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於2019年2月正式掛牌成立,由原遂寧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遂寧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合併組建而成,並掛遂寧市文物局牌子。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遂寧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河東新區東升路7號環島商務中心1號樓3樓 
  • 領導機構:遂寧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相關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事業(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負責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路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旅行社和導遊管理工作。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大案要案、跨區域案件的查處,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對外及對港溪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對外及對港溪台交流活動,推動遂寧文化旅遊品牌建設。
(十二)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和創作導向。
(十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組織實施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四)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參與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五)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
(十六)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負責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統籌推進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傳承,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加強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加強廣播電視與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提升文化產業、旅遊業在遂寧產業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作用,增強遂寧文化軟實力,加快建設文化旅遊強市。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市文物管理局不再承擔文物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責,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承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文電、會務、信息、督查、調研、機要、檔案、保密、史志編纂、績效管理、綜合統計、政務協調、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化、後勤服務等機關行政工作;
2.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基本建設項目、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文化設施建設;
3.負責應急值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維穩、防邪、信訪等工作;
4.組織起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
5.研究擬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工作;
6.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7.負責對外及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事宜;
8.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會務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黨委辦公室
1.協助局黨委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2.協助局黨委抓好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隊伍建設;
3.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4.負責宣傳思想、精神文明、群團、統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聯繫點、退休人員、計畫生育等工作;
5.負責局黨委會會務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7.協助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相關工作。
(三)人事科
1.負責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培訓、管理工作;
2.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國家公職人員考核獎懲、人事檔案、人事統計工作;
3.負責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職(執)業資格管理、職業技能鑑定、職稱評審以及評比表彰等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公共文化科
1.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村村響、應急廣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益電影放映、書屋工程和閱報欄(屏)、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等公共服務重大公益項目建設;
2.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及民眾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文化活動室的事業發展,指導古籍保護工作;
3.負責廣播電視科技、頻道頻率和功率技術參數、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的規劃建設,承擔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融合,組織處理各級廣電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
4.監督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落地、接收和傳輸;
5.負責船山坡廣播電視發射台的運行和管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藝術科
1.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扶持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和扶持文藝院團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2.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展演、展覽、送文化下基層以及其它重大文藝活動的開展;
3.指導、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4.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組織協調、監督實施藝術考級工作,負責藝術院校共建工作;
5.負責文化藝術隊伍建設和相關統計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傳媒機構管理科
1.監督管理報紙(報社)、期刊(刊社)的出版活動,組織 對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的監管;
2.監督管理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 播電視節目傳送機構、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等機構和業務及其播出內容,監督管理廣播電台、電視台台標變更事宜,規範廣播電視播出傳播秩序;
3.監督管理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 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4.指導、協調和監管廣播電視宣傳、播出等重大事項,指導、 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和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影視卡通片、網路動漫節目的製作和播出,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創新創優,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具體指導市廣播電視台的重大宣傳工作;
5.組織對市內新聞媒體出版、播出的內容進行審讀、監聽監看和輿情分析工作,監督管理設在我市的新聞單位分支機構和記者站,負責新聞記者證的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新聞、廣播電視播出違法違規活動;
6.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7.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
8.負責新聞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文化產業科
1.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落實文化產業發展經濟政策,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3.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規劃的擬定實施及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工作;
4.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貿易與合作工作;
5.負責文化產業招商引資工作;
6.負責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7.指導管理經營性文化行業協會;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文化遺產科
1.擬訂全市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資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地面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
3.建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指導全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開發、普查、發掘、培訓、評估、監督等工作;
4.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的業務工作和全市歷史文化、特色文化保護區工作;
5.推進文化遺產對外交流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出版著作權科(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1.擬訂出版、發行、印刷複製業發展規劃和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承擔圖書、音像、電子、網路及數字出版單位、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網路及數字出版物的內容和質量及網路文學、手機書刊與文學業務進行監管,負責動漫、網路遊戲出版環節的監管,承擔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
3.負責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4.負責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5.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
6.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市場管理科(行政許可科、市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1.對文化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進行監督管理,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辦行政許可事項,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管,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
3.指導、協調、監督文化綜合執法;
4.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
5.承擔全市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魏毅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陳立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胡亮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馮燕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鄧正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楊前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唐鈺璽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總規劃師:楊華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單位,並予以通報表揚。同年7月,獲評為“遂寧市雙擁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被中共遂寧市委、遂寧市人民政府評為“遂寧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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