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攀枝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文化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海射應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與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事業,推動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作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及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和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欠設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七)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旅遊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八)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監督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推進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九)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內容進行管理。負責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三網”融合。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電視體系建設。
(十)承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良肯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協調推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習閥牛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功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甩祖囑戒。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遊目的地、打造區域文化高地。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市文物局承擔的行政職責,交由市文廣旅局承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歡立煉、信訪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求囑迎章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三)規劃與資源開發科。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推進全域旅遊。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指導全市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負責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和鄉村旅遊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
(四)產業發展科。牽頭開展國際陽光康養旅遊目的地建設。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融合發展,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推動實施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推進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統計工作。牽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新業態工作。
(五)文化藝術科。牽頭開展區域文化高地打造工作。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文化遺產保護科。牽頭推動“三線”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遺產、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負責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負責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承辦國家、省級、市級文化遺產代表項目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目錄。指導、檢查全市各類文物的安全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項目的相關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門打擊盜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
(七)廣電事業發展科。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規劃。擬訂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負責制定廣播電視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監督落實。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及技術保障工作。指導、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八)傳媒機構與網路視聽管理科。承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協調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普法宣傳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負責電視劇創作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牽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信息化、智慧化等工作。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監督管理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
(九)市場管理科(安全監管科)。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行業標準化工作。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星級飯店的申報、評定、覆核等工作。推動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
(十)交流合作科(港澳台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開拓國際、國內文化和旅遊市場規劃。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形象和產品宣傳推廣。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新聞發布工作。
(十一)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核算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審計工作。
(十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和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等職業資格相關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三)黨委辦公室(統戰科)。承擔局黨委具體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統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工作。牽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攀枝花市博物館)
攀枝花市廣播電視台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
攀枝花市圖書館
攀枝花市文物局
攀枝花市文藝創評室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攀枝花市文化館

現任領導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李福惠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三)規劃與資源開發科。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推進全域旅遊。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指導全市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負責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和鄉村旅遊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
(四)產業發展科。牽頭開展國際陽光康養旅遊目的地建設。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融合發展,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推動實施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推進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統計工作。牽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新業態工作。
(五)文化藝術科。牽頭開展區域文化高地打造工作。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文化遺產保護科。牽頭推動“三線”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遺產、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負責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負責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承辦國家、省級、市級文化遺產代表項目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目錄。指導、檢查全市各類文物的安全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項目的相關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門打擊盜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
(七)廣電事業發展科。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規劃。擬訂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負責制定廣播電視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監督落實。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及技術保障工作。指導、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八)傳媒機構與網路視聽管理科。承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協調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普法宣傳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負責電視劇創作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牽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信息化、智慧化等工作。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監督管理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
(九)市場管理科(安全監管科)。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行業標準化工作。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星級飯店的申報、評定、覆核等工作。推動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
(十)交流合作科(港澳台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開拓國際、國內文化和旅遊市場規劃。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形象和產品宣傳推廣。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新聞發布工作。
(十一)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核算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審計工作。
(十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和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等職業資格相關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三)黨委辦公室(統戰科)。承擔局黨委具體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統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工作。牽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攀枝花市博物館)
攀枝花市廣播電視台
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
攀枝花市圖書館
攀枝花市文物局
攀枝花市文藝創評室
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攀枝花市文化館

現任領導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李福惠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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