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旅遊業和文物保護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
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高坪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和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發掘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宣傳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組織管理基本建設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物和博物館領域裝備技術提升。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統籌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和“引進來”工作。
十三、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區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
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文廣旅局的區委、區政府
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為目標,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全面激發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活力,加強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對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監管。協調推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協調推進
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2.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深化文物體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護展示,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加強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
3.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區文物管理所不再承擔文物保護管理相關行政職能,交由區文廣旅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民眾文化等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
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承擔文化和旅遊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結對幫扶、安全保衛、安全維穩、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雙擁、信訪、防邪和史志編纂等機關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辦理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參與制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監督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項目建設、維護的資金使用。承擔區本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承擔公文的合法性審核。統籌本系統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推動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本系統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旅行社設立核准和相關業務審核。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統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重點及基層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的設施建設。負責文化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統計工作。承辦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從業人員相關工作。
文化藝術股(推廣合作股)
管理文學藝術,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文藝社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重大文化旅遊活動,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化節慶活動。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區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民眾文化活動、項目的推選和參演參展工作。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標識標牌建設。推動“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志願者服務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社會團體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指導旅遊線路的規劃。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承擔文化和旅遊招商工作。協調開展國內文化和旅遊區域交流合作。承擔區本級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管理對外及對港澳台大型文化和旅遊交流推廣活動。
廣播電視股
承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協調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普法宣傳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區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電視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監管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擬訂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廣播“村村響”、電視“戶戶通”、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等重大工程,承擔廣播電視行業扶貧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和技術質量管理,指導科技成果套用轉化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的調度、指揮、管理和全區各級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處理。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產業發展股(非遺與文保股)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創意產品開發和商品品牌提升。指導文化旅遊特色小鎮建設評選工作。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以及保護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指導全區文物保護與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區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名人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文物安全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協調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民間珍貴文物搶救、文物徵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及裝備技術提升。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博物館領域交流合作。承擔文物對外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協調全區文物考古工作和項目計畫及相關資質資格的申報工作。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及其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文化和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負責文化企業和旅遊企業品牌建設。統籌協調旅遊經濟運行季度分析工作。負責數位化文化產業創新發展。負責推動文化和旅遊新業態(包括工業旅遊、低空旅遊、健康旅遊、研學旅遊等)發展。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評價和信息發布。負責旅遊規劃資質管理和等級評定。推進全域旅遊。負責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規劃。負責旅遊統計工作。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重大設施規劃,推動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的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行業技術標準。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星級賓館、主題酒店等等級評定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指導、監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和技術質量管理,指導科技成果套用轉化工作。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
政府採購監督工作。
高坪區文化館
南充市文化館成立於1979年,原名南充地區文化館, 1983年南充地區文化館更名為南充地區民眾藝術館,1994年1月15日,南充地區藝術館更名為南充市民眾藝術館,與南充市文物保護管理所為兩塊牌子,一套人員。2003年4月25日,南市編辦發[2003]10號同意南充市民眾藝術館更名為南充市文化館。南充市文化館屬國家設立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業機構,現有辦公室、音樂部、戲曲舞蹈部、非遺工作部、書畫創作、文學創作等部室,在編職工20人,擔負著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和輔導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培訓業餘文藝骨幹,調查研究民眾文化活動,挖掘收集整理民族民間藝術等重要任務,既是民眾文化活動的場所,同時也是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視窗和陣地。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群文工作,著力抓好全市群文培訓、輔導、宣傳教育及組織活動工作,為活躍一方,提升南充市民群文活動品味、豐富群文活動內容發揮了重要的龍頭與陣地作用,取得了驕人的成績,深受市民的好評,屢次受到市委、政府表彰。近年來,南充市文化館在建設川東北區域文化強市的征程中,在強力抓好主旋律活動和陣地活動的同時,大步拓展延伸群文工作覆蓋面,奮力提升群文活動水平,成功打造“嘉陵春江鬧元宵”“濱江群藝大舞台”等群文活動品牌,盛大推廣我市首支川北民俗健身舞,成功輔助川北燈戲藝術節、嘉陵江合唱藝術節舉辦,南充新的群文架構逐步呈現,群文工作新局面大氣初成,目前全館人員在班子的帶領下,信心百倍,朝著更高、更遠的目標昂首闊步。
圖書館
高坪區圖書館(原四川省南充縣圖書館)成立於1977年1月。館舍於1978年9月18日正式動工興建,1980年1月竣工,占地面積983平方米,建築面積660平方米,建築總投資9萬元。現位於南充市高坪區鶴鳴東路30號,1981年1月15日開館服務。主要職責和任務是:圖書資料借閱、保存、整理、采編、文化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等。
高坪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一、查處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體育市場、藝術品、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二、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農村小片電視網、擅自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公共場所視聽播放載體違規行為以及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等行為。
三、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
四、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
五、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六、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文化廣播影視體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高坪區文管所
文物管理所的宗旨是收藏展覽文物,弘揚民族文化。主要從事全區地面及地下文物的保護徵集、考古發掘、鑑定保管、展覽修復及維修,以及文物和相關資料的研究。
領導分工
明 剛 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文廣旅局黨組全面工作,主持文廣旅局、文物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政全面工作。
陳金鐘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綜合文稿、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提案議案、全面深化改革、督查督辦、財務、人事、統計、機關後勤保障、國有資產、意識形態、機關黨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應急廣播等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黨群辦、廣播電視股、人事財務股、機關黨委。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符高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藝術、文化民生工程、重大文藝活動、民眾文化活動開展、非遺、鄉村振興、農民工服務、工會等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社會團體工作。分管文化藝術股、圖書館、美術館、機關工會。聯繫文化館。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何 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管理、全域旅遊、產業政策、產業項目建設、旅遊民生工程、文物保護與利用、縣域經濟工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府採購等相關工作。分管規劃指導和資源開發股、產業股、推廣合作股。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陽章凡 黨組成員、文化館長
主持文化館全面工作。負責文化館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張 超 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部門幫扶工作、三農工作、河長制、平安建設、信訪、綜治、維穩、防邪、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雙擁、統一戰線(民宗)、老幹部、婦女、青年、兒童等相關工作,協助何躍同志分管旅遊和文保工作,協助符高飛同志分管非遺工作。分管文保與非遺股、文保中心、機關婦委會。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李開鵬 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分工負責衛生健康工作(含城管愛衛、防艾、傳染病防治)、民營經濟、“放管服”改革、依法治理(依法治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掃黑除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掃黃打非”、禁毒、食品藥品安全、文旅市場衛生健康、旅遊市場質量管理、系統安全生產、文化市場執法。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日常工作,分管市場管理股。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信訪維穩等工作。
辦公地址
南充市高坪區青松路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