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屏山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屏山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屏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山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屏山縣金沙江大道西道139號行政中心2號樓505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發展規劃、貫徹實施意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事業產業發展,加強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市場行銷工作。組織參加省內外的重大旅遊促銷活動。
(三)組織推動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組織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參加省內外大型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展會活動。組織大型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開展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省內外交流合作、市場推廣和“走出去”工作。制定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監督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七)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藝術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九)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申報,負責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指導全縣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外事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查職責。
(十一)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三)統籌全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 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生產安全、內容安全、廣播電視播出安全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投資促進、統計等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領域體制與機制改革,發展壯大文化產業,鞏固旅遊支柱性產業地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史志編纂、國有資產管理、人事和機構編制、財務等工作。承擔法治建設、信訪維穩、應急管理、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文廣股。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發展規劃、貫徹實施意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推進旅遊和文化廣播電視產業融合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活動,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播電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實施全縣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市場。
(三)旅遊股。擬訂全縣旅遊服務管理和旅遊發展規劃、貫徹實施意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旅遊市場行銷工作,組織參加省內外的重大旅遊促銷活動。推進旅遊和文化廣播電視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域旅遊。指導管理全縣旅遊活動。負責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實施全縣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對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旅遊市場。
機關黨委。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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