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榮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位於四川省自貢市榮縣體育場路中段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自貢市榮縣體育場路中段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現任領導,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工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工作政策措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文物和博物館事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監督全縣重點文化、文物文博、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地方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推進文化、文物、博物館、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文化創意產業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
(八)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統籌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領域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十二)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系統和行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三)監督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宣傳,社會文物管理和考古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地質公園、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工作。
(十四)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和發展。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監管。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五)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2.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深化文物體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護展示,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
3.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遊競爭力。
4.協調推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強化廣播電視民營機構的監管。加強全縣廣播電視領域機制體制改革,提高廣播電視服務質量和水平。
5.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十九)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化廣電旅遊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督審計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社會治理、武裝、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維穩、綜治、禁毒、防艾、環保、應急、統計、後勤保障及政務協調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規劃和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各股室和所屬事業單位有關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年度考核、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辦理“三會”提案工作;協助各股室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人員隊伍建設。
(二)文化股
負責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藝術事業、民眾文化工作;擬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文化單位業務建設和改革,鼓勵和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進各門類藝術生產共同發展,對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性藝術、文化比賽、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整理、保護、研究和非經營性重大文化藝術、文化活動,負責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創意開發。指導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以及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網路化、現代化。貫徹國家文物保護政策、法規,制定縣文物保護及文博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物古蹟保護和優秀民間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社會文物管理和考古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負責文化領域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文物人才隊伍建設。
(三)廣電管理股
指導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監督檢查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動產業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組織、指導、協調、配合廣播電視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承擔廣播電視領域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推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
(四)旅遊股
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措施,監督執行全縣旅遊業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推進旅遊領域體制與機制改革。擬訂全縣旅遊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計畫並監督實施;推進全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開展全縣旅遊數據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指導全縣旅遊資源的調查研究、保護與開發;組織開展旅遊標準化評定工作;推進全縣旅遊品牌創建、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組織開展各類旅遊節慶活動;協調促進旅遊業態培育、旅遊商品開發和旅遊消費;推進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完成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產業發展股
擬定全縣文旅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文旅產業扶持政策,推進文旅產業發展,促進文旅產業融合;推進文化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和對外文化貿易、交流與合作;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的重大項目推進和投融資建設;負責推進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系統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對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全縣文旅產業統計工作;完成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榮縣旭陽鎮體育場路中段6號(二樓)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張麗萍: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持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刃:負責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及規劃、財務、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對上爭取、資產管理等工作;分管文化股;聯繫縣文化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文化遺產研究保護中心、縣各文藝社團。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付如偉:負責旅遊行業發展規劃、旅遊市場開發、旅遊標準化評定、旅遊資源開發保護利用、旅遊品牌創建、旅遊整體形象宣傳等工作,分管旅遊股;聯繫縣文旅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縣大佛文化旅遊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鄒玉龍:主持機關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宣傳思想(含意識形態)、紀檢監察、統戰、精神文明、群團、國家安全、深化改革、社會治理、“三創聯動”、武裝、民政、對口幫扶、教育科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內部審計、效能建設、殘聯、民生工作、後勤保障、機關節能、機要保密、檔案管理、黨務政務公開、議案提案辦理、督查督辦、局機關政府採購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總規劃師 唐菁琳:負責文化旅遊規劃及產業發展、投資促進、鄉村振興、雙城經濟圈、服務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統計、工程招投標等工作,分管產業發展股。
黨組成員、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劉紅濤:負責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日常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管理、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依法治縣、政法、綜治信訪維穩(防邪、掃黑除惡、反恐等)、禁毒、環境保護、衛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等)、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等工作;分管廣電股;聯繫中國廣電網路四川榮縣分公司、縣文化產業者協會。
黨組成員、文旅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林菊英:主持文旅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全面工作。

下屬機構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和行業規範。為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提供服務。承擔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擔收集、整理、保藏、研究各類文化、文獻、美術資源,開展免費開放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文化活動、展演、展覽和文藝創作。承擔對基層文化場所、社會文化機構、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的指導工作。開展文化事業發展業務培訓、優秀人才培養和交流活動。承擔社會文化組織管理和藝術職業資格等級考試的事務性工作。提供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完成縣文廣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旅產業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和行業規範。承擔全縣文旅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文旅產業統計和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等工作。承擔文旅產業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融資建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文旅業態培育、促進文旅消費和旅遊標準化評定等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文旅商品研發和行銷、品牌創建、整體形象宣傳、節慶活動、人才隊伍培訓、對外交流合作及市場推廣等服務工作。承擔全縣旅遊景區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吳玉章陳列館館藏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收集、整理、陳列和研究吳玉章各時期的文物資料等工作。完成縣文廣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和行業規範。為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提供服務。承擔全縣文物考古、安全保護與利用等工作。承擔全縣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管理等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收集、整理、研究、傳承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承擔博物館建設和服務工作。承擔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對外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文化遺產出入境有關工作。完成縣文廣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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