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工作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本縣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體育、旅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體制改革,推動多元化文體廣電旅遊服務體系建設。
(三)指導、協調文體廣電旅遊產業發展,推動體育、廣播電視標準化建設,執行相關技術標準;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四)管理全縣文學、藝術、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各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活動。
(五)推進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水平,規劃、引導公共文化體育旅遊產品生產;指導和監督重點文化、體育、旅遊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體育旅遊設施建設。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引導非遺產業發展。
(七)擬訂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文化藝術經營活動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監管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培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對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體育、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規行為,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查辦文化市場違法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擬訂文化、體育、旅遊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文化、體育、旅遊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四)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體育、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全縣性文化社團成立、變更、註銷的審查工作;承擔文化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藝表演團體的設立、變更工作;承擔三級裁判員、三級運動員、縣級健身氣功活動及設定站點的審批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
(十五)擬訂縣廣播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規章,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推進廣播電視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有線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負責無線廣播電視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的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七)擬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縣重大廣播電視活動。
(十八)負責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對從事廣播電視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指導廣播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管和安全播出;指導、管理廣播電視管理站對外的交流與合作。
(十九)研究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方針政策,編制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旅遊業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景區(點)、旅遊購物、旅遊車船、入出境旅遊、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導遊隊伍、旅遊教育培訓、旅遊安全生產、旅遊保險及特種旅遊事務的管理工作。
(二十)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和協調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活動;負責旅遊涉外事務和對外聯絡、交流與合作;負責縣內節會的協調和統籌,具體安排指導縣內旅遊節會工作。
(二十一)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與保護;指導全縣旅遊區域、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的規劃與建設;負責全縣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巨觀調控和管理,協調、安排和管理政府旅遊發展資金及其它開發建設資金;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
(二十二)監督管理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執行;實施三星及三星以下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旅遊景區(點)2A及2A以下等級評定及旅遊定點工作。
(二十三)監督和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旅遊統計信息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二十四)負責統籌推進世界自然遺產地、國家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溫泉、鄉村旅遊等新興旅遊休閒業發展工作。負責縣內世界自然遺產地、國家自然保護區、國家地質公園、國家森林公園、溫泉和鄉村旅遊等旅遊業態發展的行業管理。負責未來不可預見性新興旅遊業態發展的指導和行業管理。
(二十五)歸口管理全縣對外和港澳台地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等交流工作。
(二十六)管理文物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大數據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十九)職責調整
1.將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局(縣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2.將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局(縣旅遊發展委員會)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
3.將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局(縣旅遊發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縣廣播電視台及其職責劃入縣融媒體中心。
4.將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局(縣旅遊發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三十)職能轉變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杉木之鄉·有機錦屏”的戰略定位,充分發揮多元文化和生態資源優勢,採取“旅遊+”的舉措,主打全域旅遊,依託清水江這條大動脈,打造國內外知名木商文化旅遊目的地,依託隆里古城、文斗苗寨、九寨風情等獨特的資源稟賦,打造鄉村旅遊“井噴”增長。利用好錦屏森林覆蓋率高、氣候溫潤、海拔適中、飲食多樣、醫養資源豐富的優勢,著力打造“健康中國”錦屏樣本,從而實現生態美、產業興、文化榮、百姓富的多彩錦屏新未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查、督辦本局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受理旅遊者投訴、信息、政務公開、對外接待、後勤服務、制度建設和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局的數據收集、整理、匯總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及機關計畫生育、安全、綜治、工青婦等工作;指導、組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勞動工資發放和統計、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登記、監督、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本局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事業項目的資金監督和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股工作職責:負責擬訂全縣文化、
旅遊、文物、體育、非遺、廣播電視等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文化、旅遊發展事業、文物、體育、非遺、廣播電視等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對全縣體育事業實施協調和監督;推動體育改革,制訂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全縣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縣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的發展,指導全縣旅遊工作。擬訂全縣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經營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文物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實施重點文物單位的申報工作;負責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組織實施三星及三星以下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旅遊景區(點)2A及2A以下等級評定及旅遊定點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特許經營項目的審查、核准和報批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體育社團和旅遊行業協會的管理;負責文體廣電旅遊類的業務統計工作;指導公共文化、文物、非遺、體育、旅遊、廣播電視等設施建設,承擔項目資金和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管理站(無線發射台)傳輸監管和安全播出;牽頭處置轄區內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等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責任事故等突發事件。
三、錦屏縣文物事業發展中心工作職責:承擔縣境內的
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檔和保管相關服務工作;建立文物資料信息庫並不斷充實完善文物檔案;承擔全縣文物保護、搶救、修繕、研究和宣傳等服務工作;配合開展基本建設中的文物考古調查,提出文物保護措施和意見;編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書;編制文物修繕方案和文物展示利用規劃,報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博物館規劃和建設。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隆里生態博物館工作職責:承擔隆里生態博物館免費開放服務工作;承擔隆里古城軍屯文化及人文景觀等對外宣傳及推介服務工作,展示古城六百年變遷史;挖掘和整理古城人文資源,研究隆里古城的發展、演變史;承擔生態博物館資源信息中心的日常管理、維護。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錦屏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職責:承擔組織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並建立檔案、資料庫;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級、省級、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審標準,完成申報文本的編制;加強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和保護,對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錄進行綜合分析,對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煉研究課題,組織課題申報工作;深入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宣傳工作;承擔擬定錦屏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培訓計畫;提出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建議,爭取社會各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支持。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錦屏縣體育中心工作職責:承擔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全縣大型體育競賽服務工作;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民眾體育骨幹、社會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承擔全縣運動項目布局規劃服務,體育場地規劃和建設服務,指導業務訓練;指導縣內各體育協會工作,參與省內、國內、國際體育技術交流和學術研究活動;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七、錦屏縣文化館工作職責:配合開展政策時事、法律宣傳教育;承擔全縣大型文藝調演,文藝競賽,大型藝術展覽及重要節日和重要慶典文化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輔導;組織全縣城鄉多層次、多形式,豐富多彩的民眾性文化活動,對鄉(鎮)社區文藝團體的業務進行輔導和培訓;承擔全縣鄉(鎮)村文化網路的建設與完善服務,培訓業務文藝骨幹,不斷發展壯大文藝創作、文藝演出、美術、書法、攝影等藝術隊伍;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收集、整理、保護民間文化遺產,建立民眾文化藝術檔案;抓好全縣文學藝術人員和文藝骨幹人員的藝術創作,組織參加縣、州、省各級藝術展演及藝術交流競賽活動,代表全縣參加有關演出和比賽;組織開展公益性文藝演出活動;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八、錦屏縣圖書館工作職責: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令,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共產主義教育;認真履行保存人類文化遺產的職能,宣傳人類科學文化和優秀成果;為本地區的經濟建設,特別是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信息書刊資料;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根據需要,積極採集各種書刊資料,特別是地方文獻,以科學的方法進行整理、保管和開展借閱服務工作;在縣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協助發展本地區各類型的圖書館、室,做好圖書館間的協調工作,對基層圖書室進行業務輔導。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九、錦屏縣旅遊服務中心工作職責:承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旅遊推廣活動服務工作;承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相關保護相關服務工作;指導旅遊景區建設及市場化規範運作;承擔全縣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產品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服務;承擔監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情況、旅遊統計、行業信息發布和旅遊信息化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文化旅遊工作。承擔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地方標準實施服務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服務,為旅遊應急救援提供服務;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培育和完善旅遊產業市場,開展相關旅遊人才業務培訓,指導鄉鎮相關業務工作;承擔自然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服務工作;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錦屏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職責:受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委託,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旅遊市場等行政執法職責。負責查處營業性演出、歌舞娛樂場所、音像製品、電子遊戲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及其他各類遊樂場所中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負責查處圖書、報紙、期刊、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活動;負責查處設立廣播電視製作、經營、播放機構和設施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從事廣播電視製作、經營、傳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損壞、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妨礙廣播電視設施安全,阻礙廣播電視設施設立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體育事業管理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侵權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責監管文物經營活動;負責查處在貫徹執行《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護條例》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監管旅遊市場,查處旅遊市場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旅遊市場進行執法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綜合整治,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以及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其他相關工作。完成上級和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一、錦屏縣旅遊信息中心工作職責:承擔旅遊諮詢服務,收集、整理、反饋和發布旅遊相關信息;承擔旅遊信息網路設備的維護、管理、信息采編和網頁更新;承擔旅遊投訴管理系統的管理維護和信息更新;承擔旅遊輿情的監控與處理服務工作;承擔旅遊行銷系統線上管理和旅遊公益服務信息平台項目建設與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導遊(景區講解人員)、旅遊從業人員培訓等工作。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二、錦屏縣廣播電視服務站工作職責:承擔全縣廣播電視事業和技術發展的規劃編制、實施相關服務工作;承擔以直播衛星為主的“村村通”工程建設實施服務工作,對“村村通”工程的接收節目進行監測,做好已實施工程的管理、維護、維修和業務諮詢;承擔廣播電視無線發射台的日常管理、運行維護和值守工作,對播出節目進行監測、監聽、監看;指導和實施農村無線調頻廣播建設;為有線數位電視進農村和多彩貴州“廣電雲”戶戶用等重點項目提供技術保障;承擔廣播電視科技管理和交流工作;承擔廣播電影電視項目的申報、實施服務工作,為全縣廣播電視提供技術支持,為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提供技術保障;承擔廣播電視業務報表的匯總、報送工作;承辦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楊柒蓮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