋產品的品牌影響力與競爭力,並促進海洋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將推動海南深度融入海洋強國、共建“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發展等重大戰略,支撐保障能力全面加強,海南海洋經濟在國家戰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明顯提升。
5.涉海需求快速提升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國人對海產品、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洋旅遊等涉海產品與服務的需求全面快速增長,成為推動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我國推進綠色發展進程,進一步放大了海南海洋生態環境優勢,有利於更大力度開發海洋可再生能源。我國對深海科技的需求凸顯海南深海資源優勢,有利於集聚優質涉海創新要素,增強海洋科技創新尤其是深海科技創新能力。
同時也要看到,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對海洋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帶來巨大影響。南海形勢複雜多變,海南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推進海洋經濟相關領域對外投資與開放合作及拓展海洋經濟發展空間面臨的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明顯上升,統籌海洋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難度加大。新一輪科技革命和海洋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海洋領域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加速湧現,國內沿海省市紛紛搶抓建設海洋強國的重大機遇,加快海洋戰略平台和資源布局,更加強調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海南海洋經濟發展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
二、“十三五”時期主要進展
1.海洋經濟規模不斷擴大。2015-2020年,海洋生產總值由1005億元增長到1536億元,年均增長8.85%;海洋經濟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6.9%上升到27.8%。
2.海洋產業體系逐步健全。傳統海洋產業保持穩定發展,郵輪遊艇等旅遊業態快速發展,深海智慧型養殖漁場、現代化海洋牧場、漁港經濟區等漁業新業態不斷萌發,深海科技、海洋信息等產業快速起步,以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為支柱的海洋產業體系初步形成。
專欄1.12015年、2020年海南海洋重點產業增加值比較
-
2015年(億元)
2020年(億元)
2015-2020年均增速(%)
海洋漁業
242
305
4.7
海洋交通運輸業
27
66
19.6
海洋旅遊業
195
270
6.7
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
240
511
16.3
3.海洋科技創新能力穩步提升。大力實施涉海科技計畫項目。重點面向深海探測、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等戰略性領域,加快布局建設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科技創新平台、中國地調局南海地質科技創新基地等科研平台,我省第一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南海海洋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獲批籌建。積極促進“探索一號”科考船、“深海勇士號”載人潛水器、“奮鬥者號”萬米載人潛水器等國家海洋科技重大裝備落戶海南。
4.海洋基礎設施取得較大改善。“四方五港多港點”發展格局進一步鞏固,重點港口擴建升級工程穩步推進,全省港口綜合通過能力達到2.6億噸,貨櫃吞吐量達到299.79萬TEU。以漁港為重點的漁業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明顯改善,擁有中心漁港6處、一級漁港7處、二級漁港13處、三級漁港17處。積極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跨海交通運輸、海底管線、海洋油氣平台等涉海基礎設施不斷完善。
5.海洋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海洋監測預報、資源保護、海上安全救援、防災減災等海洋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基本形成涵蓋海洋監測預報、海域動態監測、海上搜救和水生野生動物疫病防疫等的海洋公共服務體系。
6.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能力明顯增強。海洋生態監視監測和海洋環境觀察預報網路初步建成,省、市(縣)兩級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基本建立。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不斷加強,海洋監督執法力度不斷強化。2020年,海南省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優良水質面積比例為99.88%,優良水質站位比例為95.6%。海洋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結構相對穩定。
三、突出矛盾
1.海洋經濟布局不合理。淺近海資源開發過度,深遠海資源開發滯後;沿海市縣處於低水平均衡發展狀態,海洋產業結構趨同,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弱;港口、臨港產業基地、海洋產業載體等重點涉海基礎設施有待進一步完善,粗放式增長的矛盾依然突出;海洋資源利用效益不高,優勢海洋產業附加值較低。
2.海洋產業發展基礎薄弱。海洋漁業仍以傳統捕撈為主,2019年全省海洋捕撈產值占比為65.2%,遠高於全國37.2%的平均水平;水產品精深加工能力不強,智慧型網箱、海洋牧場、休閒漁業等發展滯後。海洋旅遊以自然觀光、濱海休閒度假為主,多元化、國際化產品與服務供給能力較弱,郵輪遊艇旅遊發展不充分、基礎設施不完善。港口、航道、錨地等建設滯後,航運運力和航線密度亟待提升,現代航運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海洋油氣產業規模小,海洋新興產業尚處於培育期,新動能、新業態發展緩慢。
3.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不足。海洋科技創新投入嚴重不足,創新要素不足,尤其是高水平創新主體和平台較少,頂尖科研人才和創新團隊極為缺乏,企業創新能力不強,海洋裝備技術研發能力不足,缺乏核心競爭力。海洋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不完善,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資源整合力度不夠,成果轉化率不高。科研機構、科研人員、研發投入和專利授權等主要涉海科技指標落後於沿海省市。2020年,海南涉海高校和科研機構只有16個,與山東、廣東等沿海省份差距巨大。
4.近海生態環境壓力較大。粗放型生產方式、海岸帶無序開發、入海河流水質超標、污染物無序排放導致近海生態環境問題凸顯。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退化,海岸自然風貌、灘涂濕地遭破壞,部分砂質海岸侵蝕嚴重,部分海灣、潟湖水質惡化。海洋產業綠色轉型壓力較大,發展動力不足。
5.海洋資源開發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涉海資源整合不夠,涉海管理部門職能職責既交叉又分散,缺乏強有力的綜合協調與管理聯動機制。海洋經濟管理能力弱,特別是規劃引導、調查統計、運行監測等與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嚴重不相適應。
第二章 總體要求
“十四五”時期,抓住多項國家戰略疊加給海南海洋經濟發展帶來的重要機遇,放大海南的區位優勢和資源稟賦優勢,在著力解決“海洋資源大省與海洋經濟小省”的突出矛盾方面實現重要突破,更好服務建設海洋強國、共建“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洋發展的系列重要論述,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陸海統籌、人海和諧、合作共贏,依託海南“深遠海”優勢與特色,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以此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拓展海南經濟發展藍色空間,服務自由貿易港建設,切實履行好黨中央賦予的重要使命,為建設海洋強國做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1.陸海統籌、合理布局。堅持陸海統籌、梯次推進,推進陸海資源配置、產業布局、生態保護、災害防治對接融合,統籌沿海各市縣海洋產業分工與布局協調發展,形成陸海資源與產業分工協調互動,產業布局“全省一盤棋、全島同城化”的海洋經濟發展格局。
2.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關鍵科技研發與成果引進力度,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與制度優勢,更大力度吸引集聚企業、人才、資本、技術等海洋創新要素,加大海洋科研基礎設施投入和創新平台建設,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儘快補齊海洋科技創新的突出短板,實現做大總量與提升效益的有機統一。
3.綠色發展、生態優先。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更加重視以海定陸。推進海洋產業綠色轉型,遏制對海洋資源的粗放利用和無序開發,推動構建生態型海洋產業體系。加強海洋生態環境治理,全面提升海陸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一體化水平。創新生態文明制度與政策體系,提升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打造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4.統籌協調、協同發力。把制度集成創新作為做大做強海洋經濟的重要保障,積極推進海洋綜合管理能力與治理體系建設。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強化公眾海洋意識,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海洋強省建設,加強央地聯動、市縣協同和區域協調發展。統籌推進海洋行政管理、執法監測、技術支持、公共服務、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能力建設,不斷加強南海維權和開發服務保障能力。
5.突出特色、重點突破。面向國家總體布局與海南省功能定位,依託“深海”優勢,做大“深海”文章,全面推進漁業向深遠海發展,加快深海油氣資源開發,加強深海探測、深海科研和深海裝備研發製造,打造深遠海郵輪遊艇旅遊精品,強化深遠海國際合作。結合自由貿易港政策創新優勢,加快推動國際航運物流、海洋金融、海洋科技服務、海洋文化等現代海洋服務業發展,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區域競爭力的海洋產業鏈,打造特色鮮明的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6.開放合作、互利共贏。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更加務實高效的合作,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構建區域性海洋產業鏈供應鏈,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戰略支點與重要開放門戶,實現海洋經濟合作開發與海洋權益維護同步推進。
三、發展目標
1.2035年願景展望。到2035年,全省海洋經濟規模顯著提升,躋身海洋經濟大省行列,深海科技創新能力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海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影響力大幅提升,建成輻射能力強大的南海資源開發服務保障基地,在海洋經濟區域合作中發揮一定的主導作用。
2.2025年。以實現2035年願景為目標,綜合考慮海南海洋經濟發展基礎及未來發展趨勢、潛力,到2025年:
——海洋經濟規模大幅提升。全省海洋生產總值超過3000億元,對國民經濟成長貢獻率達到40%左右。
——海洋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海洋創新要素不斷集聚、配置更加最佳化,投入顯著增長,涉海科研機構達到25家,集聚效應開始顯現,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60%,海洋科技創新驅動力顯著增強。
——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初步構建。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油氣化工產業等傳統海洋產業發展質量、效益顯著提升,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洋信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產業規模大幅提高,形成海洋旅遊、現代海洋服務業等千億級海洋產業集群。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不斷提高。海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效益明顯提升,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初步建立,海洋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加強,生態型海洋產業體系初步形成。
——海洋合作網路不斷擴大。以與東南亞為重點的海洋產業合作、海洋人文交流廣度、深度明顯提升,與粵港澳大灣區在海洋領域的融合更加深入,爭取建立若干海洋經濟特色合作園區與示範基地、區域性海洋產業合作交流平台,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重要依託,以東南亞為重點的海洋合作網路初步建立。
專欄2.1“十四五”時期海南海洋經濟發展指標表
指標名稱
單位
2020年
2025年
年均增長(%)
屬性
經濟規模
海洋生產總值
億元
1536
3000
14.3
預期性
科技創新
海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
%
-
0.5
-
指導性
重點涉海高校和科研機構數量
16
25
-
指導性
產業發展
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速
%
-
25
-
預期性
海洋旅遊業增加值
億元
270
600
17.3
預期性
海洋交通運輸業增加值
億元
66
200
24.8
預期性
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增加值
億元
511
1100
16.6
預期性
海水淡化日產能力
萬噸/日
1.06
5
36.4
預期性
資源環境
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目標
%
>98
>98
-
約束性
自然岸線保有率目標
%
>60
>60
-
約束性
近岸海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占比
%
35.1
35.1
-
約束性
海岸線生態修復長度
公里
-
95.21
-
預期性
註:1.年均增長為名義增速。
2.相關統計數據以國家核實數據為準。
第三章 最佳化藍色經濟空間布局
“十四五”時期,構建“南北互動、兩翼崛起、深海拓展、島礁保護”的藍色經濟空間布局。
一、最佳化沿海海洋產業布局
堅持陸海統籌,推進沿海各市縣海洋產業分工和陸海資源協調互動,實現空間布局與發展功能相統一、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全省統籌與市縣差異化發展相銜接。
1.打造兩大海洋經濟成長極
北部:海洋現代服務業增長極。包括海口、澄邁和文昌3市縣及其鄰近海域,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海洋新興產業發展集聚區。
實施《海口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產業地圖》,支持海口綜合性樞紐港、澄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建設,提升海口創新發展示範城市產業協同創新和產業鏈創新水平,吸引集聚一批優質涉海市場主體,打造覆蓋全省、面向東南亞的現代海洋服務體系。依託澄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以北部重點產業園區為依託,加快培育發展海洋醫藥、海洋高端裝備研發製造等海洋新興產業。推進北部跨市縣海洋漁業產業鏈對接,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與功能配套,建設覆蓋全省、面向東南亞的集養殖、加工、保鮮、物流、交易於一體的海洋漁業產業化集聚區。強化養殖海域與海灣、紅樹林等生態環境整治修復與保護力度。
專欄3.1北部海洋現代服務業增長極各市縣產業發展方向
市(縣)
產業發展方向
海口
重點發展海洋旅遊、海洋交通運輸、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洋工程諮詢、涉海金融、涉海商務服務、海洋教育培訓等產業,構建海口海洋經濟發展“一軸一核兩組團”的空間發展布局,打造海洋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輻射帶動周邊市縣海洋產業發展。建設海口東海岸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
澄邁
重點發展油氣勘探生產服務、能源儲備、海上勘探、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物流服務業和海洋漁業等產業,打造臨港供應鏈物流集散地和南海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
文昌
重點發展海水精品養殖、休閒漁業、海洋文化等產業,加快建設馮家灣現代化漁業產業園,謀劃建設文昌清瀾國際港區。
南部:海洋旅遊與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極。包括三亞、陵水和樂東3市縣及周邊海域,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科技教育創新中心、具有世界競爭力的海洋旅遊示範區。
高標準推進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科技研發中心、海洋科技成果孵化中心、海洋科技教育創新中心。推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引領區、鳳凰島國際郵輪母港建設,推進陵水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大三亞圈漁港經濟區建設,培育郵輪遊艇、海洋文化創意、海島旅遊、水產南繁種苗、海洋牧場、休閒漁業等產業集群。支持三亞開展海洋旅遊國際合作,加快推進三亞新機場、國家深遠海綜合試驗場等重大項目建設。
專欄3.2南部海洋旅遊與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極各市縣產業發展方向
市(縣)
產業發展方向
三亞
重點發展深海科技、熱帶海洋旅遊、海洋科技教育、水產南繁種業、郵輪遊艇、海島旅遊等產業。依託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深海空間站岸基服務業保障基地,打造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建設三亞蜈支洲島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
陵水
重點發展遊艇旅遊、海島旅遊、海洋信息、水產南繁種業等,打造中國熱帶濱海養生基地和海洋休閒度假區旅遊勝地,創建海洋旅遊範例。
樂東
重點發展熱帶海洋旅遊、海洋漁業等產業,推動長隆海洋主題公園建設,打造海南西南部休閒旅遊康養度假勝地。
2.提升兩翼海洋經濟發展水平
西翼:西部臨港臨海綠色工業發展帶。包括儋州、臨高、昌江、東方4市縣及沿海地區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臨海臨港工業集聚區、綠色循環石化基地、清潔能源基地、低碳製造業示範區。
加快建設洋浦區域國際貨櫃樞紐港,推進港口碼頭建設與功能完善,重點發展港航物流和以船舶融資租賃、航運保險、海事仲裁、航運諮詢和航運信息服務為重點的現代航運服務業,建成區域國際航運中心、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港航物流供應鏈服務中心。培育做大臨港油氣石化產業和低碳製造業,打造世界級綠色智慧石化產業基地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石油天然氣儲備基地。
推進能源勘探、生產、加工、交易、儲備、輸送及配套碼頭建設。加快發展濱海核電、海上風電等清潔能源,推進沿海化工產業綠色循環發展。著力推動臨港臨海產業集中集約布局,建設國家戰略能源儲備基地,打造臨港臨海綠色工業發展帶。
專欄3.3西部臨港臨海綠色工業發展帶各市縣產業發展方向
市(縣)
產業發展方向
儋州
重點發展海洋漁業、臨港工業、海洋旅遊、郵輪旅遊等產業,打造北部灣國際水產品貿易中心、西部地區的南海旅遊出發中轉港口。
臨高
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推進漁業精深加工、休閒漁業等多業態漁業產業發展,打造海洋現代漁業創新發展綜合體。將金牌港建設成為以新型建築、海洋裝備製造及維修為主的現代化港口新區
昌江
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清潔能源等產業,推進海尾智慧漁業產業園建設,打造集海水養殖、水產品加工與交易、休閒漁業、漁業服務為一體的現代海洋漁業產業鏈。
東方
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海洋油氣化工、港口及臨港工業等產業,打造油氣化工產業集群和以天然氣化工為主的新材料基地。
洋浦經濟開發區
重點發展港航物流、商貿服務(國際貿易)、海洋裝備製造及維修、高端旅遊消費品製造等產業,建設綠色石化新材料全產業鏈國際化基地、區域國際貨櫃樞紐港。
東翼:東部高質量海洋生態經濟發展帶。包括瓊海、萬寧2市沿海區域及其附近海域,打造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濱海旅遊目的地、國際經濟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統籌海洋資源開發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加快推進“藍色海灣”工程建設,加大近海海域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力度。重點發展濱海生態旅遊、休閒漁業、遠洋漁業、海洋文化產業等生態型產業,打造高質量的海洋生態經濟發展帶。
專欄3.4東部高質量海洋生態經濟發展帶各市縣產業發展方向
市(縣)
產業發展方向
瓊海
重點發展休閒漁業、海洋旅遊、海洋文化等產業,加快建設潭門漁港休閒漁業基地,打造一批“南海風情美麗新漁村”。
萬寧
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深層海水利用等產業,打造以濱海度假、水上運動、生態養生、節慶賽事為特色的濱海旅遊度假勝地。
二、加強深遠海保護開發與合作
突出資源優勢做大“深海”文章,加強深海資源開發與與國際合作,強化島礁生態保護修復,提升深遠海綜合開發服務保障能力。
1.加強深海開發與合作。以提升“深海進入-深海探測-深海開發”能力為目標,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為依託,加快深海空間站、國家級深遠海綜合試驗場、國家南海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重點開展深海科考、深海探測、深海資源勘探開發、海洋遙感、海洋生態保護等活動;推進深海技術研發和深海工程裝備製造,發展深海養殖、深海油氣、深海生物活性物質及生物製品、深層海水開發利用等產業。在深海產業發展、深海科學探測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推進區域合作;完善海洋氣象綜合觀測、預報預警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深海監測綜合服務平台,提高海洋氣象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提供海洋國際公共服務。
2.加強島礁保護與利用。加強島礁自然資源調查,開展島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生態島礁。完善南海島礁民事服務設施與功能,布局建設海水淡化、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等示範基地;有序推進西沙旅遊資源開發,穩步開放海島游;適度發展遠海漁業捕撈、休閒漁業等產業。完善島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有居民島嶼間互聯互通水平,強化本島服務保障功能與基礎設施體系的對接。
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圖3.1海南海洋經濟區域布局
第四章 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用足用好自由貿易港政策,吸引資本和創新要素向海洋產業集聚,最佳化升級海洋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促進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構建結構合理、相互協同、競爭力較強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一、最佳化升級海洋傳統產業
1.海洋漁業。
推動海洋捕撈由近海向遠海拓展。開展南海漁業資源調查,壓減近海漁業捕撈強度,嚴格控制拖網、圍網等作業類型。穩妥實行限額捕撈制度。積極發展外海捕撈,鼓勵發展遠海捕撈,引進和發展遠洋捕撈。
推動海水養殖向岸上、深遠海轉型。穩步推進近岸海域禁養區養殖清退工作,科學控制限養區養殖規模,合理布局養殖區,引導退養漁民轉產轉業。逐步推動海水養殖由近海養殖為主向深遠海養殖為主轉變,支持發展生態型、高產值深遠海裝備養殖,建設大型深水網箱、深遠海大型智慧型養殖漁場、養殖工船,發展深遠海島礁區域漁業增養殖。推進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區建設,推動傳統海水養殖場生態化、休閒化改造,發展循環型、零用藥、達標排放的現代化工廠養殖,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科技含量較高、生態環境友好的水產養殖產業園區。建設水產品質量檢測和檢驗檢疫中心,構建水產品質量全過程追溯管理體系,創建出口水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
做強做優水產種苗業。圍繞優勢品種建設水產種質資源庫、水產遺傳育種中心、原良種場及水產種業繁育基地。依託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等,實施一批海洋生物育種重大科技項目。支持海水增養殖優質品種培育和健康種苗繁育技術研發,加快完善水產原良種體系和疫病防控體系,加強海水養殖生物育種智慧財產權保護。在三亞、海口、文昌、陵水等地建設一批海水養殖優良種質研發中心、中試基地和良種基地,服務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建設和南繁產業發展。
高標準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以修復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為前提,根據海域特點、相關功能規劃及漁民轉產轉業需要,因地制宜,以人工魚礁和海草場、海藻床為載體,底播增殖為手段,增殖放流為補充,智慧型化信息系統為支撐,高標準建設一批兼具生態保護、休閒垂釣、觀光旅遊、增養殖功能的熱帶海域特色的養護型、休閒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深遠海生態牧場建設,培育一批海洋生態牧場綜合體,創建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
專欄4.1海洋牧場重點建設項目
爭創海口東海岸、儋州峨蔓、臨高頭洋灣、文昌馮家灣、萬寧洲仔島、三亞蜈支洲等6個國家海洋牧場示範區。
重點推動瓊海潭門、東方四更、昌江棋子灣、文昌銅鼓嶺、文昌鋪前灣、文昌潮灘鼻、澄邁馬裊、海口西海岸等12個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
釋放休閒漁業發展潛力。加快推進“五個一”休閒漁業建設品牌工程、休閒漁業綜合示範工程、基礎配套工程、共享漁莊工程、熱帶漁文化工程建設。創新“休閒漁業+”行業發展模式,積極培育休閒垂釣、魚鮮美食、漁事體驗、觀賞魚、水產購物、科普教育等多種休閒業態。
高質量建設漁港經濟區。最佳化全省漁港布局,推進漁港升級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新建、改擴建漁港15座。打造六大漁港經濟區,發展水產品加工、冷鏈物流、市場交易、休閒觀光等漁區二、三產業,延伸漁業產業鏈條。推進“智慧漁港”建設,打造集漁港安全監控、災害預警、信息服務、漁船簽證、漁船檢驗、船員培訓、漁政執法等為一體的漁港綜合服務與管理平台。
專欄4.2全省六大漁港經濟區布局
1.海澄文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21座,其中中心漁港2座(文昌市鋪前漁港、澄邁縣新興漁港),一級漁港1座(文昌市清瀾漁港),二級漁港5座(海口市三聯漁港、海口市東營漁港、文昌市湖心(加丁)漁港、澄邁縣玉包漁港、澄邁縣東水漁港),三級漁港6座(海口市烈樓漁港、海口市沙上漁港、海口市北港島漁港、海口市曲口漁港、文昌市寶陵漁港、文昌市長圮港漁港),避風錨地7座(海口市海甸溪避風錨地、海口市龍珠灣避風錨地、文昌市珠溪河避風錨地、文昌市炮台溝避風錨地、文昌市抱虎港避風錨地、文昌市八門灣避風錨地、澄邁縣林詩避風錨地)。
2.瓊海-萬寧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7座,其中中心漁港1座(瓊海市潭門漁港),一級漁港2座(萬寧市港北漁港、萬寧市烏場漁港),二級漁港2座(瓊海市青葛漁港、萬寧市新潭灣漁港),三級漁港1座(萬寧市坡頭漁港),避風錨地1座(萬寧市港北港避風錨地)。
3.大三亞圈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10座,其中中心漁港2座(陵水縣新村漁港、三亞市崖州漁港),一級漁港2座(樂東縣鶯歌海漁港、樂東縣嶺頭漁港),二級漁港3座(陵水縣黎安漁港、陵水縣赤嶺漁港、樂東縣望樓漁港),三級漁港2座(三亞市后海灣漁港、三亞市角頭灣漁港),避風錨地1座(陵水縣新村避風錨地)。
4.東方-昌江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7座,其中中心漁港1座(東方市八所漁港),一級漁港2座(昌江縣昌化漁港、昌江縣海尾漁港),二級漁港3座(東方市感恩漁港、東方市墩頭漁港、昌江縣新港漁港),三級漁港1座(東方市利章漁港)。
5.儋州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8座,其中中心漁港1座(儋州市白馬井漁港),一級漁港1座(儋州市新英漁港),二級漁港3座(儋州市海頭漁港、洋浦乾沖漁港、儋州市泊潮漁港),三級漁港2座(儋州市排浦漁港、洋浦南灘漁港),避風錨地1座(儋州市白馬井避風錨地)。
6.臨高漁港經濟區。規劃布局漁港(或避風錨地)8座,其中中心漁港1座(臨高縣新盈漁港),一級漁港2座(臨高縣武蓮漁港、臨高縣調樓漁港),二級漁港2座(臨高縣黃龍漁港、臨高縣美夏漁港),三級漁港2座(臨高縣頭咀漁港、臨高縣抱才漁港),避風錨地1座(臨高縣黃龍避風錨地)。
專欄4.3現代漁業產業化重點建設項目
1.生態水產養殖產業園區。規劃建設馮家灣現代化漁業產業園、萬寧和樂蟹生態產業園、東方海水水產種苗產業園、昌江海尾智慧漁業產業園等現代水產養殖產業園區。
2.水產南繁種苗產業體系。依託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及全省水產種業產業基地等豐富的資源優勢及產業基礎,著力提升水產種苗產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構建以水產種質資源場、繁種基地、“育繁推一體化”示範項目和新品種生產性能測試站、省級水生動物疫病監測中心建設等綜合配套的新型現代種業體系。
3.水產品精深加工示範區。鼓勵、引導水產品企業發展綠色、安全、高附加值的水產品精深加工技術,延伸布局水產品全值化、高附加值精深加工產業鏈,提高全省水產品精深加工率與加工水平。爭取到2025年,扶持培育10個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
4.國際水產品集散貿易示範區。重點發展海鮮產品進口、熱帶水產種苗出口和現代漁業科技服務貿易,積極拓展漁業生產原料貿易、海產品精深加工與凍品國際貿易和冷鏈物流、供應鏈金融服務等相關產業。建設面向東南亞的,涵蓋信息、貿易、定價、價格指數發布、金融保險等功能在內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國際化、數位化國際海產品現貨電子商務貿易服務平台,推動打造立足海南、輻射東南亞的國際水產品集散基地。
5.漁業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加快建設文昌鋪前中心漁港、萬寧烏場一級漁港、樂東鶯歌海一級漁港,擴建瓊海潭門中心漁港、陵水新村中心漁港,新建昌江昌化一級漁港。
2.海洋油氣化工產業。
推動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向深遠海拓展。堅持“陸海統籌、由淺入深、以近養遠、遠近結合”的原則,推進油氣勘探開發,建設南海近淺海油氣開發帶,穩步推進深遠海油氣資源開發。吸引民營企業和國際油氣公司參與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採。積極落實國家油氣勘查開採管理改革試點,推進探采合一和準入退出機制,推動油氣勘查區塊競爭性出讓。
推進海洋油氣化工業發展。依託東方臨港產業園,最佳化石化產品結構,提高原油加工深度,最佳化燃料產品配置方案,實現化工產品轉化最大化。加快華盛聚碳酸酯一期、二期項目和20萬噸丙烯腈項目建設。開展LNG(液化天然氣)島外轉運業務,成為國家“南氣北運”儲備基地之一。提升海上液化天然氣產業鏈能力。推動高二氧化碳天然氣綜合利用及甲醇制低碳烯烴項目建設,延長甲醇產業鏈;提升增值尿素等新型肥料產量占比,推進化肥產品結構升級。加快推動海南車船燃料清潔化,針對LNG重卡、瓊州海峽客滾船、漁船等,加快布局LNG加注業務,構建和完善LNG加注網路。
推進天然氣水合物生產性試采。加快天然氣水合物等新型資源的勘探和技術儲備,加大天然氣水合物調查力度。加快推進資源區塊優選、開採控制等領域研發和技術攻關,支持成立集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鑽采、開發、儲運、服務等環節於一體的工程公司,推進天然氣水合物試采。積極推動重點海域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先導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瓊東南天然氣水合物生產性試采,開展科技攻關,突破瓊東南海域天然氣水合物鑽采難點。
專欄4.4海洋油氣化工產業重大項目
加快推進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生產支持基地項目、海南龍盤油田科技有限公司裝備技術產業園二期項目、油服供應基地、中海油海南馬村碼頭後方陸域擴建項目、萊佛士油田基地服務項目建設。
推動東方13-2氣田、陵水17-2氣田、陵水25-1氣田等項目建設。
建設澄邁、洋浦LNG擴建項目、崖13-1氣田儲氣項目。適時建設東方LNG接收倉儲項目。
推進東方臨港工業園華盛聚碳酸酯一期、二期項目,加快建設20萬噸丙烯腈項目,新增60萬噸甲醇(DMTO)。
建設國家戰略能源儲備基地。加強原油儲備能力勘查,建設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適當開放部分設備開展油氣商儲,探索建立國儲、義儲、商儲、企儲相結合的儲存體系和運作模式。重點依託洋浦港、八所港、文昌港,強化戰略能源儲備功能;推進澄邁、洋浦、東方LNG接收站及儲備基地建設;加強完善洋浦和東方油氣儲備基地基礎設施和運營管理能力建設。
3.海洋航運業。
建立現代化港口集群。最佳化各港口發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強化主要港口樞紐功能。做優做強洋浦港、海口港,重點推進洋浦貨櫃樞紐港小鏟灘碼頭工程、海口港馬村港區貨櫃碼頭工程建設。推進文昌清瀾港和八所港碼頭資源整合,優先發展公用碼頭等基礎設施,加快升級科考碼頭、補給碼頭等。實施大型港口設施“油改電”工程,大力推廣清潔能源為燃料的船舶和港口作業機械、車輛套用,開展氫能港口試點,推進港口綠色化轉型。
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加強疏港通道建設,完善疏港公路、鐵路、管道和場站覆蓋。提升貨櫃、散雜貨陸域堆場規模,強化港口與交通樞紐的有機連線。在樞紐型港口周邊布局建設一批現代物流園區,做大做強貨櫃物流、熱帶農產品冷鏈物流、國際糧油物流、石化物流。積極發展多式聯運。加快瓊州海峽兩岸客滾運輸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和建設,密切與西部陸海新通道重要節點城市和物流樞紐的聯繫。到2025年,全省沿海港口貨櫃通過能力達到750萬TEU。
推進港口基礎設施數位化改造。建設“智慧樞紐港”,以洋浦港、海口港、三亞港等樞紐港口為重點,推進港口基礎設施數位化改造,鼓勵港口運營企業開發視頻監控系統和安全生產自動化控制系統,實現對港口碼頭、船舶、車輛、堆場及重大危險貨物等的實時監控。鼓勵港口企業開展物流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提高調度、運營智慧型化水平。基本建成服務西南、連線沿海、輻射東南亞的區域性數字國際海運轉運中心。
專欄4.5重點港口和功能布局
1.洋浦港。由洋浦、神頭和後水灣三個港區組成。將洋浦港打造為面向國內國際的區域性國際貨櫃中轉以及油氣化工等專業化碼頭為主的樞紐港,以貨櫃運輸為主,兼有散雜貨;神頭港區重點為臨港產業提供石油化工、煤炭等大宗能源、原材料和產成品儲運服務。
2.海口港。由秀英、新海和馬村三個港區組成。以陸島客貨滾裝、郵輪旅遊客運、貨櫃和散雜貨運輸為主,兼顧新式跨海客運、石油化工品運輸、南海油氣勘探生產服務、救援應急保障功能的綜合性樞紐港。
3.八所港。由魚鱗洲、羅帶河和高排三港區組成。主要提供鐵礦石、水泥、煤炭和化肥等能源、原材料和產成品運輸服務,兼顧邊貿商品運輸以及海南與東南亞間的滾裝運輸,是工業港和公用商港並重的港口。
4.三亞港。由三亞、紅塘、南山和梅山四個港區組成。重點打造國際郵輪母港、遊艇示範基地和深海科考船舶基地,兼顧為大三亞旅遊經濟圈經濟社會和機場航空用油等提供運輸服務,是以旅遊客運和深海科考船基地為特色的港口。
5.文昌港。由清瀾、鋪前、木蘭三個港區組成。文昌港將為海南省東部沿海、文昌航天發射基地裝備和三沙市生產資料、生活物資補給和人員往來提供運輸保障。
6.其他港口。主要包括瓊海港、萬寧港、陵水港、臨高港、樂東港、昌江港,是海南省港口群和綜合運輸體系的有益補充。
發展中高端船舶維修及研發製造。以臨高金牌港、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為重點,穩步發展船舶維修與製造業。充分發揮自由貿易港零關稅及加工增值政策優勢,發展大型海運船舶、港務船艇和郵輪遊艇保稅維修,引進一批國內外頭部船舶企業或研發機構,建設國際化高端船舶研究平台。
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航運交易中心。高標準建設海南國際航運交易所,重點發展航運金融、航運信息服務、船舶交易、運價交易、海事訴訟與仲裁等高附加值業務。吸引國際航運協會總部落戶海南。建立郵輪旅遊產品、船舶買賣和融資租賃、國際海員勞務、人民幣結算交易平台,拓展外幣結算、證券化等業務,開展運價衍生品業務,建設航運資料庫。創建“冷鏈物流”運價指數體系,創立有國際影響力的“一帶一路”運價指數體系。
4.海洋旅遊業。
提升濱海度假產品質量。加快構建以觀光旅遊為基礎、休閒度假為重點、文體旅遊和健康旅遊為特色的海洋旅遊產業體系。最佳化海洋旅遊產業布局,升級海口西海岸、三亞亞龍灣、三亞海棠灣、萬寧神州半島-石梅灣、陵水清水灣等典型濱海度假產品質量。在海口、三亞、儋州、瓊海等地培育、引進國際濱海度假旅遊項目,舉辦海洋旅遊國際論壇,打造大型海洋主題文旅綜合體。圍繞潭門更路簿等海洋文化,融合發展購物、養生、娛樂、運動等度假旅遊產品,發展海洋美食文化消費,引導濱海觀光濱海度假髮展。
積極推進近海休閒旅遊。強化近海生態休閒遊,重點支持蜈支洲島、西島發展遊船、海釣、水上飛機等新業態,支持更多企業投資發展近海遊船旅遊和海釣旅遊,將熱帶休閒漁業與海洋旅遊相結合。探索建立與國際體育賽事協會、體育組織的長期合作機制,積極推動高水平國際性或區域性水上運動體育賽事組織和體育俱樂部落戶海南,引進國內外知名賽事策劃運營公司進行賽事孵化,提升海南職業賽事的國際化水平。
有序推進海島游。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推進海洋旅遊從濱海旅遊向海上、海島延伸,推廣遠洋海島觀光游,開發海底觀景、南海俯瞰、島礁光影、遠洋生物觀光等亮點產品,培育遠洋海島旅遊品牌。有序推進西沙旅遊資源開發,穩步開放海島游。
培育壯大郵輪旅遊規模。推進郵輪旅遊試驗區建設,吸引國際郵輪註冊。加快三亞向國際郵輪母港發展,完善三亞郵輪母港和郵輪碼頭的商業服務配套,建設岸上配送中心。高標準建設海口、儋州郵輪碼頭,建設郵輪旅遊岸上配送中心。暢通郵輪航線國內循環,推動開闢環海南島、北部灣近海以及東部沿海地區至海南航線,重點拓展西沙郵輪旅遊。探索郵輪航線國際循環,藉助“亞洲郵輪聯盟”和中國-東協郵輪旅遊發展聯盟等合作平台,加強海上絲綢之路郵輪旅遊合作,聯合打造國際旅遊精品線路,努力構建環南海、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地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郵輪旅遊航線。落實在三亞等郵輪港口開展海上游航線試點。推動落實在郵輪、郵輪港碼頭開設免稅店。促進郵輪維修、船供、船舶登記、金融保險、市場行銷等郵輪經濟發展要素在海南集聚,推動郵輪經濟全產業鏈發展。
提升遊艇旅遊國際化水平。完善全島遊艇碼頭布局,增設公共遊艇碼頭,加快構建“一環兩核四方”的遊艇碼頭布局。推動設立遊艇產業改革發展創新試驗區。建設一批國際遊艇旅遊特色小鎮。結合大型遊艇展會和國際遊艇帆船比賽,擴大海南遊艇產業國際影響力。壯大遊艇租賃和遊艇體驗游市場,推動結合旅遊度假區設定遊艇碼頭和遊艇俱樂部,研究開發特色遊艇旅遊產品,構建多層次遊艇旅遊消費方式,打造多元遊艇旅遊業態。培育遊艇上下游企業發展,重點支持遊艇交易、展示、租賃、設計、製造、維護、保養、駕培等產業發展,設立海南國際遊艇交易中心,打造遊艇帆船設計製造、零配件交易集散、售後服務和消費中心。簡化遊艇審批手續,降低準入門檻,對實行免擔保政策進境的自駕遊艇提供便捷服務。深化港澳遊艇自由行,放寬遊艇旅遊管制,建立高效便捷、規範清晰的遊艇出入境政策體系和管理機制。
專欄4.6海洋旅遊重大任務
1.升級濱海度假產品質量。包括海口西海岸、海口江東新區、三亞亞龍灣、三亞海棠灣、儋州濱海新區、瓊海博鰲、文昌淇水灣、萬寧石梅灣、萬寧神州半島、昌江棋子灣、樂東龍沐灣、陵水清水灣、陵水土福灣等。
2.發展熱帶近岸海島休閒遊。包括海口南海明珠島、三亞蜈支洲島、三亞西島、陵水分界洲島等。
3.郵輪港口提升建設工程。包括三亞鳳凰島國際郵輪母港、海口秀英港(提升)、儋州海花島遊輪碼頭。
4.推動開闢5條郵輪旅遊航線。包括環海南島航線、沿海城市-海南航線、海上無目的地航線、環南海航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一程多站”航線。
5.豐富郵輪遊艇旅遊業態。包括帆船運動休閒旅遊、遊艇海釣游、高端遊艇派對、航海夏令營、帆船拓展團建。
5.海洋文化產業。
大力發展新興海洋文化產業。推出有較強社會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帶有鮮明海洋特色的文學藝術、音樂舞蹈、戲劇表演、書法繪畫、時尚設計、工藝美術、廣告創意、動漫遊戲等產品、作品。鼓勵演藝娛樂業創新海洋題材,發展集演藝、休閒、觀光、餐飲、購物為一體的海洋特色綜合娛樂體。發展具有鮮明海南特色和海洋風情的海洋生態旅遊和海洋文化旅遊產品,注重遊客參與式和體驗式感受。提升各類涉海節慶、會展的文化品質,推進市場化、專業化、品牌化發展。促進文化創意與海洋科技創新深度融合。
打造一批海洋文化精品。圍繞潭門更路簿等海洋文化,打造特色海洋文化產品和知名品牌。做優趕海節等漁事節慶活動,打造漁事節慶活動品牌。開發蘊含疍家文化、耕海牧漁文化、絲路文化等海洋文化娛樂產品。發揮骨幹企業龍頭作用,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海洋特色文化品牌。促進特點鮮明、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海洋特色文化企業加速發展,支持個體創作者、工作室開發海洋特色文化資源。完善海洋特色文化產品銷售網路,提高海洋特色文化消費意識。
專欄4.7海洋文化產業重大工程
1.打造一批海洋文化精品。以潭門更路簿為重點,依託疍家文化、耕海牧漁文化、絲路文化等特色海洋文化,打造一批戲曲文藝、網路文藝、節慶演藝精品。
2.做強一批海洋文化節慶賽事。包括萬寧國際海釣節、國際衝浪賽、中華龍舟賽、三亞國際沙灘音樂節、瓊海趕海節、海口國際沙灘足球邀請賽、海口國際沙灘馬拉松賽、全國沙灘排球巡迴賽總決賽等。辦好第六屆亞洲沙灘運動會。
建設海洋特色文化產業平台。規範建設一批海洋特色文化產業平台,支持海洋特色文化企業和重點項目發展。鼓勵海洋特色文化企業聯合高校、學術機構建立產學協同創新機制,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設立海洋特色文化創意設計和產品研發中心。依託相關地域海洋傳統文化資源,重點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海洋特色文化產業帶建設。大力發展海洋特色文化鄉鎮和漁村,建設富有海洋傳統文化特點和海洋自然景觀的濱海鄉鎮漁村。
保護與合理利用水下文化遺產。建立南海歷史文化遺產資料庫和管理信息系統。開展涉海古籍與文物搶救工作,實施海洋文化遺產保護工程。積極推動有代表性的海洋文化遺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對海洋沉船、水下遺址與遺物等制定切實的保護措施。摸清海南省海上絲綢之路相關文化遺產資源的家底,提出保護、展示和利用措施並部署實施。做好涉海重大建設工程中的海洋文物、水下遺址的保護工作。保護重要海洋節慶和海洋民俗,創新保護措施,推進涉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二、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
1.海洋信息產業。
構建海洋觀測監測體系。繼續推進實施智慧海洋工程。加快構建南海綜合立體觀測體系。最佳化海洋觀測系統布局,新建、升級和改造一批岸(島礁)基、離岸海洋觀測站(點),開展驗潮站、浮標、志願船、無人機、雷達、海況視頻等觀測監測系統建設,推進潛標、海床基、海底觀測站布局和建設,實現觀測網路由近岸、近海拓展至深遠海。爭取中央支持,在部分海域開展航標基地可行性研究與規劃編制,適時開展航標基地建設。
發展海洋通訊導航產業。全力推進北斗系統在漁業、航運導航和定位的套用,重點發展北斗衛星船用導航晶片、接收終端、航行警告接收機、船舶衛星跟蹤系統、防撞系統等產品。推進通信、導航、遙感三類衛星地面站及數據中心建設。引進龍頭企業,推進與衛星運營商、北斗衛星導航企業合作,發展衛星通信導航服務業。
推進海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海南海底數據中心。設定通信海纜專用管廊,研究劃定管廊保護區。協調保障海南-香港國際海纜項目順利實施。完善岸基、島礁、船載4G/5G基站建設,拓展南海區域移動通信覆蓋範圍。鼓勵運營商開展本地衛星主站建設,引入海洋衛星寬頻運營商共同完善南海區域衛星網際網路建設,推進船聯網建設,實現衛星網路最佳化。加快發展高質量衛星通信服務,形成南海衛星寬頻服務能力。探索移動通信與衛星通信協同組網,建設天地一體化通信網路。
推進海洋大數據平台建設及套用。整合政府部門、科研機構、涉海高校、企業現有涉海基礎數據、行業數據、管理數據等資源,構建集海洋行政辦公、海洋環境監測、海洋預報減災、海洋科技服務、海域海島監管、海洋經濟統計分析、海洋行政許可辦理、海洋信息分析套用等於一體的海洋大數據平台。依託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復興城網際網路信息產業園、清水灣國際信息產業園等載體,培育和引進一批海洋信息和物聯網科研機構、一批海洋信息套用軟體開發企業和一批大數據服務供應商,面向產業、民生、管理需求,推進涉海政務管理、科研教育、資源開發、生態保護、防災減災、海上救援、服務保障等領域套用開發和增值服務,壯大海洋信息服務業。探索建立與東南亞國家或地區間的海洋數據交換和共享機制,積極開展全球海洋數據的業務化收集、整合處理和質量評估。
專欄4.8海洋信息服務重大項目
1.南海海洋大數據中心。建設南海本底數據的實時立體信息資源庫及計算數據中心,為深海進入、深海開發和南海權益維護提供信息支撐基礎。
2.海南海底數據中心。建設岸站、海底高壓複合纜、海底分電站及海底數據艙。一期布放100個數據艙,並逐步建設以海底數據中心為核心的綜合性海洋新技術產業園。
2.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產業。
開發深海生物藥物資源。開展深遠海生物資源與環境調查評估,加強南海深海生物勘探、資源保藏體系建設,建設國家南海生物種質資源庫。加強深海生物資源套用潛力評估與開發利用技術研究,篩選具有特殊功效的深海微生物、酶和化合物,培育深海生物科技產業。
培育壯大海洋生物藥品與醫藥器械研發產業。積極開展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海洋創新藥物研究開發,深化研究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的提取、結構和功能,解決產品高效製備、合成和質量控制等藥源生產關鍵技術。重點以海南大學熱帶生物資源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醫藥龍頭骨幹企業等為依託,加強海洋生物毒素研究和藥物開發研究。著力解決抗體藥物製備關鍵技術等制約海洋生物技術藥物研究開發的瓶頸技術,提升海洋生物技術藥物規模化生產能力。發揮海南特色中醫藥與旅遊康養產業融合發展優勢,深入推進海陸結合、中西醫融合特效、高效的海洋中醫藥藥方藥劑產品開發,加大對海洋中藥資源的調查、研究和開發力度。積極拓展海洋生物醫用材料新領域,重點開發止血、創傷修復、組織工程和藥物緩控釋等海洋生物醫用材料。爭取到2025年,取得2-3個海洋新藥臨床研究批件。
培育壯大海洋生物製品業。加快利用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具有免疫調節、營養素補充、抗疲勞等確切功效的海洋新資源食品、特殊醫用食品和高附加值的綠色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開發基於新型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為核心成分的特殊用途化妝品與護理用品,以及成分、功效確切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圍繞綠色生態農業和環境可持續發展,開發可提升行業技術水平、產品質量與安全性的新型海洋生物製品。爭取到2025年,新開發海洋生物製品20個。
3.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
穩步推進海上風能資源利用。加強全島及周邊海域風能資源勘查,科學有序推進海上風電開發,鼓勵發展遠海風電。在東方西部、文昌東北部、樂東西部、儋州西北部、臨高西北部50米以淺海域優選5處海上風電開發示範項目場址,總裝機容量300萬千瓦,2025年實現投產規模約120萬千瓦。堅持節約集約用海,重點支持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等其他開發利用活動融合開發,實現與生態、漁業、旅遊等協調發展。
加強海洋能綜合利用。推進波浪能工程化套用,重點建設一批發電示範項目,選取波功率密度較大、水深適宜、離岸較近的海域建設海南省本島波浪能電站示範工程,加快島礁波浪能示範工程建設。支持溫差能綜合利用技術探索和創新,論證海南省溫差能建設基地,開展適用於南海海域的溫差能發電裝置研發,制定陣列化排布方案,引入生產製造企業。開展海島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示範,結合“生態島礁”工程,在海上風能、波浪能資源豐富區域建立風浪耦合電站,實現海洋能互補供電。推動海洋能技術攻關,將“海洋能+制氫”“海洋能+海水淡化”“海洋能+養殖”等“海洋能+”利用的產業發展新技術、新業態為突破口,形成技術領域的比較性優勢。大力發展海洋能裝備製造業,重點開發50-100千瓦模組化、系列化波浪能裝備。推進海洋能立體開發技術研發。
發展清潔能源產業。依託昌江核電基地,推進昌江清潔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園建設,培育核電產業集群。推進核電直接關聯產業項目、核電備品備件國產化科研創新中心項目、清潔能源儲能項目、新材料研發生產基地項目以及核電其他關聯產業項目等建設。探索構建“制氫-運輸-用氫”示範產業鏈,推進海水制氫產業發展。
4.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
提高本島應急補充性供水能力和島礁淡水保障能力。在本島沿海旅遊業集聚的缺水地區,因地制宜建設中小型海水淡化工程。加強海水淡化技術開發,鼓勵支持遠離陸地的海島建設海水淡化工程,實現有需求的有居民島礁海水淡化工程全覆蓋。開展中小型島礁新能源海水淡化工程,重點開發推廣與可再生能源結合互補的海水淡化工程,探索研究小型海上核電海水淡化工程。通過改造舊船艦建造配備海水淡化船。完善工程服務體系,培育專業化海水淡化工程服務企業。積極拓展海水淡化裝備與關鍵材料研發製造。
加快培育發展深層海水利用業。加快推進深藍海洋深層水綜合體-海洋高新產業基地項目。重點利用深層水高純度特性製造生產高附加值飲用水、功能性飲料產品、高品質化妝水等多種深海產品;利用海洋深層水探索深海魚類、蝦類、貝類、蟹類生長試驗,開展深海水產種苗的培育;發展深層海水醫療康養服務。
擴大海水直接利用範圍。加快與沿海用水量較多的企業及園區進行海水直接利用產業銜接,大力推行海水循環冷卻、海水脫硫、海水沖灰沖渣等海水直接利用。支持新建企業優先選用海水循環冷卻系統,鼓勵已建海水直流冷卻或淡水冷卻系統的企業改建海水循環冷卻系統,逐步擴大海水循環冷卻的比重。積極拓展海水大生活套用範圍,支持開展海水製冰、養殖海水的循環利用,鼓勵發展海水休閒、海水娛樂旅遊等項目。
促進濃海水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積極引進海水淡化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發展濃海水化學資源高效提取及高值化深加工產業。利用海水淡化廢棄濃鹽水發展海水提鉀、溴、鎂等附加值較高的產業,開發老鹽檸檬酸、健康海鹽等新產品。推進新技術在傳統鹽業生產中套用,改造傳統製鹽業,升級海鹽化工業。
5.深海高端儀器裝備關鍵零部件與新材料研發製造業。聚焦深海資源勘探開發、深海探測、海洋環境監測預警,圍繞海洋工程裝備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轉化套用,開展深海監測和探測儀器裝備、海洋儀器儀表及自動化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及成果轉化套用。圍繞可視淺鑽、智慧型觀測機器人、無人觀測艇、載人潛水器、深水滑翔機、重載作業型水下機器人、深水油氣生產裝備、海洋生物和化學感測器等設備及關鍵零部件的生產製造,引進一批優質企業。推進深海潛水器譜系化、功能化發展。加快提升中深水自升式鑽井/生產平台、深水半潛式鑽井/生活平台、極地冰區平台、海洋多功能(鑽採集輸)平台等關鍵技術裝備開發製造能力。積極布局海洋新材料研發生產,積極推進深海作業裝備用特殊輕質高強耐壓材料開發,重點研製新型無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玄武岩纖維材料、深海浮力材料,超前布局研發深海礦物新材料。
三、推動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
1.強化海洋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圍繞現代海洋漁業、水海產品深加工、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船舶製造、航運、濱海旅遊、海洋信息等產業,積極培育和引進關聯性大、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形成龍頭骨幹企業帶動大產業發展的格局。強化涉海龍頭企業政府服務,鼓勵市縣打造研發、設計、融資、物流、孵化、專業技術服務、引才等海洋產業公共服務平台。鼓勵龍頭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和產業示範,提高集聚整合能力,按照產業鏈環節與資源價值區段相匹配原則開展跨區域布局。
2.建設海洋產業示範園區。依託重點涉海產業園區,推動要素集聚、產業培育、技術創新、轉型發展。創新園區招商模式,實行“一園一策”“一鏈一策”,加強對園區內企業融資信貸、要素保障、品牌培育推廣、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掛鈎服務與平台建設。爭取到2025年,打造一批產業集聚、定位鮮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備的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示範園區。
專欄4.9建設海洋產業示範園區先導項目
1.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加快“一港三城一基地”建設,推進南山港、深海科技城、南繁科技城、科教城及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建設,建設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深海科技創新中心,打造集基礎研究、套用研究、產業平台、創新人才服務於一體的國際深海科學城。
2.洋浦經濟開發區。以洋浦港小鏟灘碼頭為重點,著力發展外貿貨櫃中轉運輸,加快建設區域國際貨櫃樞紐港;依託洋浦經濟開發區石化產業基礎,重點發展海洋油氣產業,做大石油冶煉加工產業鏈、完善精細化工產業鏈,構建區域油氣化工產業集群、國家級石化產業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
3.海口海洋新興產業集聚區。依託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口桂林洋生物產業集聚區、海口金盤生物產業集聚區等,重點扶持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產業、海洋工程產業、海洋環境保護產業,吸引國際國內知名海洋產業企業進駐,發展以海洋有益微生物、海洋藥物和海洋功能食品為主,海洋新材料與活性物質提取為輔的海洋生物產業體系,發展一批獨具特色的熱帶海洋生物產品,建成全國最大的熱帶有益微生物菌種庫和產業化基地。
4.陵水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開展海洋旅遊業國際化、高端化發展示範,創新“海洋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模式,大力構建以海洋旅遊業為主導,以海洋文化產業和高端服務業為支撐的特色海洋產業體系,建成產業布局合理、集聚效應明顯、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強、試驗示範作用突出的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5.澄邁海洋產業集聚區。主要依託澄邁縣老城經濟開發區馬村港區的南海(澄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發展臨海經濟,依託澄邁縣橋頭鎮新興港、玉包港發展休閒漁業。
3.培育特色海洋產業集群。放大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務業等支柱產業優勢,培育壯大海洋牧場、郵輪遊艇、港航物流、深海科技、海洋油氣化工等附加值高、成長性強的特色海洋產業。實施海洋產業價值鏈提升扶持計畫,鼓勵海洋龍頭企業聚焦深海科技、海洋牧場、港航物流、郵輪遊艇、海洋油氣化工等產業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增強創新鏈,打造海洋特色鮮明、區域品牌形象突出、產業鏈協同高效、核心競爭力強的特色海洋產業集群。
專欄4.10特色海洋產業集群培育
1.深海科技產業集群。大力推動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主攻深海探測、海工裝備研發製造與檢驗檢測、海水利用、海洋環境監測及預警等技術方向,加強相關裝備與技術的自主研發、設計、製造及系統集成,提高深海科技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力爭到2025年,形成具有區域競爭力的深海科技產業集群。
2.海洋牧場產業集群。力爭到2025年,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海洋牧場產業集群,全省海洋牧場帶來的綜合產值(海洋牧場產品產值、海釣產值、休閒型海洋牧場產生的休閒旅遊產值)超過50億元。
3.港航物流產業集群。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區域國際貨櫃樞紐港建設目標,以洋浦港為重點,整合港口、航運、產業、物流等供應鏈全要素資源,做強貨櫃物流、冷鏈物流、國際糧油物流、石化物流四大專業物流品牌,打造港航物流產業集群。力爭到2025年,港航物流產業營收規模達到1500億元。
4.郵輪遊艇產業集群。圍繞郵輪旅遊試驗區、遊艇產業改革發展創新試驗區的定位,利用遊艇進口免稅、燃油免稅、船供保稅、融資租賃等政策,打造國際郵輪母港。培育遊艇上下游企業發展,支持遊艇交易、展示、租賃、設計、製造、維護、保養、駕培等產業發展。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郵輪遊艇旅遊服務為核心,包括船隊運營、郵輪遊艇配套、港口運營等在內的郵輪遊艇產業集群,產業規模突破200億元。
5.海洋油氣化工產業集群。依託東方臨港產業園,打造天然氣化工、精細化工、能源、南海資源開發裝備製造、油氣倉儲運輸於一體的油氣化工產業集群。
第五章 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
聚焦深海科技,以搭建海洋科技創新平台為重點,匯聚全球海洋創新要素,強化海洋重大關鍵技術創新,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建立開放協同高效的現代海洋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打造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增強海洋科技創新驅動力。
一、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
1.支持企業開展海洋科技創新。發揮涉海龍頭骨幹企業在集聚產業創新資源、加快產業共性技術研發、推動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等方面的帶動作用,完善“產學研用”緊密合作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企業與各類海洋科技創新平台聯合開展基礎研究。支持企業出題出資,委託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圍繞產業發展需要,主動開發和儲備原創技術。
2.激勵企業加大海洋科技研發投入。引導涉海企業建立海洋科技研發中心,實施創新優惠計畫,對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
3.培育海洋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推動海洋科技創新主體孵化器建設,加強國家級、省級海洋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形成功能專業化、形式多樣化、投資多元化、組織網路化的海洋科技創新創業孵化體系,支持重點涉海產業園區建設海洋技術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和中試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創新領軍企業,實施海洋企業創新平台倍增計畫,引進國內外知名海洋企業及研發機構,打造海洋創新型企業集群。制定海洋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條件和標準,制定實施有利於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特別優惠條款,加強政策輔導對接、諮詢服務。
4.支持組建海洋產業創新聯盟。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涉海產業園區為依託,以涉海科研院所、涉海企業為主體,打造海洋產業創新聯盟,承擔產業共性技術研發重大項目,構建創新聯合體。支持聯盟組織共建管理、科研、成果、人才四大信息平台。重點聚焦深海資源開發、海洋環境保護,聯合推動基礎研究、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推廣。對於解決共性技術問題、搭建公共服務平台的,擇優給予財政資金支持。
二、完善海洋科技創新平台體系
1.實施重大核心技術攻關。聚焦國家海洋戰略需求,發揮深海優勢,強化深海油氣礦產成藏、天然氣水合物、全球海洋變化、現代種苗、深海科學、海洋生物、海島科學等基礎科學研究。圍繞海洋地質、深海運載作業、海洋油氣資源開發、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生態修復、海洋生物資源開發、水產南繁種苗、海水淡化、海洋化學資源綜合利用、海洋能源綜合利用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謀劃一批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工程,實行“揭榜掛帥”制度。積極承接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深海空間站”運維和保障基地建設。積極參與“種業自主創新”“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藍色糧倉科技創新”等國家重點研發計畫,策劃南海科技創新重大專項。
2.建立新型海洋科研機構。聚焦“深海進入-深海探測-深海開發”,打造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培育建設熱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海南工程地質國家重點實驗室、崖州灣種子國家實驗室、深海技術實驗室,加快南海海洋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南海地質科技創新基地、深海科技創新公共平台、南山深海科考碼頭基地、深藍漁業科技創新平台等重大海洋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平台建設。大力引進一批涉海新型研究機構落地。鼓勵本地高端涉海智庫與國內外一流涉海智庫、科研院所、諮詢機構合作共建立足海南、面向東南亞、服務全球的高端海洋智庫。
3.論證建設國家級深遠海綜合試驗場。充分發揮深遠海優勢,圍繞海洋科技創新、高端海洋裝備、海洋環境觀測調查等需求,加大資金、用海、用地支持力度,論證建設功能完備、設施齊全、集科學觀測、技術裝備試驗、方法研究、模式檢驗等多種功能的國家級深遠海綜合試驗場,支撐我國深海、遠海、極地等戰略實施。爭取國家支持,高標準推進深遠海試驗場的岸基基地、專業碼頭等陸上基礎設施建設及錨系浮標、潛標、漂流浮標、試驗工程船、交通艇等配套設施布局。
4.整合涉海科技創新平台。鼓勵省內高水平涉海科技創新平台發起和牽頭國際海洋科技合作計畫,與國內外知名涉海科研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共同承擔科研任務,建設一批以海洋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工程為突破口的協同創新平台,構建“小核心+大網路”的深海科技開放協同創新平台體系。以平台共用共享為核心,以加強基礎研究和源頭創新、加快產業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為抓手,著眼於小試、中試、產業化、工程化等創新全過程,推動全省各類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分類聚集、整合歸併,構建定位清晰、功能完善、上中下游緊密銜接的海洋科技創新平台網路。
5.最佳化海洋科技研發公共服務。完善涉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管理體系。建立涉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引導激勵機制。鼓勵支持企業、研發機構等開展科學數據共享、科技文獻服務、儀器設施共用等。強化對涉海創新主體的資源條件保障、專業技術服務、行業檢測服務、技術轉移服務、創業孵化服務和管理決策支持。
專欄5.1海洋科技創新平台重大工程
1.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工程。圍繞深海資源開發、保護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謀劃一批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工程。建設“深海空間站”運維和保障基地建設,爭取“深海空間站”重大科學裝置落戶海南,積極參與“種業自主創新”“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藍色糧倉科技創新”等國家重點研發計畫。
2.海洋科研機構集聚工程。引進一批國內外海洋類創新型研發機構落戶海南,建設一批涉海技術研究院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新型創新載體,培育建設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
3.國家級海洋試驗場建設工程。發揮深遠海資源優勢,通過政府、企業合作共建等形式建設國家級深遠海綜合試驗場。
三、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成效
1.打造海洋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平台。建設一批海洋產業技術研發轉化中心、推廣中心和孵化基地,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台,打造深海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基地。鼓勵發展智力資產評估機構、海洋高技術產業投資服務機構和中小企業擔保中心等海洋科技中介機構和服務組織,構建全省統一的綜合性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利用中國(海南)國際海洋產業博覽會等平台,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與企業對接,促進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和套用。
2.構建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市場體系。依託現有的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地方交易場所,構建集技術諮詢、技術交易、成果評估與信息發布、人才技術服務、信息交流、資本運作、法律服務等於一體的全省統一、連線國內外的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支持有條件的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定向開展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省內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對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海洋科技成果,自主決定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拓展轉化渠道。支持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建設涉海技術交易中心與成果轉化示範中心。支持海南國際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常設涉海技術市場。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及產業園區建設涉海專業技術市場。支持海洋重大技術裝備、海洋重點新材料等領域的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化運營。探索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
3.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探索開展涉海技術對接、轉移服務新模式,鼓勵支持以企業技術需求為導向的調查機制和信息動態發布機制。實施培育海洋技術市場專項行動,建設一批專業市場,為技術供需雙方提供信息收集、難題發布、聯絡選擇合作對象,完善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投資融資、人才引進、政策法規等配套服務。
四、推進海洋領域專業人才集聚
1.加大海洋人才培養力度。重點扶持海南大學、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等創建世界一流海洋學科。支持涉海院校擴大涉海辦學與招生規模。加強與粵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合作,聯合開展海洋高端科技人才培養。圍繞重點領域,推動建設一批海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流動站、博士後工作站等高端人才基地。積極引進國內國際知名海洋大學來瓊辦學。積極發展海洋職業教育,提升涉海人才綜合素質。實施新型漁民科技培訓工程。
2.積極吸引海洋高端人才集聚。編制海洋經濟高端人才、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利用海南重大引才引智工程,搭建全球海洋領域人才引進、技術交流與服務平台,加大涉海重點領域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對海洋領域高端人才及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針對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作出重大科技、產品創新等成果轉換貢獻的,根據成果轉換情況進行評級獎勵。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以股權形式獎勵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以5年為期分期繳納。
3.強化各類海洋人才激勵。統籌加快涉海科研事業單位改革與勞動力市場化改革,暢通海洋科技企業、社會組織人員與涉海科研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雙向流動渠道。深化海洋科技體制改革,賦予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自主權,涉海科研經費使用方面試行“包乾制”。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完善海洋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提高骨幹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
4.強化海洋人才服務。創新服務模式,構建服務網路和機制,積極發揮“候鳥型”人才效應。構建統一開放的海洋產業人才信息服務平台,培育專業性海洋人才市場。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功能,建設東南亞地區的海洋人才集聚中心和交流中心。
第六章 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
統籌海陸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探索海洋經濟綠色發展新模式,集約高效利用海洋資源,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維護海洋生態安全,打造國家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
一、嚴格海洋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
1.編制實施陸海統籌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海南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規劃》,加快推進各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實施,構建完善的陸海統籌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劃定並落實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海岸帶建築退縮線。建立陸海統籌的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強化陸海協同的生態空間管控,構建由岸到陸、由岸到海、由近及遠的空間管控格局,實施差別化用途管制,推動形成生態、生產、生活空間的合理布局。
2.強化海岸線、海域、無居民海島保護。對海岸線實施分類保護與利用,嚴格保護自然岸線,嚴控生產岸線,對建設項目占用自然岸線實行“占用與修復平衡”制度,整治修復受損岸線,嚴控無居民海島自然海岸線開發利用。加強圍填海管控,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區範圍內全面禁止實施圍填海。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省政府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策部署提出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圍填海項目外,在我省管轄海域全面禁止填海造地。加強無居民海島保護和管理,已開發的要嚴格監管,嚴格管控新增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
3.推進節約集約用海。推進海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嚴格落實資源使用價值評估制度,管控海域資源開發強度和規模,推進海域節約集約利用。根據海洋空間資源的區位、使用類型和功能,制定價值評估技術標準,定期更新並發布沿海市(縣)域海域基準價格。科學管控建設用海空間,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探索混合產業用海供給。創新集中集約用海方式,引導海洋產業最佳化布局和集中適度規模開發,提高單位岸線和用海面積的投資強度。將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水平和生態保護要求納入出讓契約,提高用海用島生態環境成本,提高占用自然岸線等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加強用海用島事中事後監管,開展用海用島事後常態化評估。
二、完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
1.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完善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按照“一區一策”“一島一策”要求,制定差別化管理辦法與監督措施,分區分類提出海洋生態紅線區的保護目標與管理要求,強化對岸線資源的保護,加強海洋類型各類保護地建設和規範管理。推進重點區域、重要生態系統實現集中成片的面上整體保護,結合現狀海灣和流域水系分布,打造多條生態廊道,串聯陸海生態屏障,全面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海洋生態服務功能。加強海洋生態系統和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與觀測,恢復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生態系統。構建以海岸帶、海島和自然保護地為支撐的海洋生態安全格局。
2.完善“灣長制”制度體系,紮實推進美麗海灣建設。開展海域污染治理,建立“海上環衛”制度,推進海洋垃圾治理。在全省各主要港口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在港口所在地規劃建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落實灣長制,開展“一灣一策”精準治理,加快推進重點海灣污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修復受損或功能退化的砂質海灘和親水岸線,拓展公眾親海岸灘岸線。分類、分批建設“水清灘淨、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美麗海灣先行示範區。到2025年,形成美麗海灣建設、評估、宣傳長效管理制度,建設鋪前灣、後水灣、海棠灣、清瀾灣、博鰲港灣、小海潟湖、新村灣、黎安灣、龍沐灣、墩頭灣(北黎灣)、棋子灣、盈濱內灣(邊灣)等12個美麗海灣,走在全國前列。
3.推進陸海生態污染同防同治。構建“流域-河口(海灣)-近海-遠海”系統保護和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建立“納污水體-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體系。建立重點海域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對河流入海口、重點海灣、近岸海域的綜合治理與監管,全面清理非法或設定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科學合理布局沿海各市(縣)的入海排污口。建立實施“海上環衛”制度。利用南海綜合立體觀測體系提升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開展重點污染源排放、近岸海域環境、海洋生態質量等監測與評價工作,建立海洋資源環境承載力預警機制。對盜採海砂、違法傾倒、偷排污水、非法捕撈等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逐步完善疏堵結合的監管措施。
4.加大海洋生態修復整治力度。實施海洋生物養護工程,嚴格執行近海海域禁漁、伏季休漁制度,加強南海海域重要海洋生物繁殖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保護和修復。實施河口、海灣、海島、海岸帶、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保護修復東寨港、清瀾港、鐵爐港、新英灣等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文昌、瓊海、陵水、三亞等區域珊瑚礁、海草床和沿海自然岸線等,實施重要流域入海河口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持續穩妥處理全省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
5.完善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出台《海南省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完善海南海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明確各領域的補償主體、受益主體、補償程式、監管措施等,綜合運用財政、稅收和市場手段,形成獎優罰劣的海洋生態效益補償機制、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機制。
專欄6.1海洋生態修復整治重點工程
1.海洋生物養護工程。選取擁有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高生產力、生態經濟價值巨大的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和儋州、文昌、臨高等漁業產量較高的市(縣)實施海洋生物養護工程。
2.海灣整治工程。重點對鋪前灣、後水灣、海棠灣、清瀾灣、博鰲港灣、小海潟湖、新村灣、黎安灣、龍沐灣、墩頭灣(北黎灣)、棋子灣、盈濱內灣(邊灣)等海灣以及萬寧老爺海、小海,澄邁花場灣,陵水新村、黎安等潟湖進行生態環境整治與修復,逐步恢復海灣生態功能。
3.重要河口生境修復工程。實施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三大入海河口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修復受損河口生境和自然景觀。
三、推進海洋產業綠色發展
1.探索建立科學的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制度。探索構建包含GEP核算技術規範、核算統計報表制度、核算自動化平台與GEP套用體系在內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制度體系,並將GEP核算結果套用於發展規劃、部門考核、生態保護修復項目部署以及綜合決策,以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保護的協調發展。
2.推進海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最佳化調整海洋產業能耗結構,鼓勵發展低耗能、低排放的海洋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推動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節能減排政策有效銜接,倒逼海洋傳統產業向綠色化、低碳化轉型。以漁民轉產轉業推動近海養殖清退工作,鼓勵漁民“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閒漁業走”,發展工廠化養殖、深海網箱養殖和休閒漁業。推進海上船舶LNG動力改造,對滿足適改條件的海南籍現有作業船舶進行LNG動力改造,減少船舶污染排放,並同步配套建設船用LNG加注站,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推動綠色航運、綠色物流和綠色港口建設。積極發展沿海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實施節能環保智慧財產權戰略,培育節能環保裝備市場。
3.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積極扶持石化、漿紙下游產業項目和工業廢物綜合利用項目進入園區發展,增加主導產業關聯度,構建石化和海產品加工兩大產業循環生態產業鏈和廢物代謝鏈。圍繞海水養殖、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水利用、海洋化工、海洋鹽業等領域,持續開展循環利用示範。
4.推進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持續推動海口藍碳試點工作,將海口市打造成全國乃至全球具有影響力的藍碳示範區。積極開展藍碳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研究,明確海洋碳匯標準體系、增匯措施、交易規則、激勵辦法等,明確分行業、分領域碳排放配額。試點研究生態漁業、大型藻類和貝類養殖的固碳機制、增匯途徑和評估方法,建立並完善藍碳統計調查及監測體系。建設藍碳交易示範基地,利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場所開展海洋碳匯交易、抵押質押、融資租賃等業務,推進與國際碳匯交易市場的對接,打造面向東南亞國家和印太小島嶼國家的碳交易服務平台。
第七章 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
以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密切與北部灣經濟合作、促進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深度融入國際陸海新通道為重點,不斷擴大海洋經濟合作網路,推動海南海洋經濟深度融入國際國內雙循環,打造向海開放高地。
一、加強北部灣區域海洋經濟合作
1.強化區域規劃引領。推動編制並實施《北部灣區域海洋產業合作發展規劃》,推進與廣東、福建、廣西等省區合作發展海洋經濟,共同參與南海保護與開發。加強北部灣各城市在臨港產業、海洋漁業、海洋旅遊、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洋高端裝備研發與製造等領域的海洋合作。率先共建北部灣海洋旅遊城市聯盟,聯手打造海洋旅遊精品線路。
2.建設區域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區域科技項目合作機制和成果轉化平台。推進區域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治理等協調聯動,提升產業合作發展的層次和水平。推動桂粵瓊三方共建共保潔淨海灣,共同建設海洋經濟示範區、海洋科技合作區。以資本為紐帶,構建互補共享的產業協同布局體系,共同打造面向東協的開放高地。鼓勵區域內物流企業最佳化整合產業鏈,共同發展綜合物流體系,構建北部灣區域物流網路。強化海上航線聯合開發、共享,建立並完善區域港口物流合作協調機制,打造北部灣海上運輸大通道。
二、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產業對接
1.加強重點海洋產業合作。加強瓊州海峽兩岸海洋資源共同開發、海洋環境協同保護、海洋綜合管理合作,打造瓊粵海洋經濟合作核心區。依託廣東海洋產業集聚發展優勢,通過產業合作重點培育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海洋信息、海上風電、海洋生物、海洋工程裝備、天然氣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務等產業。加強海南與香港在國際航運服務、海洋金融服務、海事仲裁等海洋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強化兩地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的對接。以郵輪遊艇、海島度假為重點加強瓊澳海洋旅遊合作,共建世界海洋旅遊休閒中心。
2.建立區域協同創新體系。與大灣區共同制定區域科技創新基礎平台共享規則,率先相互開放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等試驗平台。加強區域內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橫向交流和聯繫。深化產學研合作,共建海洋協同創新平台,聯合開展涉海重大科技攻關,共同實施涉海科技創新工程。組建區域海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聯合開展產業重大共性科技攻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3.共建海洋合作示範區。重點加強海洋運輸、物流倉儲、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旅遊裝備、郵輪旅遊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提升區域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以海洋生物技術、海洋信息技術、海洋生態環保技術等為重點,與周邊省區合作共建海洋科技合作區,協同打造海洋科技創新高地。
三、服務構建藍色夥伴關係
1.深化海洋產業合作
擴大海洋旅遊合作網路。爭取中央支持海南率先與馬來西亞蘭卡威島、納閩島,菲律賓呂宋島、長灘島,新加坡,越南峴港、下龍灣、芽莊、富國島,泰國蘇梅島等地開展濱海度假、郵輪遊艇、海洋公園、海島娛樂等海洋旅遊合作。以郵輪遊艇旅遊為重點,推動構建“泛南海旅遊經濟圈”。
深化海洋漁業合作。支持省內有實力的企業到東南亞國家設立漁業(加工)基地。積極申請利用中國與東協之間合作項目的資金支持,合作建設熱帶海水水產育種繁育中心、深海網箱養殖示範基地等項目。建設跨境海洋漁業產業園,打造全產業鏈海洋漁業產業化集群。推動建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周邊國家遠洋漁業基地。
推進海洋交通運輸領域合作。加強海南與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在港口、國際中轉、運輸航線、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推進與新加坡港口全方位合作,建設區域港口聯盟。擴大國際航運市場準入,放寬航線、航路審批限制。聯合制定通關標準,推動通關檢驗檢疫互認。加快開展與新加坡航運標準、管理制度、人才培養及港口運營、航運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全面合作,提升海南航運國際化水平。
探索推進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合作。規劃建設一批以精深加工、海洋科技研發與工程設計、海工設備高端低碳製造、新興資源開發等為主題的跨境海洋產業合作園和海洋科技研發平台,實施一批國際海洋科技創新合作項目。重點開展與新加坡在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的全面合作。
2.開展海洋公共服務合作。加強與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在海上安全、海上搜救、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事管理、海洋防災減災、海上聯合執法等領域的合作,提高防範和抵禦風險能力,共同維護海上安全。建設航道水上服務區,深化與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在海運服務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加強海上安全合作機制和制度建設,在航行安全、海上救援和應急處置、船舶防污染、新能效船舶研發、海事技術交流與人員培訓等領域加強合作,共同打造南海海上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開放式的南海海上搜救合作機制,與東協國家開展海上搜救實船演練、人員交流培訓、海上搜救熱線建設等務實合作;構建空中指揮平台、水面快速反應、水下潛水打撈三位一體的救撈網路,加快推進海上應急救援基地建設。以中國-東協海洋公園生態健康合作為抓手,與周邊國家共同建設以珊瑚礁和紅樹林為代表的典型熱帶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網路。
3.深化海洋人文交流。
豐富海洋人文交流平台。用好博鰲亞洲論壇、海洋合作與治理論壇,拓展中國-東協省市長對話、南海主題分論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島嶼經濟分論壇等海南主題活動的內容和形式,爭取增設海洋產業合作議題。擴大“中國-東協海洋法律與治理高級研修班”“中國-東協海洋教育培訓中心”等項目規模,謀劃一批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在藍色經濟、海洋治理、旅遊管理、海洋科技等領域的聯合人才培養項目。
推進涉海教育、培訓、科技的合作交流。探索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國際夜校等多種方式,對東南亞各國漁民開展漁業養殖捕撈、生態環境保護、應急救援等領域的公益性培訓,打造面向東協的漁民教育培訓基地。加強海洋觀測、深海採礦、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水綜合利用等新技術的合作研究和海上勘探、調查等科技交流活動。
搭建海洋經濟產業合作展會平台。重點提升打造中國(海南)國際海洋產業博覽會,籌劃開展中國-東協海洋產業合作專場活動。
四、強化區域合作的基礎設施保障
1.暢通瓊州海峽對外通道。加快提升瓊州海峽運輸通道過海運輸能力,實現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推進陸島快速互聯互通,最優先保障湛海高鐵對外鐵路主通道建設,融入國家高速鐵路網,做好配套碼頭工程的規劃建設。整合瓊州海峽港航資源,完善瓊州海峽客滾運輸船舶定線制管理,實現港航資源“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信息、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2.推進與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海南與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基礎設施方面的密切合作,打通區域貿易流、物流、人流、信息流通道。最佳化布局航線網路,加密現有國際航線,組織開行至新加坡、越南等國家主要港口的國際航線,形成放射性、網路化、便捷化的交通網路布局。推動組建區域港口聯盟,提升海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航運服務協同水平。
第八章 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
以海洋預警預報、防災減災、海上應急救援為重點,完善海洋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精細化、數位化的立體服務網路,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能力。
一、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
1.提升海洋災害預警預報能力。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建立漫堤(灘)預警預報系統,跨部門建立“海洋-氣象-測繪地信”耦合業務模式,提升海洋災害預警預報和服務水平。建設海洋氣象與災害天氣預報開放重點實驗室、省級海洋預報台和海洋氣象災害預警中心。實施重點保障目標預警報精細化提升工程、海洋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專項工程、海洋災害感知能力建設專項工程、海洋災害預警服務專項工程。
專欄8.1海洋災害預警報能力提升工程
1.重點保障目標預警報精細化提升工程。保證沿海各縣和重點保障目標周邊至少建有1個海洋觀測站,省級海洋觀測信息傳輸率達到99%以上。風暴潮和海浪精細化預報水平顯著提高,預警報時效性提升至5-7天。加快濱海城市、重點海灣、重點工程、沿海工業園區和海上航線等精細化預警報保障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全省各地設立警戒潮位標誌物,完成重點區域預警發布式警戒潮位標誌物設立試點工作。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社會公眾覆蓋率顯著提高,滿足政府管理決策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
2.海洋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專項工程。一是全面開展沿海各縣基礎地理信息、堤防工程、沿海重點保護目標、社會經濟、人口現狀等承災體數據,氣象、潮位、波浪等致災要素和紅樹林、濱海濕地等典型生態系統等孕災要素的收集整理和補充調查,實現海洋災害風險要素數據動態管理與分析。二是加快完成海洋災害隱患排查,重點對典型承災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三是開展海洋減災能力調查評估,重點對工程防禦能力、監測預警能力、應急回響能力、備災能力、宣傳教育能力等進行評估。四是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建立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集成套用平台,實現區劃成果動態化管理。
3.海洋災害感知能力建設專項工程。開展港口水文氣象觀測設施建設;推進海南海域主要颱風路徑沿線海上觀測設施建設,實現對颱風的實時觀測及數據傳輸;推進重點海域災害防禦區風暴潮漫灘監測設施建設;推進海洋災害應急機動觀測設施建設;建立海洋觀測數據信息服務系統,形成統一開放的數據開放平台向政府、企業和公眾等進行分級共享。
4.海洋災害預警服務專項工程。強化重點港口、濱海旅遊區、重點工程等重點保障目標智慧型海洋預警報服務;開展重要航線海洋預警報服務與海上搜救應急輔助決策系統建設;建設重點防禦區風暴潮漫灘漫堤預警系統;建設基於大數據的海洋災害應急輔助決策平台。
2.提升海洋災害應急處理能力。打造涵蓋備災管理、風險評估、承災體數據、隱患排查成果和災情研判等功能的災前系統,包括災害應急處置、災情實時採集分析、會商決策、應急指揮、救援管理的災中系統,和包括災情評估與災後重建的災後系統,全面形成一體化的海洋防災減災業務平台。加強海洋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提升省、市(縣)兩級海洋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指揮能力,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海洋安全突發事件的防範處置。健全濱海石化基地、港口海洋環境風險、海上溢油和危化品泄露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設生態海堤,提升抵禦颱風、風暴潮等海洋災害能力。
3.加強避風港、避風碼頭建設。在本島規劃新建一批避風錨地,穩步推進三沙避風港建設,全面增加有效避風水域面積與漁船安全避風容量,推動防波堤改造升級,完善漁港碼頭、護岸配套設施。在西沙群島有條件的島礁建設避風碼頭及避風錨地,改建現有碼頭達到防風要求。
4.完善海洋災害管理體制。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同高效、社會參與、屬地為主”原則,完善海洋預報減災管理體制,健全涉海部門間應急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指揮調度平台,增強應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制定並細化完善省、市(縣)政府及主管部門權責清單,明確劃分主體責任,健全省、市(縣)各級海洋預報減災機構,強化海洋防災減災法規與應急預案制度建設。
二、提高海上應急救援能力
1.最佳化應急救援港口布局與後勤保障。推進海口、三亞海上救助基地升級擴建,加強海上救助力量與人才隊伍,提升船舶、通信、醫藥等裝備,提高專業應急搶險打撈綜合實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新建文昌、萬寧、八所、永興島等應急救援基地,實現瓊州海峽以海口港秀英港區為依託,瓊東海域以文昌港清瀾港區和烏場港為依託,瓊西海域以八所港羅帶河港區為依託,南部海域以三亞港南山港區、三沙永興島和烏場港為依託的海上救援救助布局。加快構建立體式、全功能、綜合性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綜合性後勤保障港口、基本生活物資和戰略物資採購、倉儲、加工和運輸物流平台。建立南海聯合應急協調中心,為南海及周邊國家海域航行船舶、漁民安全生產、安全生活提供重要保障。
2.健全海洋應急救援管理服務體系。開展海上應急能力綜合評估。加強深遠海救助打撈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套用,提升深遠海和夜航搜救能力。推進南海海上綜合救援保障體系智慧型化、信息化、科技化,實現海陸空救援保障設施全覆蓋。
第九章 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推進海洋相關產業開放,實現海洋經濟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的制度集成創新,形成有利於集聚國際國內要素、發展海洋經濟的大環境。
一、推進海洋產業高水平開放
1.擴大海洋產業向社會資本開放。
推進涉海壟斷行業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油氣、航運、海洋工程建設、涉海金融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和競爭環節分開,推動特殊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有效分離,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鼓勵支持社會資本進入;對港口、碼頭、海岸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實行PPP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明確各方權責,保障社會資本合法合理取得收益的權利。
最佳化涉海政務服務。打通涉海部門間信息壁壘,實現部門間對申請材料的標準化與互通互認。提升“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事項比例。推行代辦服務,為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等提供免費幫代辦,對重大項目積極開展全程幫代辦。著眼於海洋經濟惠企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諾誠信制度。
2.穩步擴大海洋產業對外開放。明確細化外商準入前國民待遇標準,探索在海洋漁業、海洋現代服務業及海洋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內部分行業實現要素供給、融資方式、進出口權、稅收政策、法律保護、司法救濟等一系列待遇標準平等。建立健全外資投訴機制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嚴格保護外商產權與智慧財產權。建立更加自由開放的航運制度,完善“中國洋浦港”船籍港製度,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3.加快涉海服務貿易發展。積極發展海洋旅遊設計、設備維修、涉海商務諮詢、船舶檢驗檢測等領域服務外包,培育保稅維修、融資租賃等服務貿易新增長點。促進海洋科技研發、海洋工程諮詢、海洋金融服務、海洋設施設備融資租賃等具有潛在優勢的涉海服務出口。研究設立以涉海商務服務為主體的特色海洋服務出口基地,打造涉海服務貿易集聚區。依託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探索構建不低於我國標準且與東南亞國家相銜接並互認的海產品檢驗檢疫標準,加快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商品和機構範圍。
二、推進投融資政策創新
1.創新財政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對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海洋產業以及海洋公共基礎設施、海洋重大科技專項、海洋公共服務等的支持力度,探索實施海南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示範計畫,加大對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力度。省、市(縣)各級財政根據海洋產業發展基礎與目標,制定海洋經濟發展年度投入計畫,建立海洋基礎設施和海洋公共服務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綜合運用國債、擔保、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措施,帶動社會資金投入海洋產業。圍繞海洋基礎設施、海洋旅遊、海洋交通運輸、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技等,積極申報國家相關資金支持。爭取將深海科技、海洋信息、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裝備製造等重點項目列入國家年度計畫、專項計畫。引導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和境外大企業、大財團的資金投向海洋類基礎設施、海洋旅遊業、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領域。
2.拓展投融資渠道。
分類完善投融資政策。按照競爭性項目投資、基礎性項目投資和公益性項目投資三種類型,確定各類投資項目的投資主體和投融資方式。對於市場競爭力比較強、投資效益比較好的項目,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通過商業銀行進行融資;對於投資比較大、收益相對較低的項目,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時鼓勵多方集資;對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公益性項目,主要由各級政府承擔投資主體。
支持重點涉海企業上市融資。在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港口、船舶、海洋工程等領域選擇一批骨幹企業,支持開展私募股權融資、私募債券融資和股權質押融資。加強對企業上市的輔導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和在境內外上市、發行企業債券。
加快對海洋產業的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簡化審批流程,加大對海洋漁業和海洋新興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特別是對涉海中小企業、海洋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增加對現有海洋企業的技改貸款,集中扶持海洋產業發展的主要領域和重大項目。積極爭取銀行業機構的信貸投入和國家中長期政策性貸款的支持。利用政府融資擔保體系,探索為海洋開發所需貸款提供擔保。支持在瓊金融機構開展涉海金融及“藍色經濟”創新。建立涉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為處於創業階段的海洋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建立分層次政府支持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引導金融機構採取科技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金融租賃等新型融資模式支持中小型新興產業集群發展。
3.強化海洋產業投資引導。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撬動國有資本、金融資本等各類社會資本在海南設立投資基金,支持海南海洋產業發展。支持社會資本設立服務海洋經濟的信託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鼓勵各類投資基金投資小型微型海洋科技企業。推動銀行、保險、信託、金融租賃與股投、擔保合作,組建海洋投貸聯盟。拓展涉海保險業務。
三、完善用海用島政策
1.推進海域海島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完善海域使用權人依法轉讓、抵押、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權能。探索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按照海域使用的水面、水體、海床、底土分別設立使用權。鼓勵將對近海用海密集且立體分層用海需求大的海域納入市(縣)國土空間規劃。
2.強化重點項目用海用地保障。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海洋強省建設,建立“十四五”海洋經濟重點項目庫,優先保障海洋旅遊業、海洋新興產業、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國家重大項目等用地、用海需求,將重點項目所需土地、岸線、海域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優先安排。開闢禁養區清退漁民申請深水網箱養殖用海綠色通道。
3.推進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全面實施經營性用海市場化出讓制度。實施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建立海域價值評估體系,建立海洋資源開發主體產權保護制度,切實保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海洋自然資源資產、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堅持“高效、綠色、循環、低碳”理念,嚴格用海項目準入標準,推進用海差別化供應。
第十章 組織實施
加強統籌協調與溝通合作,完善海洋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與評估機制,提高對海洋經濟發展的管理和協調能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海洋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省委省政府成立海洋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海洋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制定、綜合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重點協調解決跨區域、跨部門海洋資源開發與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軍地協調,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合理、配合協調的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負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具體事務。沿海各市(縣)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其他市(縣)根據需要建立相關工作體系。
2.健全涉海法律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完善海域使用、岸線利用、港口開發、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災害防治、海島保護等地方法規體系,形成配套完整、上下一致、協調統一的海洋綜合管理體系。加強配套制度、配套措施、實施細則和工作規程等制度的制定與檢查落實。完善標準體系,嚴格執行國家海洋污染防治、海域管理、生態保護修復、防災減災等標準,制定完善全省海洋環境監測與評級分級管理標準、涉海自然保護地分類管理標準、海洋生態補償技術標準等;積極探索完善海洋環保評價技術體系,制定行業用海面積控制技術規範。
3.創新海洋綜合執法體制。海事、海警、海岸警察、海監、漁政等涉海單位建立緊密型、常態化的海上協作執法機制,共同開展協同巡航、執法監管、海上安全預警預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工作。開展海洋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成立海洋綜合執法局,統一行使海洋執法職能。推進海上綜合執法智慧型監管,探索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等新型執法模式。待時機成熟時,在全省建立省-市(縣)垂直綜合執法體制。
二、完善規劃落實機制
1.推進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通過年度計畫分解落實主要目標和重點建設任務,實行規劃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建立規劃中期評估制度,形成有效的分類分時實施機制。制定規劃實施責任清單,建立完善政府職責事項和約束性指標落實目標責任制,健全重大項目推進機制,明確進度、明確要求、明確責任,確保各項指標、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的實施。各市(縣)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制定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計畫,細化分解各項任務及具體發展目標,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2.強化監督考核。對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重大工程等進展情況進行定期督查和通報,督促加快推進落實。健全政府與企業、公眾溝通機制,推進規劃實施信息公開。制定考核工作細則,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將海洋經濟發展納入各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扶持資金撥付的重要內容,全面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3.健全海洋經濟統計與監測體系。加強海洋經濟統計調查核算工作,建立健全海洋經濟統計制度,暢通海洋經濟數據採集渠道,建立完善涉海企業直報系統,健全省、市(縣)兩級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體系,加快完善市(縣)海洋生產總值核算、涉海產業監測和海洋經濟運行評估機制,健全數據管理、發布、共享機制
三、強化海洋意識
1.推動海洋意識大眾傳播。樹立陸海統籌理念,從根本上轉變以陸看海、以陸定海的傳統觀念,轉變傳統海洋產業思維,確立多層次、大空間、海陸資源綜合利用的現代海洋經濟發展意識。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國內外主流媒體,深入宣傳海洋重大政策法規和規劃、重要科技成果、重要會議活動、重點項目以及極地考察、載人深潛、大洋調查等海上活動,及時報導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強省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效,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等,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強省建設的積極性。依託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創新海洋活動類型,創建具有海南特色的海洋主題宣傳品牌。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家等專題培訓,提升經略海洋的能力。
2.增強海洋基礎知識教育。把增強全民海洋意識納入全省各級政府宣傳思想教育工作體系和精神文明建設體系,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統籌協調機制,完善海洋宣傳教育機構。持續推進海洋知識“進教材、進課堂、進校園”,加強海洋基礎知識教育。加強公民海洋意識社會教育,開展“海洋大講堂”“海洋專題報告會”“海洋公開課”。依託涉海機構、媒體、社會組織,健全海洋意識公眾參與機制,建設海洋意識公眾參與平台,提升全社會親海活動服務品質,形成親海、愛海、強海的社會氛圍。
3.完善海洋文化公共服務體系。增加海洋文化公共服務投入,有關部門在各類海洋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鼓勵各類公益性社會機構、行業協會、青年志願者組織積極投入和參與海洋意識宣傳教育和文化建設活動。定期開展海洋意識宣教骨幹業務培訓交流,大力培養創新和經營複合型海洋文化人才。用好博鰲亞洲論壇,精心設計策劃議題,拓展海洋文化交流的內涵和空間。加強與國際上有影響的海洋文化科學研究機構、國際組織、專家學者的交流與合作。
一軸一核兩組團是指:海洋經濟產業創新發展軸、中心發展核、長流組團、江東組團。
“五個一”休閒漁業建設品牌工程,即創建認定一批全國精品休閒漁業示範基地(休閒漁業主題公園),創建一批海釣賽事基地,創建一批休閒漁業小鎮和美麗漁村,創建一批有影響力的賽事節慶活動,投放一批清潔能源休閒漁船。
“一環兩核四方”的遊艇碼頭布局,即以海口、三亞為兩個核心,東部區域以瓊海博鰲為中心,西部區域以儋州、八所為主,並在文昌、萬寧石梅灣神州半島、樂東龍沐灣、昌江棋子灣和臨高角等地環島多點布局遊艇碼頭。

政策解讀

海洋是海南區位優勢和戰略地位的主要依託,是融入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資源,是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科學編制《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加快培育壯大海洋經濟,拓展海南經濟發展藍色空間,對服務海洋強國戰略、推動自由貿易港建設及實現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組織編制了《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編制情況說明如下。
一、《規劃》編制情況
2020年7月,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啟動了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一是紮實開展前期調研。通過實地調研,查閱資料等方式,系統梳理海洋強國指導思想、其他沿海省份海洋經濟發展現狀及經驗做法,為《規劃》戰略定位、目標體系和發展任務的設計提供導向及參考。同時,形成包括海洋強省戰略研究、南海形勢與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研究等專題成果,為規劃編制提供有力支撐。二是廣泛徵求意見。形成《規劃》(初稿)後,分別於2021年1月-3月多批次組織召開專家座談會、企業家座談會、涉海單位座談會等,並先後兩次通過發函等形式,廣泛徵求相關部門、沿海市縣、涉海企業、專家意見和建議。三是做好規劃銜接。編制過程中,牢牢把握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的相關要求,並與省國土空間、海岸帶保護與利用、海洋牧場、漁港建設、旅遊文化、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創新、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專項規划進行充分銜接。四是組織專家評審。2月7日,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組織召開《海南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專家評審會。評審會議審議了《規劃》文本,專家組一致同意《規劃》通過評審。五是層層把關修改完善。廳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完善規劃。王斌副省長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於1月18日、3月2日先後兩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就規劃主題、基本框架、修改重點等提出了明確意見,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根據專題會議精神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上報省政府的送審稿。
二、《規劃》的總體考慮和主要內容
《規劃》起草的總體考慮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關於海洋工作的重要論述、中央12號檔案、中央8號檔案精神,對標對表黨中央和省委“十四五”規劃建議和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把握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現狀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求,依託海南“深遠海”優勢與特色,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自由貿易港建設,切實履行好黨中央賦予的重要使命,為拓展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空間、建設海洋強國做出更大貢獻。《規劃》包括十部分內容,分別為:特定背景、總體要求、最佳化藍色經濟空間布局、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組織實施等,約4萬字。
1.特定背景。分析了“十四五”時期海南海洋經濟發展面臨的新機遇、新挑戰;總結了“十三五”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主要進展;分析了“十四五”時期海南海洋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
2.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明確提出2035年遠景目標和“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到2025年,海洋經濟規模大幅提升,海洋生產總值達3000億元,海洋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初步構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不斷提高,海洋合作網路不斷擴大,並提出了具體的發展指標。
3.最佳化藍色經濟空間布局。堅持陸海統籌,實現空間布局與發展功能相統一、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全省統籌與市縣差異化發展相銜接,構建“南北互動、兩翼崛起、深海拓展、島礁保護”的藍色經濟空間布局。
4.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用足用好自由貿易港政策,吸引資本和創新要素向海洋產業集聚,最佳化升級海洋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促進海洋產業集群化發展,構建結構合理、相互協同、競爭力較強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5.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聚焦深海科技,以搭建海洋科技創新平台為重點,匯聚全球海洋創新要素,強化海洋重大關鍵技術創新,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建立開放協同高效的現代海洋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打造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增強海洋科技創新驅動力。一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二是完善海洋科技創新平台體系。三是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四是推進海洋領域專業人才集聚。
6.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統籌海陸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探索海洋經濟綠色發展新模式,集約高效利用海洋資源,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維護海洋生態安全,打造國家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一是嚴格海洋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二是完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三是推進海洋產業綠色發展。
7.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以加強與東南亞國家交流合作、密切與北部灣經濟合作、促進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深度融入國際陸海新通道為重點,不斷擴大海洋經濟合作網路,推動海南海洋經濟深度融入國際國內雙循環。一是加強北部灣區域海洋經濟合作。二是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產業對接。三是服務構建藍色夥伴關係。四是強化區域合作的基礎設施保障。
8.提升海洋服務保障能力。以海洋預警預報、防災減災、海上應急救援為重點,完善海洋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精細化、數位化的立體服務網路,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能力。一是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二是提高海上應急救援能力。
9.完善海洋經濟發展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推進海洋相關產業開放,實現海洋經濟重點領域與關鍵環節的制度集成創新,形成有利於集聚國際國內要素、發展海洋經濟的大環境。一是推進海洋產業高水平開放。二是推進投融資政策創新。三是完善用海用島政策。
10.組織實施。加強統籌協調與溝通合作,完善海洋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與評估機制,提高對海洋經濟發展的管理和協調能力。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完善規劃落實機制,包括推進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強化監督考核、健全海洋經濟統計與監測體系。三是強化海洋意識。
三、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1.關於服務國家戰略。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認真梳理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中央12號檔案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等重要檔案中的涉海內容,從深度融入海洋強國、“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發展等重大戰略,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大局出發,將這些任務要求一一落在《規劃》中。
2.關於突出深海特色。南海是中國深海的主體,海南海洋經濟發展的最大特色是“深遠海”。為此,《規劃》立足海南獨一無二的深海資源優勢,聚焦做大“深海”文章,以提升“深海進入-深海探測-深海開發”能力為目標,就深海資源開發利用、深海科技創新等提出相關任務。
3.關於構建特色產業體系。依託海南區位優勢和自由貿易港政策紅利,吸引資本和創新要素向海洋產業集聚,著力打造海洋旅遊、現代海洋服務業等千億級產業集群,重點培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結構合理、相互協同、競爭力較強的特色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4.關於發展指標預測。“十四五”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打基礎、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關鍵時期。海南海洋經濟發展要立足當前,著眼於中長期,與海南自由貿易港階段目標要求保持一致。為此,以自然資源部反饋的海南省2020年海洋生產總值1536億(初步核算數)為基準,以實現2025年海南海洋經濟規模翻番為目標,對2025年海南海洋經濟發展指標進行預測,爭取到2025年海洋生產總值達到3000億元。實現這一目標,2020-2025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速預計為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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