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登記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4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登記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5月3日
- 實施時間:2001年5月3日
- 發布單位:82802
- 發布日期:2001-05-0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寧夏自治區政府令第2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登記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4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登記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4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登記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4月1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部門統計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和加強部門統計工作,充分發揮部門統計在巨觀管理與決策中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寧夏自治區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08年12月4日發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8月20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概述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加強統計管理和監督,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本條例於1994年12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94年4月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成果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科技成果登記與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地獲取科技成果信息,提高科技成果信息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根據《關於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22〕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條第一款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統計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備統計人員,負責做好管轄範圍內的...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 2023年5月4日 辦法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在1998.04.10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建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保障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事業單位設立、變更、註銷...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1995年8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制度,確認外商投資企業資格,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商投資,保護投資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登記管理辦法》在1994.08.0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各類市場開辦登記、註冊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自治區境內開辦能提供服務設施和交易場地、有多種經濟成份參加交易的各類市場,均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第一條 為了加強統計管理和監督,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全面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及我市在市外港澳地區、國外投資經營的企事業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均應當...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9日。附屬檔案:1.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台登入方式 2.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填報流程 3.道路移動機械進出施工現場登記表 4.全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情況季度統計表 內容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使用管理,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
《寧夏回族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辦法》在1992.05.0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項目登記管理,使測繪生產有計畫地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生產包括:(一)大地測量(含三角測量、三邊測量、導線測量、水準測量、天文測量、重力測量、衛星大地...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17號)精神,設立自治區統計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寧夏回族自治區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
第二十三條 社會組織不參加年檢或者登記管理機關在年檢中發現社會組織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情形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第二十四條 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年檢工作中,應當依法行政,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有生育能力的境內的中國公民。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工作,指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布的檔案。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礦業,加強礦產資源的管理,促進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行政區域內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
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銀川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該《條例》經2008年8月13日銀川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8年9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批准。《條例》分總則、居住登記...
《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在2012.11.22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修訂信息 2023年11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對該法規進行如下修改:(一)將第四條第二款中的“人口計畫生育”、“衛生”、“文化”修改為“衛生...
《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而制定的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國土空間規劃 ...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35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寧黨辦發[...
2021年8月20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7號廢止。印發信息 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 具體內容 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辦法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是指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範圍內...
重點收集和保管的檔案的具體範圍及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第十五條 各單位的建設工程、科學技術研究項目、重要設備的驗收和新產品的鑑定,由本單位檔案工作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對其檔案同時進行驗收。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建設工程和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在竣工驗收或者成果鑑定時,須...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地管理辦法》在2005.06.17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林地的保護和管理,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森林法實施條例》)等...