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南充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南充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南充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南充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充市
  • 現任領導:趙秀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旅遊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旅遊發展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對全市旅遊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旅遊專項規劃、旅遊跨區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對全市旅遊發展規划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三)組織指導旅遊資源的普查、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全市旅遊統計、旅遊經濟運行分析研究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旅遊平安創建、旅遊信訪維穩等工作,打造旅遊精品,建設休閒度假旅遊目的地。
(五)擬訂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南充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宣傳促銷活動,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指導涉外旅遊和涉港澳台旅遊工作。
(六)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審核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和導遊從業人員資格。
(七)組織實施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旅遊飯店、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監督檢查。按規定負責全市旅遊飯店、風景區(點)、旅行社等級評定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負責全市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指導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的規劃和開發及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建設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統籌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機關安全、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扶貧、信訪、綜治維穩、政務公開、食堂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統籌機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接市委市政府績效考核,承擔重要事項督查督辦。負責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和本系統網路輿情引導處置工作。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審批審計科)。組織起草相關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政策解讀,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公文的合法性審核。統籌本系統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推動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本系統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指導各縣(市、區)相關領域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和相關業務審核。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府採購監督工作。
(三)規劃指導科。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地方制定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規劃。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負責旅遊規劃資質管理和等級評定。
(四)藝術科。管理全市文學藝術,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配合推動國有院團改革。
(五)公共服務科。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民眾文化活動、項目的推選和參演參展工作。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標識標牌建設。推動“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推動全市文化和旅遊志願者服務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社會團體工作。統籌、協調行業扶貧工作。
(六)廣播電視科。承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協調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普法宣傳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市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電視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監管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擬訂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廣播“村村響”、電視“戶戶通”、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等重大工程,承擔廣播電視行業扶貧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和技術質量管理,指導科技成果套用轉化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的調度、指揮、管理和全市各級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處理。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七)文物保護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協調、指導全市文物保護與利用工作。參與起草文物和博物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督促檢查。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市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名人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推動全市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協調、指導、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及裝備技術提升。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博物館領域交流合作。承擔文物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全市文物考古工作和項目計畫及相關資質資格的申報工作。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協調推動大遺址保護展示。負責文物統計工作。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編制及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八)資源開發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等各類旅遊發展,助推鄉村文化振興工作。協助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創意產品開發和商品品牌提升。指導文化旅遊特色小鎮建設評選工作。
(九)產業發展科。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廣播電視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文化和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負責文化企業和旅遊企業品牌建設。統籌協調旅遊經濟運行季度和年度分析工作。負責數位化文化產業創新發展。負責推動文化和旅遊新業態(包括工業旅遊、低空旅遊、健康旅遊、研學旅遊等)發展。負責招商引資和民生工程的統籌協調與對接。協助做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統計工作。
(十)市場管理科(安全監管科)。對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星級賓館、主題酒店等等級評定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系統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明旅遊工作。
(十一)宣傳推廣科。負責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負責、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區域交流合作。負責新聞發布和媒體聯絡工作。統籌協調全市重大文化旅遊節會活動。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及相關事務。負責文化和旅遊交流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旅遊市場推廣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賬務管理工作。統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的設施建設。負責文化統計工作,統籌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統計工作。
(十三)人事科。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旅遊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承擔相關領域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承辦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從業人員相關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工作。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指導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趙秀清:負責局黨組全面工作和黨的建設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蘭 海:分工負責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民眾文化活動開展、統籌文化行業扶貧、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行業職業教育、行業培訓、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備案、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科、人事科、市圖書館、市文化館。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鴻濱:分工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全域旅遊、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管理文學藝術和重大文藝活動等工作。分管規劃指導科、藝術科、市文藝創作研究中心、市演藝集團公司及其歌舞劇院分公司、雜技團分公司、大木偶劇院分公司、川劇團分公司。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 亮:分工負責產業政策、產業項目建設、旅遊經濟運行分析、招商引資、民生工程、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行銷體系建設等工作。分管產業發展科、宣傳推廣科、市旅遊服務中心,聯繫市旅遊協會。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 禕:分工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應急廣播、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廣播電視宣傳和公共服務、傳媒機構管理、機關財務、政府採購等工作。分管廣播電視科、財務科、市廣播電視台,聯繫省廣電網路南充分公司。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繼康:分工負責文物保護與利用、編制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市博物館籌建和布展等工作。分管文物保護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市文物保護中心。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靈芝:分工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資源利用與保護、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鄉村文化振興、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系統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資源開發科、市場管理科(安全監管科)、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市旅遊執法支隊。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賈理龍:分工負責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專題研究、依法治市、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機關和直屬單位審計和監督政府採購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審批審計科)。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謝勝東:分工負責綜合文稿、機要保密、綜治維穩、督查督辦、機關後勤保障、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統一戰線、機關黨建和群團(含工、青、婦)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工會、機關團委、機關婦委會。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對外開放、信訪維穩等工作。
調研員 蔣小華:協助蘭海同志和羅鴻濱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周阿濤:協助劉禕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楊 靜:協助趙亮同志和張靈芝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張繼峰:協助謝勝東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譚正帥:協助唐繼康同志和賈理龍同志工作。
同時局班子成員實行工作缺位互為AB角制度。互為AB角的領導同志,其中一位外出或離崗時,由另一位代為處理分管工作。蘭海同志與羅鴻濱同志互為AB角;趙亮同志與張靈芝同志互為AB角;劉禕同志與謝勝東同志互為AB角;唐繼康同志與賈理龍同志互為AB角。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突出貢獻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
2020年12月,在四川省“廁所革命”三年行動中獲得“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4月28日,入選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公示名單。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3年8月,2022年度“安逸四川”文旅宣傳優秀作品評選活動優秀組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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