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是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玉屏縣行政中心四館大樓七樓 
  • 所屬單位: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玉屏侗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組織和實施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加強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擬定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全縣民眾性體育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執行國家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指導業餘訓練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依法審查全縣體育社團組織資格等。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積極發展體育產業,管理縣級體育事業經費,負責全縣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六)負責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協調推進中國(貴州)智慧廣電綜合試驗區建設。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動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八)統籌規劃、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發展, 統籌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產業發展。統籌推進全域旅遊發展、生態旅遊發展、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工作;承擔全縣旅遊經濟指標的分析、統計,旅遊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工作,假日旅遊協調工作;指導重點旅遊景區和重點旅遊產品的規劃、開放和保護。
(九)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體育、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查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市場進行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開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文化走出去。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市文體廣電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責調整。
1、將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縣著作權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十四)職能轉變。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建設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多彩貴州公園省”建設戰略,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新時代貴州精神,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健全鄉村公共文化和鄉村旅遊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打造文化旅遊品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負責對外接待與聯絡,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會議、活動,承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應急、維穩、目標績效等工作。指導推動信息化建設。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及各項工作檔案,整理文書檔案,協調勞資福利及人事工作,傳達工作指令、匯報工作動態,執行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內幹部人事、檔案、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才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學習教育和培訓。承擔相關專業技術評聘工作;做好乾部職工選拔、考核錄(聘)用、離退休手續等工作;貫徹落實好黨和國家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好離退休人員的理論學習和政治活動。管理全局行政、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目標管理工作和統計工作;負責局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重點設施建設和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編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行使局機關行政審批職責。
(二)文化旅遊股(文物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利用大數據開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相關工作。指導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參加各類文化藝術賽事;指導全縣文藝創作、文藝理論研究、評獎等工作;擬定全縣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縣級水準及民族 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人才培養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承擔全縣文化旅遊經濟運行的監測、調度、考核及績效評價,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假日旅遊市場調度工作,對旅遊數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擬訂鄉村旅遊、鄉村民宿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指導鄉村文化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民宿資源開發、產品建設,推動鄉村旅遊、鄉村民宿標準化建設及提升工作。協調推動文化旅遊扶貧工程和富民工程。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的相關工作。
擬定全縣文化、旅遊、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推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的相關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園區、景區、基地建設。承擔文化旅遊軍民融合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推進生態旅遊和全域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旅遊目的地建設。組織實施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成果、規劃和行業標準。指導溫泉建設和資源開發利用等相關工作。
擬訂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全縣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協調開展全縣社會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紅色文化旅遊相關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文物保護科技成轉化。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傳統工藝振興、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生態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工藝美術研究開發工作。
(三)體育股。擬定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全縣民眾性體育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執行國家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指導業餘訓練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依法審查全縣體育社團組織資格等。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積極發展體育產業,管理縣級體育事業經費,負責全縣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四)廣電股。擬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促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協調推進中國(貴州)智慧廣電綜合試驗區建設。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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